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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论文8篇

时间:2022-03-03 0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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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论文

篇1

1.1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通过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进一步盘活了村集体资产、资源,也确保了村级财务的及时公开。同时,通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了民主监督,为保证农民群众当家作主提供了保障,也使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及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

1.2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确保村集体“三资”管理在“阳光下”操作,畅通了监督渠道,有效杜绝了基层干部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上的随意性及不廉洁行为,达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的效果,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3实现了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保值增值。

通过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使地方政府进一步掌握了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分布、存量、结构及效益状况,通过清产核资、加强资金代管、资产资源竞价发包等措施,有效防止了村集体资产闲置、流失、被侵占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2“三资”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2.1资金不足。

由于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政府因经费短缺,存在电脑老化、缺少扫描议和照相机等硬件设备问题,也存在人员不足、素质不高问题,需要加强培训。希望市里能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2.2管理人员素养有待提高。

由于农户家庭承包信息量大以及软件、网络连接、由于乡镇农经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原因,影响了数据录入进度,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

2.3管理运行机制需要完善。

有的乡镇在“三资”管理具体环节上不够严密,业务不够规范,工作运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有的村报帐员对农户往来、应收应付帐款不过明细帐,造成农户查帐较难。

3加强“三资”管理对策和建议

3.1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

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定期深入到乡村,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落靠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和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对村级“三资”委托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督导制度。一方面要定期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和指导;另一方面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及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狠抓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乡村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从源头上夯实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要切实加强“三资”管理网络系统建设,做到随时监控,全程监督,适时分析,定期总结,确保规范运作,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监督经常化。

3.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乡镇政府要有针对性地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加强软硬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争取专项经费支持,加大培训力度,为实施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高效运行。

3.4继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

组织专家咨询团、业务指导组深入到乡村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交流,帮助解决“三资”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性问题,确保“三资”委托工作扎实规范运行。继续推行电算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操作管理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确保“三资”管理工作安全运行。

3.5继续强化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力度。

篇2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村集体经济薄弱

目前农村还存在着相当大比例的薄弱村集体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基础设施,这些不足严重阻碍了高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农村基础设施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由于集体经济薄弱,使党支部缺乏履行领导职能,缺少为群众提供多种服务的能力,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得不到更好地服务,因此他们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发挥,给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安定因素,从而导致农村经济不能持续、稳定、全面发展。

1.2资源因素制约经济发展。近年来,随着村级集体资源的再分配,如今村级集体组织掌握的可支配资源越来越少,特别是失去了对土地资源的控制和使用权利。因一些重点项目建设很难地村里落地建设,而村级经济发展、留用地开发等缺乏财税、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企业入村却得不到实惠,村集体积极性不高。村干部面临的工作压力很大,一方面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已有很大的工作压力,而一方面来自村民利益的要求很高,村干部难以达到两全,普遍存在“守摊头”思想,缺乏内在动力。

1.3农业资金缺乏。一些农民在上级部门的引导下,逐步树立了市场经济意识和发展意识,寻找到了一些致富项目,但就是手头缺乏资金,很难实施发展规划,失去了致富机遇。

1.4增收项目少,增收方式单一。经过近几年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虽然加强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国家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群众收入得到稳步增加。但是,增收幅度缓慢,主要原因:除了农业生产和部分从事经营服务,外出务工收入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渠道。

1.5农业技术水平有待加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目前许多农民还是靠天吃饭,科学技术水平不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就会损失惨重。一些基层单位农技员较少,很多还兼职其他工作。尽管上级有关部门会到镇村举办一些如科普之冬等形式的培训活动,但实践性缺乏,农民真正能听进去的课程不多。

2.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策措施

2.1因地制宜,发展项目

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念。壮大发展农村经济,“项目”发展是关键,要把项目作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和项目。在产业和项目的选择上,继续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农民自愿、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我镇要始终抓住花椒这一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专合组织的作用,集中力量、夯实基础、持续推进、务求增效。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重点探索以资源、场地、资金等入股的机制,增强集体经济活力,提高集体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2.2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乡镇和村委会要成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责任部门负责抓本乡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工作。要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和监督,盘活、用足现有的村集体资金,防止集体资金和资产的流失、闲置、贬值,严禁对集体经济实行一次性收取承包费和拍卖,杜绝再次成为空壳村。开展好“村帐乡(镇)管”工作,严格控制开支,加强债权、债务清理,强化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对村财务实行收入年度审计和领导离任审计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3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

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有偿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积极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等方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有偿转让,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要建立现代农业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探索试行“订单式”农业,即由公司与农户签订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协议,农户负责按照订单生产,公司负责产品收购;探索试行“公司+农户”式农业,即将整个农业项目全部实行公司化运作,公司自行负责生产经营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农户仅以雇工形式受聘于公司进行生产作业。这不仅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也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农副产品质量和农业产出效益的提高。

2.4提高农业产品信息服务

建立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加大对农资产品和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的收集,及时宣传推广极具市场竟争优势的品种。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服务渠道,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信息和技术支持。通过农业信息化取得经济效益,改变广大农民传统的销售方式和销售观念,为农民增收拓宽渠道、促进农民素质的提高、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以及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2.5加强农村科普知识培训

篇3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加强对策;分析

前言

近些年来,农村的改革事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的应用以及农村劳动力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虽然农村的经济已经实现了长足性进步,但仍然没能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速度。加强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匹配,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实践。面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强解决对策的分析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人士的重要研究课题。因此,笔者选择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为研究对象是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意义的。

1 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于农村与城市来讲,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面,我们就来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阐述:

1.1 农民的经济收入不高

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其生产与经营的农产品,虽然我国的农产品总量在不断增加,但其增长的趋势并没有达到农民所理想的状态。更有一些农产品的产量具有波动性,时而高时面低,这就使得农民的经济收入得不到保证。加之自然环境变化对于农业的影响,农产品的产量经常出现变化,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经济收入。加之近几年来,一些地区受到天灾的影响,农田大面积受到洪涝灾害与干旱的影响,使得农产品的产量达不到标准产量,使农民的从事农业的经济效益低下。而在农产品产量增多之时,以会出现价格较低的问题,使得增产年份不增收。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之下,农产品没有最低的收购价格保护,更使得农产品价格走低。这样的现状表明我国的农产品整体发展情况已经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对其的要求,深入分析,这主要受到农业生产技术的影响。农业生产科学技术的落后使得农产品的质量不足且产量不尽稳定。农产品在进行市场之后,为了各自的销量而进行恶意竞争,使农产品经营陷入至一个怪圈之中。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农产品相关的生产资料价格并没有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的居高不下,使得农民的经济收益低下。

1.2 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

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较多,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的国土面积较为丰富,但受到人口的影响,特别是在农村,经常存在人多地少的现象。农村人口与土地资源数量之间的矛盾极为深远。加之从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要求与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来讲,通到农业劳动力水平的人较少,使得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农村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这样的发展趋势会使得农业资源问题大幅度下降,农业发展对于劳动力的需求程度降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会不断增多。这样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会降低农业生产的效率与经营规模,对于农民收入的提高不利,影响农村经济发展。

1.3 农民的贫富差距较大

农村致富的口号已经提出很多年,也确实有一部分农民从农业发展与农村经济当中获利,成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农民间贫富差距的增大成为了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农村贫富差距的存在,使得农村的发展不平衡,极不利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就同一个农村地区来讲,也会有明显的贫富差距,并且贫富差距还在不断加剧。农村贫富差距的极端化就是农村的经济成果在向一小部分人集聚。而大部分人却在为了温饱问题而为难,甚至难以维持生计。农村中的贫富差距直接导致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2 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分析

面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加强社会大众的向心力,就要将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事件开展。下面,我们就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进行阐述:

2.1 重视农村经济发展三要素的作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要三要素的支持。所谓的农村发展三要素,就是指资金、技术与信息。只有这三个要素得到有效的结合与利用,农村的经济才能实现飞跃性发展。

首先,从资金说起。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就需要资金的投入。缺少充分的资金,农村就不能进行高效的运转。足够的资金是支持农村经济活动正常与高效运行的必要基础。其次,技术的使用,对于农村的物质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随着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增加,要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就要利用可靠的技术进行农产品的增收,利用因地制宜的农作物,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要在丰富农产品种类的基础上实现高产优产,就要加强技术投入。人才,作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自然需要被积极地引进。人才是技术的掌握者与使用者,对于技术积极作用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最后,关于信息,是联系农村经济发展与市场经济的重要纽带,只有市场信息得到有效的捕捉,才以使三个要素进行有效的结合,共同作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2.2 加强农村的城市化力度

在农村进行城市化度的加强,主要就是为了从更为深入的层次上解决其经济发展问题,从而使新农村得到有效的建设。加强农村的城镇化,可以使生态难民得到转移。在统一的规划与合理布置之下,形成一个以城镇为主体,以农村(小城镇)为辐射区的新农村形式。首先,要将农村的城镇化列于到农村经济发展的策略当中,从农村发展的实际现状出发,抓住自身的优势。其次,要建立一个正确的农村城市化观念,规划一个农村城市化的方向与特色,吸引更多的农民走出农村,面对更为广阔的天地。另外,要准确抓住发展的重点。将合理规划的城镇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以其经济发展来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促进二者的互利共赢是。

2.3 加强农业科技发展

农村要加强对于农业科技技术的重视。首先,要加强农业科技技术的投入,加强财政支出支于农业技术研究的支持,吸引有效的社会资本服务于农业科研机构的建立。农业企业也可以利用投入的增加来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其次,要进行农业科技体制的改革,使农业科技体制的存在形式与发展符合农村发展的需求与市场经济规律的需求。除此之外,更要加强农业科技的服务体系建立。使更多的设备与技术被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对农民进行实践引导,提高农业生产质量。

3 小结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和谐社会的打造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社会的贫富差距才能得以大幅度减小,才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笔者从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入手进行分析,希望以此来引起社会对于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策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恒,冯克伟,蒋秀芳,张胜利. 西吉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农业科技. 2009(03)

[2] 熊尚鹏. 关于农业信息化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J]. 农业经济. 2008(10)

[3] 伊宗春. 湟源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农业科技. 2010(20)

篇4

关键词:地租、税费、经济权力

一、引言

本人在《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解析》一文中指出了该法案所蕴含的土地产权私有化的性质,这种特别的性质,不仅使它与以往的土地法案不同,而且,本质上确定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出租等权限,而这些权限,在过去绝大部分是归村委会的。进一步看,2002年土地法案实际上剥夺的村委会关于对土地各种权限的权力,这正是2002年土地法案光辉之处。但是,依据产权理论,如果不使私有产权落入共有领域,不仅需要清楚地界定产权,也需要有效地保护产权。2002年法案只是清楚地界定了土地的大多数权利归属于农民,但是并不能保证农民能够真正地拥有这些权利。在以往的土地法中也规定了农民的一些土地权属,如土地承包15年不变,或30年不变,但是由于农民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或保护自己的权利代价太大,我国农村很多地方的农民都或多或少地被村委会剥夺了这项权力——未到承包期强行收回土地等等。阻碍农民不能确保行使自己的土地权利的障碍有两个:(1)农民不能保护自己的土地权利,或者说村委会或乡政府越权行使自己的权力,侵占或剥夺农民的土地产权;(2)乡政府或村委会通过收取各项税费侵占或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或土地租金,变相侵占农民的土地产权。

本文从这两个问题出发,研究农村的方案设计问题,指出一些流行观点的错误,并提出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二、租、税、费之间的关系

为了清楚地说明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方面的关系,本人先从一个简化的关系入手分析:假设农村土地制度只存在两个当事人:村集体(村委会)和个体农民。村委会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其经济关系是市场关系,交易费用为零。在如此假设下,村委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如果村委会不自己耕种农田,并且所有的土地都由农民耕种,农民和村委会之间只有一种关系——土地的租赁关系。如果村委会除了将土地租给农民耕种而不能将农地转作他用,那么,这个村的土地供给就是既定的,因此面临一条垂直的供给曲线。如果将村集体作为土地的出租方,农民作为租赁方,租金率就是市场的均衡租金率R,农民按这个地租率交纳地租给村委会,村委会按此地租率收取农民的地租。当然这暗含了在此地租率下农民愿意租赁的土地数量都可以被满足,因为租地农民的租地数量若多于村委会拥有的土地数量,均衡地租率会上升;而租地数量少于村委会的土地数量,则均衡地租率会下降。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此时资源达到了最优配置,经济是有效率的。

如果在这个简单的模型中加进政府,政府以征税人的身份出现,政府征收一个为T的数量税(征收从价税与从量税的道理完全相同),在土地供给刚性的条件下,税负T完全由村委会承担,农民的收入不受影响,土地的配置效率也不变,此时,村委会获得的实际地租为R-T。

如果政府征收的税收T等于地租,则村委会得到的地租率就为零,即R-T=0。若政府征收的税收T大于R,则村委会每出租一亩土地将赔钱T-R块钱,这样村委会将放弃土地的所有权,从而政府也将不会拥有税收,因为无人耕种土地。因此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政府的税收不会高于地租率R,一般地说应该小于地租率。

目前,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委会,村委会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收取一定的土地承包费F,政府对农民征收一定的农业税。按中央文件,村委会承包给本村农民的土地所收取的承包费用是非常低的,若加进政府所征收的农业税,仍然低于市场上的租金率,即R-T-F>0。由于村委会除了征收土地承包费外不再征收地租,因此,农民的土地净收益扣除了村委会的承包费F和政府的税收后,净收益大于零,这意味着农民获得了部分的地租,或者说农民拥有土地的部分剩余索取权。但是,土地的这部分地租并没有完全地归属于农民,村委会除了向农民代国家征收的农业税和为村集体征收的承包费之外,还向农民征收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些费用名义繁多,基本上包括税、费和义务工三部分,扣除农业税外,还需征收:农业特产税、屠宰税;费部分指乡政府征收的乡统筹和村提留,包括:民兵巡联费、计划生育费、五保户、现役军人费、教育附加费、城乡道路费等五统;村集体征收的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三提;义务工包括:10个标准工作日的义务工和20个标准工作日的劳动累积工,另外还需加进各种集资款及不定期的杂费收取等等(部分项目在税费改革中已经被消除了),这些已演变成目前我国农村越演越烈的农民负担沉重问题。这些费用,有些是按人口征收的,可看作人头税,有些是按土地征收的,可看作是土地税。若令按土地征收的费用为H,则一亩土地的收费总额为:政府税T+承包费F+其他各项按土地征收的费用H。如果土地租金R扣除这些税费项目后还有盈余,即R-T-F-H>0,农民还拥有部分土地净收益,因此,农民还会继续耕种农田,但是,如果R-T-F-H<0,说明农民耕种土地的净收益为负,即每耕种一亩农田将赔钱,农民就会弃荒土地。就前者而言,因为农民拥有部分土地的净收益或部分土地剩余,这就为村委会滥收费提供了空间,村委会各项收费项目就有可能增加。若令H上升,直到R-T-F-H=0为止,农民处于放弃农地的边际上,这一点就是村委会增加各项收费的边界点,只要收费项目低于这一点,村委会增加收费项目就不会使农民放弃土地,只要高于这一点,农民就会放弃土地。

如果进一步假设,农业税T和承包费F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变化的收费项目就是H,只要存在R-T-F-H>0,村委会就会增加H项目,直到R-T-F-H=0为止。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地区农民负担会越来越重的原因,村委会在不断攫取农民的土地净收益。

若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村委会是否就不能攫取农民的净收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这就是税和租的区别。

无论土地的所有权归谁,只要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农民就拥有了土地的收益权、使用权、转让权。土地的转让权包括土地的出卖权、出租权和废弃权。如果农民自己耕种土地,土地的收益扣除土地的各项投入还有剩余,这剩余部分就是土地的地租,因为农民拥有土地的收益权,因此地租归农民所有。如果农民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或耕种,就会收取地租并归农民所有。如果政府开征税收,税赋负担将完全的落入农民头上,而不论农民自己耕种土地还是租给他用。假设政府的税收低于农民获得的地租,则农民将继续耕种或拥有土地;若税收高于地租,则农民就会将土地弃荒,不仅不会耕种,也不可能出租,若税收等与地租,则农民处于耕种与弃荒的边界。

同理,如果政府税收低于地租,但是村委会拥有继续征收其他土地费用的权力,那么村委会所征收的这些费用就相当于向土地的征税,这些费用依然用承包费F和其他杂费H表示,则总税费为T+F+H。

这些总税费将由拥有土地私有产权的农民负担。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无论土地的私有产权归谁,各种税赋将完全由拥有土地剩余索取权的一方承担,而不是由产权所有者承担。

这个结论是出乎我们预料的,但事实确实如此。无论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还是村委会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只要农民拥有土地的剩余索取权,那么农民就将负担税赋,如果农民拥有完全的剩余索取权,那么农民将支付所有的税赋,但是税赋的最高支付率等于市场的地租率。由此而得出如下推论:

土地税赋支付者支付的最高税赋率等于市场地租率。

三、流行的观点

目前,流行着形形的关于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问题的方案,比较著名的有:土地私有化、税费改革、制定详尽的有利于农民的土地法案、取消镇政府村委会、加强基层的民主化进程等等。本文的这部分,将详细论证各观点的利弊及其在实际应用中所起的作用。

1.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是近年来理论界讨论非常热烈的话题,主张土地私有化者有之,反对土地私有化者亦有之。本人对土地私有化持赞成态度,但本人主张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产权是可以分开的,只是将土地的私有产权界定给农民,而政府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的宗旨也正是如此。本人所以坚持土地的私有产权,基于既定约束下的成本最优或收益最大的经济学基本原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条件下,将土地的产权界定给农民将比界定给村政府会产生更大的收益。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本人拥护土地的私有产权。但是土地的产权私有并不能完全解决我国农村所存在的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两大难题,其理由如下:

第一,任何制度或合约能够顺利施行,不仅需要清楚地界定产权,而且还要有效地保护产权,否则制度或合约将难以执行,违约、越权及各种侵权行为将会发生。实际上,在我国农村虽然土地的私有产权没有清楚地界定给农民,但是,农民和村委会所签订的土地承包法案中的各项权利的确实是相当清楚的。就土地承包年限而言,无论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法案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法案,都确切地规定了承包年限,中央文件也规定了第一轮承包期是15年不变,第二轮承包期是30年并且不变。但是,中国许多村庄不仅没有忠实地履行土地承包合约也没有忠实地执行中央文件。就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而言,已经明确地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界定给了农民,但是农民并没有完全得到法律上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这缘于两个原因:其一,村委会不能忠实地传达中央文件,故意或非故意地剥夺了农民的知情权(因为农民文化低、农村信息缺乏)。其二,农民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或者保护他的权利成本太高而放弃保护。如农村村民因土地承包纠纷而打官司将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不安全问题。

第二,正如本文的第二部分所论证的:无论土地的私有产权归谁,各种税赋将完全由拥有土地剩余索取权的一方承担,而不是由产权所有者承担。如果农民拥有土地的剩余索取权,但村委会拥有对土地征收税费的权力,那么土地所产生的所有剩余——地租,在理论上讲完全可能归村委会所有。或者说村委会通过它的征收税费权力,成功地将地租全部归其所有。

因此,土地产权私有化尽管是相当必要的,但是它并不能完全解决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的土地纠纷问题和税费负担沉重的问题。

2.税费改革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或降低各项税费是许多学者和政治家热衷的问题,并且认为这是解决农民负担沉重的唯一出路。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法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接下来,中央接连下发了关于税费改革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从实践上看,有些地区开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有普及的趋势,有些地区为了防止滥收费,采取了一事一议和各项收费登记在册,农民人手一册,而未登记在册的收费农民有权拒交等具体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并不明显,手续也相当繁琐,交易成本较高。另外,本质上也并没有更本解决农民的负担沉重的问题。或许这些措施能够降低农民税费总额,但是却比必然意味着农民不再承担不合理的税费负担。不过直到目前,并没有明显的数据说明绝大多数农村的农民税费负担下降。而且,有些税费虽然被改革掉了,村委会还会变换花样收取其他的费用,因此,农民的总税费可能并未减少。

3.关于制订详尽的有利于农民的土地法案

这一建议的目的是确定土地的各项权属,并尽可能地将土地的一些权属界定给农民。但是,产权不仅要界定清楚,还必须能够有效地保护,在法律上界定给农民的权利,农民并不能全部地拥有,或者说全部地拥有代价太高,因此,这项措施也不是根本解决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沉重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要想使这种方法奏效,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案,并有效地监督村委会严格地执行这些法案。很明显,在目前中国农村的政治环境、行政环境、法律环境约束下,低成本地保护法律赋予的农民的权利是不太可能的。

4.加强基层民主化进程

有些学者将农村改革的希望寄托于农村基层的民主化进程上。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必须实行的。但是这一过程是缓慢的,代价昂贵的。并且农村基层的民主化进程依赖于整体政治体制的民主化进程,在整个政治体制民主化进程缓慢的情况下,一个村的民主自治组织并不能真正实现民主自治。

5.取消乡政府和村委会

这项措施与前几项措施比较,不仅相当极端,而且也比较孤立,难以取得较多人的认可。但是,作为一项极端的改革措施,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持该观点的人士认为,村委会和乡政府在目前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就其所起的作用看已经是弊多利少。可是,持这种观点的人不仅没有给出其论断的实证分析,也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经验证明。本人认为,从经验上说,撤销乡政府和村委会,由县级政府直接面对一盘散沙的个体农民,其行政管理费用将是巨大的,行政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从历史上看,至少从明清时期,行政设置就已经建设在乡一级了,而各个村也有公共机构,虽然它不是一级政府行政机构,但是可以协调人际关系、邻里关系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农村的行政结构基本上采用了明清以来的行政结构形式,对于这种行政结构形式对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等各方面的影响,目前还没有看到令人信服的、权威的分析。因此,极端地提出取消乡政府和村委会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至少是不负责任的。

四、政策建议:剥夺村委会的经济权力

根据本文的分析,本人提出一个交易成本较低、并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剥夺村委会的经济权力,它包括如下几项措施:

1.剥夺村委会的土地所有权,一切土地收归国有,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作为土地所有者,国家拥有农用土地转作他用的审批权、有制止破坏农地的干涉权等少数几项宏观调控的权利,而将农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界定给农民。农民承包土地将不再与村委会签约,而只是与国家签约,村委会只是签约方——国家的代表。它只具有代签约权,而不具有任何的变更合约期限、合约数量和合约人等权力,这就从根本上制止了村委会凭借土地所有权而任意变更土地承包合约的违约行为和攫取部分地租的行为。

2.剥夺村委会的任何征收费用权,不仅村委会没有权力征收除国家税收外的费用,任何行政机构均没有任意向农民征收费用的权利。实际上也要剥夺乡政府变相向农民征收各项费用的权力。

3.村委会和其他行政机构,尤其是乡政府,均不得以建立农村公共设施为借口而强行向农民征收任何费用。村委会和乡政府及其他行政机构只有向农民征收法律上农民必须支付的农业税的权力,村委会只是代国家征收农业税,除此项权力外,它不具有任何受政府允许和法律允许的收费权力,因此就更不具有因农民不交国家税收而被村委会制裁的权力,只有国家指定的机构(指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法律处罚)才拥有制裁的权力。

4.还村委会本来面目,使其成为一个纯粹的农民自治组织。村长只是农民自治组织的组织者和召集人,至于这个组织的公共事务,由这个组织的所有人投票解决或协商解决,任何公共事务决定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如果公共组织决定共同分摊公共设施费用,而其中有些村民没有执行,则不得对这些农民强制执行收费,更不能动用政权的力量迫使其缴费,一切违反这些原则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也许有人说,实行这样的方案,村委会的工作几乎将陷于瘫痪。而有许多农村必需的工作将无法进行: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农民的养老保障、计划生育、道路水利建设等等。其实不然,就目前农村村委会的工作绩效看是非常差的,有些工作做了反倒不如不做,据一些权威统计资料看(国家统计局),自1978年土地承包制施行以来,我国农村的公共教育、公共设施、水利和基本农田建设投资增长相当缓慢,一些农村的公共教育,如小学校,除了一些赞助商投资或希望工程项目外,村里或乡里基本上没有投入,虽然在三提五统的乡村收费中有教育费一项,但是这项费用是否完全被用于教育,在大多数农村是说不清楚的,然而可观察的事实却是破旧低矮的小学校,长期拖欠的民办教师费用,因陋就简的教学设施等等。从公共福利和养老保险来说,除了给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一些最基本的保证生命安全的补贴以外,大多数农村基本上没有解决农民退休问题、医疗保健问题及其其他的公共福利问题。

农民的负担越来越沉重,但是农民获得的公共福利却不见有效增长,有些地区整体的福利甚至有下降的趋势,反观村委会成员的行为,大吃二喝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的,挥霍公共积累、私分卖地款项、设置私刑、随意处罚所谓违规的农民,甚至触犯刑律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的。不仅如此,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农村村委会的班子成员,基本上是7人班子,他们都是拿年薪的,据我在甘肃省偏远农村的调查,年收入最低的班子成员是2000元以上,而在这个村一个普通农民劳作一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不足1000元。

大量的事实说明,村委会的工作是相当不称职的,他们不仅没有真正承担起解决公共事务和实现村民自治的职能,随着对农民收取费用的增加,也没有将提高的公共积累完全用于公共设施上,因此依赖于村委会来解决公共设施和村民自治是不现实的,或者说农村改革20年来村委会的作为已经击碎了我们的梦想,剥夺村委会的经济权力不仅不会妨碍农村的经济改革进程,也不会妨碍农村的各项公共福利设施的建设,对此本人的意见是:

1.农村的公共教育、医疗保健、退休制度和公共水利等设施的建立可以通过三方解决:政府解决一部分,因为农民是纳税人,政府有义务投资农村的公共设施和福利。第二部分由一些赞助商和社会慈善机构解决,如希望工程兴办的教育等等,第三部分由农民自己负担。

2.将农村的公共设施尽可能地推向市场,实行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比如对一些使用水利设施的人收费、适当收取一些学生的学费。

3.取消各种人为的城乡差别和劳动力转移障碍,降低农民工劳动力转移的交易成本,提高农民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减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4.对于农民负担的公共设施费用,必须采取农民公决的方式,而不是由农民代表决定,村长或村委会只有召集集会权,而不具有决定权,从根本上解决村委会营私舞弊、暗箱操作的可能。

主要参考文献:

1.Y·巴泽尔,1996:《考核费用与市场组织》,《企业制度与市场组合》,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2.戈登·塔洛克,1999:《对寻租活动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3.周其仁,1994:《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夏季

卷,总第8期。

4.王询,1994:《工业化过程中的劳动力转移》,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5.乔治·斯蒂格勒,1989:《价格理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6.O·哈特,约翰·穆勒,1996:《产权与企业的性质》,载《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7.许合进,1999:《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思考》,《中国农村经济》第7期。

篇5

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上村乡集体资产也大幅增加。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我乡农村集体资产账面上共计840万元。村委会房屋及建筑屋310万元,集体资金530万元;还有一部份山林、土地使用权没有价格入账,没登记在账内。

二、本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权界定困难

不少村干部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缺乏正确的认识,加上管理制度上的缺位,很多制度难以落实到位。村级干部习惯应付了事,财务数据不实,不能如实反映出农村集体资产情况。产权之间界定不清晰,产权界定组织权威性不足。比如,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由此形成的集体资产产权往往模糊不清。又如,政府、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建设的道路、农田水利、文化设施等集体资产产权也难以界定。这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构建。

(二)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

由于农村集体资产尚未形成一套健全的管理机制,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监管微弱,管理混乱。相关财务台账不健全,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村委会换届交接工作不规范。另外,由于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并不了解自身拥有的权利与义务,无法对村集体资产实行民主监管。因此,一些法律意识淡溥的村干部,会通过挪用、无偿占有、低价转让、甚至通过变卖集体资产的方式为个人谋取私利,导致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三)管理水平低下

一是村干部的素质偏低,缺乏法制观念。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会出现侵占、损害农村集体资产现象。二是很多村里的报账员、村监委会主任并非专业出身,也未接受过系统的业务培训,不能按时向村级会计核算中心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资产的增减情况。另外,农村资产管理队伍稳定性较差,常常是随着村委会的换届而发生人员变动。

三、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首先,必须转变村干部观念,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资产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特殊意义。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具有权威性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组织,明确其法律地位与法人资格,并配备足够的工作经费。同时,理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组织与村委会间的关系,明确其职能作用,保障其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与处置权。

(二)建章立制,形成健全的管理机制

首先,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要详细制定关于收益分配、资产保值、资金融通、土地有偿使用、民主管理等制度。其次,要形成健全的台账管理制度。在乡、村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各种资源性集体资产、非经营性集体资产与经营性集体资产一经核实后均应及时登记入账,从而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再次,要健全相关考核体系,着重加强对资产的净值考核。同时,要积极鼓励对资产增值的承包经营行为,可出台一些激励措施,吸引承包者。另外,要形成健全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管理机制,合同内必须注明承包人的相关责任与义务,同时,附上承包末期的相关评估奖惩措施。最后,必须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主要负责对有产权变动的农村集体资产与企业进行评估,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另外,加强农村村务公开管理制度,出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参与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不履行承包合同、强行侵占、挪用、私分、挥霍集体资产等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营运管理

首先,要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并对产权进行界定。对于各类农村集体资产都必须作出一个清晰的界定,防止由于产权不清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或法律问题。这也能有效解决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其次,对村集体拥有的荒山、荒地、荒滩等资源进行产权界定,同时,实行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开发利用,由村集体管理集体资产所得资金,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侵占、挪用或平调这些资金。再次,要做好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管好用好相关经营性资产,并对资源性资产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从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资产管理队伍

篇6

集体资产管理的加强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得到完善的一种重要途径,促进农村经济朝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使农民的收入有效增加,同时农民的负担得到很大减轻,集体功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的总量也在壮大之中,但是总体来看集体经济的实力还不够强,存在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集体资产的管理应得到不断加强,使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发展壮大。只有集体资产管理得到了强化,才可以保证集体资产的完整,提高积累水平,保证资产可以增值保值。还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集体资源进行综合开发,这样一来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集体经济才可以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提供资源开发等职能,促进集体统一服务功能与经营能力的增强。

2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途径

2.1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与产权主体,它的主要职责是不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增值,并避免发生集体资产的流失。因为长时期以来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所以在组织建设上是相对落后的。很多地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由村委会代行,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政企不分的问题,这也正是集体资产管理薄弱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建立起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组织的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将其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理顺,使该组织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收益权与处置权。

2.2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程序

与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对保全措施进行强化,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中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资产流转制度等。在现阶段,尤其要将资产评估工作和产权登记工作做好,因为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是防止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规范集体资产的重要基础,在集体资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对集体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公证、科学评估可以避免集体资产发生外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借鉴国有资产管理的成功经验,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中。

2.3完善集体资产的内部管理与监督

集体资产内部监督与管理应该从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着手,使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还可以在农村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制度,使资产管理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透明度得到提升。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全体集体经济成员大会中成员公开。在管理集体资产的过程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对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进行切实维护,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参与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2.4探索集体资产增值保值的途径

一切可以反映出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组织形式都可以借鉴,比方说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只要是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利的,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都可以对其进行利用。在经营管理中努力使资产的营运效益与效率得到提高,及时更新观念,摒弃不适宜社会发展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思想,将资产增值纳入到管理内容之中,将资产增值作为最终目的,将农村集体经济引到市场中带动集体资产的重组。与各种资产的特点相结合,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落实责任制,做到物尽其用。对于山林等资产,应该使这些资产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对其使用权进行拍卖,促进可持续发展。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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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农村市场主体的素质,使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运行机制,应从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两个方面:在深化改革方面,通过深化农产品价格体制改革和大力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产品成本控制机制、市场供求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在依法治“市”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调整财政信贷分配格局,加大农村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程传兴强调,农业是弱质产业,客观上需要支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下,农业发展迫切需要国家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二、加强经营体制改革,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1.引导农户适应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市场经济调节范围的扩大,农户参与市场的程度也在提高,但总体上还是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主要是由于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生活,习惯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缺乏自主决策的经验和能力。而且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在掌握市场信息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运用农业科技也受到限制对外招商引主体。农业投入问题是长期困扰农业发展的“瓶颈”。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来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启动境外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是招商引资的主要任务。

2.组建公司兴主体

主要是发展公司制农业,按照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培植一批加工型、流通型、生产型和复合型的农业企业。

3.鼓励干部转化为主体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鼓励机关干部、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兴办和领办农业经济实体。

三、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健全农村市场体系

1.发展成熟的生产要素市场

劳动力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我们应改革过去那种不合理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允许劳动力自由流动,鼓励富余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同时,还要加强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提高他们的素质,以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资金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缓慢很大一部分在于资金不足。因此,我们应着力解决农村的资金问题。我们的政府应转变职能,加快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

2.政府应加强对各种政策法规的调控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立法空白区制定相应的促进农村市场经济改革的政策法规,按照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要求去贯彻执行,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我国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所承载的权益是不一致的,这种城乡不统一的户籍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城乡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使户籍登记能够准确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职业状况。由于“二元结构”的限制,我国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2亿,流动人口已经从城市体系中占较少比例的群体成为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的经济联系、社会联系日益密切化。同时,由于流动人口成为城市体系的边缘人,他们在城市中遭到的一系列社会排斥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公平和建设和谐社会,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因此,随着城乡迁移和人口流动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户籍制度引起越来越多的争议,迫切需要推进城乡户籍体制和相应的公共福利体制改革。

3.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

我国医疗、养老、住房、劳动保护等福利保障待遇基本上只施惠于市民。城乡不统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阻碍了城市对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吸收。因此,要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和医疗卫生制度,消除在城乡分割制度下农村劳动力在获得教育、技能培训、健康与营养等人力资本投资方面与城市劳动力存在的巨大差别。

四、兴办村办企业是实现农村发展的有效方式

农村的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经济问题。而如何搞好农村经济?最有效、最快速的方法是兴办村办企业,通过集资或引资等渠道在每个村庄内搞一个或两个这样的集体企业。这样的企业有很多好处,如,吸纳本村的劳动力。本来,在农村地区有许多农民到城市里打工,而现在不用出本村就可解决就业问题。由于企业有一部分赚的是城市的钱,这样资金因素便可以流通到农村来,进而加快实现村办企业的原始积累,加快了资本的流通速率。资本的生命在于流通,农民挣了钱而后又以各种方式用于消费,这实际上是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支配能力。

因此,加强和深化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基本途径。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经营体制改革,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农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在上述方面进行改革,促进经济的发展。

篇8

传统的体育教学教师边讲解边示范的模式枯燥无味,而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却令人耳目一新。体育教学中教学画面的变换、声音效果的叠加、动画效果的处理,远远超出了体育教师的讲解与示范,授课时学生会聚精会神、兴趣盎然地听讲,课堂气氛异常活跃,以此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欲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锻炼兴趣。如在教学低年级“30米快速跑”时,先创设情境,利用多媒体播放《猫和老鼠的故事》视频,吸引学生的兴趣,使学生带着好奇心,进入学习。一开始用“小猫锻炼身体”“老鼠钻洞”两个视频动作作为故事的开端,增强学生的模仿能力、表现能力,并将此作为快速跑的辅助练习代替了以往枯燥的准备操。之后,又播放猫抓老鼠的精彩画面,安排组织了往返接力跑的练习,学生在视频的引导下,并没有感到乏味,而是极其喜悦、充满竞争性地参与到快速跑的活动中,这与单调纯粹的快速跑讲解更容易被学生所接受、喜爱,增强了课堂教学的时效性、趣味性。

二信息技术辅助健康教育,化抽象为直观,增强教学的时效性

虽然体育与健康课程,体育户外活动占绝大多数,学生也十分喜欢,但室内健康教育专题也是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多数农村学校的教室已安装了液晶电视、多媒体教学平台,在理论教学中,通过实物投影仪、电脑、录音机等现代教育技术和传媒手段,向学生展示图、文、声、像相结合的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打破了教师“一支粉笔、一本书”单一的教学模式,激活了学生的感官和思维,把应学的健康知识演化成了丰富、形象、生动、逼真的立体世界,从而优化了课堂教学,增大了知识容量,提高了教学效果。如在四年级健康教育“保护鼻子”教学时,我充分利用自制的教学课件,通过多媒体技术,将枯燥乏味的理论内容变成图、文、声、像相结合的生动形象内容,将趣味性、启发性、知识性、针对性融为一体,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兴趣,并通过师生互动方式,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的过程中去,从直观的多媒体课件引导学生观察鼻子,了解鼻子、鼻黏膜的作用;教会学生保护鼻子的正确方法,养成正确用鼻、护鼻的好习惯,达成了教学目标,培养了创新思维能力,使学生丰富和掌握了基本的健康知识。将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变成形象生动的生活知识,使学生易学易懂,教学效果明显。

三信息技术运用于体育与健康教学中应深思的问题

第一,现代教育技术优化了体育与健康教学结构和学习过程,发挥了提质增效的辅助作用。但应该看到,先进技术只是教学的辅助手段,从根本上是不能取代教师的主导地位的,在教学中应根据实际条件、学生特点和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将两者有效整合,采用适当的教育技术辅助手段,为教学锦上添花,而不能一味地追求课件的美观、新奇而忽略其实用性。第二,教师应由“教书匠”变成研究者和探索者,成为教学改革的综合型、创造型的人才。在教学实践中坚持一法为主、多法并用,灵活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创造出有利于学生理解动作要领、掌握技能、体验乐趣和健身的教学新模式。现代教育技术为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堂改革提供了技术基础条件,体育教师必须掌握一些最基本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技能,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加强体育教师和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强化体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业务培训,与时俱进,潜心探索,努力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推动信息技术在体育与健康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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