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9:17:5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旅行社调查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吉林省;抚松县;人参文化;人参旅游产业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1131204
1抚松县地理位置优越、有雄厚的人参资源基础
抚松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西北麓,地理座标为:N41°42’~42°49’,E127°01’~128°05’。抚松县幅员面积6530km2。抚松县下辖12个镇2个乡,162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抚松县是中国著名的人参之乡,栽培人参的历史迄今430余年,1995年被国家正式命名为“中国人参之乡”。抚松县有国有参场4个,集体参场79个,人参种植专业户4841户,从事人参生产的专业人员达到4.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1/2。
2走出吉林,宣传抚松人参文化
抚松县长白山地域采挖野山参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满族先祖时期,距今已经有3000多年的历史,他们在发展人参经济的同时,组织抚松县的文化精英整理创作人参文化作品,宣传抚松。
2.1抚松县地区在人参文化传承方面具有良好基础
从1987年开始,抚松人民有了自己的专有节日——抚松长白山人参节,近2年又把吉林世界人参博览会争取到抚松县与人参节一并举办;相继举办了人参烹饪大赛、人参姑娘评选、参王评选、人参百岁寿星评选、祭拜山神老把头等一系列活动;抚松电视台还开设了人参频道,说人参、唱人参、画人参、写人参已在全县形成了浓厚的氛围;52集动画片《人参王国》于1997年在中央电视台动画栏目播出;抚松县申报的长白山采参习俗已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长白山采参习俗与《孙良闯关东》(模拟重现放山老把头孙良故事短片)在北京奥体中心祥云小屋吉林巡回播放,观众每天都达5万多人次;迄今为止,抚松编著出版关于人参文化方面的书籍有30多种,电视剧达60多集。书画、摄影等其它艺术形式作品也大量涌现。
3建设具体人参文化观光景点
3.1露水河镇人参种植观光基地
总种植面积4万m2,游客可看到,人参的茎、叶、花、果实、根的植物学特征,深入了解人参特殊而严格的生长条件、生长习性等。游客还可亲自起挖人参,参加种植人参的生产劳动,体验长白山区特有的田园生活。
3.2中国人参博物馆
已经于2008年9月建成,是中国首家人参专题博物馆。人参的茎叶根具有人体形态特征。古人不能解释人参的一些奇特生命现象,便产生了许多美妙的传说、故事和诗歌。经口耳相传,人参变得越来越神秘,加上历代将相、诗人的吟咏和推崇,各个时期都有美丽动听的故事问世。如今以人参为主题的戏、歌舞、电影层出不穷。对这种特有的地方传统文化现象,人们称之为“人参文化”。中国人参博物馆集收藏、保护、研究等功能为一体,占地面积3240m2,展厅面积2021m2,内设参史厅、参俗厅、参品厅、影视厅等,馆藏人参相关展示品200余件、图片500余幅,全面展示人参文化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历史。
3.3老把头府
已于2007年春天建成,是抚松县祭拜老把头孙良的重要场所。山神老把头是长白山区人民心目中的保护神。相传,明末清初,山东莱阳人孙良因老母病重,需山参入药,闯关东来到长白山。与同乡张禄结拜为异姓兄弟,他为寻找迷路的张禄,筋疲力竭死在山中。在孙良身上既有“孝”、“义”等传统美德,又集中体现了生长在长白山里要有团结、助人为乐等优秀品质,就成为采参、放排、淘金、狩猎等各行业的保护神,进而成为长白山山神。在人参故事中,老把头孙良形象随处可见。
3.4长白山人参文化一日游路线及项目
祭拜老把头孙良,地点抚松县城;参观中国人参博物馆,地点抚松县城;参与采集野山参全过程,地点兴参镇、北岗镇、万良镇。
4取得的成绩及启示
4.1充分利用资源优势
抚松县地处长白山区,具用发展人参的地理优势,建设了全国最大的人参经销市场,把人参产业发展成为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4.2抓住政策优势
在吉林省“3化”统筹战略指引下,抚松县委、县政府围绕“长白山区域重要发展中心”的战略目标,率先走出具有吉林东部山区特色的生态城镇化发展之路,成为了吉林省统筹推进特色城镇化示范区。
4.3充分利用特色文化优势
人参文化是吉林省独特的乡土文化,但是抚松县能够去深入挖掘和发展人参文化,真正使一些零碎的、传说的小故事经过文学创作形成了文化。使人参文化不仅仅是抚松的、吉林的文化,而是成为了代表中国的一种地域文化。
4.4走生态旅游之路
一、问题之提出
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这样就使得原本活跃于各地少年司法实践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正式被立法机关采纳,也正式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融入到少年司法制度之中。从原本散落于各处的法律法规到如今法律层面上的正式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少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适用经验,这对推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虽然新刑诉法对社会调查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仅仅具有原则性的指导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社会调查的主体和社会调查的内容,但对于社会调查报告所应具有的法律属性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能明确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就会使各地司法机关产生不同的理解,进而制定出不同的实施细则。这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破坏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削弱此项制度所应该具有的实用性。例如,有的司法机关将其视为证据,可以在审理阶段进行质证;而有的司法机关只将其视为量刑参考意见,由法官自由裁量。不同的属性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因此如何在现有法律规制的条件下界定社会调查报告属性,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需要首先突破的难题。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不同界定及评析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源于实践,其在施行初期并无普遍性法律的规制,所以各地司法机关对其法律属性的认定并不相同。例如河南省兰考县法院将调查报告作为证据使用,允许诉讼参与人提出质疑,然后由社会调查员进行解答。而江苏省的部分法院将社会调查员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随着社会调查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在少年司法中所扮演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理论界对其研究也越发深入,总结各地的司法实践经验,学界大体上将社会调查报告界定为三种不同属性:即品格证据说、鉴定意见说、量刑参考说。
(一)品格证据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较为普遍,其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也就是指未成年人的人格调查或是品格调查,而调查的主要内容便是未成年人的“人格”或是其“品格”,所以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为品格证据。之所以认为社会调查就是品格调查,主要是从人身危险性的角度来进行考量的。因为品格是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表征,“通过考察行为人的人格特点并加以科学分析,才能使人身危险性的评估更加准确、可靠”。那么为何要考虑人身危险性这一要素呢?这主要是和社会调查的目的有关。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的理论基点在于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他们的心理状态往往不够稳定,而且自制能力差,加之受外界的不良影响,所以其大多是出于偶然原因走上犯罪道路,比如因心血来潮、一时冲动等,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并不一定都是有预谋和有计划的,因此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并非“罪大恶极”者。少年司法方针主要是考虑如何教育并改造未成年罪犯,这里就要放弃刑罚传统上的报应和威慑功能,转而找到案件处理方式和教育改造的最佳“结合点”。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找出犯罪原因,了解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将对其未来的教育改造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人格调查制度对于量刑具有重大影响,其充分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通过审判前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症。”因此,社会调查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便具有品格证据的性质。
笔者认为,产生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其报告的法律属性并不能简单地纳入“品格证据”的范畴。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也不能单纯地等同于人格调查或品格调查制度。一是因为“品格证据”属于“舶来”的法律词语,其并没有反映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中。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范来看,其法定证据种类中并不包含“品格证据”。如果将其纳入现有的证据种类中,就会破坏证据适用的法定性。二是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虽然“等”字属于列举未完,但从上述三个要素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方向不仅包括犯罪主体情况的调查,也包括犯罪原因的调查。所以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即人身危险性只是社会调查的一个调查选项,将其统称为“人格调查”不免会以偏概全。虽然社会调查以行为人为核心而展开,目的在于全方位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但是其最终目的是并不只是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分析和预测,它还包括行为人社会危险性方面的分析,而这其中显然又会考虑众多的社会因素。再者,因为个人生活经历的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人格或品格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决定人格的因素有很多,社会因素和生理因素等都会对人格的形成产生影响,人格调查实际上就是追踪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轨迹,其并不能脱离社会属性。三是要对“品格证据”作出正确的理解。虽然对其概念的表面含义不难理解,但作为英美证据法中的一个重要规则,它的适用却十分复杂。“英美法上使用未成年被告人品格证据的目的有二:一是证明案件的某些争议事实或附随事实,二是攻击未成年被告人的可信性。”另外,它还会对被告人的定罪过程产生影响。因为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提出会给未成年人本身和案件的审理带来风险,所以它的提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而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它的调查内容并不是查明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而是犯罪原因的归纳,所以并不对定罪产生任何影响,主要作用是在刑罚个别化原则下对量刑和未来帮教上的考量。再者刑诉法268条对社会调查的启动并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性条件。综上所述,英美法下的“品格证据”与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不可相提并论。
(二)鉴定意见说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是近来不少学者的主张。“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形成的过程来看,社会调查报告的类型视为鉴定意见都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定。国外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日本少年法》第9条规定:进行前款规定的调查,务必调查少年、监护人或者相关人员的人格、经历、素质、环境,特别要有效运用少年鉴别所提供的关于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以及其他专门知识的鉴定结论。美国也是采用类似的做法,由鉴别中心或鉴别所负责社会调查工作。”在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也将社会调查员的地位等同于鉴定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
笔者不赞同上述说法,社会调查报告不能等同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虽然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社会调查工作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承担,其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对调查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和判断形成一份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从某些方面看和传统的司法鉴定者的工作相同。但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下规定的鉴定意见并不具有包含社会调查报告的可能性。第一,因为根据《司法鉴定管理决定》的要求,我国对于鉴定机构的资格和条件有着原则性的要求。鉴定机构的设立和鉴定业务的开展必须要经过相关机构的登记和公告,鉴定人的资格和要求也有法律规定。而且从现有规定看,我国鉴定工作根据鉴定对象可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将社会调查强行纳入鉴定意见,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不能直接套用外国的规定在我国使用。第二,鉴定意见为“鉴定人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所作出的判断”。可以看出,案件事实也包含了定罪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鉴定等同于事实调查,也就是对与定罪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但是社会调查不涉及对被告人定罪情况的考虑,并不调查与犯罪构成有关的行为和结果事实。第三,从法律责任的角度考虑,如果鉴定人故意作出虚假鉴定或不实鉴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第268条也没有规定虚假调查报告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贸然认为其属于鉴定意见,也不能将国外的制度不加辨别地适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将社会调查报告等同于鉴定意见,其在形式上是想将社会调查报告纳入法定的证据种类,但实质上是将由专业性工作人员作出的调查报告等同于“专家意见书”,这样也是不妥的,同证据能力法定化和证据形式法定化原则相悖。虽然其中会包含专家事实意见,但对案件事实却不是亲身感受的,也并不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三)量刑参考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不涉及案件事实本身的调查,因为“调查报告的内容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联,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该种观点立论的主要依据便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根据通说,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社会调查报告之所以不是证据,就是在于其并不具有关联性。因为证据的关联性是同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因为证据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产生的,它同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客观的联系,对证明案情十分重要。而这里的案件事实正如上所述,主要是关于行为和结果的事实,是定罪事实。而社会调查所反映的内容却同案件事实没有必然和客观的联系,例如社会调查中关于犯罪原因的探查,其同案件事实的发生虽然有某种联系,但却不是必然联系,只是偶然或间接联系。而且社会调查中必然会涉及到第三人对未成年人的评价,这些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案件事实并没有客观的联系。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同量刑参考的观点避免了前两种观点的“违法”嫌疑,从现有的法律规范上来说,确实没有突破证据的法定种类的限制。但这并不表明将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从社会调查报告本应具有的“应然法律效果”和“应然社会效果”来看,还是有很大问题存在的。如果将其视为一般的量刑参考意见,则难以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终使社会调查的适用效果“大幅缩水”。因为量刑参考意见只是在量刑阶段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材料提交法官,其所反映的内容只能依据法官的自由心证予以采纳。但是依据刑事诉讼的证明原则,一项诉讼材料在取得证据能力之后才可以对它的证明力运用自由心证进行综合评判。而证据能力的获得要经过法定的调查程序。那么量刑参考能否获得证据能力?另外,控辩双方如果对其真实性产生异议,能否适用质证程序?这都是深入研究后留存的疑问。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意见仍然不妥,因为不能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经过法定程序的检验。如果只是提交法官单纯的量刑建议,势必会使社会调查的内容形式化和单一化,使其无法真实反映未成年人的各项情况,以至于法官无法把握刑罚的裁量和后期的帮教矫治,削弱社会调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重新认识
上述几种观点都不能准确地界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这就需要以另一种视角来解析其法律属性。可以说上述对社会调查报告属性的认识都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模式下进行的。能否以另一种视角重新审视社会调查报告的属性?笔者认为这是可行的。在这里首先要重新认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之重新认识――定罪与量刑的分离
之所以要重新认识社会调查制度,是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角度出发的。一般来说我国刑事诉讼是定罪和量刑程序相混合,量刑事实的认定并不需要经过独立的诉讼程序。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量刑前社会调查的发展和成熟已经使少年刑事诉讼体现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分离。之所以得出上述结论,一是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作用便在于使量刑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进而推进量刑程序相对独立化。从社会调查的内容可以看出,其并不反映案件事实,而是围绕未成年人的个人家庭情况、社会环境和犯罪原因等因素来展开,这些因素都是量刑过程中法官所应考虑的酌定情节。考虑到这些因素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过程中或大或小的影响,加之对其未来人生发展的考量,法官必须在量刑时慎之又慎。继续延续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的模式,法官可能无法掌握大量的酌定情节等材料,所以有必要将量刑从定罪程序中分离。二是因为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诉讼模式有法可依。根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院在审理活动中应当保证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从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影响量刑的社会调查报告可以经过质证程序,说明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便是在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模式下生成的。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之重新认识
上述已经阐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生成的。社会调查报告适用于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所以其法律属性便是量刑证据材料,即用来证明量刑事实的载体。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调查不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事实的调查,与案件本身没有必然联系。因而,显而易见,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不是证据的属性”。许多学者也认为社会调查并不反映案件事实,所以其缺少证据所应该具有的关联性。但笔者认为,上述结论都是在定罪量刑一体化的角度下得出的,即在不区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论断。诚然,证据的关联性必须要求证据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但是,在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下,在量刑过程中也存在相应的影响量刑的客观事实,即量刑事实。“案件事实”完全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可以分为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这两个因素合起来就影响了一个案件的定罪量刑。这里所作出的扩大解释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4条的规定,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包括了“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又包括“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这也就是说,影响量刑的事实完全属于案件事实,而社会调查所记载的事实同定罪无关,但却影响量刑事实的认定。
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同量刑息息相关,那么接下来又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即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就是量刑证据?笔者将其认定为量刑阶段的证据材料,而不是量刑证据。此处关于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一方面会涉及到二者属性的认定,另一方面也同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有关。
对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关键是要明晰证据的定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证据定义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这里的“材料”不是指证据材料,而是指同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材料,并且经过各种证据规则查证属实。那些同案件事实无关联,或者未经证据规则查证的材料,则是证据材料,它只是案件证据的“来源”,并不是证据本身。证据材料只有经过各种证明规则查证属实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才能具有证明能力。因此,证据资料和证据之间应该有证明规则的链接。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接受质证,表明报告所记载的事项需要经过法定的证明规则来查证属实,进而也表明了其只是证据材料,并不是证据本身。因为证据材料只有经过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之后才能取得证明能力,接下来才能对有关事实进行认定,才能纳入法官自由心证的范围并成为裁决的依据,而那些未查证属实的事项则被排除在证据之外。所以说,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只有经过法庭的质证程序后,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法官才会根据自己的自由心证对调查内容进行采纳,那些被采纳的内容才会对量刑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离,定罪程序在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下必须要对定罪事实坚持严格证明原则,对证据种类和取证方法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证据资料必须为法定证据种类,获取这些证据资料的手段符合法律规定。而量刑程序是一个独立的阶段,是在认定行为人有罪的前提下而启动的,所以其证据材料的认定不必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以自由证明即可,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不受法定证据方法的限制,但其若要认定为量刑证据也要遵循一定的证明规则。
另一方面,从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内容来看,其也只是证据材料。因为社会调查报告需要反映未成年人人身情况的多方面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犯罪原因等许多情况,而这些内容又多具有社会属性,其是通过调查员多方走访而来的,其中必然掺杂着主观的成分,加之调查报告一般都附有调查员的事实分析和法律建议,这其中也都包含众多主观因素。而证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客观性要求排除个人的主观判断,而且其来源必须保证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则要求其同案件事实必须要有某种联系;合法性则要求证据必须要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就现阶段来说,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其并没有规定详细的调查程序,且其调查内容并不都具有客观性,其中必然掺杂着被调查对象或调查员的主观判断。因此,现在就贸然承认其为“证据”则操之过急,其只是由众多材料堆砌而成的证据材料。
关键词:旅行社经营管理;作业教学法;探讨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1-0239-02
一、何为“作业教学法”
所谓“作业教学法”,即教师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根据讲授内容,有针对性的设计作业,作业的参与性质强,形式多样,通过不同的作业反馈形式,达到学生理论联系实践、学习能力提高的目的。
二、作业的宗旨
深化学生课堂学习的知识点,强迫学生带着作业深入到旅行社行业实践当中去,随着每一次和旅行社的接触,逐渐增加其实践经验,并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带着问题,回到书本,再实践、再发现,达到正向螺旋上升的目的。
笔者发现,学生越是早和企业实践相接触,越能早适应其工业岗位要求,并为日后择业打下良好基础。
三、作业的表现形式
1.照片。该课程的第一章是绪论,介绍中外旅行社的发展,特点,分类等,为了让学生能够对旅行社有一个总体的了解,我设计了这样的一个作业,即:交一份纸质版的作业,上面有学生和两家旅行社的合影。为了便于学生积极完成,规定所有合影的旅行社不能重复,以交作业的先后顺序判断,通过作业收集观察,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2.调查报告。例如,在讲到旅行社的设立与组织机构时,教师通过课堂讲解,不一定能达到令学生深刻理解的目的,这一章学习起来又比较枯燥,针对于此,我设计了这样的一个作业,即:访问、调查一家旅行社的设立经过,了解该家旅行社的组织结构,并写出调查报告。又如,讲到旅行社宣传手册这块,作业是这样设计的:(1)调查一家旅行社的宣传手册是如何制作的?(2)从专业角度,你认为该家旅行社的宣传手册应如何改进?(3)有哪些优点值得学习?(4)最好拿回来一本展示一下。
3.自我设计。例如,在讲授旅行社产品之后,学生了解到旅行社产品包括三个部分:核心产品、有形产品、附加部分。这个知识比较容易理解,但理解不是目的,需要学生应用。因此,我设计了这样的作业,即:“请你帮助旅行社设计一个旅游产品,要求:明确产品的核心部分,并围绕核心部分设计有形产品体现,同时设计附加部分,优化旅游产品。”
4.问卷调查。例如,在讲到旅行社质量时,书上有关于顾客满意问卷调研(CSQS) 的介绍,为了便于学生能够深刻学习问卷调查的目的、方法、过程,我设计了这样一个作业,即:请你为一家旅行社的某一具体旅游产品设计一项顾客满意度调查问卷,要求:(1)分组:每组四至五人。(2)旅行社名称。(3)产品名称。(4)调查问卷如何设计。(5)调查过程。 (6)调查结果。
四、作业的相关要求
1.独立完成与分工协作相结合。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集体合作、分工及领导能力的训练,我设计的作业有的要求学生独立完成,有的要求分组完成。这里重点说一下分组作业。例如在旅游产品设计这个作业上,要求学生分成10组,每组6人左右,搜集资料、幻灯片制作、课堂汇报、多媒体操作各有分工。顾客满意度调查这块,问卷设计、发放、回收、调查报告撰写各有分工,从实践经验看,学生对这种分组、分工形式的作业积极性很高,作业各环节的质量较高。
2.硬性强制与灵活机动相结合。笔者在每一章都会联系实践留取相关作业,但考虑到学生都多门课程的学习和作业要求,因此规定:有些作业必须完成,有些作业感兴趣的同学有机会可以完成。
例如,讲到旅行社的产品包装这块,我就是采用灵活机动的方法。我要求感兴趣的学生只要有和旅行社接触的机会,就不要忘了索要宣传手册,积攒起来再比较学习。一学期下来,有的同学搜集了很多或制作精美、或制作粗糙的宣传手册,并逐渐探索学习了制造电子宣传手册,达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我想,如果我采用强制的截至某日某日的作业的方法,学生很可能随便应付、提高便无从而谈。因此,我感叹,作业也要“风物长宜放眼量”。这种机动灵活的作业还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在留取这样的作业时,我总是不忘强调:第一,是感兴趣的同学;第二,有机会。
“感兴趣”,体现了因材施教的原则,我认为,任何灵感、发现均来自兴趣使然。
“有机会”,体现了这个作业的长期性。作为一个旅游人,或者今后着意从事旅行社行业的同学,这个机会,可能就是以后任何一个和旅行社接触的机会了,它是长期的,并且这个作业应该长期镌刻在我们的头脑中。
五、作业的检查形式
1.上交纸质版作业。对于一些未分组进行、要求个人独立完成的作业,要以学生上交纸质版打印稿。如,与旅行社合影作业、调查旅行社设立经过与组织机构等,这类作业在学生完成的过程中已经与旅行社有了“亲密的接触”,也基本达到教师设计作业的初衷。
2.幻灯片汇报。对于一些分组进行、内容比较重要的作业,可以安排学生以幻灯片的形式汇报。如上述旅行社产品的作业。安排了10组,每组均做了不同的幻灯片,从汇报结果看,反映了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组幻灯片制作精美,甚至用了像pocomaker这样的电子杂志的制作软件,有的产品设计新颖,丰富了其他同学的知识。同时,在前面汇报的同学均表现出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个人魅力,对其他同学均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3.课后交流。笔者在每周都是有答疑时间,对于一些作业,没办法在课堂上交流,可以采取在答疑时间进行。比如问卷调查、调查报告,遇到哪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等。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作业处理方式,它更灵活、更机动,师生的互动性更强。
智旅动力表示,互联网已经成为广大网民获取旅游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时随着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在线咨询和预定旅游产品。为了更好的了解网民获取旅游信息化和进行在线预订的行为习惯,发起组织了“2010网民在线旅游行为习惯调查活动”。智旅动力希望通过对本次调查数据的研究,了解互联网用户获取旅游信息和预定旅游产品的行为习惯,从而为旅游在线产品的策划、旅游网站的功能和流程设计等多方面提供指导。
旅游已经成为网民们普遍的休闲习惯
在对网民们的旅游动机的调查中,智旅动力发现外出旅游已经成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普遍的休闲习惯,旅游动机的形成与游客自身的主观意识关系很大,对广告宣传或者熟人推荐的影响力较弱。旅游企业需认真思考如何把旅游产品与用户的爱好习惯相结合。
网民们更喜欢自助游和自由行
自助游和自由行已经成为网民们最为理想的旅游方式,同时调查中也发现希望旅行社提供部分服务的自由行也占据相当的比例。智旅动力认为,对于旅游企业来说,重视自助游市场,并不是说要彻底去做自助游。可以在提供完整的线路产品之外,尝试提供可供游客灵活选择的自由行产品,即能够解决产品灵活性的问题,又能够保持自身服务的专业性。
网民更信任行程安排合理、费用明确的旅游网站
对于网站信任度的要素中,网民们更加关注旅游行程的安排合理性以及费用是否明确的问题,他们更希望明明白白的消费。对于在线旅游企业来说,在线旅游产品的展示更应该注重产品的描述,以及费用的明确。同时还有相当部分的网民关心旅行社的品牌和资质,这对于旅游网站也是一个提醒,应该用合适的方式体现自己的品牌和资质,甚至需要打造自身的网络品牌。
银行卡网银在线支付最为网民们经常使用
在关于在线支付的一系列调查结果中,银行卡网银的在线支付方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而实际上很多网站在线支付中的银行卡网银的支付功能是类似于环迅、快钱这样的支付平台提供的,只是用户并没有意识到而已。虽然支付宝财付通等有相当的用户优势,但是对于旅游产品来说,需要提供担保交易的并不多,所以还是重点考虑支持的银行卡种问题。
关键词:计调;课程改革;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7-0026-03
一、课程改革背景
1.产业行业发展分析。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到“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大提高,加快把旅游和文化产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大省。旅游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按照把我省打造成为具有重要吸引力的观光体验、休闲度假、康体养生和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要求,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多渠道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和酒店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我省旅游接待能力。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加强原生态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加快发展一批专业旅游城市、旅游村镇、旅游文化商品集散地,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开拓客源市场,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全面优化旅游环境。”由此可见,旅游产业发展将是贵州“十二五”发展的一个支柱性产业,旅游管理专业发展与本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紧密结合,前景广阔。
2.旅游人才需求分析。根据贵州省旅游局调研报告,贵州旅游业在“十一五”期间,旅游业直接就业人员15.79万人,间接从业人员78.95万人。在2010年11月出台的《贵州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需要解决的重大瓶颈问题中指出“贵州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与跨越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贵州省发展旅游的人才支撑严重不足。全方位地缺乏旅游人才,表现为旅游规划人员、旅游行政管理人员、酒店服务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农家乐从业人员等‘五支人才队伍’严重不足,制约了贵州旅游的跨越式发展。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避暑旅游等新兴、专业人才更为短缺。旅游教育培训资源也比较短缺,旅游人才供给严重不足。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环境也相对较差,旅游人才流失严重。”《贵州省旅游业“十二五”规划》更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五支人才队伍,瞄准六个突破口。到2015年,力争全省直接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以上;培养和引进旅游行政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和教育培训师资人才2万人,培训各类旅游从业人员200万人次以上;全部导游人员、90%以上旅游行业服务人员和7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培训合格上岗”。由此可见,在贵州省旅游业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十二五”期间旅游从业人员需求达到14.21万,贵州旅游人才供需缺口或将进一步增大,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3.高职开设《旅行社计调业务》课程的意义。高职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面向旅行社、景区、会展、博物馆、展览馆等旅游企业的导游、计调、外联、旅行社管理、景区开发与建设、会展服务、讲解员等岗位,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强专业实践技能和创新开拓能力、具有较强岗位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旅行社计调(OP),是旅行社完成地接、落实发团计划的总调度、总指挥、总设计。计调工作是旅行社业务部门核心工作,综合性较强,涉及旅游产品设计及销售、中间商的选择及管理、核价及对外报价管理、客户档案管理、同业合作、质量监督等。作为一名合格的旅行社计调人员必须具备各种业务知识和职业素质,“事无巨细,大权在握”的工作性质,要求其必须专业和灵活。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旅行社的业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因此,《旅行社计调业务》是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必修课程,具有较强综合性、实践性。开设《旅行社计调业务》课程至关重要。
二、课程改革设计及实施
1.基于培养目标、设计课程。开设《旅行社计调业务》课程的宗旨是着眼于当前旅游行业的计调岗位需要以及旅游专业学生的就业发展方向,让学生掌握旅行社计调业务工作内容以及操作流程。具备操作旅行社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旅行社产品定价和销售,旅行社团队、散客业务运作,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灵活应变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基于这个目标,在改革课程的过程中,应组建由企业专家、行业主管部门专家、课程设计专家和校内外骨干教师组成的课程建设委员会,深刻讨论课程建设的针对性和内容的选取标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应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参与指导课程的设计、教材的编写、实训项目的制定和考核标准的把关,使得课程内容的选取与教学设计完全符合企业实际运作的需要。由于计调岗位的特殊性,各旅行社将此岗位作为极高的商业机密,因此有条件的学校,还应让老师通过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或者深度合作的企业,进行调研和实践,收集和总结相关业务流程、要求、原始案例及资源素材等资料,力求将增长的社会实践经验运用到课程教学中去。
2.基于岗位需要,选取和序化教学内容。《旅行社计调业务》课程的实践性极强,这需要在选取和序化教学内容时充分考虑旅行社计调岗位的需要,以旅行社业务的类型作为切入点和载体,将旅行社计调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操作方法和工作程序贯穿其中。
(1)在教学内容选取上,以项目组织教学,要使学生掌握收集资料、计划统计、对外联络、订票业务、订房业务、调度变更的主要业务技能,并融会贯通旅游产品营销与公关、旅游电子商务等知识,使学生能将课程所学灵活应用于工作实践。突出学生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事业心、灵活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优良的工作作风。每个情境均为完整的工作项目,每个项目由若干任务单元组成,每个项目和任务有能力、知识教学目标,也有素质教学目标,项目任务可以举一反三,可以适应不同场合的变化。项目任务要授人以“渔”,培养技能过硬、职业道德好、职业素养高的人才,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拓宽空间并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教学内容可以分为五大情境13个工作任务来实现教学目标,具体的教学内容选取如下:
(2)在编排顺序上,要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以岗位职业能力为依据,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教学规律,采用递进式排序来展现教学内容。以旅行社业务种类作为载体。按生物学原理,随技能培养逐步增加理论知识,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认知原则,从最基础的单项计调业务入手,然后是常规团队的计调业务,最后是复杂的商务会展计调,由此顺序渐进,所选业务要具有典型性和覆盖型,通过这些旅游计调业务的操作,使学生具备通过分析,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和要求设计各类旅游产品的能力、选择和管理中间商的能力、核价及对外报价能力、客户档案管理能力、同业合作能力、质量监督能力。同时要求学生根据业务的特性针对不同项目进行设计,然后安排复杂的客户要求,让学生协调同类产品不同客户的问题,在难度上增加,同时融入一些客户的附加要求,提高学生的应变、协调、沟通能力。
3.基于情境项目内容,选择教学方法。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情境项目内容需要进行教学方法的选择与改革,将讲授、角色扮演、案例分析、任务驱动等教学方法结合在一起,增强学生对业务知识的感性认识,锻炼学生的操作技能并提高学生的业务水平。例如:对于基本概念的教学,可以采用讲授和引导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调度变更等,可以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对于旅行社团队、散客业务运作,可以采用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利用真实的企业背景和工作氛围,每个学生就像企业中的员工,组成计调工作小组,设立组长。按照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估的六步法实施。教师充当部门经理,负责分配工作任务,并要求学生按企业工作流程要求,在整个实训过程中严格把关,实行层层审核负责制,培养学生的工作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工作过程中要记录学生学习手册,使学生在学校就体会计调工作的工作情境。对于特种计调游操作,可以给学生布置特种游计调的调查任务,完成调查报告,通过各种特种游的计调调研报告评比后,让优秀者讲解特种游计调的特殊要求及技术要领,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方案的讨论与评估。
4.基于业务类型,丰富教学手段。《旅行社计调业务》课程的操作型极强,应在高度模拟的旅行社业务部门的实训室开设,并配备计调工作需要的电脑设备和各类表单。以此来丰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教授调度变更时,可以设计情景小品,演示突发事件,要求学生根据模拟情景进行处理;例如在接待计调常规业务操作操作时,可以要求学生利用传真机、电话等模拟与组团社的业务往来。课程的五个情境,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以各校的生产性实训旅行社为载体和其余各大旅行社为演示案例,学生根据旅行社实际业务种类的不同,进行正确的业务操作,为旅行社业务决策进行市场调研、提供信息、编制计划、统筹安排、协调联络、组织落实、协议签订、检查监督等业务,最后完成旅行社计调工作综合报告。
5.基于教学方法和手段,编制教学资料。前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实现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营造“师”、“生”换位的改革理念。为了让课程的改革得以有效地实施,传统的教材已经不能满足课程改革的需要,必须建立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任务驱动型教师教学手册和学生学习手册。(1)教师要编写旅行社计调业务操作“情境”教学教案。对每一个教学环节都从教学目标、主要教学内容、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实操训练、教学仪器、课后自学与联系、推荐参考资料等9个方面进行设计和总结规范。同时要丰富教学资源和案例素材,有大量的引导案例、调查报告、最新的有关旅行社方面的数据和新闻报道等,用来支撑学生的各项任务。(2)基于工作过程编制学生手册。教学过程中学生要完成不同情境里面的不同业务。这就要求教师要设计好整个课程的13个任务单元的项目工单、评价单、计划实施单、项目报告等学生学习手册。学习手册需涉及到各任务单元咨询―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估六个步骤。记录学生在各任务单元的各项活动,为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教学过程监控和质量提高提供完整的教学档案。
6.基于岗位能力,制定考核标准。课程应该按照旅行社对计调人员的考核标准,来判断学生是否是一名合格的计调人员。在考核方式的设计上要和传统课程考核不同,项目考核除最终考核结果,要特别强调过程考核。过程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表现(主要是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其中学习态度主要是通过个人自评、小组互评和教师评价来实现)、课程过程档案和个人学习报告;课程项目结果考核主要是考核学生分组的单元任务报告、单元成果展示和项目答辩。考核的整个过程“融工作和学习于一体”,重点考核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沟通和团队协作的素质。
综上所述,《旅行社计调业务》课程的改革,要采用“实际工作情境”教学实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全过程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使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教学做合一,让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做和学有机结合,课内课外有机结合,校内校外有机结合,不但培养了学生的专业能力,还充分培养了学生的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职业素养。引导学生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独立学习和创新的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复杂纷繁的实际生活中,具有更高的综合素质,保持“后劲”经久不衰。
参考文献:
[1]贵州省人民政府“十二五”发展规划[Z].
14年数据表明,除1989年外,13年都保持了两面三刀位数的增长速度。1999年入境过夜者2700万人次,外国旅游者人数可达840万人次,比1998年增长18%,比历史上最高年份1997年还增长13%,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可突破140亿美元,比1998年增长12%左右,提前一个实现“九五”计划指标,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国内旅游人次预计达7.1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超过2800亿元人民币,发挥了刺激内需,活跃市场,拉动经济的作用,全国国际国内旅游可突破4000亿元人民币,比1998年增长17%左右。
世界旅游组织预计国际旅游业前景继续看好,21世纪旅游业将成为世界头号产业,到2001年全球游客人数将达15亿,总收入将达2万亿美元。据世界旅游组织的调查报告认为,无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旅游业作为经济支柱的地位不会改变。就拿今年来说,旅游业在假日旅游等一系列旅游新产品的带动下,继续保持了去年以来的快速增长态势,据统计到2001年一季度为止,入境旅游收入增幅已连续五个季度保持在14%以上,旅游创汇比上年同期增长17%,增幅提高近
9个百分点,国内旅游方面,由于旅游企业积极努力和节假日的延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张,来自旅游部门的初步预测,今年全国“五一”出游人数在4600万左右,出国游的为10万人,都大超过了今年春节和去年国庆的数量,其中北京市“五一”期间外出旅游人数达178万,外地进京的游客近300万。全国各条旅游热线、主要景区全部爆满,游人如织,就连以往相对清淡的宁夏沙坡头等西部地区景点也异常火爆。
虽然市场前景十分诱人,但是,我国的旅游业存在很严重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首先,旅游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其次,全国共有6000多家旅行社,但企业规模实力小,经营管理分散,体制不活,营销手段滞后,技术依托和网络化水平低,市场尚不规范,绝大部分的旅行社为“小作坊”经营方式,只有几个员工,服务质量低下,这些旅行社从表面上看隶属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关系错综复杂,国旅、青旅和中旅三家骨干旅行社也仅仅占30%的市场份额;再次,产品创新不足,小的旅行社没有能力开发新产品,大旅行社又没有动力创新,最后,在缺乏产品创新的情况下,当前的旅游业市场竞争是单一的价格竞争,这是一种低层次的恶性无序竞争,恶性价格竞争最终导致行业利益的损失和消费者所应享受的服务质量下降。
改变这种市场状况的唯一出路是产品创新,为未来投资。对于公司来说,就需要考虑改变产品创新周期。在传统的业务模式下,产品的提供基于物理网点,以点对点(人对人)的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需求分散,难以产生规模效应,制约了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销售,也就延长了产品创新周期和推广销售周期。我认为互联网提供了改变产品创新周期的可能,主要原因是通过互联网可以集中需求并迅速对需求进行分析并作出反应。集中需求能够产生规模效应,使需求在一个层面上表现出来,同时促使企业产生新的营销方式,实现了新产品的开发和迅速推广销售。
每一个饭店都有好几个岗位,各个岗位的要求不一样,,经过调查,饭店各个岗位主要有大厅、总台、客房、餐厅、酒吧、商尝康乐等,而各岗位中又有小小的岗位组成,例如:大厅所在岗位服务员就有大门应接员、大门保安员、行李员、梯口应接员、大厅清洁员、洗手间服务员等。在这些服务人员中,有不少礼貌礼节是大家都应遵守的,象大门应接员主要的职责是负责来店客人的大门迎送工作,在服务中要做到精神饱满,并且热情和蔼地招呼每一位进出饭店的顾客们,大门保安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搞好大门和周围区域的安全保卫,以及车辆指挥和来客的问讯接待工作,大门保安员对饭店来说起着非常大的作用,饭店的安全和宁静的生活是和保安员分不开的。还有其它岗位上的服务员,应做到的各个职责都不同,但他们都给整个饭店带来了方便,给饭店带来了逢勃发展。
饭店的总服务台是饭店的“窗口”,又是饭店管理的“神经中枢”,更是住店人进店和离店的必经之地,因此,能否给客人来时有“宾至如归”之感和离时有“宾去思归”之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总服务台的服务质量,所以说,总台服务是整个饭店经济和信誉的中心点。
总台服务所在的岗位服务人员有接待员、问讯员、订房员、结帐员、外币兑换员、商务中心服务员和话务员等。接待员在总台服务中起很大作用,当你接待客人的时候,不仅要做到办理一个,接待另一个,招呼后一个,这个原则,还要做到热忱地为每一位客人服务,当本饭店客已满时,要主动帮客人推荐到其它饭店,并且当接待完一位客人时,要用心对保存好本客人的存档,以在下次接待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服务,只有这样,客户才会对本饭店独家青睐,当然,能够做到“宾至如归”、“宾去思归”这种情感,是和饭店内的各个岗位上的服务人员分不开的。
既是饭店,就会有客房,而客房主要是客人的休息场所,房间的好坏,关系到住店客人的心情,为客人提供温馨、舒适、幽静、安全的居住氛围是十分重要的,并且还要根据住店客人的习俗,例如韩国人喜单厌的习俗,因此,在为韩国客人准备房间是要避免出现双号的房间。此外,为客人准备的房间应该要在客人还没住进去之前检查好一切的设施,以免对客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误会。
餐厅是饭店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客人用膳的主要场所,也是饭店获得最隹经济效益、弹性最大的部门之一,它的服务特点是服务员直接对客人提供对面的服务,个量大,时间长,需求多,为了满足宾客的不同需求,必须做到美味隹肴,令客人吃得满意。
此外,饭店能够做得好,还离不开一个主要因素:微笑。古人云:“没有笑颜不开店”微笑可以赢得商朋满座,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可以说笑是对一个饭店的治店法宝,企业的成功之道。目前为止,在我市也有不少的饭店,也有不少有名的,像福州大饭店、西湖大酒店等,它们之所以出名,我想是和饭店中的每一位员工的优质服务分不开的。
最后,祝愿我市的饭店、酒家能够蒸蒸日上,为我国旅游业做出新的贡献。
旅游业市场状况调查报告作者:陈怡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的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由旅游资源大国面向亚洲旅游大国的历史性跨越。从国内旅游业的收入看,从1985年到1998年的14年数据表明,除1989年外,13年都保持了两面三刀位数的增长速度。1999年入境过夜者2700万人次,外国旅游者人数可达840万人次,比1998年增长18%,比历史上最高年份1997年还增长13%,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可突破140亿美元,比1998年增长12%左右,提前一个实现“九五”计划指标,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国内旅游人次预计达7.1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超过2800亿元人民币,发挥了刺激内需,活跃市场,拉动经济的作用,全国国际国内旅游可突破4000亿元人民币,比1998年增长17%左右。
跳槽族缘何跳槽
从行业来看,节后跳槽最多的是IT业和服务业。日前,职场社交媒体卧龙阁推出了 《人才跳槽10大高危行业报告》。报告显示,在IT业中,团购、软件开发以及互联网的跳槽率分别高达37.7%、31.1%、28.6%;房地产和零售业的销售员跳槽率分别为33.8%、16.9%;汽车服务和餐饮服务的跳槽率分别为19.2%和21.4%。
重庆联英人才有限公司副总裁曾华认可上述调查,并分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IT行业从业人员跳槽频繁是因为很多互联网技术人员长时间在做同一样技术工作,容易厌倦,需要换个环境;销售行业员工是否跳槽一般取决于其销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承受的压力以及获得的薪酬是否与自身需求吻合;餐饮服务业的跳槽则是由季节性因素决定的,很多从业人员需要放假回家,休完假后就要重新找工作。
从群体来看,刚工作不久的大学毕业生跳槽的比重不小。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评估机构麦可思的 《2012年大学生就业报告》指出,2011届大学毕业生半年内的离职率为: “211”院校是22%,非“211”本科院校是33%;2008届大学毕业生3年内平均工作单位数,“211”院校为1.7个,非 “211”本科院校为1.9个。其中,俗称跳槽的主动离职率竟占到88%。而针对太原市96家用人单位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大学毕业生首次就业后3年内跳槽率高达70%。在离职毕业生中,有31%因为感觉个人发展空间不够而辞职,有25%因为薪资福利偏低辞职,还有13%因为想转行。除此之外,离职理由还包括:工作要求和压力太大、对企业管理制度和文化不适应、就业没有安全感、准备求学深造等。
企业如何积极应对 “跳槽季”
面对节后员工跳槽激增,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员工离职给企业造成的影响,不仅仅会给其他员工带来额外工作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最新的《国际商业问卷调查报告》显示,32%的企业表示最重要的影响是客户的流失,同时32%的企业认为运营成本增加是最重要的影响。其中,酒店管理业对员工离职造成的服务水准下降担忧比例最高,为37%。25%的信息技术企业认为会造成新产品服务的延迟推出。这些行业的人才流动大,除掉行业固有特征外,也和行业普遍的员工培训和管理方式有关。一般来说,工作压力大的行业跳槽情况比较严重。对于压力较大的职位,员工往往会对待遇方面要求较高。这里的待遇未必是指薪酬,同时也包括人性化的管理方式、系统化的培训和良好的晋升空间等。这就要求企业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更加注重为员工规划职业生涯,让他们有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
对于已经不可避免的跳槽离职,企业也应做好各种准备。北京联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泉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刘某是一家旅行社的财务人员,尽管不是旅游专业出身,但其在旅行社5年期间掌握了不少专业知识和客户信息。2010年春节后,刘某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称因个人原因希望离职,旅行社批准了,劳资双方未发生任何争议纠纷。但2010年2月底,旅行社出现大量退团现象。原本定于2010年七八月出境游的大客户也纷纷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通过追踪客户发现,近90%的客户都流向同一家旅行社,而刘某正是这家旅行社新入职的线路规划师。旅行社找到刘某,希望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但刘某称自己并未签订保密协议,旅行社也未支付保密费,他的行为是正常的商业竞争,故不应该赔偿任何损失。因此,企业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及时与员工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并在被侵权后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跳槽波动能否用加薪平息
对于员工来说,跳槽是否一定能提升薪酬呢?也不一定。前程无忧的 《春节后首周人才市场供需走势》显示,“招工难”促使2010年企业一线员工平均薪水增长了15%,2011年增长超过20%,2012年增长在10%左右,2013年也维持了这种上涨形势,用人成本持续高增长已经使得大多数企业不堪重负。企业一方面收缩用人规模,另一方面也不愿再继续承担薪酬的高增长,加薪更侧重于对现有员工的保留,而非新员工。同时,他们也更乐意对难得的、少数的技术人才给予高薪厚酬。
有专家指出,中国绝大多数企业的加薪体现的是一种用人博弈,而非经营收益的分享。为了留人,企业总是处于不得不加薪的境地,在加薪的同时又想方设法减少其他人力成本支出。这些举动导致加薪后,新老员工收入不平衡、员工绩效与员工薪酬不挂钩等问题的出现,于是又为某些员工群体的跳槽埋下了伏笔。这样就构成了企业和员工都难解的循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