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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市场经济8篇

时间:2022-06-09 19:50:0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会市场经济,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社会市场经济

篇1

现代社会的兴起是以现代国家、市场和社会的相继形成并按照各自不同的逻辑运行为前提的,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构成了一个和谐的社会秩序。我在此前的专栏文章中曾讨论过国家(一般也被称之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接下来我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市场与社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作为一种制度建构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完善的体系,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强调对市场主体权利的承认,强调政府须提供并维护公正的市场规则。凡此种种都是建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条件。此类论说因为强调的是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为人们所熟知。在对市场经济加以完整性勾勒的诸多向度中,有一个向度往往被忽略,这就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也必须有健全的市民社会作为基础。

在学理层面上,市民社会分析的是国家与社会相对立的二元关系,关注的是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者说不能被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市民社会的提出与现实的制度建构,其基本目的是通过对国家权力范围的限定,以及对社会不受国家权力渗透的规定,来抵御可能为国家所主导的无所不及的政治专制,使社会和人民获得一定程度上的政治自由。因此,“市民社会”是一个古老的社会形态,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城邦的政治生活,在今天强调市民社会建设,不过是对这一古老社会理想的继承和发展。

然而,与这种理想观念相对立的或许历史也更为悠久的,是对国家或政府力量的绝对化强调。如英国16世纪的政治学家霍布斯就认为,国家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这种论说受到了英国17世纪的政治学家洛克的批评,洛克发展出了一种“社会应先于或外在于国家”的社会理论,确立了有限政府和人民原则。而在洛克之后的18世纪,斯密建构了自由竞争的经济理论,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这为洛克的社会理论注入了实质性内容,即通过国家保证市民社会的经济平等和契约自由,使得洛克的社会理论可以获得实现。据此,无论是在学理脉络还是在现实制度建构上,市民社会都是先于市场经济而存在的。

有必要对市民社会给出一个广为接受的定义。德国当代大哲哈贝马斯提出,市民社会是一种独立于国家的“私人自治领域”,包括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其中私人领域是指私人企业之间自由竞争、自由提供经济产品的经济活动;公共领域是由各自非官方的组织或机构构成的私人团体,诸如各种俱乐部、沙龙、新闻传媒,乃至政治党派。在市民社会的这两种构成要件中,前者正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而后者则是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

众所周知,若是以“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为运行规则,会出现所谓“市场失灵”;其次,在提供如国防、道路等公共产品上,也会出现市场失灵。一般的看法是,化解市场失灵需要依赖于政府行为,但事实上,正如当代的公共选择理论深刻地分析过的,政府也会出现所谓“政府失灵”,且在很多情况下由政府来矫正市场失灵并不是最优选择,政府主导的行为往往成本太高。于是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间的中间地带,由社会自主解决此类问题是必然选择。如温州等地区的企业自主组织的民间商会,在约束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协调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冲突等领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真正的高效率运行,根本离不开一个良性的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的兴起,一方面是维系经济高效运行之必要,另一方面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知识分子为主导的社会各界对抗恶法的社会行为,最终使得收容条例被废除,实实在在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市民社会的具体内容,正是体现于它的一系列的核心价值之下的现实社会活动。

篇2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终极性价值;现世性价值

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形态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以理性化、自由竞争和利润最大化为标志的市场经济转变。先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利益格局被逐渐打破,而新的利益格局尚未完全确立,各种利益关系因而变得错综复杂,人们对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的关注空前地敏感和突出;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和展开在诱发新的经济伦理观念的同时,也促使我们对市场经济制度本身作出价值判断,市场经济在伦理道德方面的优劣成败成为经济学界和伦理学界共同的话题。理论和实践都需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这一课题作出回答。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坚持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终极性价值判断的统一,应该成为我们始终坚持的原则。

一、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

现世性价值判断,是指以稀缺资源配置和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为核心,以“自然形成”的既定制度的合理性作为标准的判断方法。市场经济与这种对资源配置和财富生产分配的关注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它强调效率和效益,强调合理的市场规则对市场个体的制约,以理性和实用主义为基础。在人们对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异常关注的现实条件下,离开现世性价值判断,不顾人们日益增长的提高收入、改善经济生活的愿望,对公众提出的任何“清高的”伦理要求,只会成为空中楼阁似的玄谈,对于解决形形的经济伦理问题无能为力。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时,“利”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因素,而是义利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义利矛盾运动中动力源泉的核心。在这种背景下,可以用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指导原则。

功利主义的萌芽,在人类历史上,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并在西方奠基于近代社会前期,最终形成于19世纪。然而,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主导精神是“先义后利”、“重义轻利”的尚义精神,具有反功利的倾向,而这一切是与自然经济的运作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推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巨大威力,是通过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来发挥作用的。这三大法则与规律无不体现着市场经济最基本也最核心的客观精神——效益精神。效益精神反映了市场经济求利性本质的根本要求,效益精神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生命。

功利主义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无疑有着重要的社会价值。在利益关系成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时,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成为现代伦理学的主要任务之一;重视人们的行为后果,不仅使道德评价具有比较客观的标准,而且对于人们的务实精神具有促进意义;强调趋利避害,不仅符合现代社会复杂的生活本质,也符合现代人的基本心理趋向。当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与资本主义功利主义既有着因共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而产生的共同要求,又有着因所有制的特殊性而产生的特殊要求。这种特殊的伦理精神主要是:其一,它把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作为道德的基础;其二,它虽然侧重以行为后果作为评价道德现象的标准,但也兼顾行为动机的评价意义;其三,既反对重义轻利,也反对重利轻义,而主张义利统一,既求效率,更讲公平。

经济伦理在市场经济中的现世性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经济伦理可以规范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市场经济社会中,市场运行的主体是有着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人。要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离不开完善的法制对企业和个人的规范。法制是建立市场经济的第一种规范,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客观上要求市场活动的主体以及市场经济的各种行为,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秩序中进行活动,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没有有序化的市场,就不可能有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仅有法律的维持是不够的,市场经济还必须有自己的道德基础。经济伦理在这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

与传统的自然经济相比,市场经济是通过交换来实现资源的配置,来实现人们之间的经济联系,因此,交易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方式。交易打破了传统封闭的生活,也在根本上改变着人们的道德世界。与传统的非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道德世界,其核心在于“忠诚”。血缘纽带、宗法制度以及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严格的上下级层次结构都要求某种人身依附的“忠诚”。市场经济作为对传统自然经济的历史对立,在经济伦理上所要求的核心在于“信任”,以及由此衍生的平等和自由。所以,它最重要的道德基础是“责任感”。这种责任感缘于每个人对自己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感。没有基于道德基础上的责任感,对于社会,它不能有效地实现职业职能、创造效益、组织社会结构、稳定社会价值;对于个人,它不能进行个人技能的积累,为社会创造服务与作出贡献。离开了这种责任感,市场经济的活动基础——契约伦理和经济信用就难以为继,分工合作的价值前提也会丧失殆尽,交易成本费用将会大大上升。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大量经济信用失常、权钱交易中的“寻租”等违反市场经济伦理的行为极大地危害着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使得分工合作和规模经营的效益难以实现。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伦理要求个人和企业坚持平等、自由等经济正义原则,这些经济正义原则构筑了人类分工合作的秩序。因此,强调经济伦理对个人和企业的规范行为对于建立和维系健全的经济秩序大有裨益。

第二,经济伦理可以有效地推动经济增长。认为,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但同时又承认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在马克思看来,“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及其“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既是“人们物质关系的产物”,更是非物质生产即“精神生产领域”。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文动力即精神生产力可以作为第二种动力,推动经济的增长。经济伦理是这种人文动力中一种现实的、强大的力量。西方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近代以来的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得益于新教伦理的推动,新教伦理构成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的人文动力,其中“天职”观念形成的职业伦理,“蒙恩”观念构成的经济合理主义,“节欲”观念构成的积累精神,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的人文动力,它通过“资本主义精神”的中介,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率的制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是构成经济发展的内生的变量。由此我们也可以判定,与经济发展要求相契合的伦理道德,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并对经济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现代经济发展,首先来自于社会生产率的提高。社会生产率的提高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分工和专业化;二是个人和组织的积极性。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分工和专业化已成为普遍的现实,人们的积极性或进行投资、创新、经营和创造的经济努力,对于经济增长无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人们的经济努力,尤其是涉及长远利益的投资与创新,需要社会激励提供心理与舆论支持。由于人类行为具有寻求合理性依据的偏好,经济伦理的激励就不仅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合乎市场经济需求的经济伦理可以为人们的经济努力提供合理性辩护,使人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从事各种创造性的经济活动,它也可以唤起人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人们的热情和信心,推动人们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终极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

终极性价值判断是指在物质资料生产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存在的意义为标准的判别方法。它认为制度的变迁或替代是必然的,它要求把对于现行经济制度的价值判断作为其他价值判断的基础,在整体上引导着制度的前进方向。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一些具有根本性价值意义的经济伦理问题的出现,比如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平与效率、先富与共富的关系等有关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问题,以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价值判断问题等使我们认识到,经济发展必须以终极性价值判断为导向,使其拥有对人类的终极关怀,使其富有人文精神。在这种思考的指导之下,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功利主义的同时,还要弘扬以人为本的精神。

以人为本的精神,就是主张人的价值是最高的价值,要把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其他见物不见人的价值判断均不符合以人为本精神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人为本精神有着双重的道德价值:

一方面,以人为本精神对于市场经济逐利性具有矫正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本质—·逐利性。这种逐利性,既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又是导致人的异化的重要根源。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将人从对自然的依赖关系和对人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但是又把人推向了对物的依赖中,从而造成了人本主义精神的沉沦。因而,坚持以人为本,有利于引导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本质要求不谋而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为人民谋利益,它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把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的和最终目标,因而在本质上以人为本。这种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集中反映,又是抵制和抑制市场经济反人本主义精神负面效应的有力武器。这种新的经济伦理精神,把是否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衡量经济工作、经济行为的最根本和最高的价值标准。

同样,认识终极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关系,还必须考虑经济伦理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意义。

第一,经济伦理可以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进步需要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将社会发展主要看作是一种经济现象,把经济增长视为目的。其战略目标追求的是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民收入的增加,将经济效率视为社会发展水平的尺度。实践证明,这种发展模式并不令人满意:不仅造成对有限资源的掠夺性浪费,而且无法使人得到整体幸福。对这种模式弊端的反思,人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中心是“物”(生产效率的提高),社会发展的中心是“人”(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发展虽然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但决不能顾此失彼。于是,社会发展模式发生向社会全面发展为宗旨的转变。这种模式以“人”为本,是一种面向人类追求真善美统一境界的全新发展观,它要求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

第二,经济伦理可以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马克思说:“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这是从哲学高度对人的需要的思考。在他看来,人的需要是人追求自己的对象的一种本质力量。这种“力量”一方面由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和人们的社会关系本身,又构成需要的主要内容。因此,“需要”体现了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及社会实践活动主体这两方面的规定,所以也就是人的本性。需要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推动着生产的扩大和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运动和前进。而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以人为本的要求体现了人类需要的这种全面性和多层次性。

从经济发展的趋势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来看,市场经济不是人类最理想的经济形式,与未来的产品经济形式相比,它有一定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必然造成人的片面发展;市场经济以市场主体的利益差异为前提,必然造成人与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局限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具有必然性。然而,它又必然会被人类社会发展的更高形态——产品经济形态所克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产品经济形态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以人为本要求即终极性的价值要求体现了这种发展趋势。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是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终极性价值判断的统一

现世性价值判断所要求的社会主义功利主义和终极性价值判断所要求的以人为本精神不是两种性质对立的道德要求,而是同一道德体系中的两个不同层次的道德。

篇3

第一,现代市场经济对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的确立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与前市场经济相比,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已被历史的实践所证实,并成为我们的共识。与此相联系,市场经济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信任的不断完善,同样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众所周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是金字塔式的等级关系,社会通过强制力保护等级制度及其对财产的任意占有和使用。而在市场经济的市场中,每一个参与市场活动的人都是有着自利的主体,人们之间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的,彼此有着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公平竞争地参与市场活动,享有相互对应的公正的权利与义务,从而熔解了自然经济社会遗留下来的人身支配关系和奴役关系。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使每个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都成为具有独立利益、独立目标、独立价值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他们可以自主地使用属己的生产资料并决定经济行为,并对自己的活动承担道德与法律的责任,从而形成了有一定经济基础支持的经济领域的独立个体。因此,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提供了客观的价值尺度,把人从过去的自然经济时代的超经济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把个人从以往等级的社会身份中分离出来。不仅如此,市场经济也破除了计划经济中人为的分割和封锁,使市场走向开放。全面开放的市场日益强化着国家之间、民族之间、部门之间、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从而使人在平等的多层次的交往中形成较为丰富的社会关系,同时获得了自由发展的机遇。市场经济打破了血缘、地缘对个人的限制与束缚,使人们的流动性增大,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不断增强,人们不必再长期依附于某一个特定的地方,而是可以有所选择并建立起更广泛的社会联系,人的存在模式必将经历从“家庭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过渡,而越来越成为“社会人”。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回归到哈耶克所谓“扩展秩序”的过程中的社会,人们已经从被毫无弹性的制度焊接在组织的网络中解脱出来,不再只是按照组织系统为其规定的方式进行行为或思想。在这样一种开放、多元的社会环境下和自主自愿的契约关系中,真正意义的主体间关系即平等的主体之间对彼此主体地位、利益、权利给予理解和尊重,以及在相互沟通、相互理解中形成的对双方都有效的原则和规范,才被真正确立起来,这是形成人类社会共同感的根本前提,也是社会成员相互信任关系建立的真正前提。它是一种自主性责任性的信任,而不是过去的义务性的被动性的遵守规范,这就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第二,市场经济培养锻炼提高了主体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也养成了主体必须学会信任别人与生人打交道的能力以及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迷失在国家迷雾中的多元利益主体重新获得自我发现,被泯灭的权利意识亦因利益的不断刺激而被唤醒并逐步发育成熟。然而权利与责任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也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利,权利总是内在地包涵着连带着相应的责任,只想享受权利带来的自由和好处,而不愿负担义务和责任的“自由骑士”,不会成为现实的权利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经济自由权利和政治自由权利的普遍享有,从责任的角度意味着个人一旦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必须自己为自己选择的结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再将自身行为的责任推给集体、国家和社会。具体说来,在经济领域,个人有了经济的自由选择权利,就要自己承担经济的风险:个人经营失败,不论有多少客观原因,政府也不再有责任伸出援助之手,而只能自己吞咽破产倒闭的苦果;合作合资不成功,政府不会去承担责任,甚至连出面调停的角色都不会充当。在政治领域,个人在享有政治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政治选择负责:既然政治权力的承担者都是通过公民选举产生的,那么对于这些掌权者所做出的政治选择,无论其适当与否,选民都不能完全推脱自己的责任。在社会领域,个人自由选择机会的增加使得个人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人的从业、收入、医疗、住房、养老等工作和生活的几乎一切问题都完全依赖于工作单位加以安排和解决,而必须对自身生活的保障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文化领域,个人在文化创作方面的自由权利,也使得个人必须对自己创作的文化作品及其所负载的信息传播行为承担责任。对于个人来说,这种责任无疑是一种沉重的压力,但同时也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它反向强化了人的风险意识,也锻炼了责任主体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以有效规避风险从而在陌生人社会建立信任关系的能力,这也对社会信任的建立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和正强化作用。

第三,市场经济使得交往普遍化,节约交易成本的内在要求对社会信任提出了普遍的要求,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历史阶段,使人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在非市场经济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是基于血缘或类血缘(地缘、职缘)共同体基础上的,这种交往方式的狭隘性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只能是一种如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因此,传统社会人的日常生活总是要受到“在场”的域际性活动的支配。而进入市场经济社会后则是通过对“缺场”活动要求的培育,将人的活动日益地从地方性场景中“提离”出来,放在了一个脱域的环境中。特别是通过人的交往手段的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乃至否定了传统的熟人间的社会交往方式,将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垠的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的,并跨越距离时空分离基础之上的交往世界之中。在这种“缺场”的全球背景下,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并不要求每一个人与世界上所有他人面对面的“在场”直接交往,而是通过信息化的媒体符号标志系统的不在场的“在场交往”。这种时空分离基础上的交往方式的改变,扩大了人际交往的空间与范围,使得交往普遍化,“相逢何必曾相识”成为了活生生的现实。这是现代人个体社会化程度提高的标志,它为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全面发展创造了优越的现实条件。但与此同时,节约交易费用的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而如上所述,社会信任度与社会交易成本之间成正比关系,高度的社会信任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社会运行效率、节约交易费用的最有效途径,这就决定了建立高信任度的社会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进而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第四,讲求信任和诚信是自由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自发作用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运作是通过市场竞争来推动的,是凭借竞争来完成其资源配置优化功能的,而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是全面、持续和公平的,即所有参与竞争的主体都必须承认和接受竞争的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凭借社会特权取得收益“附加权”和亏损“豁免权”。竞争对市场主体既是压力,又是动力,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社会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方面,竞争是推动个体不断前进的一种巨大精神力量,它充分调动起人们的智慧和潜能,有助于其树立必要的自信心。而自信无疑属于信任的一个层面,即信任自我。何谓自信呢?自信,是人对自我的一种肯定。自信心就是积极地、有效地表达自我价值、自我尊重、自我理解这些内在情感。它是人的内在的力量与品格,它往往使人保持一种“心理的自由”和永不枯竭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而这也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另一方面,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对人们的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约束,要求信息公开、遵守游戏规则,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这些都自发地促进了社会信任的提高。诚如美国伦理学家R.T.诺兰所指出的:“没有不断的竞争威胁,生产者就会固步自封,其产品就会以次充好,他们也就再无降低商品价格的积极性。竞争是对自由道德意识的强烈刺激,它鼓励而不是阻止个人对其行为负责,培养一种切实可行的责任体系,并给人强加一种道德责任感,以作为维持生活标准的一种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规范的自由竞争市场中,拥有最终的“裁判权”的是广大消费者,而消费者只会把货币“选票”投给最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所以他们之间的竞争从本质上看正是在竞争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竞争诚实守信。这样一来,诚实守信就会从大多数市场主体在自由竞争中被迫做出的一种被动选择和被动接受变成他们战胜对手赢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和自觉行动。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不仅会产生对信任的强烈内在需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

篇4

关键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农民 公有制 经济地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突破了传统经济学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经济地位是指主体所拥有的、可支配的物质财富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或经济力量博弈中所占的权力比重。在我国,农民对土地这个生产资料仅有使用权,农民拿什么作为资本去参与市场竞争,农民的经济地位怎么能与工人阶级等同,如何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这一系列问题,有待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一、农民的经济地位

农民的收入增长相对落后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上世纪中,农民储蓄占城乡居民总储蓄的一半以上,1996年下降为20% ,1997 年下降为18% ,1998 年下降为13.6%,1999 年下降为10.4%。尽管农民的储蓄绝对额在增加,但大部分信贷资金流入城市。社会财富逐渐向其他人群转移,也是造成农民经济地位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农民的经济生活现状

农民居住在农村,生活条件基本相同,个体之间的消费也大体相同。首先,农村教育体制、医疗体制等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所需,现在农民最大的负担是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问题。再者,农村宅基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城市住房价格也是一直攀升;新生代农民的住房问题也给农民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所有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农民的经济收入并没有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农民的经济实力相对当今市场购买力在下降。

农业的收入整体水平还远远低于其他两个产业收入,农民和市民同属于一个市场体系下,这就使得农民开始离开农村,去城市谋求更高的经济地位。按现在的粮食价格水平,农民工工资水平,外出打工明显要比在家种地得到的财富要多。从经济学角度看,农民工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正在从农业流向其他产业,也是市场经济导向的结果。

(二)农民的经济地位

的确定,改变了中国农民贫穷落后的面貌,也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随着个体户、商品经济的出现,也改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农民的优势就是生产粮食,靠“民以食为天”这个亘古不变的真理支撑自己的经济地位。在封建主义时期,由于地主阶级把握着土地这个生产资料,使得农产品也大部分归地主所有,地主占据着社会经济的统治地位,农民处于社会的底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并没有改变农民的经济地位。现行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束缚了土地这一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束缚了农民,使得农业生产率一直低于其他行业的生产率。在社会其他领域中,市场经济优化配置社会资源,这些资源却包括了土地的产品。也就是说,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自由交换中,农民的生产资料没有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而他们的消费资料却要靠市场经济竞争来配置,在工业比农业发达的当今时代,无疑对农民是不公平的,在分配社会平均利润时,农民并没有得到土地应当获得的利润,这必然使得农民的经济地位低于工人。

二、农民经济地位产生的原因

(一)“剪刀差”直接造成城乡收入差距

建国以来,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从农民手中抽走了大量社会财富,为工业文明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1987-1991年,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高达1000-1900亿元,成倍于改革前的数额。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改革开放30年了,这种“剪刀差”状况依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农民的财富在整个社会中的占有比重愈渐减少,使得他们的经济地位逐渐下降。

(二)国家对城乡建设投入差别明显

30年来,国家一线、二线城市建设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城市住房、绿地、公园、道路等建设已是今非昔比。而在农村,很多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水、公路的建设还停留在城市20年前的水平线上。

农村的建设主要也是以农民自己出资为主,很难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国家的建设投资待遇。现在的城镇化建设中,很大一部分农村地区商品房的售价远低于城市,而又很少有外来人口购买,农民得不到国家的投资,也就只得自己承担这部分建设成本。灌溉、电力、公路、危房改造、诸如此类的基础设置建设,耗费了农民相当一部分经济收入。这种负担也导致农民可支配财富的减少,可以说,农民的部分财富被社会变相地、不公平地抽走了。

(三)农业在市场环境下处于劣势

农业的竞争力还远远落后于工业,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农业的落后,决定了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地位,这就更加拉大了农民和市民的经济地位差距。缺少竞争力,正是农产品脆弱性的表现。是在这种落后性和脆弱性的基础上,又形成了我国农民脆弱的市场心理,在市场风险面前徘徊止步,甚至退步市场,重新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改变这种劣势的市场地位,就不可能改变农民的经济地位。

若干年来,我国对科技的支持主要就是工业方向,而农业的机械化生产与工业比相去甚远。农业生产率一直低于社会平均生产率,也是农民经济地位偏低的重要原因。

三、改善农民经济地位的途径

(一)保护提高农产品价格

首先,保护农产品价格。保护粮食收购价格,保护蔬菜收购价格,既能稳定农业生产,也能平衡农产品按类生产,同时也是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缩小农产品与工业品的价格差,不断创造农业与工业竞争的合理平台。农业经济的增收,一定要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保证农产品、工业品公平交换,保证市场不同产品间的良性竞争。

前段时间,菜农亏本卖菜,但是没有见到市场上的菜价有波动,说明我们并没有保护农民的利益,在某个角度上看,就是便宜了其他群体。这也说明,农产品参与市场的竞争,竞争的利润并没有转到农民那里,而是转到了第三产业劳动者那里了。

其次,提高农产品价格。再也不能任由“剪刀差”发展下去,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就是“等价交换”,历史的遗留问题必须不断调整、解决。把社会财富公平地分配到农民手里,改善农民长期处于劣势的经济地位。

(二)扩大农业投资比重

我国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时候了,我们也有这个能力。当下,农业经济效益明显低于工业、服务业经济效益,农业的竞争权利已经被排挤出市场。让农业重新回到市场,必须有政府的扶持,提升农业的市场经济地位。

在农业所需的水利、电力、交通等各个领域扩大国家投资比重,统计规划,提高农业生产率。在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中,国家也要让利于农民,大幅降低用于农业的机械设备价格,降低农业化肥、水电价格等。

(三)加速土地集约步伐

资源是由经济效益低的行业向经济效益高的行业流动。伴随着现代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必然是农业的比较经济效益低于工业和服务业。怎么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是农民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倘若看不到这一点,农民就会被迫转成工人或变得更加贫困,动摇国家的农业基础,甚至影响其他行业的经济建设。随着市场经济地进一步发展,如果不解决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问题,不提高农业的经济地位,难免会导致社会资源分配的失衡,进而带来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经济危机”。

土地这个特殊的生产资料,最大的效益生产就是土地集约度越高越好。土地集约程度和农业投入成本是成反比的,土地的集约也解放了更多的农业劳动力。但是,土地的集约必须建立在工业发达、农业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基础之上。工业的发展将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来吸收从农业转移的劳动力,科技种地将为人类的粮食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目前,国家也出台了《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土地的流转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流转不等于买卖,土地的所有权控制在国家手中,保证土地用途不随流转而做出太大变化,进而充分发挥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流转,也给土地集约提供了一个出路,合理的土地流转是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单从地方来看,土地的流转集约有助于形成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提高生产率,也有助于合理安排土地作为工业场地的用途,在区域内形成产业间的互通有无,促进发展。

参考文献:

[1]孟芳.对当前农民经济利益的几点思考[J].湖北社会科学,

2003(12).

[2]方木.还利于民 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J].党政干部学刊,

2005(9).

篇5

[关键词] “经济人”假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人”是西方经济学对人经济行为的基本核心假设,被视为西方经济学理论大厦的根基所在。经济人假设赋予了作为经济主体人的如下基本涵义: 第一, 经济人是自私自利的;第二, 经济人只在乎经济利益或者说物质利益;第三,经济人是理性的。

在我国,“经济人”假设一直是理论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一个关于人的行为动力的理论基础,而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缺乏这种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经济人”假设与社会主义道德标准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本文梳理了关于“经济人”假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适用性的四种观点。在创建适合中国自己的经济学的背景下,梳理和评价我国理论界针对“经济人”问题的研究成果,探索进一步研究的趋向,对于理论创新和发展而言都有着积极意义。

一、第一种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没有“经济人”的位置

这种观点以理论中对人的本质分析为出发点,对“经济人”假设进行了批判。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经济人”假设把“利己”绝对化、永恒化和一般化,并不能科学地说明人的本质,也不能说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更替。“经济人”假设的主题是个人主义的,与集体主义思想格格不入,如果承认并接受它,将会意味着放弃集体主义,将导致整个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变形。

“经济人”假设的局限性也是批判的重点。“经济人”分析具有的合理性是针对单个经济主体和市场竞争机制来说的,只局限于微观经济领域和市场机制,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人”行为只是一种经济现象,而不能成为经济活动的基本导向。并且,“经济人”假设具有在理论上片面、不合理,在结果上不能出现公平社会,并且导致外部性等问题等重大缺陷,因此在我国的发展中,应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重新审视经济人假设理论。

在所掌握的文章材料中,我们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反对“经济人”假设应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多是哲学和社会学学者,因而对这一假设的批判大多始于意识形态,也终于意识形态。即使有经济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展开论述,也仅仅停留在评述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假设的片面性上,缺少对两种经济体制下人的行为动力机制差异的深入探究。

二、第二种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沿用“经济人”假设

这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截然相反,认为“经济人”假设既不是对人性的一种断言,也不是对人的一种伦理期望,而是对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基本界定,这种假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人的趋利动机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原动力,只有承认“经济人”性质并有效地激发和规范人(组织)的趋利行为,才能建立起高效率的市场制度。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经济人”假设符合现阶段我国所有行为主体统计特征,可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行为分析基础。而且,在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国有企业还要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使之成为制定一系列制度的基本前提。

从意识形态来说,“经济人”假设与社会主义伦理基础也没有根本性冲突,相反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应具备的伦理价值观念有着相当的一致性,有助于我国的经济研究从阶级层面转向个人层面,并解决传统文化中的泛道德主义。

认为“经济人”假设可以沿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观点大都抛开了意识形态之争,着眼于现实的经济意义。结合了当前的时代背景,抽象出市场经济这个重要因素,认为“经济人”假设符合了时代需要。

三、第三种观点:“经济人”假设经过修正,仍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人”假设的基本内核仍然是合理的,只要克服这个概念的某些缺陷,并对其做出必要的补充,就可供中国经济学借鉴。我们并不能否定原有“经济人”假设合理性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经济学这一假设的全部内容,在建立中国自己的经济学时要持批判创新的态度。

“经济人”假设具有历史客观性,利己属性是市场经济条件人的一个基本权利,但是假设又忽视了现实中的人,脱离了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制度前提,看不到社会矛盾、冲突的一面。因此,无限理性的“经济人”应该让位于“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抽象的“经济人”必须代之以现实的社会人。

从主体范围来说,“经济人”可以等同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运行主体,但并不是一切都要以经济人作为社会生活的衡量指标。如果进一步明确,我国目前社会中自然人属于“经济人”范畴,以营利为目标的企业也可视为“经济人”,但公有制企业与集体制企业除外。

从掌握的文献数量来看,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是最多的。在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进行修正和发展,是一条最为便捷和可操作的路。但是这种调整和发展在加强了假设的解释力的同时,也使概念向宽泛和模糊的方向发展,从而失去可操作性。

四、第四种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有自己的“新经济人”假设

如何用科学的和逻辑严密的包含集体主义思想的“新经济人”命题代替现在包含个人主义思想的“经济人”命题,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分析大厦的一项重要使命。很多学者做出了孜孜不倦的努力。其中,最为著名完整的观点当数以程恩富为代表的海派经济学派提出的“新经济人”论。其“新经济人”假说包含三个基本命题:第一,经济活动中的人有利己和利他两种倾向或性质;第二,经济活动中的人具有理性与非理性两种状态;第三,良好的制度会使经济活动中的人在增进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实现合理的个人利益最大化。

另一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公有人”设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的种种内在矛盾决定了新时期的“经济人”不仅应具有法制观念,还应具有道德情操。因此要引导“经济人”走向更高的形态的“公有人”。

黄福宁提出了泛经济人假设。经济人的目标不是简单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是经济利益及由此带来的效用享受和心理效用之间的均衡考虑的最大化。其效用的变量包括经济利益的获得,道德、伦理等约束下的心理效用,个人的习惯依赖等八个变量。

另外的一些观点还有:“自由人”――在社会三大形态的依次更替和展开中呈现出自己的自由本性的人,是对现代化的产物“经济人”和“道德人”的扬弃。“经济人―文化人”――重视经济人的道德性。“科学经济人”――包含利他人、非理性人、社会人、道德人、生态人五大因素。“知识人”――以“知识人”假设为基本硬核,重构我国经济学研究范式。“异质性有限理性经济人”――对我国目前的分配理论尤为适用。

重建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人”假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浩大工程。从引用的文献来看,不难发现很多的新观点实际上脱胎于西方“经济人”假设,只是在扬弃的基础上做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从方法论角度看,创设新经济人假设的一条可行之路是脱离预设前提,充分重视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以此为基点透视社会秩序的形成以及此秩序下表现出来的人性特征。

五、对现有研究成果的评价

毋庸讳言,我国理论界对于“经济人”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体现出对理论的创新和现实的关注。但是,对问题的探索仍需深化:

首先,系统研究较为缺乏。上述四种观点的分歧在表面上看是源于对“经济人”理解的差异,实质上却是源于经济问题本身的复杂特征。这种复杂特征体现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既具有相对稳定性,又具有动态演化性。随着改革的不断调整和深入,对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认识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应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人”假设,还处于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中,但目前的研究中尚未能体现出这一点。

其次,没有建立完整的行为动力研究系统。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但这一观念过于宽泛,缺乏可操作性。人的行为动力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个人的行为模式是什么?对这种行为模式作怎样的价值判断?个人具有多大的认识能力和行为能力?我们的研究都在批判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但对社会主义与西方市场经济中人的行为动力机制到底有何本质上的不同,还没有很清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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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经济正在不断完善,各种社会经济主体涌现出来,管理信息系统对新旧社会经济主体的作用非常明显。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大数据已唤醒经济主体的数据信息意识,通过总结管理信息系统与社会市场经济相互作用的机制,进一步探讨适应性策略的更新策略。

关键词:

信息管理;大数据;市场经济;效益

管理信息系统是现代社会、企业等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保证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社会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场经济紧密关联,一方面为经济发展整合信息资源,提供有力的数据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市场经济发展又带动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与发展。现代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因素包括四方面:人、硬件、数据资源与软件,其目的是获取、整理、分析数据,实现各种活动的管理、调节、控制,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研究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市场经济,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1管理信息是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

目前的经济市场,是信息与技术竞争激烈的市场。而拓展寻求市场信息途径,获取高效益市场信息,俨然成为大数据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在实践中,我们也看到众多企业对信息系统的重视与不断完善。

(1)大数据时代,提高市场经济效益必须完善管理信息体系。大数据已成为全球发展的趋势,为市场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也促使其走上理性道路。对市场经济信息的正确评价,是市场经济主体决策的重要依据,帮助其在不同情况、不同发展环节中,采取不同的经济措施,提高经济收益能力。帮助社会经济主体,构建精确的评价体系,设置科学评价指标与内容,依据结构化分析方式,确定信息评价的内容。在大数据时代,发展经济的手段已不再是传统的粗放与盲目。由于加强了对信息利用,因此,强化信息管理,是增大社会经济利润的有效途径。管理信息系统能反映出经济效益的指标,判断投资方向与额度是否最佳,并在系统中进行横向与纵向对比,提升投资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开放经济的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社会市场经济在不同发展阶段,需要配置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程,从纵向看,需要经历不同发展阶段,从开始到发展,再到成熟;横向方面,社会经济市场经济包括众多主体、要素、情况差异。管理信息系统,应与不同阶段、不同方面相适应,以保证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在创建、运行与维护等不同环节,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成本、收益、风险等进行评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与数量,加快资金周转效率。在市场经济主体结构上,优化管理组织、规范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与经济收益。市场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都可以在信息系统上得以整理与评价,促使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化、合理化,从而提高盈利能力。

(3)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经济市场发展相互适应,共同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是以社会经济市场因素为基础,其能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信息获取、信息评价、经济管理、指导发展方向等作用,通过明确市场对象,构建生产、经营评价机制,区分不同市场经济主体的差异性,明确发展方向与盈利目的,为经济市场提供庞大的数据与人才信息,推动经济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此外,通过管理市场经济效益,整合内外资源,促进社会信息共享,拓展市场经济发展的空间。社会经济市场发展以管理信息系统的指引为基础,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与长远性。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依赖信息管理系统的指引、评价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多,相互之间的界限也出现融合,且社会发展水平也存在差异,管理与评价标准也不断发生变化。通过对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调查与研究,信息管理系统才能实现对自身的完善,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信息管理制度,科学规划成本与效益机制,提升系统性能价格比。通过这种互动机制,形成发达的经济主体信息系统,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为企业创造了保障系数高、经济收益高的发展条件。

2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市场经济的适应性策略

市场竞争信息是信息系统发展的契机,在中国庞大的社会经济市场中,信息系统改革与调整应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探讨信息管理与市场经济的适应点,加强相互之间的结合与合作,拓宽市场领域,寻找市场经济利益新天地。

(1)强化计划性,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自己的信息管理系统,首先要有宏观的、切实可行的总体发展计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一切活动都按照上级预定计划行事的办法束缚了企业发展的手脚,大大降低了企业自主性。过于计划的经济发展体制,与多样的市场需求已不相适应。因此,企业应利用自,制定实事求是的发展计划,站在长远利益的角度,针对企业需求和现实情况,确定优先建立和发展什么样的管理信息系统才能使企业最快得到所需的信息,从而使企业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应用新技术时,应与企业中新技水应用人员的素质相适应,使新的技术发挥效应。某些经济主体引进新设备时,未能充分考虑企业适应性、人员素质的接受能力等,给企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一定要加强对比,分析信息系统与经济主体自身的合成度,评价其对自身发展的好坏,进而确定新的管理信息系统的模型。

(2)信息管理系统应引入竞争机制,深化创新改革,推动数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构建信息管理时,应平衡相互间的竞争。首先,应保证社会经济主体获取使用数据的公平性,坚持以人为本的竞争机制,改革信息搜集与分析机制,完善信息考核体制,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形成公平竞争的企业风气。其次,强化对管理信息软件程序与硬件设备的先进性改革,更新、升级信息系统,评估管理技术先进度,分析管理目标匹配度,分析社会人均新增产值,增强对单位产品成本与运行费用的控制与管理,明确新增产值目标与投资额。从风险防控、效益管理、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完善系统。

(3)提高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素质与参与度,加强对系统开发力度。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管理素质。管理信息系统的效益与管理人员素质具有极大的关联度,加强管理人员素质培训,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发展。此外,信息系统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这也要求管理人员适应信息系统的发展,因此,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技术人员参与系统开发的力度。根据对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效益的风险分析可知,技术风险是影响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加强技术人员参与系统开发的力度,使每名技术人员熟悉系统功能、运行状况等,对以后系统的维修、维护、更新、升级具有重要作用,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企业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

3结语

从市场经济环境、信息系统自身与管理人员三方面,完善社会信息管理系统,对提升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这也警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重视对自身数据的维护,并利用数据资源库,对自身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探索新的发展途径,保证企业获得安全高效的收益,在信息管理系统与宏观市场经济环境双重作用下,谋求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盛仁,马孝春,罗云.地质工程经济效益分析及模型研究[J].地质科技情报,2011(3):80-82.

[2]杜湘红.面向CIMS的矿山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J].矿业研究与开发,2011(10):47-48.

[3]陆键,丁纪平.ETC系统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J].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学报,2013(3):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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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模式和政策主张为中国理论界和一些政策制定部门人员所推崇,轻易地就被当作中国经济改革的方向。与此相应的是,在当前种类繁多的经济读物中,多是翻译过来的英美经济学家的著作和以各种方式对之进行阐释的国内经济学者的作品,关于其他经济模式,尤其是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经济学译著和创作则少得可怜。对那些同样比较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像德国模式和东亚模式,很多人知之甚少。

《社会市场经济辞典》由德国100多位顶尖经济学专家精心撰写而成,是一本系统介绍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辞典,是关于“德国模式”的百科全书,“旨在阐释社会市场经济的经济和社会政治纲领及其政治实施状况”。它并不深奥,也没有复杂的逻辑推理,文字简洁而有力,内容系统而全面,对于我们了解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和当代形态颇有帮助。

作为“德国模式”称谓的社会市场经济虽然成型于二战后,但这种经济社会体制的产生却可以追溯到19世纪,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市场经济不过是为德国历史上形成的独特的经济社会体制找到了一个更贴切的名称。“放宽历史的视界”,我们看到,19世纪的德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那时的德国既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又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

那时,英国的廉价工业品像潮水一般涌进了德国的市场,李斯特从当时德国的历史课题出发,从当时德国与英国相比处于二流国家的地位出发,建立了国家主义经济学。随后的历史学派继承了李斯特的历史使命,并针对当时国内刚出现的“社会问题”、“劳资问题”主张采取“阶级调和”的社会改良主义政策。

19世纪70年代以后,新历史学派 (讲坛社会主义)形成,这时德国产业资本逐渐壮大,开始走向垄断资本主义,其内在矛盾也日益尖锐,劳资问题日益严重,讲坛社会主义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社会改良主义方案,他们持一种折中主义的立场,是“第三条道路”最早的思想渊源。当时的俾斯麦政府为了与社会和工会争夺工人阶级,推行所谓的“君主社会主义”,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二战后,德国战败,德国理论界围绕未来的经济社会体制展开了一次大讨论,一派主张实行计划经济模式,另一派主张选择一种市场经济模式,最终,艾哈德选择经济自由主义者米勒,阿尔马克提出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并以货币改革为先导,开始推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作为有实用主义倾向的经济学家,米勒・阿尔马克在设计社会市场经济方案时,考虑到了德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主义”思潮在公众中的影响,吸取了他们的一些主张,使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具有明显的中间道路特征,从而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所以,德国很快就度过了改革的震荡期,步人了高速增长的阶段,创造了一个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

迥然不同于英美模式的德国模式的运作,让我们感受到德国模式在二战后的逐步成型,德意志这个崇尚理性和思辨的民族在经济领域的独特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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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职能,总体上归结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一、资源配置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有两种方式来实现,即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存在着公共品、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活动的外在性等情况,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还需要政府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财政可通过采取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地方封锁和地方保护、完善基础设施、提供信息服务等方法,促进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2.财政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如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项目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高,政府就可通过产业政策指导和集中性资金支持,防止规模不经济的产生。除了政府直接投资外,还可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以及补贴等方式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配置,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

3.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公共商品,提供公共商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一般以税收等形式筹措资金,以不损害市场机制和秩序为原则,提供公共商品。

二、收入分配职能

收入分配通常是指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国家、企业和个人等多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分割,以及由此形成的收入流量的分配格局和存量的财产分配格局。对于收入分配的理想目标,人们已经形成共识,即实现公平分配。公平分配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方面。其中,经济公平是要求各经济主体获取收入的机会均等,等质等量的要素投入应获得等量的收入,所以,经济公平是在平等竞争的环境下由等价交换来实现的,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社会公平则要求将收入差距维持在一定阶段的社会各阶层所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所以,社会公平不是收入的均等,其标准要受到人们的经济承受力、心理承受力、政治经济大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首先是受市场机制调节,收入按照投入要素的数量、质量、市场价格进行分配,要素收入与要素投入相对称,所以,市场机制调节收入的结果可以较好地体现经济公平。但是,社会公平却难以通过市场机制予以完全实现。因为个人拥有原始生产要素的多少以及个人禀赋、努力程度的不同,市场机制分配的结果可能会造成富者越富、贫者越贫的结果,即在市场经济中通常不存在以社会公平为目标的再分配机制,一些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要素可以提供的人,就无法通过市场取得收入,以维持生存。而且在市场经济中,即使有一些私人慈善机构能够进行某些方面的再分配活动,但是由于能力有限和缺乏协调,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所以,政府的介入是必然的,而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就是要求财政运用多种方式,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调节,以期达到收入分配的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

三、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经济稳定包括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多重含义。经济的稳定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时候,为了稳定经济发展的环境,国家会利用财政来宏观调控,摒除不稳定的因素,使经济能够发展更有保障。可见,经济稳定与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这也就是为什么经常将这两种职能放在一起研究的原因。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需要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也面临着艰巨的结构调整的任务。与此同时,加快市场化进程,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等,都是经济发展所必须的。

财政实现经济稳定和发展的机制和手段主要有:

1.运用各种收支手段,逆经济风向调节,促进社会总供求的平衡。经济稳定的目标集中体现为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大体平衡。如果社会总供求保持了平衡,物价水平就是基本稳定的,经济增长率也是适度的,而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也是不难实现的。财政政策是维系总供求大体平衡的重要手段。当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时,财政可以实行紧缩政策,减少支出和增加税收或两者并举,一旦出现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情况,财政可以实行适度放松政策,增加支出和减少税收或两者同时并举,由此扩大总需求。在这个过程中,财政收支发生不平衡是可能的而且是允许的。针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而灵活地变动支出和税收,被称为“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2.运用财政收支活动中的制度性因素,对经济发挥“自动”稳定的作用。例如通过制定累进所得税制度,当经济过热、投资增加、国民收入增加时,累进所得税会自动随之增加,从而可以适当压缩人们的购买能力,防止发生通货膨胀。当经济衰退、投资减少、国民收入下降时,累进所得税又会自动随之递减,从而防止因总需求过度缩减而导致的经济萧条。再如制定完备的失业救济金制度,由于其规定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收入标准,当人们的收入因经济过热而普遍增加时,可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数自然减少,救济金支出随之减少,从而财政总支出“自动”得到压缩;反之,当人们的收入因经济不景气而普遍下降时,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数自然增加,救济金支出随之增加,从而财政总支出“自动”获得增加。总之,通过财政的某些制度性安排,可以自动适应经济周期的变化,减小波动幅度。

3.通过合理安排财政收支结构,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例如通过投资、补贴和税收等多方面安排,加快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发展,消除经济增长中的“瓶颈”,并支持第三产业的兴起,加快产业结构的转换,保证国民经济稳定与高速发展的最优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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