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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经济的效益有一个很重要的难题,就是在水利工作的不同部门,收到的财政效益也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的水利工程的管理部门国家要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维持社会稳定。让各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合作,共同促进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部门不同带来的经济效益、质量结果都不同,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因地制宜,相对应的制定不同的经济政策,扶持水利产业,从而使得水利经济达到良性发展。要制定适宜的能扩大水利社会效益的经济政策,首先我们要对各个部门所能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估价,然后考虑到各个业主的家庭经济情况和享受到的服务大小不同,采取不一样的经济扶持政策,以达到逐步减少财政政策,扩大受益者应缴纳的费用。在经济条件不错的地方,政府就要回笼资金,因为投入资金也会增加,所以受益者承担的责任也增大;反之,若当地为经济较为困难的地区,政府就会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宣传,扩大水利事业,尽量减小受益者应缴纳的费用。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水利建设的资金来自于人民,应造福于百姓。近年来,中央水利投入的大部分为国债资金,这是人民借国家的钱,政府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利用好这笔钱,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建设期间,政府要做好监督监测机制,防止的出现。一旦发现,立即上报组织和媒体。组织好施工队伍,并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福利工作。并且做好移民工作的相关事项,书面和口头说服程序都要做好,真正的把水利经济的事情落到实处,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并且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实现水利经济科学发展的有效方法
在水利工程的财务收益中,存在着各部门收益不均平衡的现象。针对此特点,政府就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多面思考,既要满足中国农业的发展所需,又要有意识地使各部门能够相互配合工作互相帮忙解决问题,共同促进水利水电科学发展。这样就使得水利的社会效益和财政效益共同体现,达到双赢的目的。统筹兼顾的作用不仅是使得水利经济能够科学地发展,而且能够提高人民对水资源的认识水平,从而能够更加合理地利用水资源,提高国民素质,目前我国对水利和水电不是统一管理,因此就需要加大科技力度投资,提高技术水平,让水利水电共同发展,使得水利部门的财务收益再上一个台阶。
(3)依法治水
政府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督监察机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依法治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按要求清理河道维护水利工程和做好移民工作等,全面推进水利局各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工作。做好《水法》的公布和宣传作用。深入普及水法知识,提高村民教育程度,各部门做好水利执法工作,做好因水利工程项目带来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科学治水
注重水利创新,加快水利研究体制改革,加大水利科技管理,培养水利型人才、大力奖励水利科研技术开发,不断提高水利科技水平,把水利工作做到扎实,保证质量问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伤害。大力推进水利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民网上评价、网上监督,真正的把水利工程这件事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全社会都重视这件事。继续实行南水北调这一重大战略,做好沿途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时时去检测和观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保护环境。促进水利经济科学发展。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水利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党风廉政政策,做好党员分子带头领导作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爱护百姓,促进水利水电科学发展。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有好的口碑才有好的未来。而不仅仅在意部门的财务效益。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不搞花架子;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把发展放在首位。要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根治水利出现的问题,把水利工作做到实处。致力于解决因水利工程带来的一连串社会矛盾。加大对水利重点部门的监测力度,防止贪污事情发生和工作漏洞出现。严肃处理安逸无劳者,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学生在学校的节约和保护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在农村宣传水利水电的好处,提高百姓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向河道乱扔垃圾、污染物不乱排乱放,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政府更应该带领全体人民奔小康,促进和谐社会。
2结语
可以看出,税收是政府运用国家权力干预经济的活动,而对其加以法律调整,就产生了税法。所以认清政府介入经济的必要性以及经济基础对于税法体系的建立的重要影响就是非常必要的。
一、税收为什么是必要的
斯密早在其巨著《国富论》中就指出:在大多数时间里,私有市场提供了维持经济效率的最好方式。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追求自我利益的个人和企业在自由市场中进行买卖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参与者在竞争性市场中进行自愿交易而得益,利用社会资源所生产的产值达到最大化,从而实现了资源配置效率,在现代福利经济学中,社会资源是否实现有效配置,一般以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命名的“帕累托最优”来表述。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在不使其他人的境况变坏的同时,任何人的境况都不会变好。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各种用途上的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如果改进一个人的福利至少要减少另外一个人的福利,这种资源配置就是帕累托最优配置。因此,在“自由放任”条件下,竞争性市场运行所导致的资源配置将是帕累托最优的。但是,竞争性市场机制实现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所要求的条件和环境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市场机制缺乏效率的情形可称为“市场失灵”。而正是市场失灵的现实存在才使政府的介入有了合理的依据。政府的介入既可以采用行政手段,也可以采用经济法律手段。而正是在以下几种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采用的税收手段找到了用武之地。
首先是在资源配置领域中的市场失灵:外在性和公共物品的存在使税收有了必要性。所谓“外在性”是指一个人或一个厂商实施某种直接影响其他人的行为,而且对此既不用赔偿,也不用得到赔偿的情况。因此,这些个人或厂商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不负任何责任。外在性可以被认为是价格体制运行不完善的事例。外在性可以是负的,也可以是正的。负的或消极的外在性的典型例子是污染,在此时生产的水平过高了。正的或积极的外在性的典型例子是专利发明,在此时会出现供给不足。对于这两种情况,政府就可以利用征税或给予税收补贴的措施使价格真正反映成本,保证供求平衡。
有一类物品被称为“公共物品”,可以被看作是正的外在性的极端情况。公共物品是这样一类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它性的)。公共物品的标准事例是国防,以及公路边的公园和导航的灯塔。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它们带来的利益,增加一个受益者也不带来额外增加的成本,而禁止他人从中受益则是不可能的或代价高昂的。私有市场对公共物品是供给不足的,因为市场机制排斥那些不愿支付现行价格的人消费某种产品或服务。可是,倘若存在非排他性,卖方不可能向买方索取价格,因为后者在任何情况下可免费消费,这就是所谓的“免费搭车”问题。从另一角度来说,如果利用市场机制排斥人们享受公共物品则是低效率的,因为多一人消费并不增加成本,也就是允许更多的人消费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是零。正因为公共物品具有这些性质,所以每个人都相信不管有没有贡献都会从公共物品中得到益处,而不愿意自动付款。也正因为如此,私人企业也就没有动力生产和销售这类物品或服务。因此,市场不会供应这类物品或服务,如果供应,也是微不足道的。基于此种事实,政府就有必要利用其具有征税权的特殊优势,通过征税迫使公民为公共物品付费,使全社会受益。
另一方面,在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市场失灵。在这里,征税权的使用更突出了其必要性。我们知道,市场机制追求的是资源的配置效率而没有顾及公平。况且,市场机制要求按照人们的能力或贡献大小、个人拥有的财产的多少来分配收入,而没有劳动能力和财产的人的收入如何保障?因此,竞争性市场可能会带来很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基于这种情况,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帕累托最优所得再分配”概念。其基本思想是:个人间的相互依存的效用函数是外部性的一种形式。假定个人的效用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消费,而且还依赖于他人获得的消费或所得。例如,出于善意,如果穷人获得的效用增加了,富人可能觉得也好些。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把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让给他人,有可能使所有人的福利提高。但是,这样一种理论假设的前提只能是人们普遍存在共同的价值观:一个贫富差距较小的社会是使所有人都会生活得更好的社会。正是在这种理想下,政府就有必要通过税收来转移支付,缩小贫富差距。
二、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良好税收体系要具备哪些特点征税的艺术一度被用如何能够拔鹅毛而又不让鹅嘎嘎叫的比喻来加以描述。良好的税收体系应至少包含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平
公平主要体现在税收在矫正自由市场产生的分配不均问题时所发挥的作用上。它不仅是人类社会无时无刻不在追求的理想,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制度的灵魂。但是,对于公平的含义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看法。富人可能会说:个人有享受其劳动成果的权利;如果某些人工作努力或者很幸运地更具有生产力,那么获得更高的收入是他们的基本权利。穷人则会反驳道:一个公正的社会应当尽其所能去提高境况最糟的人的福利。哈佛大学的著名学者罗伯特。诺斯克和约翰。罗尔斯分别支持上述两种观点。经济学家通过两个原则来描述这种公平。首先是横向公平。这是指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同的纳税人应负担相同数额的税收。横向公平强调的是情况相同,则税收相同;而情况不同,说明纳税能力也不同,如果同等征税,则违反了征税的公平原则。另一方面是纵向公平。这是指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例如,高收入者应当比低收入者多纳税。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以满足这种要求,对高收入者按较高税率征税。
(二)、效率
税收不仅要体现对分配的调节作用,同时也要重现其中的效率问题。公平和效率似乎是一对矛盾。税收的公平性有助于将一块“蛋糕”更平均的加以分配,但如果它不当得干预经济分配资源的方式,给纳税人造成了过高的成本,那它就会打击人们工作的积极性,进而会影响整个经济的效率,使“蛋糕”变小。对一种行为征税就会促使从事那种行为的人们转而从事那些征税较轻的行为。但据推测,他们所从事的前一种活动生产率更高;否则就不必要用征税来使之从事第二种活动。所以,税收降低了资源使用的效率。如果税收能使这种替代效应最小化而没有岁入损失,那么这种低效率就可以避免或至少可以减少;税收中的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的途径是:使税率与被课税物品或行为的需求弹性呈反比例关系。如食品的需求弹性小,故此征收高税率;而高档消费品的需求弹性大,故可以征收低税率。但显而易见,这种税收体系严重违背了税收的财富分配职能。最为明显的例子是:最有效率的税种是不按纳税人收入或财富状况如何而统一向所有公民征收的“一次总付税”(或人头税)。因为一次总付税是以人身为计税依据,纳税人的税款支付与其经济行为没有关系,因而对纳税人的经济决策和经济行为保持绝对的中性。换言之,一次总付税的课征只会产生收入效应,即减少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和福利,而不会产生替代效应,即不会扭曲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也就是说不会导致纳税人用一种经济行为替代另一种经济行为。但它对于促进分配公平几乎没有作用。有鉴于此,政府在设计税制时,不得不用其他扭曲性税种来取代一次总付税,以实现收入公平目标。(三)、管理简便
征收税收和管理税收体系都对政府以及那些必须纳税的人有成本。过于繁杂的手续与表格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它们本可以用在创造社会财富上。税法追求的目标越多,就越可能繁杂。严密的税法体系可以使纳税人不必枉费心机去寻求税法的漏洞来“合法”的逃税。而如果法律本身不够严谨,那么纳税人就有了足够的激励去花费金钱和时间逃税以获得更大的利益。税法就是在这种利益对立的双方主体的不断较量中逐步完善起来的。但在有些时候,一个法律追求的多个目标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矛盾冲突时,我们不得不做一些取舍,以降低其管理成本。
(四)、足够的灵活性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税率也要随之改变。税率的高低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现实经济状况的变化,充分体现出公平性,但这样做有时会不可避免地带来管理上的成本,使税收程序复杂化。但是,一个良好的税收体系应该能够比较容易的做到这一点。
(五)、透明度透明度是要使每个纳税人都清楚得意识到他究竟为什么而纳税,他从中获得了什么样的好处,征税的必要性何在,他的税负是否合理。只有使每个纳税人都有一本“明白帐”,才能使其真正树立起纳税人意识,使纳税成为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而不是仅仅从表面上看似乎自己被“掠夺”了。
三、我国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全面的税制改革,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税制框架。但近些年来仍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有进一步加以改革和完善的必要。在这方面,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些理论很值得我们借鉴。
1996年英国经济学家米尔利斯和美国经济学家维克里共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表明西方经济学界对其提出的“最适课税理论”的肯定。“最适课税理论”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政府对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的了解并不完全,同时征管能力也有限),政府如何征税才能既满足效率要求,又符合公平原则。
最适课税理论主要对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指出直接税(所得税)和间接税(商品税)应当是相互补充的而非相互替代。因为差别商品税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是所得税所不具备的:(1)由于所得税不能对闲暇征税,而闲暇实际上也是个人福利的一种体现形式,故政府通过对商品征税可以抑制人们对闲暇的过度消费。(2)由于经济活动存在着外部不经济性,故政府应通过征收差别商品税使各项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以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好地配置。其次,在最适商品课税体系中,当各种商品的需求是相互独立时,对各种商品课征的各自的税率必须与该商品自身的价格弹性呈反比例。最后,最适所得课税理论要求所得税的最适税率应是“倒U型”。即从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总体角度来看,中等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以适当高些,而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应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拥有最高所得的个人适用的边际税率甚至应当是零。这一结论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在同样的效率损失情况下,政府通过提高中等收入者的边际税率,从较为富裕者那里取得更多的收入,而通过降低最高和最低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增加这一群体的福利,从而既能实现帕累托改进,又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同时,西方一些经济学家指出,税制改革是否成功需要从三个标准来判断:(1)税制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政府确立的目标。(2)税制改革的可持续性。(3)税制改革产生的合意或不合意的副产品的程度。
根据最适课税理论并结合以上标准,我国要真正实现成功的税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努力。首先,我国要建立起真正的双主体税制模式。目前我国的流转税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0%,而其中增殖税又占一半以上,所得税的比例过低。在所得税和商品税并存的复合税制情况下,是以所得税还是以商品税作为主体税种?一般而言,所得税适用实现分配公平目标,商品税适用实现经济效率目标。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标以分配公平为主,就应选择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标以经济效率为主,就应选择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所以,一国的税收制度最终实行何种税制模式,要取决于公平与效率目标的权衡。我们必须认清,究竟是效率优先使国民经济整体获得长足发展能使穷人获益,还是更重视分配公平以损失一定的效率来实现“均富”?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据有关研究显示已达到0.39,贫富不均十分严重,但在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阶段,笔者认为仍应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流转税为重点,但同时注意提高所得税比重,实现真正的双主体税制模式。
另一方面,我国税制改革必须建立宽税基。将任何实际收入排除在可征税范围之外都会减少税基,也会使人们更多地从事取得不征税收入的活动。最宽泛的收入界定应是所有的现金和非现金的收项,不仅包括闲暇和其他家庭生产的非现金收入,而且包括赠与、遗赠与奖金。这主要是基于减少替代效应的考虑。因此,对赠与必须区分商事关系中的赠与(会产生经济行为的替代效应,实质上是劳动报酬的表现形式)与其它赠与(不会产生替代效应,纯粹基于情感)。对于前者应视为收入要征税,后者则免税。对奖金征税的理由则是因为奖金本身已影响人们进行适当研究项目决策和职业选择,而征税只会降低这种不应有的激励。对于闲暇征税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将其排除在外,会使人们偏好于选择那些有利于取得闲暇而非现金收入的活动-例如教师这样的职业,长时间的有薪假期就是工作报酬的一个重要部分。
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则是“严格管理”。已故税法专家萨里教授就发展中国家如何加强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建议:税法必须严整设计并订为法典;管理队伍必须妥善组织,充分提供人力,并进行专业训练;纳税人必须分类编入名册,其纳税申报表均能得到必要的稽核与审计;有关信息都能从其他政府部门与有关单位及时获得并得到充分利用;纳税人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能得到圆满解决;违犯税法行为均能依法惩处。针对以上建议,我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如税法典尚未完成,个人申报制度不健全,税务管理部门工作效率低下等等,都是需要改革和完善的地方。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最适课税理论并不是万能灵药,这些理论标准必须要适应特定国家的经济、政治、管理、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的实际条件,否则在实践中也用处不大。典型的例子是,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一般认为税收是在市场出现失灵的情况下才出现的,政府处于被动的地位,要尽少干预经济活动。但在现代社会,政府正以积极的姿态进入经济生活,尤其以税收为杠杆,发挥指引经济的职能,有目的的发展特定经济部门,调整产业结构。有的学者把它称之为一项税收的新职能-“发展经济职能”。这在我国也表现得非常明显。
总之,充分吸收世界上的先进理论,具体结合我国实践,对现行税收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经济学》美,斯蒂格利茨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
2、《财政理论与政策》郭庆旺、赵志耘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
3、《法律的经济分析》美,波斯纳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1、现阶段我国水利及水利科学发展中存在具体问题
现阶段,我国水利及水利科学发展均严格坚持科学发展观,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依然无法避免地出现一系列问题,。因此,在水利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需坚持不懈地对相应问题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促进科学发展观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目前,我国水利及水利科学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认识较为肤浅。目前,水利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均严格坚持科学发展观,但是多数人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较为肤浅,导致水利事业科学发展的力度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科学发展无法得到切实、全面的贯彻和落实。同时,多数人对水资源情况及重要作用的认识较为片面,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还较为淡薄,水资源保护未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1.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对水利工作的有效进行产生直接性的制约作用,严重阻碍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在水利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部分设备未能得到有效检修和保养,陈旧机械设备未能得到及时更新,先进的现代机械设备未能得到及时的引进。这就导致水利工作无法正常顺利地开展,也严重制约工作效率的提高。部分检测工作因为设备的制约无法及时进行,严重影响水利工作质量的提高。
1.3水资源短缺现象较为严重。目前,我国在经济及社会发展中面临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问题。造成水资源短缺的人为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人们节水意识较为淡薄,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水资源浪费现象。其次,在工、农业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水的有效利用率过低,导致大量水资源被浪费。再次,抽取地下水、修建水库等人为原因的存在导致部分地区的地下水位不断下降。修建水库将上游水资源大量拦截,导致下游地区地下水无法得到补充,造成地下水位下降,进而引发地面开裂、地面沉降甚至塌陷等严重现象,大大提高了河道萎缩、土地沉降、荒漠化的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率,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环境。
1.4水利管理制度不完善。水利管理制定建设的不完善,造成水资源治理及保护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进而导致水资源浪费、水体破坏、水污染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治理,严重制约水利事业的有效进行和健康发展。
2、解决水利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相关措施
2.1开展治水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治水理念教育,提高保32CHUANGXINKEJI2014.08护水资源的思想认识。在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必须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保证生态水利切实开展并落到实处,保证水资源质量。同时,在社会中加强进行水资源信息的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水利工作者深刻认识我国目前水资源状况,提高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促进其科学发展观认知水平的提高,增强人们保护水资源的思想意识,促进人和自然生态环境健康、和谐发展。
2.2加强水污染及水土流失治理。随着经济及社会发展,水污染及水土流失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生活及工业用水危机严重制约着经济及社会发展,因此必须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治理。水污染治理主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应采取多样化形式在社会中加强节水、水资源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民节约用水及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同时,相关水利部门应及时对已被污染的水资源进行治理。应对水土流失的措施主要依赖植树造林及合理控制工程建设。同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但在水利工程的建设及应用过程中,须合理、科学处理好水利兴建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并加强水污染防治及水资源保护管理,及时检修和更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提高水利工程的实际应用价值。
2.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管理制度建设。国家应加大财政支持,在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加大资金投入,使水利工程可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及机械设备,并结合各种先进技术和设备及时更新水利基础设施,保证水利工作正常、顺利开展,促进水利工作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和完善水利管理制度建设。国家及相关水利管理部门应根据我国实际水资料情况积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使水利工作的进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水利工作得以顺利、有效地进行。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水文现代化内涵和特征目标与任务
水文是社会经济和水利工作的基础,水文的现代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水利现代化的实现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坚持和运用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拓展水文工作在价值层面、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发展空间,加快水文现代化建设,以优质的水文水资源信息支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水文现代化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实现,是水文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1水文现代化的内涵和特征
根据水利部“中国水利现代化研究课题组”对水利现代化内涵的研究成果,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水文发展与服务的探索实践,我们将水文现代化的内涵理解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市场经济的规律和系统发展的理论为指导,以先进的现代化装备为基础,以高科技应用为支点,以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为手段,以水文现代化建设促进水利现代化为目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和发展传统的水文科技,用现代的理性思维和理念转变传统的水文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和改革,在实践中探索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理论、新方法,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水文现代化是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汪恕诚部长曾经指出:水文现代化是水利信息化的基础,水利信息化是水利现代化的基础,要加快水文现代化建设,为实现水利现代化奠定基础。因此水文现代化不是孤立的,它必须围绕和服从水利现代化和整个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而推进。只有加快推进水文现代化,才能有效防灾减灾、优化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稳定,使人民安居乐业,为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和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水文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历史过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水文的要求以及水文自身的发展水平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水文现代化的进程及相应标准也有所不同,必须以动态的观点进行水文现代化建设。
水文现代化需要不断进行体制和制度创新。水文现代化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开展的,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进行体制和制度创新,要从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来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建立水文工作的良性运行机制和科学管理体制。
水文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
思想观念现代化水文工作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对独立,缺少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一些在计划经济时代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工作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就显得不相适应,阻碍了水文事业的发展。要适应治水思路的转变就必须切实转变水文工作思路,从重点为防汛抗旱服务向在继续为防汛抗旱工作服好务的同时,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转变;从重视水量监测向水量、水质、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并重转变;从重水文技术业务向在抓好技术业务的同时加强政策法规、科学管理转变;从小打小闹、修修补补、穷于应付向重整体规划、长期发展转变;从拼人力、拼设备向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技术创新转变。
技术手段现代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水文事业发展的原动力。水文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支撑。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的水文科技,用先进的现代化装备武装水文设施设备,建成运行有效、管理规范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应的水文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存贮、处理与服务的现代化。
行业管理现代化水文行业工作性质独特,相对来说是弱势行业,更应注重行业管理。没有现代化的行业管理,要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进程是非常困难的。水文行业管理重点要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效能提高、决策正确上下功夫,应逐步建立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行为规范,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较为完善的现代水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规范和调节从事水文工作的各项行为,促进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人才结构现代化人才作为知识的拥有者、传播者和创造者,正在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人员精干的人才队伍,是实现水文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必须更新人才的观念,用全新的观念武装人;二要通过新理论、新技术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才的素质;三要注重人才的层次,既要有高学历、知识面丰富的学术带头人,又要有一定开发能力的实用型专业人才,还要有懂专业的操作技术能手。在人才使用上应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科学管理。
投入机制现代化水文工作是国家公益性、需超前发展的基础工作,经费不足是造成水文事业发展滞后的关键因素。加快实现水文现代化,关键是加大投入。切实解决水文经费问题,是加速水文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2湖南水文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我省在水文现代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信息技术在全省水文系统得到普遍应用,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规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基础工作也不断得到加强,为全面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水文发展思路有新突破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湖南省水文“十五”计划和2015年发展规划》、《湖南省水文站网建设方案》、《湖南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湖南省水功能区划》、《湖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发展规划。这一系列规划的编制和完成,为我省水文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水文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水文信息化水平有新提高我们紧紧围绕提高水文信息的质量和时效,不断加大水文信息化建设。一是自动测报系统建设进展较快。目前已建成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常德、湘潭两个示范区。利用法国政府贷款建设湘江流域水情信息采集系统项目已启动;澧水流域自动测报系统已列入皂市水库工程计划。二是水文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建成了覆盖全省各市州水雨情信息传输计算机网络系统;洞庭湖洪水预警系统、湖南省防汛会商系统、湖南省旱情分析系统已完成;全省80%的雨量站点实现了雨量信息的自动采集、固态存贮。三是建成了湖南省国家水文数据库,为我省水文信息服务打下了基础。四是多普勒流速剖面仪、微机测流控制系统以及GPS、GIS等在水文测报中逐步推广应用。五是办公自动化建设也得到了发展。
水文监测能力有新改善水文信息自动采集和水文测报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水文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工作。一是优化了站网。九十年代以来,新设各类水文站点81处,水文站网密度逐步加大,功能不断完善。二是加快站队结合、水文巡测的步伐。目前,全省规划的18个水文站队结合基地已有17个初具规模,分析并审批了35个水文站实行流量巡测或间测,购置了巡测车以及用于巡测的先进仪器设备。三是测站改造力度加大。目前全省46%的国家重要水文站和30%的省级重要水文站按《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的要求完成了全面改造,主要测报设施完好率提升到55%。四是引进、推广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全省建成半自动水文测流测沙缆道40座,全自动智能缆道5座,引进4台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购置了电波流速仪、远传自记式压力水位计、固态存贮雨量计、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测报仪器500多台套,拥有气相色谱仪、数字荧光测汞仪、原子吸收、可见分光光度计等系列精密水质化验仪器。
水文科研有新进展水文的科技进步除去现代水文设施的研制、使用和集成外,更迫切的要求是要加大水文基础应用理论的研究,近年来承担的水利重点课题《三峡工程与洞庭湖关系研究》、《洞庭湖河湖疏浚综合效益研究》、《洞庭湖洪水及水力特性研究》、《湖南省九十年代洪灾成因与对策研究》等取得了重要成果,洪水预报调度、微机缆道测流、水库汛限水位等项目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自主研制的水文浮标遥控投放器等填补了国内水文测洪设备的空白。防汛会商系统、水情信息网上查询处理系统、洪水预报模型软件、水文站网信息管理处理和水文数据库均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文管理体制有新起色一是理顺了机构,明确了职能。在2001年湖南省机构改革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中,明确了十二项主要职能,承担五项政府审批事项;2002年圆满地完成了各下属勘测局的人事制度改革,各勘测局统一设置5个职能科室、1个公司,明确了基层水文站为副科级机构;2004年汛前,对省局机关的内设机构和职能又进行了理顺调整。二是强化了管理,完善了制度。水文管理体制的科学化是水文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全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工作正在不断规范。《湖南省水文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8月1日颁布实施,为水文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水文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水文人才培养有新成效近年来,我们把培养水文人才、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水文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一是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水文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使职工队伍不断年轻化、专业化,优化了队伍结构。二是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管理素质。三是继续开办水文高等函授学历教育。
3湖南水文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技术先进、精兵高效、管理科学、全面服务”水文发展总目标和“统筹规划、点面兼顾、突出重点、超前发展”的水文现代化建设原则,我省当前水文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以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取代传统落后的运作方式,不断提高水文工作的效率与效益,以先进的思维理念改变传统的行业观念,在水文领域中广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的工艺设施、新型的仪器设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网络化的信息系统,实现采集自动化、传输网络化、处理标准化、分析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多样化、队伍知识化。要实现以上目标,重点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进一步优化水文站网功能科学合理的水文站网和装备良好的水文测站是做好水文工作的基础。要调整、充实和发展水文站网,使站网结构合理、观测项目配套齐全,整体功能加强,布站数量和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部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的要求,加强水文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效能和水文测报能力,有计划地引进高科技的先进测流仪器设备,使主要江河及其重要控制站均能安全施测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标准,实现雨量、水位信息采集自动化,逐步推广先进的流量、泥沙、水质测验设备,改善工作条件,降低劳动强度。
进一步推进水文巡测发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组织修订水文站队结合建设及巡测规划;完善和修订巡测规范和站队结合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研究适合水文巡测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建设和完善站队结合基地,基本完成站队结合基地建设任务。
进一步加快水文信息化步伐建设以计算机广域和局域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库为支撑的信息网络系统;完善水文资料整编、汇编、校验、处理和存储软件系统,全面建成以现有水文数据库为基础的水文信息服务系统;初步建成由水文预报预警系统、实时水情监控系统、汛情分析和系统等组成的水情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水资源实时监控、分析评价、管理决策支持的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水环境实时监控、分析评价、管理决策支持的水环境信息服务系统。
进一步调整水文人才结构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法规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推进办公自动化和水文管理的规范化。一要加强职工岗位培训,加强在职人员的教育和新技术培训,更新和提高水文人员的科技知识和技术水平。二要逐步调整生产、技术、研究、管理人员的结构,提高中、高级人才的比重,改善人才结构,使队伍逐步达到精兵高效。
论文摘要:按照主体性原则的要求,在学校道德教育中,学生应成为道德的主体,他们的道德认识应该在其自身活动与情感体验中获得,而不是接受外在的灌输;道德水平的提高也应该以自我的道德觉醒为基础。学校道德教育只有充分发挥学生个体的主体性,站在“人性本善”的视角中,回归学生“生活世界”,彰显学生在道德实践中的自主性、平等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学校的道德教育产生实效,使学生的道德水平真正得到提高。
论文关键词:道德教育;主体性;人性;生活世界
道德的主体性是客观存在着的道德的本质性特征,同样,道德教育中的主体性原则是学校道德教育的必然前提性原则之一。然而,现实中的学校道德教育中的主体性原则的状况却是不容乐观,对主体性原则的漠视和误读依然是当前学校道德教育中不可回避的部分。
一、当前对学校道德教育主体性原则的误读
近年来,学校道德教育中的主体性原则一直是道德教育理论界研究的热点,有不少学者对于主体性原则的认识和在学校道德教育中的应用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然而,这其中也有不少是对学校道德教育中主体性原则的误读。总结起来,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其一是不少学者和学校道德教育实践者只是将主体性原则当作学校道德教育的一种手段,而不是道德教育的目的。主体性原则成为学校道德教育中的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甚至变成了一种噱头。然而,学校道德教育就是为了让学生能在实际生活和道德实践中能动地、自主地进行道德判断和选择,而不是成为道德灌输的被动接受者。这就注定了主体性必然是学生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之一,主体性原则必然成为学校道德教育的目的本身,而不是其他。
其二是有学者对道德教育中的主体性原则的存在合理性的误解,比如蓝江就认为:“这种理论在德育体系中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单独列出,结果是只见受教育者主体性的树木、不见德育的森林。这种一叶障目的主体性势必会导致目光短浅、仅仅盯在受教育者主体之上,而不顾及德育的整体和全局。”其实这种顾虑是无需担忧的,当代道德教育中的主体性原则强调站在受教育者的角度进行道德教育实践反思,只是因为过去对受教育者的主体性的忽视,与道德教育的整体和全局规划并不矛盾。道德教育不可能绕开道德教育主体及其活动而存在,其目标就是为了达到道德教育对象的主体性的外化和道德行为方式的内化,主体的活动与实践是道德教育研究现实存在和发展的唯一可能方式。
要改变对学校道德教育主体性原则的误读,首要做的就是对主体性原则在学校道德教育中的具体意义的确定和厘清。
二、人性本善:道德教育主体性原则的人性基础
道德教育中的主体性原则包含有多方面的意义。首先,人是道德的主体,作为学校道德教育中的受教育者,学生成为道德教育中的主体。道德因人而存在,学生在道德生活和道德教育中表现出强烈的主体性,即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相对而言,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传统道德教育中并未受到相应的重视,传统的道德教育将教育对象看作道德灌输的“美德袋”,较忽视人在思想层面上的主体性,特别是在道德实践中的主动性和对道德知识的创造性理解。而这正是当代道德教育中主体性原则的切入点。其次,道德教育需要主体的积极参与。道德是人的生活方式,和人的生活是同一的。道德教育必须回归生活,以关注指导和引导受教育者的现实生活为目的。
道德首先是“为人的”,是人类完善自身本性、实现其自身价值的内在方面。同时,道德又是“人为的”,它必须以人的充分主体自觉和价值选择为前提。在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道德实践行为,没有强制,也没有外在约束,唯有行为者内在良心或道德能动意识的作用,这是人类道德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根本标志。然而,要实现道德对人类自身本性的完善目的,首要的就是正本清源,澄清人类的本性到底是什么?对人性善恶的判定,决定了道德教育的目的、内容、方式和方法。
“人性本善”具有两层含义:人性中具有先天的“向善性”或“善端”;同时这种“善端”使在道德教育中确立主体性原则具有合理的基础和可能性。把“人性本善”作为道德教育中的价值预设,是道德教育主体性原则的内在特征和要求,也是进行主体性道德教育的必要条件。苏格拉底就认为德行是人之为人的本性,由神平均分配给了每一个人,因而人人都具有德行。所以道德教育不能是灌输,而是在外界的引导下,通过儿童自身的主体认识和提升来进行。孟子也认为,人的内心都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种善端,都存有仁、义、礼、智四德。这四种善端、善德都先天地存在于人的内心,而不由外力灌输而来。关于如何将四种善端发展成善德,孟子同样是强调人的主体性,强调人的道德自律和道德自觉,他认为善端只是人拥有善德的前提条件,拥有善德的关键在于人能不能保存善端并将其发扬开来。孟子由此提出“存心”、“养性”、“反求诸己”等自我修养方法,通过后天的努力,不断反省自身,使自己的道德和人性不断提高,并最终达到“涂之人可以为禹”的境界。而孔子同样有“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的论述。所以,充分发扬人的主体性、重视人的道德自省,一直是中外古代道德教育的重要原则。
所以,只有进行“人性本善”的价值预判,确定人具有向善性和善端,才有可能在道德教育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道德教育主体性原则中的“人性本善”的价值预设就是认定在人性中先验存在各种道德的萌芽(善端),塑造有道德的个体就是培育人内在的道德可能性。
以纪律为名压制儿童的天性,反映出的是教育上人道思想的缺失,它所产生的后果不会在短时内表现出来。正如爱因斯坦所说:“我认为学校凭借恐吓、压力和权威来管理学生是一件最坏的事,它破坏了学生深挚的感情和真诚、自信,它养成学生驯服的性格。”这正好反映了学校道德教育中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缺乏人文关怀,不能让儿童的道德生命自由生长,漠视了每一个人身上存在着的宝贵的“善端”,如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是非之心等,道德教育不可能有切实的成效。如果教育者认为人的内心深处基本上天生是恶的,那么现实教育中就必然会出现过多的不信任、控制和警戒行为。
“人性本善”使教育者肯定受教育者具有道德认知和实践能力不断发展的可能性,使教育者始终对受教育者的道德水平的提高充满信心,是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坚持主体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和依据。通过启发和唤醒学生的道德自觉和道德良心,使学生埘立道德理想,领悟人生真义,建构属于自己的价值观;而不是把社会现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强行灌输给学生,使学生成为一个个具有“道德相关知识”的“美德的集合体”。
三、生活世界:道德教育主体性原则的实践基础
“道德存在于人的整体、整个生活之中,不会有税离生活的道德。品德的培养应当遵循一种生活的逻辑,而不是一种纯学科的逻辑”。道德教育只有根植于生活世界并为生活世界服务,才具有深厚的生命力。道德作为调节改善人们之间关系的准则和提升生命质量的重要手段,广泛存在于生活中。缺乏道德的生活是不协调的、混乱不堪的生活。针对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科学的狂热迷信与追求,20世纪初的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率先提出“生活世界”这一概念,以同“科学世界”相区分,并提醒人们不可忘却现实中实实在在的人们自身的生活。“生活世界”被界定为由与个人实际生活发生真实“牵涉”的世界的总和所构成,正如胡塞尔所言:“现实生活世界的存有意义是主体的构造,是经验的,前科学的生活的成果。世界的意义和世界存有的认定是在这种生活中自我形成的。”由此可知,生活世界与主体性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生活世界是学校道德教育主体性原则的实践基础,而个体道德观念的形成同样离不开生活世界的作用。道德教育就是在人的生活世界中进行,生活世界构成道德教育的根基。然而道德教育中的“生活世界”和胡塞尔、海德格尔等所主张的生活世界并不完全相同。胡塞尔在构筑其“生活世界”时,其目标在于重塑理性,而海德格尔则从胡塞尔的现象学出发,关注于人的存在,以及在“日常共在世界”中,“人是什么?”以及“人怎么活着?”。道德教育视界中的“生活世界”的提出从一开始就是以现实中的生活和活动为根本特征,注重的是人的活动的现实性。但“生活世界”同“现实生活”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生活世界”倾向于人生活于其中,更注重人的主体性;而“现实生活”则将人与所身处的现实情境割裂、对立起来,更注重生活的客观性。
在现今的学校道德教育中,教育内容政治化、教育方式的简单化、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偏低等道德教育困境争与学校道德教育和生活世界的疏离有必然的联系。生活世界作为对道德绝对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的批判,以一种尊重人的主体性、重现道德的现实本质的姿态指导学校道德教育,成为道德教育的主体性原则的现实落脚点和实践基础。
“生活世界”是一个动态的、活生生的人文世界,是属于人的、极具感性色彩的人的现实生活场景,而不是抽象的、以僵死凝固的知性逻辑为基础的、僵化的、纯粹科学的客观世界。在西方世界中,也包括在我国,受技术主义和惟科学主义的影响,导致教育过程中对人的“物化”以及对个体生命存在意义的忽略,其直接后果便是在道德教育中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因素,在有限的学校道德教育中进行道德知识的直接灌输,造成道德教育方式的教条化和过程的简单化。在道德教育实践中,无论是片面强调道德观念的灌输,还是片面强调道德行为的训练,都存在严重的局限性:一是没有将个人主体的道德观念的确立和道德水准的提高作为道德教育的目标,而是将人仅仅当作教育的手段和工具;二是没有充分重视道德教育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的发挥,使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超越性受到抑制。
以生活世界作为道德教育的基础,重视学生所处的生活世界,意味着在学校德育中应该充分利用生活世界中与学生息息相关的价值冲突和道德困惑,发扬学生的主体意识,以一种积极探讨式的方式进行道德教育。正如前苏联教育家列·符·赞科夫在《和教师的谈话》中说的那样“……但是,假定以善良和同情为题进行谈话,然后布置相应的作业,指望用这种方法培养出善良和有同情心的人,那是不可能的。用这样的方法最容易培养伪君子和伪善的人”。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这种机械、简单的教育方式造成的。学校道德教育脱离学生的生活世界,道德教育只能停留在简单的“知识传授”的低层面,造成学校德育实效性偏低,学生在校内校外两个样,甚至出现“5+2=0”的窘况。学生的生活世界之所以在道德教育中显得特别重要,就是因为只有在学生的生活世界中,在学生的现实遭遇中,在学生内心世界的价值冲突中,才是道德教育能真正产生实效的场所。
“生活世界”是一个开放的、多向度的、主体间共有的世界,而不是单向度的、由抽象符号所构成的封闭世界。因而人在“生活世界”之中具有两重性。一种是与外在于自身的物之间发生联系;另一种则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人处于世界中,也即处于同为主体的人之中。阎生活世界中的人与人之间是互主体关系,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主体,都具有主体性。人们不仅承认自我的主体性,而且同时也承认他人的主体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不是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也不是命令与盲目服从的关系,而是平等、自主、合作的关系。正是因为生活世界中个体之间这种平等、自主的关系,使价值多元的形成成为可能,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价值观、价值取向各不相同,并进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冲突。而正是这种价值冲突,成为道德教育中的重要资源。正是利用这种价值冲突,学生的主体性才能得到彰显,道德教育的生成和发展才成为可能。
在我国经济管理之中,经济是一个较为广泛的观念,主要指的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体,同时也是政治思想意识等等上层建筑的基础,与此同时,经济在广义上讲也是一个国家之中的国民经济。同时企业会派生相关的经济部门,对于水利经济进行微观的分析之中可以发现,从一些具体的种类来看的话,其也是将水利工程作为主体的经济,与此同时其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有以建设水利工程为主要的水利勘测、水利设计、水文勘察以及水利技术或则是举办的非水综合经营等种种实际经济,而这些实体经济也会构成了其水利经济的总和。
2.促进水利经济科学发展的对策
2.1不断做好技术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的培养
在进行水利经济科学人力资源管理整合上,需要做好对于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技能的培训,促使其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的素质,在一些较为重要的时间点上,则应该组成一个科研小组。此外,在进行水利经济科学管理上,人才在经济发展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根据当前的具体情况,应该选择一些具有合适的管理人才,对其进行多角度以及多方面培训管理。
2.2采用统筹兼顾法
因为就水利工程勘察来说,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之时,要求使用一些较为合适的方法,比如说使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其不仅仅可以直接推动我国经济的高效发展,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财务收入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建设工作。而在另外一个方面,应该依靠水利经济而获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财务收入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建设工作,与此同时,较为合理的财务分配,可以促进水利经济较好的发展。
2.3采取合理政策
在水利经济的管理上,每一个部门之间其财务收入之间有所不同,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使用相关措施进行分析,同时解决每一个部门的问题,此外,对于每一个部门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重新评估,之后对不同的经济情况进行政策扶持。与此同时,因为每一个地方的具体经济情况有所不同,而每一个地方的具体的经济情况和获益方其承受能力之间有所不同,使用分批的方式而进行实施,在经济发展的情况之下,需要慢慢减少政府对其补贴,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需要在贴补上进行一定增加。
2.4政府加强政策支持
水利经济发展属于国家重点经济发展的一部分,政府理应加强对其支持。首先,政府要增加对水利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任何经济的发展都是以雄厚的经济支持为基础,没有足够的资金,水利经济的发展将无从展开,增加财政支持,能够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其次,政府还要积极扶持水利企业的发展。对于那些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水利企业,政府要对其进行扶持帮助其发展;对于那些小型的水利企业,政府要引导其进行合并,促进大企业的更强发展。
2.5加强对水利经济专门人才的培养
面对水利经济人才匮乏的现状,提高水利经济人才的水平主要包括两个途径。其一,引进专业水利人才。我国的水利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要善于利用外来资源,引进国外先进人才和技术,为我所用。其二,要加强对本企业水利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定期组织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水平。
2.6加强水利企业自身的管理
促进水利经济的发展与水利企业自身的管理也是分不开的。因此水利企业要从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制定出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对水土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2.7完善水利财务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在我国国民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深入的背景之下,尤其是投资体制的改革,我国国家财政进行无偿投资的比重在慢慢减少,而有偿投资的比重逐步增加,国家投资的比重也在慢慢减少,社会筹资比例则会不但提升,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之下,因为水利经济具有收益慢的特性,导致其社会资金在水利经济上的投入比较少,那么就会给水利财务管理体制造成一定的问题。与此同时,应该构建一个多元的融资体制,在该体制之中,应该从客观实际同当前国际先进经验进行结合。则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应该构建水利企业直接融资机制,利用好我国资本市场的扩容,将水利企业的直接融资功能发挥出来,进而不断开拓出资本市场筹资的渠道。也需要不断构建金融证券机制,需要对金融资本对于水利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进行分析。
2.8大力加强前沿科学和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的科技基础平台建设
为了不断促进我国水利经济的发展,需要推进和做好同国家实验室以及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不断促进我国水利科技资源的高效使用。使用一些较为先进的技术集成、推广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分析,不断推进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其在现代水利行业之中的应用。
3.结语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征税率退税零税率退税率取消
人类的活动可以用生产和消费来概括,生产和消费的不断转换由买卖来完成,买卖又以货币为媒介;增值税是对买卖方按市场成交价同时征税,是国家用货币来体现意志、实现职能,公平参与社会生产和消费的首次强制性分配,终点都在货币,而通货膨胀或紧缩只不过是货币运动的现象。退税是征税的逆向运动,如果没有按照征税的规则退税,那么对社会生产消费的分配,公平参与就会变成干扰。
一、科学的认识要源于增值税的自然规律
由卖方向买方按成交价和征税率收取销项税,卖方以抵扣进项税后的差额向国家缴纳增值税,只要买卖成交,买卖双方一定分别就是销项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人,这个过程和结果是增值税征收的自然规律。
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科学地把同一市场成交价由买卖方按各自的规则同时纳税。买方的纳税额是成交价×征税率,由卖方收取,而把计算卖方的税分成固定和变动的两个部分,把卖方买入的原材料零部件价格÷(1+征税率)×征税率作为已经征收的固定税额,即进项税,也就是把这部分含税的价格作为将来卖出的整个成交价中国家已经征过税的一段价格,另一段在产品还没有卖出的时候,税是潜在和变动的,当卖出时,成交的价格就成了全部应该纳税的价格,那么全部应交税额减去已经交纳的税额,就是卖方的实际应交的税额,即增值税,这段价格也称为增值额。假如买方不是最终消费者的话,成交价÷(1+征税率)×征税率又会成为其已征的固定税额。因此,增值税的税收成本对买方来说仅与成交价有关,而卖方的税收成本也只是与买入的固定进项税和卖出的成交价有关,与经营者的其它成本等要素都毫无关系。
买方纳税的隐蔽性是造成我国退税问题的根源。由于买方交的税是在不知不觉中由卖方连货款一起收取,买方也不与国家直接发生纳税关系,容易被误认为只有卖方纳税人,我国一直实行免卖方出口产品本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和退进项税,实质就是买方纳税隐蔽性的结果。
但免卖方本销售环节增值税并不符合WTO的相关规定。世贸组织在GATT附件9《注释和补充规定》关于“免征某项出口产品的关税,免征相同产品供内销时必须缴纳的国内税,或退还与缴纳数量相当的关税或国内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的规定中并没有把增值税包括在内,只有进口商购买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是该出口产品内贸时必须缴纳的国内税。而免卖方增值税退进项税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因为退税的结果只不过是按免退卖方的税额为标准计算而已,实际上退的仍然是买方的税,因为结果只是买方价格降低了与退税额同等的价格;就算把卖方的进项税由抵扣改成了由国家直接退还,但是卖方按成交价向买方收取的销项税又怎么会自动改变呢?假如销项税照收,进项税又直退,岂不重复!
成交价是买卖方纳税的计算依据。要使内外贸价格不变,又要使外国的消费者不再是本国产品的纳税人,只有通过退税让出口的成交价正好零征税率,而国家退给卖方的税额加上零税率的成交价又正好等于卖方内贸含税的销售价。这样对国内来讲是经营者不会因内外贸的变化而税负发生变化,公平内外贸市场的贸易;对国际来讲,由于各国的税率和征税方法各不相同,需要以零税率来统一,所以,出口退税才会成为国际惯例。
以卖方固定变动税额和退税率计算退税,降低的价格就会改变原来环环相扣的征退计税依据,造成增值税对社会财富的无序分配和混乱!
二、科学的思想是破解现象的法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基本采用了现代经济学的经济制度,却出现了许多用相应的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理论来源实践又返过来指导实践,当出现了理论不能解释的现象时,就往往预示着执行中出现了问题,而问题往往也就隐藏在尚无法解释的现象之中。
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林毅夫有句话说得非常经典:“理论本身是一个简单的因果逻辑体系,一个理论在其逻辑中仅能保留很少几个对其所要解释的现象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变量”。
增值税是以国家权利作后盾,对社会生产消费的买卖双方按成交价和征税率进行的首次强制性分配,在各种要素形成的社会经济总量和格局中,是最重要的环节和经济变量,其中,为什么退税率与当前出现的许多用理论不能解释的现象都会密切相关?急需用科学的发展观进行深思!退税的作用就在于影响和决定出口产品的成交价,只要降低了产品的退税率,国家就减少了退税额,企业又可以提高价格多收汇,世上绝对不会有比此更美的好事了,但这种违反自然规律的现象绝对不会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会遭到自然的惩罚而适得其反,会造成以下四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退税低容易按提高的成交价把产品给便宜卖了
退税率是计划的产物,退税率与按市场成交价和征税率征税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虽然以退税率来衡量是“多征少退”,但从出口退税中央财政欠退税看又是“少征多退”,这种现象只能说明是因为不该退的退了,该退的又没有退;或是一部分退多了,另一部分退少了。但是,多退会造成该卖的卖不出去,不想卖的少退了反而又给便宜卖了。这是由出口退税的作用就是影响出口成交价的特性所决定的。“零税率”是产品内外贸市场价格差别的分水岭,是决定外销价是否就是国内价的“正常价值”的关键点。当多退税超过了“0”,国际市场的价格就会低于国内市场,而国内市场价格本身已是一个由竞争形成的最低价格,因此,企业没有特殊需要是不会亏本销往国际市场的;当退税少了或取消时,同样成本的出口成交价就会相应的提高,又会起到鼓励出口的作用。
国际贸易平价是客观规律。这是由商品和货币等值,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间的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平价交换,是不同货币按一定的汇率兑换关系所决定的。因此,退税减少,价格提高就必须进行货币升值,否则就会变成价格提高了多少,成交价就便宜了多少。因愿意便宜甩卖甚至赠送没有市场制约的机制,所以,退税降低,价格就可以提高也不会有障碍。
在美元纸币本位制和汇率的条件下,假如降低退税率提高了价格,同时进行人民币升值,那么这种提高了的价格只不过是一种名义价格和实际价格的平价关系;假如降低退税率提高了价格,又不升值,或升值小于价格的提高,那么就等于以便宜提高的价格把产品给卖了,因为,汇率对不同货币的比例互为倒数。假设1美元=8元时,如果某个商品价格=1美元
,那么国际贸易平价这个商品价格=8元。假如该商品由于降低退税率价格提高了1元时,那么人民币就只有升值才能维持汇率不变,即8/9美元:8元=1美元:9元,假如没有升值,那么就等于是将价值9元的商品以8元的价格就给卖了,或者说只要用8/9美元就可买到8元的商品了。
是不是出现了这种情况,我们还可以从倾销的特点中得到启蒙。倾销的特征是商品卖得便宜消费者得益,但本国同行业却遭到了损害,所以又会进行反倾销保护,下面现象就是对退税少了,出口成交价提高了,但对不同的货币来说实际上是卖得更便宜了的最好实践证明。
我国遭到反倾销的产品主要是降低或被取消退税的产品,而且对我国反倾销的发展中和落后国家越来越多,按贸易额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中国是遭到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浙江又是中国遭到反倾销最多的地区,浙江的特点是:加工贸易少,小商品多,顺差最大时占全国的37%,究其原因,一般贸易比加工贸易退税少、小商品的退税率往往较低,实质就是退税少了,价格提高了反而便宜了的结果,顺差大则说明退税率低对出口并没有影响。
钢铁退税率下降或取消后,钢铁反倾销的案件就开始不断的增多。我国1998年到2003年底钢铁的退税率一直都是17%,退税超过了零税率,还增加了“以产顶进”的专项政策,但外销总是较少(当然其中还有由于退税不算收入,不得退税额转增销售成本、反映的收入进一步减少,使经营成果低估或叫人民币低估的问题),并根据钢铁产能已严重过剩的状况,在2004年上半年对江苏铁本钢铁项目不惜血本的做出了下马的决定。但只因2004年后开始钢材退税率调整下降,下半年钢材就变成供不应求,价格也在上涨,还带动了国内钢材的上涨,产量也由年产3.5亿吨迅速增长到了5.5亿吨,产量增长了57%。
认为钢材出口快速增长是国际钢材需求的快速增加是一种误解。实质上是钢材退税少了、价格涨了,今年一季度钢铁行业平均利润率增长了43%,企业出口的积极性高了,但对进口商来说却因不同货币的汇率比例互为倒数的关系,实际上是买入更便宜了。因此,是消费者愿买我国更便宜的钢材,外国减产的结果,才有了钢材产品反倾销案越多的现象。但征税与退税不同,以海关2007年1-10月公开的数据,从只受退税影响的钢材看,出口还是量价快增,出口总量同比增加63.8%,出口总额同比增长了88.9%;相反的是取消出口退税后,仅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加征10—15%出口关税的钢胚及粗锻件,出口绝对值同比就下降了13.1%,可见征税才会成本增加,退税则相反,不然今年退税下降了47%,还加快了升值,顺差为何只是增长率的相对数同比有些降低?
二是提高价格形成的外汇储备会造成资产与货币重组和价值扭曲
退税少提高的价格,累计结果就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储备顺差,本币就必须等额增加发行,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加,升值又会引来炒作的外汇;即使升值到位,减少的外汇也只能是炒作的外汇,因退税少而累积的外汇只有等美元大量发行时才会重新流回市场,日元一直升值值得我们借鉴。
对出口商来说可以按降低退税率提高的价格收汇,兑换本币兑现提高的价格,但外汇储备增加,本币增加发行,流动性增加,会引起货币与资产的价格重组、价值重估。
而货币与资产的价格重组结果决定于供求的关系。进口国会对因越来越便宜、供大于求的商品过度的消费,造成大量的浪费,这与我们由于钱越来越多,1分、2分和5分的钱早已不再实际使用了是一样的道理,不是这部分货币不能用,而是币值占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微不足道的结果,国际市场上到处是中国造质优价廉的商品,就是中国商品的价格已低到对外国人的收入来说已微不足道的表现,国际市场对中国商品的强劲需求是由大量浪费形成的;而出口商却因为退税率降低提高的价格,弥补了退税减少的损失,造成了产能没有过剩,虚假的供不应求现象,超量的生产又会超越环境的承载,付出惨重的代价,在被严重污染环境中生产出来的食品,又最容易遭到是否健康的怀疑。因此,在退税影响的价格导向下,货币与资产价格重组结果会造成商品价值与成本的严重扭曲。在欧美等国买一瓶矿泉水需要两美元,在国内买一瓶矿泉水也只需要1.5-2元人民币,而一些产品在国际市场折合人民币计价比国内市场还便宜,就是造成价格与成本严重扭曲的结果。
出口商的价格可以提高,对进口商又是更便宜,这是市场最容易成交的买卖。但成本不变可以提高价格,决定于哪种商品的退税率要降低或取消,何再优秀的企业家也只能无奈的认命。
三是退税低会把原来以成本差异赚钱变成以资本赚钱的新模式退税与征税正好相反。征税是增加成本,增加成本就意味着利润的减少或会被迫退出市场;而退税则是退还全部或部分已征收的税款,是增加收入。由于增值税只与价格有关,又因为计算卖方的增值税分为固定和变动价格两个部分征收,按现行免本销售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就闪失了征税与退税变动的价格相互制约的关系。而增值税征收的自然规律,是不管你愿不愿意,看没看见,卖方总是向买方收取了成交价×征税率的税额,价格越高,收取应交给国家的税也越多,但都免了,因此,退税实际上只是减少了原来的税收成本或相当于是提高了价格。
正常经济的发展,经营者之间是靠技术、生产、销售和财务成本的差异来获取超额利润的,而成本的降低主要靠劳动的结果,因此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就是关键,劳动者的地位和劳动力的价格也会随之提高,经营者增加的资本积累和劳动者收入的差距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退税率造成外汇储备增加、资产与货币的价格重组、价值重估的货币运动,只要有资本可以经营,小资本经营只要不被大资本经营重组,那么就可以从原来的靠降低成本赚钱,变成靠资本赚钱,可想而知资本赚钱比靠成本差异赚钱不知要容易和快多少倍!短短几年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少部分人集中,劳动力价格越来越便宜,就是这种原来靠成本差异赚钱变成靠资本赚钱的变化结果,因此,越来越多空闲的房地产,以及各层官位、学位、职位和煤等等,受到资源限制的产品越来越成了资本经营依附的主要对象。
四是国际纠纷和国内问题增加
退税率提高的价格使得进口商购买的产品越来越便宜,但也会损害外国相同行业的利益,会遭遇越来越多的反倾销纠纷,有损我国的国际形象。
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已达到了65%,退税的量和影响也越来越大。九十年代中期、2004年和2007年我国三次大范围降低退税率,都在短期内造成了货币流通量增加过快,还会引来国际热钱炒作人民币。即使我国已严重产能过剩的状况,新增生产的产品一时也难以弥补新增货币与资产等价的空缺,因此,短期内都引起了物价上涨,而通货膨胀造成的经济动荡容易引起社会的动乱。
1998年至2004年,我国的汇率能够得以维持历史上唯一稳定的时期,是因为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没有现在这么大,究其差别,是因为那个时期的退税率高,平均约15%,退税比较接近出口额÷1.17×17%的零税率。可见出口退税既不能多退,也不能少退,更不能不退。
三、科学的办法是遵循增值税的自然规律退税
退税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退税的作用降低出口产品的成交价到零税率,并不是为了有利于我国的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怎么退?怎么征还是怎么退!国家按买方已征的税额退给卖方,卖方市场的竞争,出口成交价就会下降与退税等值的价格,让买方得到的是一个零税率的成交价。
即使出口产品已是零税率的成交价,也无法改变成交价中仍然包含了卖方向买方收到了成交价×征税率应交给国家的税额,这是增值税征收的自然规律;卖方还因为销售的是出口产品,因而才收到了国家成交价÷(1+征税率)×征税率的退税额,该退税额是出口商因销售同一出口产品而发生的销售收入,同时该退税额中同样包含了出口商收取了退税额×征税率应交给国家的税额,因此,出口商把收取应上交国家的税额抵扣出口产品进项税的差额就是出口商应交给国家的增值税额,而退税额减应交增值税的差额才是征税与退税两清的结算结果。
例如有一台设备内外销的价格对企业来说都是117万元,销项税17万元,进项税13万元,内贸的话应交增值税是4万元。假设出口成交价为X,由于出口成交价+出口退税额=117万元,因此出口成交价是:
x+x÷1.17×17%=117万元
x=102.1567万元
退税额=102.1567万元÷1.17×17%=14.8433万元
外贸收入=成交价102.1567万元+出口退税14.8433万元=117万元
由于内外贸销售收入和已收的销项税相同,抵扣进项税后应交增值税4万元也应该相同。那么应交增值税“抵”出口退税才是最后实际应退还给出口企业的税额,即14.8433万元-4万元=10.8433万元。
1.案例法的应用
案例法在税法教学中是广泛应用的教学方法,通过实际案例让学生直观理解税收规定能很好的解决税收法规抽象、不好理解的问题。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案例法在应用时,应讲求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学生一般是通过高考升上来的高中毕业生,学生一直接受学校教育,对社会经济活动、企业经营情况并不熟悉,也缺乏丰富的生活经验。因此,综合性的税收案例未必适合高职学生的特点。如果教师在列举案例时,选用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或学生耳熟能详的身边企业为背景举例说明税收法规的规定,即使业务是虚拟的,学生也会因对企业的了解而愿意倾听,案例教学就变得生动、有趣、好理解,从而使学生愿意由浅入深的思考。
2.比较分析法的应用
目前,绝大部分税法教材都是以税种为线索,按照实体法、程序法的顺序编排税法教材内容。在具体税种介绍时,按照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等税法构成要素来具体组织教材内容。教材中对税收规定的描述基本采用法规原文,这使得税法教材类似于法规的汇编,语言晦涩,缺乏可阅读性。同时,也使得初学者认为每一部分内容间是独立的,每一个税种是独立的。教材内容的割裂影响学生对税收法规内在联系的认知。同时,法规堆砌式的教材,需要学生根据抽象规定理解企业业务。而实际中,办税员是根据企业业务查找适用的法规。学习思路与实际操作的思路截然相反,这也是税法教学效果差的重要原因。
高质量的再现实务的教材不是一朝一夕能编写出来的。真正以企业为背景,通过企业业务介绍办税流程、涉税义务和纳税方法的税法教材目前几乎没有。在这种现状下,要提升税法教学效果,需要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以教材为线索,通过讲授法介绍税收法规,这样授课能保证授课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但同时要多运用比较分析法,如不同税种的相关性分析,以消费税和增值税为例,消费税的纳税人同时要交增值税,所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都要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通过对税种征税范围的比较,使学生认识到,同一企业会涉及多个税种。比较分析法不仅可以用于税种间的比较,也可以用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承担的纳税义务的比较。如通过比较酒厂和酒类批发企业承担纳税义务的差别,使学生清晰认识消费税和增值税各自的纳税环节。
3.归纳法的应用
税法教材对税种孤立的介绍,使得学生错误的认为各个税种间是独立的,相互不交叉。这种潜在的错误认识带到工作实际中,就会造成学生面对实际业务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将税收规定与企业业务结合起来。因此,在税法教学的某几个阶段,或者在完成全部税法教学任务之前,税法课程教师可以对全书内容做归纳,这种归纳不是以教材为线索,而应以企业类型为线索,如分别以制造企业、施工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为背景,总结每类企业可能涉及的税种。还可以进一步将涉及面最广的制造企业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和规模的不同,细分为公司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并分别归纳不同组织形式、不同规模的企业可能涉及税种、计税方法、纳税义务及税收负担。通过不同类型企业、不同规模企业、不同组织形式企业涉税义务的归纳总结,让学生直观认识税收法规的抽象规定如何影响企业的具体纳税行为。
4.演示法的应用
在税法教学过程中,授课效果最差的莫过于有关纳税程序的规定,如企业税务登记程序、办理税务登记报送的资料,各税种纳税申报的程序及报送的资料、增值税专业发票的管理以及税务争议的处理等等。关于纳税程序的规定,教材内容一般是简单列举的方式加以介绍。如果教师也照本宣科,那么税法课堂将变成一潭死水。对此类内容,教师可以借用多媒体,通过展示实物图片的形式介绍企业办理税务事项时应准备的材料,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税务事项的程序,那么教师授课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学生看到的不再是抽象的文字信息,而是真实的图片,图片信息会给学生留下更直观、更深刻的印象,也会使学生愿意跟随教师的引领完成这一部分内容的学习。
二、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