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9 15: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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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尽快组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落实相关成员单位责任,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落实保障条件。科学制订经济普查经费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拔付到位。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工作,及时采购普查物资,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人、财、物保障。
3、搞好普查宣传。研究制订全市第三次经普宣传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普查登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精心组织实施。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把第三次经济普查作为全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精心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及时召开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搞好普查试点和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单位调研,全面摸清家底,为明年正式登记普查奠定坚实基础。
二、统筹兼顾,强化协调,进一步做好各项统计调查
5、做好各项年定报工作。严格执行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定报任务,确保数据准确反映客观实际。
6、全力做好能源统计改革工作。扎实做好能源生产统计职能调整和业务划转,完成各项能源统计工作任务,确保能源统计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做好能源普查工作,科学合理地解决历史数据、关联数据不衔接等问题。
7、不断强化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服务业企业名录核实、程序调试和重点服务业网上直报等工作。强化与部门沟通合作,完善行业统计制度,积极推行全行业统计,确保客观真实反映服务业各行业发展成果。
8、认真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建立详细完整、动态更新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层单位名录库;深入开展县级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核算。
9、着力做好全市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及时组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实调查人员力量,做好各环节工作。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抽样调查工作任务。
10、扎实做好第六次投入产出调查。细化调查任务,规范调查流程,落实责任目标,认真开展培训,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11、积极配合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原则,认真开展今年城乡住户各项常规调查,努力实现平稳过渡。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2、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对黄蓝战略、节能降耗、价格变动等领域的监测力度,做到事前早预警事后快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强化统计分析。加强经济形势分析,认真查找经济运行中带有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准确研判经济运行走势。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发展目标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产业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努力形成一批观点鲜明、有一定深度的分析报告,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14、创新服务理念。加强同新闻媒体合作,充分运用各类传播媒介统计成果,增强统计透明度。继续开展统计网络数据信息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实效,不断满足各方统计需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基层调查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5、积极开展电话调查。在做好常规电话调查的基础上,围绕改善民生与加强社会管理,主动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
16、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统计网站平台,及时更新统计信息,凡属于政务公开范围内的信息一律按规定予以公开,满足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把握重点,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7、着力巩固拓展四大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做好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确保调查单位库真实完整、更新。实施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推进网络平台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积极拓展联网直报系统服务功能,努力为企业提供信息和统计咨询服务。
18、狠抓源头数据质量。严守“四条红线”,完善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加强基层指导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业务素质,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可靠。
19、切实做好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健全完善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切实做好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大对县区综合数据的科学评估,确保数据更加客观、真实。
五、突出规范,扎实推进,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20、推进县乡统计规范化建设。围绕国家局有关县乡统计工作的规范和考核规定,重点解决机构、人员、经费、机制等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巩固和提升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星级统计站创建,发挥好乡镇统计职能作用。
21、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以部门统计考核为抓手,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认真落实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努力形成“协作配合、资源互补、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
22、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三上”企业统计人员百分绩效考核,落实好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贴。认真总结星级管理的成功经验,研究建立星级管理长效机制,对企业统计星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23、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继续执行统计执法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曝光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做好统计普法工作。
24、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充实完善统计数据和各类信息;提升网站安全防护水平;切实做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准备。
六、提升能力,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5、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关绩效考核制度,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统计干部的工作活力和综合素质。做好县乡两级统计人员的大规模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6、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坚持深入实际,坚持勤俭节约,切实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加强检查、强化督办,切实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7、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工作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数的体制机制和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
一、提升数据质量。2016年,我处将以提升数据质量为中心,切实开展各项工作。
1、把好报表审核查询关。严格落实“即报即审即验”机制,强化“三级审核关口、重点在县级”的工作责任制,建立预控机制,严格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
2、把好数据分析评估关。对汇总数据进行内部逻辑性、相互关联性、变化趋势性分析评估,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
3、把好数据质量检查关。配合省局布置的数据质量大检查工作,我市将积极开展企业数据质量检查。检查的企业覆盖面不低于30%,对2015年新增的单位实行检查全覆盖。
二、抓好基础建设。基础工作是提升数据质量的关键,2016年,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4、抓好企业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建立大型企业网格化统计体系,建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形成有效沟通联系机制。
5、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至少参加过一次贸易专业业务培训,所有列统企业业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乡镇统计人员至少接受过一次市级培训,县级统计人员必须至少担任过一次市级业务讲课教员。通过培训学习,逐步建设一支市、县、乡、企业四级网格化专业统计队伍。
三、推进统计改革。按照国家、省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市局工作要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贸易统计制度改革。
6、推进贸易消费统计,完善网上零售、商业综合体等新业态统计;
7、推进限额以下批零住餐单位统计调查数据使用改革;
8、推进贸易统计指标体系探索研究、配合省局推进以零售业销售指数为核心的指标体系的构建、全社会商品流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的改进、旅游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健全。
四、狠抓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是提升数据质量的“牛鼻子”,需要一丝不苟地重抓不放。
9、扎实做好年定报工作。贸易处的年定报是贸易处的核心工作,可以说,确保年定报工作的顺利实施是贸易处的首要工作。确保证企业有条件报上报报表,对不具备网报报表的企业用多种方式予以解决;确保按时上报报表,杜绝迟报报表;确保企业独立上报,杜绝估报代报报表;确保修改数据合法,杜绝以机构名义修改数据现象的发生,杜绝数据越改越大的现象发生。
10、重抓企业增减工作。把好企业进入关,扎实做好月度、年度调查单位审批入库工作,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突出完整性、规范性、统一性要求;对新入库企业,坚持三个不放松,即坚持规模标准不放松,坚持工作程序不放松,坚持现场核查不放松。把好退出关,针对个别地区随意剔除企业的现象,我们将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企业退出的条件、程序及数据处理办法,以及退出企业再申报新增企业的管理办法(退出企业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申报)。把好衔接关,建立健全名录库与新进退出企业同步机制,及时维护更新名录信息,切实做好名录库与网报平台的全面统一。
11、开展重点乡镇数据监控工作。列入监控的17个乡镇是各县区贸易数据的重要支撑点,2016年,我们将17个乡镇的所有企业数据纳入逐月监控范围,实行逐月比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2、强化分析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流通、消费和外经外贸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利用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信息,做好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加大统计分析研究力度,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拓展分析的深度、广度,着力提高分析研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深入挖掘分析,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五、拼搏全年目标。是否完成目标是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体现,我处将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
13、实现稳定增长的目标。2016年,市委党代会社零增幅为12%。
14、实现贸易数据行业、县区间的结构型调整。
15、实现部分县区限上占比得到根本性改善。
一、全力以赴,着力做好人口普查、R&D资源清查等重大普查工作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0年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是要抓好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二是要精心制订符合我县实际的普查实施方案,抓好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地图绘制等工作;三是要抓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四是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普查宣传动员,让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五是完成人口普查登记质量抽查和快速汇总工作。此外,继续抓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及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
二、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年定报表和专项调查任务
统计定期报表和统计调查是统计部门的基本任务,在统计任务日趋繁重、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要以“准确、及时、全面”为标准,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认真完成各专业的统计定期和年报工作。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需求,精心组织好各项专项调查活动。
(一)、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明确评估程序,规范操作方法,严格按照GDP下算一级的要求,以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建立GDP核算制度。
(二)积极改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履行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职责,督促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统计基础,推动我县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努力提升能源统计工作水平。全面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密切部门配合,共同推动节能降耗监测和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基层单位能源统计基础建设的指导和检查,举办能源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重点能耗企业的跟踪监测,开展重点能耗产品、重点能耗企业、重点能耗领域能源消耗数据的审核评估。
(四)认真搞好农村住户调查。加强对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业务指导,规范调查行为,努力提高住户记账积极性和规范性。加强网点管理,规范网点布局,增强调查户配合程度,确保调查户如实填报调查数据,准确反映我县人民生活水平发展变化情况。
三、强化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加大统计监测力度。密切关注国内外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变化情况,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总量、结构、效益、速度的监测,及时提供监测预警报告,增强监测性、预警性和前瞻性,为党和政府把握调控力度,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二)加强专题分析研究。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党政领导和部门管理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多出统计分析精品。
(三)规范统计信息。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制度,不断丰富统计信息产品,及时《统计公报》和《统计月报》,编撰《统计提要》、《统计年鉴》,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四、依法治统,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和统计法制建设
(一)继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园区和三上”企业的统计基础建设,确保人员、设备、条件能适应现代统计工作需要。同时,针对乡镇统计薄弱环节,想方设法在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全县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着手搭建统计网络信息平台。组织实施各专业联网直报工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选项开展规模以上工业、能源、贸易、劳动工资等专业联网直报工作的实施。
(三)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新《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培训,把统计法制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规范统计活动,维护统计秩序,树立统计权威,不断推进依法统计进程。同时,以贯彻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为抓手,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统计从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深入开展统计巡查、统计监审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树立统计权威。把对基层单位的统计监督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统计监审和统计执法工作,建立重点监审、专业监审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瞒报、拒报、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进一步抓好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五、提升素质,努力促进统计队伍和谐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优化;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
(二)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政治、业务和计算机知识学习,促进干部素质继续提升,有计划做好干部培训工作,培养统计复合型人才,增强应对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能力。
1、加强统计信息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领导机构,理顺工作关系,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领导机构的作用,督促全县统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2、健全统计信息化管理机构
县局明确专人负责机房维护管理、统计信息网络维护管理、应用平台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保证全局微机和网络正常运行。
3、完善统计信息化管理制度
建立统计信息化建设联络员工作例会制度,了解和交流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求;定期通报各股(室)提供信息及网站维护、信息加载情况。
4、做好计算机硬件升级工作
20*年借助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之机,升级计算机硬件,达到满足普查数据处理的要求,更新部分显示器,以减少录入人员长长期工作的眼疲劳。
5、实现统计系统内网五级互联
加快推进镇级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传输速度和质量,实现信息共享,根据市局要求,在全县推广VPN联网技术,20*年底镇统计站全部联入统计系统内部网络,以利于科学高效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
6、提升统计办公自动化水平
强化腾讯通的应用,20*年县局工作人员全部配备耳麦和摄像头,随时配合省、市局利用腾讯通的语音功能召开网络会议,提高工作效率。
7、加强内、外网站维护管理
明确专人管理县局内、外网站,制定信息网上制度,确保每周更新网上内容,不断拓展网站功能,*富网站信息内容,提高网络信息质量。
8、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随着统计系统内部五级联网的实现,要进一步完善网站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要配备防火墙,利用防火墙增加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实现内、外网的自动切换,为内部网络的应用提供良好的环境。
一、提高法制宣传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按照本县统计“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二、健全统计“七五”普法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工作制度,以制度推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年内重点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台帐的记载和“法制宣传库”的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三、突出重点提供宣传服务。结合企业一套表改革等重点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方法制度和生产流程的认知,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四、强化领导层面法制宣传。加强对统计系统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研讨、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司法、宣传、党校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继续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纳入党校对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
五、结合实际拓展普法渠道。对各级统计机构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法制宣传与统计人员初任培训、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形式。结合年内即将开展的专项数据质量检查和监审工作,组织好执法检查宣传周活动。同时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使统计处罚起到威慑作用。
七、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今年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法制宣传骨干的配备和培训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按照市统计局、市法建办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高照为组长的市统计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六五”普法工作方案,落实普法专项经费。
二、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切实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为奋力推进“两个加快”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法规学习宣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三、全面加强统计队伍法律素质
1、切实加强统计局的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机关日常学习计划,至少组织每月一次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学法用法宣传活动,既要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也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逐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2、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和《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清理和换证工作,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断提高广大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四、不断加强宣传、全面推动依法统计
1、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系,继续将新《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各主体班、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举办领导干部、企业代表、统计负责人法制讲座,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局、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和征文、征稿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对市(县)统计法制人员的培训。
2、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八周年和“12、4”全国普法宣传日,在全市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活动,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印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以增强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
3、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通过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广告、横幅、黑板报等各类媒体开展面向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4、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年将利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职称考试、继续教育学习、法规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将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5、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各项统计业务中进行广泛宣传。各专业在召开年报会或业务培训会时,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摆进去,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来规范统计人员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确保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
一、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卫生应急运行机制。
认真组织实施《金水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卫生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演练和实践检验,制定《金水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到领域全覆盖、内容高质量、管理动态化,增强预案的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不断完善卫生应急处置网络。进一步理顺卫生应急工作职责分工。组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指导本辖区卫生应急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都要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机构,其它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要根据优化设计、科学有效、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网络贯通的原则,配合郑州市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平台建设,筹备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节点建设,逐步完成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金水区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网。
二、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人员现场处置能力。
按照“统一组织、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组建和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其技术指导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迹的科学决策和应急处置水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单位职责,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
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和主要内容,做好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卫生应急师资队伍和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等人员的培训。培训采取分层组织的方式开展,我区做好本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组织好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培训,切实做到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全覆盖,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以卫生应急预案为依据,全面组织开展分层演练。卫生应急演练要注重实效,加强演练的规范性和实战性,突出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暴露出的问题。力求通过实战演练,锻炼卫生应急队伍,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三、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
切实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建立畅通、快速、准确的突发公共事件体系,做到信息及时准确,预警及时有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注重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时发现苗头,为卫生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工作做好参谋。
根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依照相关预案,及时做出预警。
要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基层基础工作。以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为抓手,结合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推进,加强农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强化卫生应急技术保障、经费保障、后勤保障、通信保障和制度保障等各项保障措施。认真执行《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积极争取资金,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同时要研究制定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管理调用制度,加强储备物资信息化管理,提高应急资源的利用效能。
进一步完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建立科学、规范、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模式和程序。逐步健全卫生应急调查处理标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确保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切实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和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置机制。加强对各类急性中毒、放射事故、反恐等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五、建立多部门间合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
强化卫生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职责,建立卫生应急会商制度,完善卫生部门与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沟通、联防联控、专家资源共享、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卫生应急资源支援等方面的合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灾难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援工作。
六、加强大众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度,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公众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能力。提高社区和农村基层发现、报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一、积极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一)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认清当前统计工作形势和环境,切实转变观念,树立统计法治思维,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践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自觉行动、具体措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有机统一,坚持法治、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法治建设有机统一。
(二)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执法监督工作组,实行小组包保、组长负责制,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纳入本全局工作总体部署,做到与党建、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普法与执法统贯穿到普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实现统计工作法治化。
(三)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公示相关信息。继续完善、规范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的管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加快统计人员守信激励机制的构建和统计失信人员的惩戒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二、弘扬法治,强化普法宣传
(一)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和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联合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和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治“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周密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确保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二十六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重点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遵法。在举办对辖区内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和“四上企业”的分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专题培训同时,充分利用日常统计工作联系企业,进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借助联网直报平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让统计调查对象遵守法纪,敬畏法纪,自觉杜绝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从数据源头抓好数据质量,保证数据真实性。
(四)大力开展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积极开展载体多样、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手段,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方法制度、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敬畏度,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五)配合第七次人口普查,开展普法活动
人口普查是需要全民参与的大型普查,数据质量的高低与广大群众的配合度息息相关,为切实提高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将加大《统计法》《人口普查条例》的宣传力度,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开展督查,强化执法监督
(一)加强查询,压实监管责任。在一套表平台数据上报期间,对企业数据变化异常、平台数据频繁修正、不符合行业常规值等情况的企业,专业人员要第一时间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问询,调取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统计数据佐证材料,核验企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督导企业有依据上报,有基础核算资料,对问题及时跟踪落实,即知即改,做到监管无漏洞。
(二)跟踪核查,加强培训指导。专业人员要经常(全年至少5次)入企就重点指标随机抽查部分进行指导,培训统计指标口径和涵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实行季度跟踪核查上报数据,杜绝企业因不懂统计业务和《统计法》,造成企业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守法的问题。对日常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立即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新增入库的、一套表平台操作有困难的企业,及时入户指导做好统计服务;特殊疑难问题,要组成专班,及时充分了解情况,报告上级局协调研究解决。
(三)突出重点,开展人口普查专项执法检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坚持普查未动法律先行,将各乡镇街区普查机构、普查经费、普查人员的“三落实”工作、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清查摸底、登记准备等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坚决杜绝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坚决杜绝编造虚假数据,坚决杜绝泄露普查对象个人信息;依法保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行使职权,保障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执法,震慑统计违法。认真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措施,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对应当给予党政纪处分的统计违法责任人,要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要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行政处罚有突破;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加大内部通报、政府通报和媒体曝光力度。
四、夯实基础,强化队伍建设
(一)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制度。在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相关制度的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执法检查责任制等工作机制。与此同时,继续建立完善《市违规干预统计数据记录台账》和《市统计局数据监督检查记录台账》等相关资料,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记录,及时梳理,及时上报,及时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