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3:09:1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施工方案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应用 工程力学 优化 技术方案 总结
1工程概况
拉西瓦水电站泄洪底孔除承担提前发电期汛期施工导流,同时承担降低库水位及库水位降至2339m左右向下游供水的任务;临时底孔主要为提前发电期承担汛期施工导流,后期进行封堵。底孔、临时底孔布置相同,均由进口段、有压段、弧形工作门墩段(包括鼻坎段)组成。进口底坎高程2320.0m,进口设平板事故检修门,孔口尺寸4.0m×9.0m;工作弧门底坎高程2320.0m,孔口尺寸4.0m×6.0m。
2施工方案说明
2.1原施工方案说明
底孔、临时底孔除孔口部位有钢衬外,孔身均无钢衬。其流道长,深度大,且顶板呈渐变形态。原顶板投标方案采用规格为φ273×12mm的钢管柱支撑(间排距1m×3m),支柱间布设∠752×7的剪刀撑;管柱顶部铺设Ι28找平梁和Ι25的水平梁形成钢平台,其上安装散装钢模板。原支撑方案见图1。
2.2优化施工方案说明
底孔、临时底孔流道总长73m,流道两边墙净跨距4m,两边墙及顶板混凝土均设计有受力钢筋,顶板混凝土中沿跨距方向受力钢筋为三层,底部两层为Φ32,顶部为Φ28,其竖向间距分别为20cm、30cm,平行间距均为20cm。
为加快孔口坝段的施工进度,利用工程力学相关知识对底孔、临时底孔流道顶板的原施工方案进行了较为科学、细致的优化,将流道底部改为钢筋桁架支撑及吊模。利用流道顶板混凝土中的设计受力钢筋与新增钢筋形成吊模的桁架支撑系统。其支撑结构见图2。
3优化方案的科学性验证
3.1荷载及结构校核计算
3.1.1荷载计算
以双榀桁架覆盖范围为基本计算单元:下弦杆跨度4.35m、顺流道长0.6m、混凝土最大浇筑高度2m(流道顶板台阶分层高度控制在1m~2m间,见图3)。
(1)现浇混凝土重量:混凝土以常规2500kg/m3、乘以1.25的结构安全保证系数进行验算,以均布荷载计为:
q1=0.6m×2m×2500kg/m3×10N/kg×1.25=37.5kN/ m
(2)支撑桁架自重:考虑到设计架立筋与水平桁架上、下弦杆的连接强度,此处以水平设计钢筋计入桁架自重进行校核,其重量包括桁架上、下弦杆、腹杆、连接筋及设计钢筋,其单元校核总重为649 kg,以均布荷载计为:
(3)吊模材料自重由螺帽、螺杆、钢垫板、胶合板、散装钢模及钢围檩组成,其单元校核总重为368 kg,以均布荷载计为:
(4)施工人员及设备单元校核重量以3人×75kg/人+200kg=425kg计,以均布荷载计为:
(5)混凝土振捣动荷载以均布荷载计为:
q5=5kN/m2×0.6m=3kN/m
(6)混凝土吊罐卸料动荷载计算。
①混凝土吊罐卸料动荷载分析。浇筑施工时,限定混凝土吊罐卸料最大高度不超过3m,分析混凝土吊罐卸料的实际过程,忽略混凝土间、混凝土与吊罐卸料口间的粘滞力,假设卸料只受重力作用;与此同时,混凝土料的实际运动近似流体运动,相对固体自由下落的冲击力要小的多,加之混凝土下落后,与受料面接触后会产生锥形堆积,增大受力面积,随着混凝土料下落量的增多,受料面单位面积承受的动荷载逐渐减小。
考虑到保证吊模的结构安全可靠性,现将卸料流体均匀下落运动转化为以卸料口为正投影面面积、高1.5m的圆柱形混凝土柱自由落体运动,下落高度为3m,结构转化见图4。
图4 混凝土吊罐卸料动力计算转化图(单位:mm)
②动荷载计算。求混凝土柱对吊模模板的冲击力F,因拟定为固体自由落体运动,则由: 、 、 、 得 &
则由求得量及动量定理公式得: 、 、 、 、 、 得
因冲击力F冲击面积为直径0.895m的圆,而吊模单个吊点承载范围为流道长向0.6m、流道跨度0.44m,因此,将求出的冲击力转化为沿流道跨长方向的均布荷载为:
综上所列,单榀桁架下弦杆节点承受集中荷载P为:
则支座反力
3.1.2桁架内力计算
截取A点为首个计算节点,假设N1及N30为拉力,并规定拉力为“+”、压力为“C”,由A点处的平衡方程:
由计算可知N1为压力,N30为拉力。
再截取C点为计算节点,将已经求出的杆件内力按实际方向标明,将未知力依然假设为拉力,则由C点处的平衡方程:
由计算可知N2为拉力,N21为压力。
以节点法依次类推计算得出各杆件的内力值,并标于桁架内力简图,见图5。
3.1.3桁架强度及稳定性校核计算
(1)桁架腹杆计算。
①桁架腹杆中拉杆(如CD)内力最大为Nmax=89.62kN,采用φ28、l=0.83m(腹杆有效计算长度),根据轴心受力杆件刚度计算公式校核如下:
由 、 得
(公式①)
校核其强度:
由 、
得 (公式②)
因腹杆中所有拉杆选用材料相同、计算长度均相等,校核最大拉力所在杆满足强度要求,故可知腹杆其余拉杆均满足强度要求。
②桁架腹杆中压杆(如AC)内力最大为Nmax=88.93kN,采用φ28、l=0.83m,则如下:
根据公式①求得λ=118.6
根据公式②求得σmax=114.5N/mm2
因腹杆中所有压杆选用材料相同、计算长度均相等,校核最大压力所在杆满足强度要求,故可知腹杆中其余压杆均满足强度要求。
根据已经求出腹杆中最大内力压杆的长细比,应确定该腹杆(如AC)为大柔度压杆还是小柔度压杆,之后选用相应的压杆稳定计算公式进行校核。
查表得Ⅰ级钢筋(HPB235)强度设计值fpy=205N/mm2、弹性模量E=2.1×105N/mm2,则压杆柔度(长细比)临界值λp: (公式③)
因此,确定该腹杆为大柔度压杆,应选用“欧拉公式”对其进行稳定性校核,由 、 、 得
因Ncr=90.64kN>Nmax=88.93kN,所以,桁架φ28腹杆压杆最大内力杆满足压杆稳定要求,故其余φ28腹杆均满足压杆稳定要求。
(2)桁架弦杆计算。
①桁架上、下弦杆校核单元均采用Φ32、l=0.44m的Ⅱ级热轧带肋钢筋。因上弦杆均为压杆,所受最大轴向压力为Nmax=129.46kN(如上弦KM杆),则如下:
根据公式①求得λ=55
根据公式②求得
σmax=161.1N/mm2
因校核最大压力所在弦杆满足强度要求,可知上弦杆其余各杆即满足强度要求。
查表得Ⅱ级钢筋(HRB335、Q345)强度设计值fpy=300N/mm2、弹性模量E=2.0×105N/mm2,根据公式③求出压杆柔度(长细比)临界值λp=81.1> λ =55,则确定此压杆为小柔度压杆,应选用轴心受压杆件稳定计算公式对其进行校核,如下:
由λ =55查表得Ⅱ级热轧带肋钢筋(HRB335、Q345号钢)a类截面中心受压直杆的稳定系数为φ=0.855,得:
由所求可知,桁架上弦杆满足稳定性要求。
②因下弦杆均为受拉杆,其中最大拉杆(如JL)内力最大为Nmax=126.82kN,采用Φ32、l=0.44m,则如下:
根据公式①求得λ=55
因此,桁架下弦杆满足强度要求。
(3)吊点螺杆计算。因吊点螺杆为受拉杆,其中最大拉力为2P=38.4kN,采用φ20、l=0.464m,则根据公式①求得λ=92.8
3.1.4焊缝强度校核计算
桁架弦杆与腹杆的连接方式采用搭接双面满焊,搭接长度为20cm,为保证足够的搭接焊缝长度和强度,特将腹杆在弦杆两侧交错焊接,两腹杆拐头与弦杆搭接相交部分(长度为5cm)不施焊,避免焊接损伤弦杆母材,故单拐实际焊缝长度为30cm(15cm×2面),见图6。
图6 桁架弦杆与腹杆焊接简图(单位:mm)
弦杆与腹杆钢筋焊接以直角焊缝计算,得焊角尺寸hf =23mm,则焊角有效计算高度he =0.7hf =16mm;同时,为考虑焊缝的施工缺陷,有效计算长度lw以实际焊缝长度的80%(即240mm)作为计算长度,查表得Q235钢的焊缝强度设计值为160N/mm2,则根据以下公式得:
已求得桁架各杆内力最大值N=129.46kN
吊模支撑系统主要由桁架受力弦杆及腹杆与垂直于桁架平面的刚性材料固接,形成整体空间框架结构,其实际强度及稳定性指标高于单榀平面桁架。因此,经验算可知,主坝底孔、临时底孔流道顶板混凝土采用吊模施工,其优化后的支撑结构承载力满足强度及稳定性要求,优化方案可行。
3.2方案优化前后对比分析
方案优化对比分析详见下表1。
表1方案优化对比分析表
方案名称 钢材用量(t) 制作、拉运及入仓手段 优缺点比较
优化前:门形管柱支撑 124.02 由于流道顶部为两段坡面组合的渐变段,钢管支撑的渐变高度为6m~8.2m,将型材拉运至前方,缆机入仓,在流道底部加工为单榀门形支撑,后由仓面吊配合人工吊装。 因前方交叉作业,制安干扰大,焊接质量势必降低;安装耗时;从底部支撑,渐变段下料制安施工难度大;属于被动支撑,对混凝土拆模强度要求高、耗时;支撑结构较大,拆模困难。
优化后:钢筋桁架支撑 87 钢筋桁架体积小,单榀重209.5kg,均可在后方加工厂制作并拉运至前方,缆机入仓后,五名施工人员即可安装,仓面吊仅起到临时辅助安装作用。 后方加工精度高;更有效地实行“三检一验”制度,确保了桁架的加工出厂质量;前方安装快捷、高效,缩短了工期;桁架支撑主动受力,无需底部支撑,大大降低了施工难度;混凝土强度达到70%,方可拆模;支撑结构简单、轻便,易于拆模。
4结语
吊模工艺在工程施工中的应用日渐成熟,但在水电站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的成功应用为数不多。拉西瓦水电站泄洪底孔、临时底孔流道顶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采用吊模工艺的优化施工技术方案,应用工程力学相关知识为理论基础,经过科学、合理的验算及选材,充分体现出建筑施工单位的实践性。在遵循国家规范及设计成果的前提下,应用科学的理论知识,并结合施工一线的实践经验,不断采用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将进一步提高施工单位的整体技术水平。同时,应用工程力学相关知识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科学而合理的优化,凸显其在工程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亲水格型 软基基础 挡浪墙
概述
本工程位于东疆港区东南部,东外堤的外侧,东海岸一期工程范围内。防波堤轴线为弧线,采用环抱形式,总长度为2919.263米,包括了南北共653.65米充填袋防波堤、440米亲水消浪格型防波堤段和1825.62米半圆体防波堤段。其中亲水格型结构段和充填袋结构段上部均需要现浇挡浪墙。
该施工区域为淤泥质粉砂性软基,格型结构段施工预留沉降量为0.8米,沉降量较大,对现浇结构的标高较难控制;泥面标高为-1.4~-1.9米,泥面标高较高,在低潮水时水深2米左右,大型施工船舶行动受到限制;充填袋结构段断面整体宽度达到70米,作业船舶所需跨距较大;亲水格型为新型结构,没有相关的沉降资料,对现浇结构的标高较难控制;施工工期要求紧张,需进度较快。
施工准备工作
1、模板准备
亲水格型挡浪墙全部为定型钢模板,每个结构段4片,2片侧模和2片堵头模板,共记5套,最大单片重量为1.5t。充填袋段胸墙模板为定型钢模板,每个结构段6片,上部与下部各2片堵头板,侧模板为2片,上下通用。护轮砍模板为木模板,采用1cm硬木板做面板,6cmx9cm白松木枋做围囹,每段4片,共计6套。面层使用8#槽钢做侧模,使用沥青涂刷过的白松木板做为沉降缝。
2、船机及设备准备
船机包括拌合船1条、起重方驳1条、运输自航驳1条、拖轮1条、交通船3条。
设备准备包括8t汽车吊1辆、挖掘机1台、布料杆加长套筒3节、2立方铁皮罐一个、1立方水箱2个、4米振捣盘1台、抹面机2台,其他小型机具由分包单位提供。
3、人员配备
由于该工程工期较紧张,亲水格型与充填袋结构需同时进行现浇施工,所以各配备施工人员15名,其中木工14名、砼工10名、钢筋工6名。
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技术人员1人、测量放线人员1-2人。
施工方法
1、亲水格型段挡浪墙施工
亲水格型主体由预制场预制完成,考虑到构件的外观质量和可能存在的路面,经工艺讨论和设计业主同意采取“邦夹底”施工工艺,即在预制构件时挡浪墙部位预制一层10cm高的平台,并将对穿pvc管预埋其中,这样使模板上口与下口均采用对拉螺栓固定在竖围囹上,表面不会出现对穿孔眼。
因亲水格型安装存在的允许偏差大于现浇构件允许错牙,所以在挡浪墙施工前先由瓦工将格型直立面与挡浪墙接茬处按测量所放边线进行顺直处理,使挡浪墙浇筑成型后不会和格型结构在观感上产生分离。
由于亲水格型构件沉降量不同(需考虑沉降趋势),根据亲水格型安装沉降观测记录和设计图纸中加荷曲线,制定统一的顶标高8.3米。由于现浇施工为期一个月,期间的沉降也被考虑到标高中去,且格型安装后呈弧线形沉降,即两端沉降量小于中间沉降量。根据测量累计沉降观测数据,逐块制定模板调平顶标高,支模前由测量人员在钢筋上抄放模板底标高。
施工时采用“隔一跳一”的施工方法,在浇筑隔段时将堵头用沥青木丝板钉入长钉,钉头煨弯,使砼浇筑成型后伸缩缝木齿板嵌入砼之中,侧边贴止浆条,使中间段便于施工。如图一所示:
图一 沥青木丝板
模板支立顺序为圆弧模板两侧堵头模板直立面模板。在安装直立面模板时先使穿两端底部对穿螺杆,再用吊车将模板吊平竖围囹插入对穿,在不摘钩的情况下由交通船配合穿入其他底部对穿螺杆,然后进行调直找平。
挡浪墙按格型安装顺序进行浇筑,以减小因沉降时间不均引起的标高不统一。
2、充填袋段挡浪墙及面层施工
本工程部分结构段实际测量沉降量大于设计预期沉降,为防止不均匀沉降使上部结构加荷后对结构产生破坏,在碎石垫层上先浇筑一层素砼垫层,形成利于质量控制的“邦夹底”结构。且为节省成本,将传统工艺预埋圆台螺母改为预埋与垫片焊接的螺母,并包裹塑料布防止漏灰。
由于防波堤断面较宽,拌合船受潮水限制不能长时间作业,整体现浇的“吊邦”工艺不可行。因此胸墙改为上下两部浇筑,模板采用定型钢模板,下部浇筑时也将与垫片焊接的螺母埋入其中,这样使构件成型后只留下海侧一排对穿孔眼,易于修补,且被栅栏板覆盖,有益于观感质量。模板使用对拼槽钢做竖围囹,使模板可以上下调节,使沉降明显或沉降不均的部位有利于顶标高的控制。上下两部模板通用,减少了模板的消耗。如图二所示:
图二 模板支立图
护轮砍与胸墙相同10米一个结构段,由于是弧线结构,每个结构段在伸缩缝按标高和边线点充筋做砂浆墩,将模板坐于充好的砂浆墩上,用紧张器、铅丝与木方对木模板进行张拉和支撑。木模板在制作时将排水管位置提前确定,并使用圆形木楔将排水管口卡死,既能固定又能防止管内漏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测量人员跟踪测量加荷后胸墙下部顶面高程,沉降量为30mm~150mm不等,相对高差超过10cm,已经超出胸墙模板允许的调整范围,因此,在上部浇筑时以沉降量最小的胸墙下部标高确定护轮坎标高。
在浇筑面层过程中严格按照图纸要求铺设碎石垫层,以护轮砍排水管高程确定面层高程,不可按固定标高确定(因在加荷过程中防波堤整体沉降量较大),以便于防波堤上部结构整体顺直和面层排水。伸缩缝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做传力杆处理,由于胸墙中无预埋排水管,将路面确定为单侧排水。相应调整面层侧模槽钢高度,在胸墙下部浇筑时顶面预埋钢筋头,使用钢筋进行点焊三角支撑固定槽钢。在浇筑前充分洒水防止干裂,浇筑过程中使用振捣盘和刮杠整体振捣刮平,人工抹面后使用抹面机压光找平。如图三所示:
图三 面层施工图
因六月份雨季施工,外海作业水源紧张,充分利用雨季自然养护和使用塑料布、无纺布进行淡水自养,兼顾使用水罐对缺水部位及时补水。在面层强度达到10MP时进行锯缝处理。由于堤身沉降速度较快(约每日1.5~2mm)且面层厚度较大(30cm),所以锯缝深度定为5cm,宽度为2.5m,面层与胸墙间也做锯缝处理。如图所示:
图四 面层锯缝图
结语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制度。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一方面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为要务,全面落实各项规范的实施。对全区建筑施工消防工作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一线操作人员大多来自各地农村,普遍文化程度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因此,强化工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加强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工作至关重要。一方面,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责任,制度上墙;另一方面,切实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纳入常态监管,确保每一个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消
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三、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
1、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其畅通。
2、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
3、要求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6、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在接到文件通知后,石梯镇党委、政府立即启动了警急预案,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了、安监、工商、派出所、卫生等部门在全镇范围了开展了食品卫生巡查,确保了防震避灾期间我镇食品卫生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完善机制,强化预警
我镇按照《达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办公室、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落实了24小时值班、食品安全卫生信息每日一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预警机制,为镇党委、镇政府做出科学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力度,维护秩序
一、2012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为消防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负责联系、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的消防工作。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以“抓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将消防工作管理落实到位。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2012年6月,根据《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我委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市工商公司、友谊集团、市工司等企业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大十字百花设立分会场,悬挂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紧急逃生及安全生产知识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种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并对群众关心的消防安全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通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安全生产法》、《职工安全作业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特种作业知识》、《公共聚集场所防火安全知识》、《火灾自救逃生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10余种安全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提高了广大职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处置消防工作的能力,提高了职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各企业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参加各类消防安全培训班共计20余期,培训人员达25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系统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监管,消除隐患。为确保消防工作的持续稳定,市国资委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各类隐患。在“两节”、“两会”和“十”期间组织开展了2次安全督促检查,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对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民爆器材和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等行业进行督促检查。并以“消防隐患专项治理”、“春季消防安全”、“冬季防火安全”等专项治活动为重点,督促各监管企业认真制定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对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娱乐场所、仓库的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商储集团公司、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工商资产管理公司等企业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力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率达98%,未整改的隐患已制定措施限时整改。与此同时,各企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30余次,有效地提高员工防患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的能力。
(四)加强值守,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工作。在国家、省、市举办的重要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督促监管企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确保了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2012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责任建设,在消防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灾工作中,由于上下各级的重视和全体职工的努力,未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国有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实现市“十二五”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和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一)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组织和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及培训。
二、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必须与具备保证安全条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屋拆除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签订房屋拆除施工合同。并按《合同法》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从事房屋拆除施工必须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不得接受其它施工企业或个人挂靠。不得将所承接项目进行肢解、违法发包或层层转包。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该企业在今后一年内从事房屋拆除施工的资格。一个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只能有一个拆房工程处。
三、不具备房屋拆除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不得从事房屋拆除施工业务。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拆迁实施单位在与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签订房屋拆除施工合同时。不得随意缩减。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必须按照与拆迁实施单位签订的拆除施工合同的面积数量与保险公司签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保险费用。否则,不得擅自进行房屋拆除施工。如有违反,一经查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五、具有房屋拆除施工资质企业的施工人员包括从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作业人员等。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六、拆迁实施单位有责任督促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镇建管所、安监所应定期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检查、抽查或联合检查。并与拆房施工资质年检相挂钩。
七、施工企业在拆除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__年3月份开始,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召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湖州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好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总结阶段:4-5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情况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五五”普法总结报告上报市局。
(三)迎接检查阶段:6-9月,市、省及全国普治办将组织“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迎接全国及省市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评比阶段:10—12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挖掘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湖州市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及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来源:文秘站 )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及迎检工作。
(二)查漏补缺,做好总结。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整改意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并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三)认真准备,做好台帐资料整理。各单位要按照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依法治理、普法工作创新和调研成果、普法工作获奖和表彰情况等内容收集“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资料,做好相关台帐。
(一)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2.17吨标准煤下降到1.69吨标准煤,降低22%;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由2005年的278立方米下降到222立方米,降低2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79吨标准煤下降到2.15吨标准煤,降低23%,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5年的29.42立方米下降到25立方米,降低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2005年的83%提高到86%以上。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2.7万吨下降到2.26万吨以内,在新增量基础上削减38%;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3万吨下降到2.02万吨以内,在新增量基础上削减33.1%。全市节能减排重点目标、县区重点目标年度分解、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及年度分解见附件2、3、4、5。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增量,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新建项目审批,严禁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入驻。市发改委、经委及环保、国土、建设、工商、规划等部门要实行部门联动,协同把好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能耗、污染增量。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环保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地区,采取区域限批措施,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对年耗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审核。全面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力度。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照区域环评(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实施企业准入和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淘汰小炼钢、小化工、小造纸、实心粘土砖等“十五小”和“新五小”生产企业。到2010年底前,取缔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183家,其中粘土砖厂50家,小炼钢96家,小化工、镁砂、卷材等37家,实现节能15万吨标准煤,削减二氧化硫1258吨;取缔关停COD污染企业6家,削减COD787.85吨(见附件6)。对不按期关停的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县区执行情况,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区域限批。
(五)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促进燃料结构调整、风力发电、煤层气开发等项目建设。推进地(污水)源热泵技术在建筑供热、供冷中的规模化利用,稳步推进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工作,积极组织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工程中应用的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工程。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六)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2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推进实施30项节能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华锦集团乙烯装置节能增产改造项目,力争20*年底前完成,实现年节能2.6万吨标准煤。在全市推广应用高效绿色照明产品、高效电机、变频调速装置、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节能新技术。
(七)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集中进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盘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大洼镇污水处理厂4个污水处理工程,确保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加大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上述4项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预计新增日处理能力13.3万吨,减排COD9297吨(见附件7、8)。加强水污染源治理项目建设,重点完成华锦集团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中油辽河石化公司600立方米/小时污水处理厂等33个减排工程项目,减排COD6162吨(见附件9)。
(八)推动二氧化硫治理。通过更新和改造除尘脱硫设施、实施专用型煤炉改造、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推进辽河石油勘探局热电厂、华锦富腾热电厂、*热电有限公司、市供暖处供热站二次脱硫项目建设为重点,抓好14个工业污染源的尾气治理工作,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20*年底前完成对3家电厂及市供暖处供热站的限期治理工作,在现有循环流化床的基础上安装二次脱硫除尘设施,力争将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减排二氧化硫5078吨(见附件10)。实施14个工业污染源尾气治理项目,减排二氧化硫5933吨(见附件11)。所有脱硫装置要确保正常运转,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加大对分散小锅炉的拆除力度,鼓励采用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有效范围内的企业,必须尽快拆除自备工业小锅炉和生活锅炉。
(九)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引导金融、投资机构对节能减排项目进行融资服务和投资,争取国家、省政策性贷款和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投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突出抓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各有关部门、企业要积极争取和吸引国内外、社会和民间资本,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BOT等运作模式,努力开辟多元化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的投资、融资渠道。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按照国家及省循环经济工作要求,实施《*市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我市作为省循环经济试点市的建设步伐。到2010年,培育6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园区、10家循环经济型企业。各类园区、企业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建设和改造,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建立和谐共生网络体系。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船舶工业基地、食品工业园、精细化工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循环经济建设,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着重推进*经济开发区、辽河石油勘探局、华锦集团、鼎翔集团4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企业的循环经济建设。*经济开发区以*热电公司、华孚公司等企业为试点,引入关键链接技术,开展能源和水资源的梯级利用。*船舶工业基地以发展船舶制造业、机械加工业和石油化工业为主导,建设高科技生态型园区。
(十一)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逐步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加强石化、电力、建材等高耗水行业的工艺和设备改造,促进企业向节水型方向转变。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到2010年,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3提高到0.60。抓好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全面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2010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禁止滥采地下水。积极推广IC卡智能管理系统,安装IC卡式水表。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2010年,城市自来水管网漏失率由40%下降到18%以下,城市污水处理率由40%提高到90%以上。
(十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依据《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证工作。推进企业开展粉煤灰利用、化工尾气回收、油泥处理等资源综合利用。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以废塑料、废轮胎、废旧家电及废旧电力设施器材回收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和农林牧副渔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到2010年,建设各类有机肥厂15座。
(十三)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以石油化工、建筑材料、轻工等行业和污染严重的其他工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对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做好已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持续清洁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到2010年,完成100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培育节能减排服务体系
(十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全面提高全市节能减排的整体技术水平。到2010年,攻克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20项,建立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中心5个。
(十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产业化示范。加强科技对节能减排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重点推广应用高效绿色照明、变频调速、污水处理及回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循环生物法制纸浆等节能节水新技术。推广应用化工尾气回收、油泥处理、废橡胶(塑料)热裂解、造纸黑液回收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到2010年,组织推广成熟节能减排技术20项,实施重大集成应用示范工程3项。
(十六)培育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和运营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项目代建制和特许经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签订包括污水处理达标率在内的特许经营协议。
六、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十七)建立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其中节能工作由市经委负责,减排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和重点用能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十八)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指标逐级分解和考核制度,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责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凡履行职责不力、节能减排任务未能按期完成的,对所在县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总量建设项目,直至目标完成。对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的企业,追究有关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倍征收排污费。
(十九)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从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方面完善能源统计。以普查为基础,根据各行业的能耗特点,建立健全以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各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社会各用能单位要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建立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对各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测,评估重点企业的能耗数据质量,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节能降耗的进展情况。建立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对各县区政府及重点用能企业,采用量化办法,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考核。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要求,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统计调查。及时调度和动态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减排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档案,排污单位要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体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和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二十)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市所有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可研报告中要包括合理用能分析篇,其中年耗能在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备案。按照环保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新项目污染增量,必须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绝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坚持项目环评审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二十一)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按照《*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0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现“十一五”节能70万吨标准煤目标(见附件12)。其中重点抓好国家“千家企业”中的我市五户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掌握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节能降耗投资等情况,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56.5万吨标准煤任务(五户企业节能目标及年度分解目标见附件13)。
(二十二)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建筑节能审批管理程序,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积极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编制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规划,明确改造技术方案、资金来源、扶持政策和实施进度。以党政机关办公楼为突破口,抓好存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到2010年,存量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应改造面积的15%以上,其中民用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重点推广太阳能供热制冷、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采光照明、淡水源热泵、浅层地能热泵等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和引导企业研究开发建筑节能结构体系,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的研究、开发和试点,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推进供暖体制改革,一是抓好供暖收费制度改革,实行谁用热谁交费;二是大力推进分户计量工作,积极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分户供热,以热定费。
(二十三)强化农业节能减排。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节约型农业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推广生态农业工程技术,促进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和生态基地建设,形成西安、太平、鼎翔、石山4个农业种养殖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和农林牧副渔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农村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工程。到2010年,全市新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20处,建200立方米以上沼气工程5处。
(二十四)强化公共服务领域节能减排。发展建立节能型公共交通系统,对老旧汽车及时报废更新。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混合动力车和电动汽车。推行公交、出租车油改气,推广使用清洁燃料、车用乙醇汽油。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650吨的垃圾填埋厂,2009年竣工投产。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改造天然气供气管网,降低管网漏失率。到2010年天然气漏失率由35%下降到20%。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节能照明产品等。所有公共建筑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对商业及餐饮业开展优质管理节能达标活动,对居民住宅加强节能指导,提供咨询服务,鼓励自觉节能。
(二十五)完善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标志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能效标识和节水、环境标志的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六)加强节能、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市节能监察中心的能力建设。配备用能状况评价设备,建立节能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和信息平台,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测、节能效果评价工作。完善环保监管体系,加快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七、依法行政,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二十七)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督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企业及公共设施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情况、明令淘汰设备使用及异地再用情况、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及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排放情况等。对违反节能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予以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限期治理期间要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产关闭。
(二十八)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20*年,全市42家重点工业污染源、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等企事业单位必须安装脱硫除尘和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见附件14),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
(二十九)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监管。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着力提高污水处理厂达标率。对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污水处理厂,责令其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对纳管企业实施限产限排措施。逾期仍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对其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直至实现达标排放。对未达到规定要求建设、投产、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相应扣减财政专项补助,并对规划截污管网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因纳管污水超标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可采取关闭超标排污单位污水纳管阀门等措施。对超标纳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或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实施停产整治。
八、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逐步建立健全能够反映资源环境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和供给成本的价格体系。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利用余热、余压和城市垃圾发电,执行相应的电价政策。执行脱硫电厂优先上网和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运用价格手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城市、企业用电方案,提高电能使用效率。完善水价改革方案,严格执行各类用水收费标准。建立促进节水价格机制,推行阶梯式水价,合理提高各类用水价格。逐步调整非农用水价格,推行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改革。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逐步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对总量控制和减排任务无法完成的县区,辖区范围内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将适当提高污水排污费标准。
(三十一)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充分利用市节能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等项目。充分利用市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减排产品和减排新机制推广、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各县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帮助企业争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存量建筑节能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三十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和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力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要求,环保部门与人民银行要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诚信系统中。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环保意识
(三十三)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年度宣传报道计划,开展节能减排专题宣传报道,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做好节能减排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
(三十四)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发放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册。加强对青少年的节约环保教育,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主题活动,培养青少年的节约环保意识。大力提倡绿色消费,鼓励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引导市民合理消费,减少浪费。积极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作用,鼓励开展节能减排咨询研究、培训、研讨、宣传等活动。将节水、节电、节气等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选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