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3 21:31:5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殡葬礼仪,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翻转课堂的概念界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在教育教学领域新趋势的推动下,出现了微课、MOOC、电子书包等新型教学模式及先进的教学理念,课堂的变革势在必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利用信息化平台,拓宽了教学模式,营造师生、生生互动交流的环境。
翻转课堂又叫作颠倒课堂、反转课堂。近年来,对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较多,通过梳理与思索,笔者认为翻转课堂是指借助微视频、电子课件等数字化资源,将传统课堂教学环节进行变革,形成“课前自学+课中解惑”的新模式,学生进行充分的课外自主学习,在课内通过小组讨论、模拟展示等形式根据学生特征实现知识的内化,是真正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专业核心能力为目标的互动教学模式。
二、翻转课堂在殡葬服务礼仪课程教学的应用路径
殡葬服务礼仪是生命文化系列课程中的核心课程,翻转课堂是该课程在教学设计中的一种非常好的教学模式创新,通过MOOC、微课等教学方式的运用,使学生在课前自主学习,课堂上通过模拟展示等手段来检验,再通过总结、分析,从而得出完整的课堂内容及理论体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更符合应用型高职教育的实际和要求。
1.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兴趣,转变学习方法
自主学习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实施前提,对学习者的自觉性和自主学习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通过布置明确的知识要点,将课程的难点、重点制作成精彩的微课、视频等,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另一方面,多给学生提供类似清明大型公祭活动等实践机会,让学生从实践中体会殡葬服务礼仪在殡葬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让学生真正认可课程的重要性,激发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
2.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设计
殡葬服务礼仪课程是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对丰富教学内容非常有效。课前通过网络技术进行知识的储备,课堂上主要通过以下活动,增强课堂的互动性。
(1)答疑解惑
教师先通过询问,采集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生成的疑难问题,包括在自主W习过程中似懂非懂的问题、在模拟展示中出现的漏洞以及在线讨论过程中积累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逐一解决,并重点关注焦点问题。可以从学生分享自主学习的体会入手,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有助于培养学生思考的习惯。
(2)小组活动
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组合作方式是课堂活动的重要模式,教师可根据需要,灵活组织小组合作。采用任务驱动法要求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对任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互动交流并解决问题。在小组活动中,应强调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3)模拟展示
以殡葬服务礼仪课程中“告别仪式”模块为例,通过课前对仪式基本流程和前期准备工作的自主学习,要求学生在课程上模拟告别仪式的主持。通过模拟展示,检验自主学习和小组合作的学习成果,给学生展示技能的舞台。在模拟展示中需要注意引导学生的参与程度,并控制好展示时间。
(4)过程式考核
翻转课堂要求通过过程式考核模式来考核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根据每个项目的考核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发现学生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并对掌握能力较差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过程式考核,有利于随时发现问题,并强调课堂学习的重要性,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3.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翻转课堂在殡葬服务礼仪课程中的应用,是专业教师教育教学创新理念的体现。翻转课堂模式,需要将传统的讲授式单向教学模式变革为体验式的交互教学模式。这就要求教师对新的教学模式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在转变思路的基础上以更多的精力和更大热情投入新方法的学习和新技术的应用上,转变教学的角色定位,将自己定位在“助学者”的新角色上。同时,微视频的制作、课堂教学设计与传统模式的有效融合,也需要专业教师不断探索和尝试,因此,强化教师的信息化和专业技能培训十分重要。
三、结论
今年,是我县完成殡葬整治工作关键的一年。在当前各项工作非常繁忙的时刻,召开这个会,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殡葬整治工作的重视,也说明了我县殡葬整治工作的艰巨。今天的会议既是全县殡葬整治工作的形势分析会,又是思想再统一、工作再加压的鼓劲动员会,更是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强力推进全县殡葬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刚才,*同志对我县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的工作也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邵县长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了目标责任状,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20*年全面完成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有关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殡葬改革是对千百年来形成的封建思想和旧的丧葬习俗的挑战,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应该说,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殡葬管理很重视。多次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三沿五区”的坟墓整治工作,先后整治坟墓153穴,建立了一座经营性公墓(青山陵园),工作成效比较显著;出台了*县殡葬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在长效管理上迈出了新步伐。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从全县这个层面来看,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从思想层面看,主要存在三种倾向。一个是畏难情绪比较重。有的同志认为,殡葬风俗是几千年的传统,以前工作薄弱,形成现在这个局面了,现在改难度很大。对抓好殡葬整治工作的信心不足、士气不高。第二是无所谓倾向。有的同志对殡葬改革麻木不仁,认为摆一摆无所谓、放一放没关系,认为只要抓好项目、经济上去了就可以了。我看殡葬抓不上去,经济工作也不会抓得咋样,这也是对领导班子驾驭能力、统筹能力的一个检验。第三是应付倾向。不推不动,就是推了也是小动、不是大动。从工作层面看,主要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宣传不到位。电视、网站宣传不够,尤其对先进典型没有宣传、对厚葬薄养的反面典型也没有曝光。乡镇殡葬改革标语也没有看到。事情想不到就做不到,少数地方就是想到了也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宣传。实行殡葬改革,国家有条例、有规定,为什么不敢大张旗鼓地去宣传?二是力度不到位。招呼可能打了,但整治效果怎么样,不去问了。工作要么不抓,要抓就抓好。否则时间长了,你那个乡镇党委、政府一点威信都没有。三是措施不到位。有的乡镇遇到检查临时抱佛脚,搞点树遮一遮,树一枯坟墓就冒出来了。这是自己糊自己,不仅事情没有解决、还落了个弄虚作假的名声。从成效层面看,有二个差距。一个是进度上有差距。宏村镇、西递镇成效较为明显,其他乡镇动作缓慢,效果不明显,目前,除了“三沿五区”之外,其它地方还没有启动。到现在殡葬整治只完成40%,要在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十分艰巨。一个是治本上有差距。整治工作临时措施多,公益性公墓建设比较滞后,有些乡镇还停留在选址、规划的基础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殡葬整治作为一项充满困难和挑战的风俗革命,我们不仅要承认困难,更重要的是要敢于正视困难,攻坚破难,迎难而上。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从全县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是构筑全国旅游经济强县,打造中国乡村旅游第一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体现执政为民理念,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抓好殡葬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前一段整治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成效明显的乡镇,要克服松劲懈怠心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再上新台阶;工作暂时处于落后的乡镇,要破除畏难情绪,迎头赶上,坚决打赢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这场硬仗,确保我县三年整治目标任务如期或提前完成。
二、精心组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0*年是县委、县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最后一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20*年度*县殡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做好今年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请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这次会议部署,对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加以组织实施。在整治中,要突出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针对本地殡葬整治的形势和特点,有重点地做好工作,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而不是简单走走过场,应付了之。鉴于殡葬改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已经取得明显整治成效的乡镇,要在继续抓好整治的同时,重视加强整治的后续管理工作,严防整治反弹和回潮现象的发生。还没有取得实际效果的乡镇,除了要对“三沿五区”未整治的所有区域进行整治外,对虽已整治但没有达标的地方还要进行集中整改。整治的同时,还要做好公益性墓地规划以及今后的管理,切实解决好葬有去处的问题,严格按照不留坟头的这个要求,把环境整治好。
二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各乡镇要按照市里要求,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出一块地方,进行合理规划,解决好有地方埋葬的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并不是要求建那种设施完备的公墓,但要注重搞好绿化和美化,提倡建生态型、环保型公墓,坚决防止再次出现白化现象。要改变几千年的农村习俗,要做好工作,我认为没有一点强制手段是不行的。
三要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尤其是在清明、冬至期间,大力倡导城乡广大人民群众在祭祀时,采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家庭追思会或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的方式祭拜故人,让科学文明的祭祀新风尚在古*大地逐步得到树立。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是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地方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践充分表明,只要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真抓实干,任何困难就都是能够克服、可以战胜的。希望大家回去以后一定要引起重视,抓紧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具体抓。今天的会上,邵县长与各乡镇都签定了责任书,希望各乡镇不要把责任书当作一个形式,要考虑怎样把殡葬整治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内容,把殡葬整治责任怎么分解落实到基层,分解落实到村,切实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是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宣传群众、依靠群众、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注意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到村到户以及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把整治通知书印发到每个人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殡葬的强大声势,营造有利于推进殡葬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加大殡葬改革的执法力度。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央、省、市、县各级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已经明确的,都要坚决执行,凡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都要进行整改。在整治中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整治。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尤其是在财力保障上,各乡镇各部门要多方筹资,挤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殡葬整治和公益性公墓建设,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殡葬改革成果,倡导文明丧葬新风,按照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通知》精神,切实规范和加强我市殡葬管理,推动“绿色殡葬”,满足群众骨灰安葬需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
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一贯倡导的一项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做好新形势下殡葬改革工作,对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殡葬改革十余年来,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已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尸体火化率保持100%,骨灰进公墓、存放堂已成为广大群众的主流丧葬方式。但是,应该看到,骨灰乱葬滥埋、公墓外建大坟、公墓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必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必将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必将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管理,防止公墓外建大坟和青山白化。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殡葬改革
(一)制订完善公墓布局规划。
要在整合现有公墓资源的基础上,制订完善年至年公墓(骨灰存放处)布局规划。编制公墓布局规划要按照“布局合理、规划超前、节约土地、保护生态、方便群众、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选址必须符合《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市市域总体规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规模要根据6‰年均死亡率,能容纳20年骨灰存放,生态墓按每亩300穴,骨灰存放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4个格位的存放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平原地区以骨灰存放堂为主,边远山区则采用生态公墓与骨灰存放处相结合的方法。提倡和鼓励树葬、花葬和骨灰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推动绿色殡葬。
经营性公墓以市为单位建立。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处)一般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可以以村为单位建立。公墓布局规划编制由民政局牵头,建设、国土、林业等部门配合,具体先由各镇、街道提出初步方案报民政局。公墓布局规划应列入“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之中。
(二)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
要规范公墓建设。经营性公墓建设要按照《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公益性公墓建设由举办单位提出申请,佛堂区域内的由镇政府审批,其它区域由镇街审核同意后,经市国土、林业、建设等部门审查,报市民政局审批。公墓(骨灰存放处)的建设要按照批准的规划和用地范围及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修改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各镇、街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公墓建设,在年底前要完成一个骨灰存放处或生态墓的建设任务,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完成能满足20年本市籍死亡人员骨灰安葬的公墓(骨灰存放处)建设任务。
要严格公墓管理。经营性公墓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批后,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实行企业管理体制。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处)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民政局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实现独立核算,自主运行,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参照村财镇(街道)管的模式运行。公墓、骨灰存放处的墓穴和存放格位价格,由民政部门提出,报财政、发改部门审核批准。
要加强骨灰存放制度建设。无论是经营性公墓还是公益性公墓都要制订和完善公墓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公墓销售、财务管理、墓料采购、管理人员职责规范等制度;有关证照、墓穴(格位)销售价格、墓穴(格位)存量和位置、墓区布局规划、服务指南等张榜公布;墓穴(格位)销售后要将《公墓证》发给丧主,并建立公墓、骨灰存放处安放档案。
(三)加强工程建设坟墓迁移的管理。
凡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工业、商贸、旅游、房产等项目开发涉及的坟墓迁移,原则上应就近迁移至公墓或骨灰存放处,进行集中安置。具体由建设单位会同所在镇、街道提出择址安葬迁移方案,并由镇、街道报市建设、林业、国土部门出具规划可行性意见,经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工程坟墓迁移时,严禁搭车新建和重修祖坟、宗族坟、家族坟。
(四)加大乱建滥建坟墓的整治力度。
要建立骨灰存放跟踪制度。死者遗体火化后,丧户应凭公墓(骨灰存放处)单位出具的骨灰安放墓穴位置(存放格位)证明,在市殡仪馆领取骨灰;公墓(骨灰存放处)单位每月向市殡葬管理所报告骨灰安放情况。
要加大违规殡葬治理力度。各镇、街道要对年以来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所建的坟墓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违规殡葬、“三沿五区”范围内的坟墓和年新出现的违规坟墓,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清理整治。集中整治以墓主自行整改为主,逾期未整治的,由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依法进行平毁,狠刹违法占地建坟、封建迷信和丧葬陋俗之风,引导墓主将公墓外的坟墓迁入公墓。坟墓治理后做到地表不露痕迹,并做好复垦还林和植树绿化工作。
(五)加强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
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对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实现政府埋单。对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防腐、骨灰安葬、丧葬用品及其他殡葬特需服务,建立行业规范,实现自主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殡葬服务单位要牢固树立为民便民意识,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和便民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保证同类殡葬用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中低价位殡葬用品组量供应,不得捆绑、强迫或误导消费。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与绩效考核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制度,实现服务问责制。
三、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健全殡葬监督体系
(一)进一步明确殡葬管理工作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制止本辖区内发生的殡葬违规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制乱葬乱埋。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和完善公墓(骨灰存放处)规划。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公墓、骨灰存放处的建设立项,做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殡葬服务价格核定工作,对殡葬服务中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等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公墓、骨灰存放处建设规划的审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殡葬建设用地审批,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手续,依法查处在耕地上建坟、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坟墓的行为。林业部门负责审核殡葬建设征用占用林地,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占用林地乱建滥修坟墓的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对丧葬用品市场整顿与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劝阻、制止沿街、居民区搭设灵棚、丧事扰民等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殡葬建设中涉及的环保问题,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公安部门负责对在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部门负责死亡证明出具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传染病患者遗体防疫工作,指导殡仪馆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和接运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对医院死亡遗体的管理,未经殡葬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将遗体运往院外。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接运尸体车辆的运行审批和审核工作,防止民用车辆接运尸体导致的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要加强对群众扫墓期间的车辆调配。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在殡葬活动中违法的党员和机关公务员,对违法违规、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要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带头建坟的党员干部,依法追究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三)加大对殡葬改革的投入。
为了实现政府对殡葬的有效管理,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接受节俭、文明的丧葬方式,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殡葬改革事业。年起,免除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城镇“三无”、“三老”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遗体火化、接运两项基本丧葬费用,条件成熟时,减免本市籍(除国家工作人员外)死亡遗体的火化、接运等费用,并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骨灰存放处,免费提供20年的骨灰存放服务;年起,本市籍村(居)民死亡骨灰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骨灰撒散的给予6000元的奖励;在2015年前按规划经合法程序批准的镇、街道投资建设的生态墓和骨灰存放处,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市财政补助额度为:稠城、稠江、北苑、后宅街道建生态墓每穴补助40元,建骨灰存放处每格位补助160元;江东、廿三里、城西街道和佛堂镇建生态墓每穴补助80元,建骨灰存放处每格位补助260元;苏溪、上溪、义亭镇建生态墓每穴补助120元,建骨灰存放处每格位补助370元;大陈、赤岸镇建生态墓每穴补助160元,建骨灰存放处每格位补助520元。其中骨灰存放处格位架的资金按进度分期补助。
邢丽萍
近一段时间,一直在参与市殡仪馆组织的殡葬礼仪服务的培训学习,说起来,殡葬服务工作中,女性员工确实少见,难怪公公婆婆说,这丫头胆子真不小,而我即将投入的就是这样一份工作。其实,我知道,殡葬工作并不简单,要求很高,是一项需要认真严肃对待的神圣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我对殡葬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识上得到更大的提高。先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首先,殡葬工作是一个服务性质的工作。所谓的服务,就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作为一名殡葬服务工作者,首先要明白殡葬服务的工作理念。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每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丧葬礼俗不尽相同,经过几千年漫长的积淀和发展,形成了一整套复杂的丧葬礼俗,殡葬是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生老病死密切相关,对社会文明进步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殡葬既是传承文化的载体,又是封建迷信、陈规陋俗赖以生存的土壤。它可以从一个侧面揭示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特点和不同阶层人物的追求及向往。由此可见,殡葬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小视。对殡葬工作的服务对象,即丧户,要反复强调其重要性。服务既然是一种让客户感到满意的行为,那么确保优质的礼仪服务是长久成功的基础。殡葬服务人员应始终恪守人道主义精神,视亡者如同类,视丧户如亲属,承认死者的尊严,以虔诚的态度为死者服务。从这一角度来看,殡葬服务更能深入人的心灵深处,给人以心灵上的强烈的震撼力。因此,殡葬服务人员需要有更强的素质和服务意识,用“心”服务。
其次,殡葬工作的中心即是礼仪。礼仪是礼节和仪式的总称。殡葬礼仪应遵从简洁、平整、实用、真诚、高效、适度的原则,而在和谐社会指导下的殡葬礼仪又具有规范性和技巧性的特点。礼仪作为殡葬工作的核心,其作用不可小视。首先是促进了沟通,促进人们相互尊重,充分的尊重逝者,这也是殡葬工作的基础。再就是倡导、教育人们遵守道德习俗。礼仪以一种道德习俗的方式对全社会的每一个人发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教育作用。生老病死是在所难免的,如何让逝者安息就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殡葬礼仪,让逝者以一种体面的,尊重习俗的方式得到安息。这也是殡葬工作存在的意义。
再次,真正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应该落实到自身的实际工作中,具体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努力做到服务的周到细致。在收殓、整容化妆、防腐冷藏、殡仪悼念、火化、公墓或骨灰寄存乃至丧宴等一系列服务环节上,都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零失误,从丧户的角度出发,为丧户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并尽力服务工作向前后作一定的扩展,对家属予以安慰,心理辅导和丧事的善后服务。一切以丧户为中心,以体现“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的基本服务精神,实施全方位的服务。
2.努力做到服务的规范标准。殡葬服务的一言一行都有规可依,工作中一定做到得体入时,在仪态、行为及语言上做到服务的规范化,有效地避免因服务行为随意而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和事故的发生,让丧户产生信赖感和尊敬感。
3.用温情暖化心灵。殡葬活动中,怀念、悲痛是丧户情感释怀的自然体现,殡葬服务工作者应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充分地善待,、尊重逝者,以体现对生
命及人性的尊严,以尊重、同情的心态、体态和语言服务于丧户,用温情暖化心灵。对丧户要态度亲切、语言温和、解说耐心、服务周到,对丧户的要求尽力予以满足。不能对丧户的要求置之不理,更不能以不同的态度来对待身份地位不同的丧户,做到一视同仁。
关键词 近代 丧葬习俗 武汉市郊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The Evolution of Modern China's Funeral Custom
——Taking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as an example
DONG Furong
(The History Department of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3)
Abstract The burial form, funeral consumption and sacrificial rituals have taken great changes in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which are due to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progress of technology and the adjustment of the government's policy and so on. However, how to make the evaluation coordinat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s what we should consider.
Key words modern; funeral custom; the suburb of Wuhan
1 20世纪80、90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演变
1.1 入葬方式
武汉市郊传统的入葬方式以土葬为主,也就是把逝者装在棺材里下葬,但自上世纪80年代 尤其是90 年代中期以后,这种入葬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土葬改成了盒葬或套葬。这两种方式都属于火葬,这是80、90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第一个显著变化,即由土葬变成火葬。
如武汉市“新洲区一自然村在2000-2006 上半年间共死亡77 人,从2000-2003 年,历年土葬的的人数分别为8 人、6 人、3 人和2 人,2004 年后土葬消失,从2000-2005 年实行套葬的人数分别为3人、3 人、2 人、1 人、1 人、1 人, 实行盒葬地人数分别为2 人、4 人、6 人、8 人、11人、12 人,2006 年上半年死亡4 人,全部实行盒葬。”①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近代武汉市郊入葬方式由土葬到火葬的巨大变化。
1.2 丧葬消费
除了在入葬方式上的变化外,80、90年代的武汉市郊在丧葬消费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在礼仪消费方面,以前,亲友主要是赠送礼品,如大批纸钱、花圈、灵幄等,而到了80、90年代,更多的人们直接送钱;主人的丧仪料理消费也大幅增加,大部分是用于殡仪馆各项服务。然后在情感消费方面,以前的唢呐在一些地方被淘汰,改为雇用新式的小乐队。最后是在信息消费方面,报丧不再是使用人力,主要是电话通知。
1.3 殡葬、祭祀礼仪
第三是在殡葬礼仪上,传统的土葬需要8 或16 人抬棺入葬,而火化盒葬不需要抬棺,很多传统程式随之省去。其次,传统的吊丧礼节也变了:在传统土葬的情况下,亲戚一般以在入殓甚至出殡之前来吊丧为合礼,实行火葬后,亲戚一般以遗体火化之前来吊丧为合礼。
最后,在祭祀上,人们不再严格地遵守传统的祭祀礼仪,传统的有七七的各期祭、百日祭、头周年等,到了80、90年代,祭祀的次数大幅减少,祭品除了鲜花、水果这些传统祭品,纸扎的电器如电视、电扇、冰箱等现代生活用品都已经出现。
2 演变的原因
2.1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物质决定意识,丧葬习俗的演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是分不开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相应的丧葬消费较之过去也就增加了许多。同时科技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有很大影响,如前面提到的报丧方式由人力改为电话。纸扎的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成为祭品,也从某个角度反映了这一影响。
2.2 国家政策的调整
国家对丧葬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1985年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殡葬工作的第一个行政法规,第二条规定:“在火葬区,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处理,也可经批准有计划地建立骨灰公墓。在土葬改革区,应有计划地建立遗体公墓或骨灰公墓。”②这时国家还是允许进行土葬的,只是要规范相应的措施。
到1997年国家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代替之前的《暂行规定》,其中《条例》的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③武汉市郊则被划为应当实行火葬的地区。这一政策在当地的确立,以及当地干部的坚定执行,对促使村民实行火葬有很大的作用。
2.3 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
除了以上两个因素外,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也对丧葬制度的演变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很多村民还固守人死要留全尸,入土为安的思想。但随着社会风气的转变,特别是信息的传播,许多新式的思想开始被人们接受,人们的眼界和思维更加开阔,法律意识有所增强,火葬以及葬礼的简化等被人们所接受。这都促使了丧葬习俗的演变。
2.4 传统丧葬礼仪传承的断层
最后,传统丧葬礼仪传承的断层也是一个因素。在传统农耕社会里,农村年轻人都在村里从事农业活动,愿意从上辈中继承传统的丧葬礼仪。而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代,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选择到城市打工,在村中生活的时间大大减少,在城市中也接触到了更多的开放思想,造成了他们对传统丧葬礼仪所知甚少,在思想上也不那么重视。随着熟知这些礼仪的老人的去世,传统丧葬礼仪的传承自然就发生了断层,促使了武汉市郊丧葬礼仪的简化与演变。
3 一些思考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演变虽然只是个案,但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近代社会丧葬习俗的演变。这种社会习俗的演变是否与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传统丧葬习俗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相应的变化,但同时也会与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冲突。一个很典型的事件是去年发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坟事件。2012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声称为了更好地节约和利用土地,推进殡葬改革的进程,必须要进行平坟。他们采取各种手段,甚至是强制性地进行,平了200多万座坟。这一粗暴的行为遭到很多村民的抵抗,一夜之间很多平了的坟头又被圆起。
这一事件充分地显示了传统丧葬习俗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传统社会习俗是人们经过长久的历史发展积淀下来的,它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一种信仰,坟头并不只是一个隆起的土丘而已,它寄托的更多的是人们尊祖尽孝的道德操守,是人们对逝去亲人思念的寄托。周口市政府利用行政职权强制性地铲平坟头,是对人们传统信仰的粗暴践踏,是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当然怎么样循序渐进地改革我们的传统丧葬习俗,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还有待我们的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注释
① 方秋梅.变易中的武汉市郊乡村丧葬习俗.学习月刊,2009(8):35.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1985年2月8日,第二条.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第四条.
参考文献
1.中国传统殡葬文化的特点
(1)祭祀行为自古以来,人们都认为,逝者的丧葬是后辈对亲人所尽的一种责任和义务,而祭祀,是最能体现殡葬活动仪式感的一种行为,数千年来祭祀活动形成了一套沿用至今的习俗,人们遵循着“丧尽礼,祭尽诚”的观念,祭祀活动是人们缅怀逝者并希望逝者能安息而产生的活动,或是以慰藉生者的追思,或是对亡灵的恐惧和崇敬。(2)尊卑有序的殡葬礼仪儒家认为,孝的判断标准为是否合乎礼。古人讲究“葬之以礼”和“祭之以礼”,这里的“礼”不仅仅指纷繁复杂的殡葬礼仪,而是周朝传统礼制,古人讲究厚葬的同时,葬礼是奢华还是简朴,要看身份,讲究尊卑有序。儒家尊卑有序的殡葬观表现在殡葬礼仪中,主要体现在称谓、规格、陪葬品和陵墓这几点上。(3)厚葬的风俗中国传统中央集权制影响的帝王厚葬直接间接地影响着民间的办丧理事。再加上中国人自古以来信奉“事死如事生”的生死理念,又受儒家孝道的影响,许多人把办理丧事视为对祖先尽孝的最后时刻,后人在置办丧事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亡者实施厚葬,是被视为尽孝的表现。
2.传统殡葬文化对现代墓园景观设计的影响
我国当代殡葬习俗和现代城市墓园景观规划设计,一直受到传统殡葬文化的深刻影响。并随着时代的发展,有着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在当代,墓园承载着安葬逝者与传播传统殡葬文化的双重内涵,所体现的供人们寄托抒发思念之情、抚平哀伤等特点同样使墓园成为了一处具有生命教育意义的地方。
城市墓园景观的研究意义
墓园是指在墓地上增加庭院和公园设施,并作为城市绿化的一部分。通俗来讲,墓园是为逝者公民提供遗体或者骨灰安葬的公共场所。城市墓园景观有其区别于其他城市景观的功能,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城市化、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双重压力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急剧增加,老龄化不断增长,人类可利用的土地资源逐渐减小,墓园的规模却在不断扩大,此时,传统公墓在诸多方面已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要求。人们墓园的要求已不仅仅是“方寸之地,墓碑林立”,这种简单的墓地形式,人们希望死后也能生活在生态美丽的如画园林之中。这两点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墓园建设的发展。
2.墓园景观的特殊社会属性
墓园景观空间具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社会属性,它在埋葬死者的同时,更是寄托生者哀思的场所,是历史文化的承载体和逝者精神文化的传承体。在我国,现代墓园的规划设计除了与场地地理条件有关,殡葬习俗与传统殡葬文化对设计的影响更大,墓园景观空间的营造更是由人们的行为活动、祭祀方式所主导的。
3.我国相关研究的落后
我国现代城市墓园设计的相关研究比较落后。长期以来,我国殡葬设施的规划设计更注重功能,在其人文意义及精神层面的探究却不够重视,受中国传统殡葬观的影响,人们对殡葬场所一直保持回避态度,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殡葬景观设计的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城市墓园景观规划与设计的问题。对解决人地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墓园景观的设计原则
1.营造庄重肃穆的殡葬祭祀氛围
墓园是寄托生者哀思的场所,墓园的首要任务满足人们祭奠死者,悼念、缅怀故人,中国人自古以来有祖先崇拜、灵魂不灭的观念,同时遵从尊卑有序的殡葬礼仪,因此,中国的城市墓园不应盲目仿照西方那种亲近自然的田园乡村式墓园,墓园在与园林结合,重视生态效益的同时,应该尊重传统的殡葬习俗,去进行规划设计。墓园的深度和气氛尤为重要,中国的城市墓园设计首先要营造庄重肃穆的殡葬祭祀氛围。
2.景观设计应满足人们的殡葬活动和祭祀行为
墓园景观空间不仅要考虑死者的安葬,更重要的是考虑生者殡葬活动与祭祀活动的需要,中国人在进行殡葬活动时,非常重视祭祀行为。墓园景观设计通过划分出的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场所引起人们的心理在空间位置上的反应,各种不同的空间是不同性质的区域,如园区内的骨灰廊骨灰亭等殡葬功能建筑空间,空间序列的组合,方向能极大地影响人们在环境中的流动状态和行为活动。因此,景观设计的空间序列应满足人们的殡葬活动和祭祀行为。
3.设计应突出传统殡葬文化
中国殡葬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墓园中的园林绿化是“形”,而殡葬文化如何在设计中体系则是景观设计的“神”,墓园景观设计的时候应充分挖掘中国传统殡葬文化的内涵,通过景观反映出传统的孝道、厚养薄葬等文化主题。
4.墓园景观环境的生态化
墓园作为特殊的城市绿地组成部分,在保证殡葬用地的同时,减少硬质部分,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也是其规划首要任务。现代城市墓园的生态功能是不容忽视的,墓园的规划建设,应树立整体优化的环境观念,墓园环境应与自然和谐共存,使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为城市创造优美、文明的生态环境。
关键词: 孔子 厚葬 薄葬 影响
我们得承认,中国人确实是世界上最为死人操心的民族。隆丧厚葬是中国殡葬传统中最大也是最怪的特点,这一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三千五百年前的殷商时期。据考古发现证实,自新石器时代起,厚葬之风便绵延不断,早在孔子之前就已存在至少达千年之久,前后经历了商周、秦汉、唐宋和明清四大。也就是说,厚葬观长期统治着中国人的丧葬行为,隆丧厚葬一直是中国人丧葬的主流。隆丧厚葬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墓地要精心选择风水宝地,墓室和棺椁要极尽奢华之能事,随葬品要尽量丰厚体面,丧葬礼仪要隆重而不厌其烦。我国厚葬之风的兴起与盛行,原本是起源于古人的灵魂不灭的观念和对祖先的崇拜,汉代及其后历朝历代统治者出于自己的目的对儒家孝道观念病态推崇,使得隆丧厚葬得以畸形发展。
一、中国人厚葬与孔子的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国人的厚葬与孔子无关。中国人的厚葬制度早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形成并相当完备,厚葬之风在商周时期已经达到第一个,用人殉葬、用人祭祀的习俗曾经登峰造极。丧葬礼节的系统化和完整化,在周代已经基本完成。到了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厚葬已近尾声。
中国丧葬习俗的演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原始社会时期,人死后像鸟兽一样不葬。在氏族公社时期,没有贫富,人人平等。丧葬极为简单:活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败,盖上柴草,埋于野外,无坟无礼。这就是原始的土葬。自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才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并添加了殉葬品;后来又将柴草换成了棺木,殉葬品越来越丰富。在半坡遗址墓穴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以及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时期就产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厚葬,甚至把奴隶也作为殉葬品埋掉,作为祭品杀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庄子・天下》)的葬制,天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被当殉葬品活活埋掉,或像牲口一样被杀掉充当祭品。如古侯家庄发现的大墓,棺室雕饰花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的外面排放着商王时期的兵器和手执仪仗器物的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宠物狗猴等。像这样的大墓殉葬、祭祀一般要杀三四百个奴隶。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令人发指。春秋以后,人殉人祭不再是普遍现象,但一直并未彻底废除。后来,因为出现辨认先人墓地的需求,墓地起土堆(坟)才开始兴起。秦汉以后就几乎是无墓不起坟了。孔子葬母时,封土(坟)的造型已有若干种,孔子选取了斧形。由于中国宗法制度的发展,人们有了家族的观念,祖坟成了本家族的源头、最高偶像物之一,乃至成为后人赖以兴旺发达的精神寄托所在。
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很多人相信人死后灵魂不但存在,还变成了鬼。比如墨子就说:“鬼神之有,岂可疑哉!”(《墨子・明鬼》)起先人们不知道这鬼有什么本领,后来渐渐觉得这鬼似乎是万能的,既害怕它作祟于生者,又希望它保佑生者,因而万万得罪不起。墨子认为:“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道家老前辈列子居然也相信鬼的存在:“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属天清则散,属地浊而聚。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归也,归其真宅。”(《列子・天瑞》)活人的精神,死后离开肉体就是鬼,鬼有它自己的去处。所以,人们要不惜花费重金去讨好死者,祭鬼祭祖。这样,生者无愧,死者欣慰。正由于这种观念的存在,隆丧厚葬之习经久不衰。孔子本人一般是不谈鬼神的,他只用心研究“为人”之“礼”,并不分心于鬼神的思考。他要求学生对鬼神敬而远之,“不知生,焉知死?”“祭(祖)如(祖)在,祭神如神在。”一次,孔子病重,子路请求为他祈祷,孔子说我已经祈祷很久了(似乎并没用),拒绝了子路的请求。(《论语》)孔子似乎在委婉地告诉学生:我不知道鬼神在不在,我权当它们是在的吧,恭恭敬敬地对待它们,不要寄希望于它们,尤其千万不要得罪,万一它们在呢?尽管我也不太相信。就是用教训的口吻一再教导孔子的老聃先生也不能改变孔子对统治阶级及其礼制和对生死鬼神的小心谨慎的态度。
如果一定要说厚葬与孔子无关,似乎又有点说不过去。儒家思想统治了中国两千多年,怎么能说厚葬之风盛行与儒家的这个老祖宗没一点关系呢?
孔子传承并发展了古今之礼仪,把孝道与对父母的丧葬、守孝之礼紧密结合并传承了下来。此后,中国传统的儒家丧葬礼仪在后世统治者的引领倡导下更加完善。这种儒家丧葬礼仪形式隆重繁琐,等级森严,其基本程序据统计有三十二项之多。秦汉时期,坟丘墓得以保存,“陵”逐渐兴起,棺椁制度进一步发展,墓上建筑和陵园规划制度进一步完善,更加丰富了丧葬礼仪的内涵。自此,中国丧葬礼仪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确立下来,中国后代王朝对此都很重视。随着儒学地位的确立,儒家提倡并执行的三年之丧制度也得到推广、沿袭。因此,两千多年来中国的殡葬活动中始终大量使用着儒家丧葬礼仪形式,贯穿着儒家所倡导的“孝道”精神。
儒家孝道文化强调对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事死如事生”,并将它提高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社会治理高度(《论语》)。由于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历代统治者大力提倡,对哀子顺孙的行为积极表彰,“孝”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已经成为一种值得夸耀的荣誉感,而在行“孝”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人们把表现孝道的方式与崇尚奢侈浪费的风气结合到了一起,错误地或者说片面地认为“孝”就是要在丧葬祭祀中用丰富的物质形式和隆重而繁缛的丧葬礼仪来体现。这样,儒家的孝道观就为中国社会崇尚丧葬,乃至逐渐演变为隆丧厚葬提供了一种堂而皇之的理论根据,也正因为如此,《淮南子・汜论训》也说:“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
事实上,秦汉以后每一朝代的隆丧厚葬之风都与皇室的推波助澜分不开。秦始皇陵、汉武帝及其后的诸汉陵,唐宋及后代帝王陵绝大多数都是隆丧厚葬的典型。朝廷还依照规定向某些死者赠送物品。如果某个大臣有意行薄葬的话,朝廷也一定不予支持。东汉顺帝时,大将军梁商遗命薄葬,他的儿子们很想遵从,可是皇帝女婿不同意,以朝廷的名义赐给梁商漂亮的棺材、银缕玉衣等二十八种物品,钱、帛若干;女儿皇后也赏赐无数。(《后汉书・梁商传》)上行下效,互相攀比,死者的子孙岂能小气?又岂能“不孝”?统治者自己隆丧厚葬,视死如生、孝亲是其厚葬的理由,对待他人的丧葬自然不能走另一条路子,许多有条件的人都会竞相效仿统治者。唐代丧葬一度出现过度排场的状况,终致出现类似于齐桓公时的限葬令、限祭令,凡超出规定的丧葬、祭祀都要对相关人员予以严厉惩处。
统治者不仅是隆丧厚葬的带头人,而且是火葬的阻挠者。佛教进入我国后,很多信佛之人采取了火葬。火葬本是一种节俭的丧葬方式,但是它和统治者倡导的孝道文化相抵触。唐律专设《残害死尸》条文,规定若焚烧、肢解尸体,照斗杀罪减一等,而斗杀罪轻则流刑重则死刑;若毁坏尊长尸体,则照斗杀罪处刑,那就会有杀身之祸。(《唐律疏义》卷十八)宋太祖建隆三年下令禁止火葬:“近代以来,率多火葬,甚愆典礼,自今宜禁之。”(《续通典・礼典》)可是百姓中依然有人我行我素,比如山西人,他们还将骨灰撒于水中。南宋时民间火葬有愈演愈烈之势,屡禁不止。(顾炎武,《日知录・火葬》)明太祖也曾严令禁止火葬,给违反者治以重罪。清朝同治时法律规定不许毁坏亲尸,违者处死。为了解决穷人的丧葬用地问题,北宋起就有了漏泽园,就是在国有土地上设置乱葬场,无处下葬的尸体均可葬于此处。虽然统治者采取各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火葬的盛行,然而大量的佛教丧葬礼仪却还是与儒家丧葬礼仪逐步混合普遍使用起来。
儒家的殡葬伦理思想显然只是后人隆丧厚葬的理由或借口而已,因此把儒家的殡葬伦理思想简单地认定为隆丧厚葬的罪魁祸首显然是不科学的。
二、厚葬薄葬斗争无止境
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在厚葬之风盛行的同时,薄葬的斗争一直就没停止过。
厚葬作为弊风陋俗,早为有识之士所认识,并致力于对它的抵制。先秦的思想家墨子就严厉抨击厚葬久丧“非圣王之道”,赞同古代圣王葬埋之法:“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墨子・节葬》)杨朱也说:“古语有之:‘生相怜,死相捐。’此语至矣。”“相捐之道,非不相哀也,不含珠玉,不服文锦,不陈牺牲,不设名器也。”列子还编排了一个“晏平仲问养生于管夷吾”的故事来说明养生送死之理。列子借晏婴之口表达自己对待丧葬的态度:“既死,岂在我哉?焚之亦可,沉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诸沟壑亦可,衮衣绣裳而纳诸石椁亦可,唯所遇焉。”(《列子・杨朱》)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提倡死者:“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执丧二日。”(《韩非子・显学》)
帝王之中也不乏简葬薄葬的实践者。汉文帝虽然修建了陵墓,墓中仅有一些如陶器、粮食之类不值钱的陪葬品。他对死后的礼仪安排更是简单之极:只准戴孝三天。这三天中人们结婚、饮酒、吃肉、娱乐照旧。亲人不许赤脚跳地地哭;孝麻长三寸即可;不许百姓哭丧;家人只准早晚哭叫几声;戴孝三十六天算满孝。除了夫人,所有宫女一概送回家。一切照临丧节哀、办丧从简的原则。汉景帝也是如此。汉文帝的陵墓也因而无人盗掘。遗憾的是,文、景二帝的后代子孙没能把这样的节俭方式继承下来。
汉武帝在位时大修陵墓,预备了大量的陪葬品,当时就有人与他唱对台戏。那时有个叫杨王孙的,家有千金,他叮嘱儿子在他死后裸葬,即把尸体装在布袋里,入土时抽出布袋,使的尸体直接埋入土壤中。他说:丧礼应该有,但是现在的人厚葬做得太过分了,所以“吾以裸葬,将以矫世也”。他裸葬是为了改变恶风劣俗,惊醒世俗庸人。他还谈到厚葬有两大害处,一是生者让财富随死者下葬,很多不久腐烂了,这对生者死者都没好处,不过是俗人比阔气罢了;二是厚葬引起盗墓之事,致使先人遗体遭到毁坏、暴露,这才是真正的不孝,若薄葬就不会有此事。裸葬让身体与土地直接接触,可以“反真”。杨王孙死后,儿子就为他实施了裸葬。(《汉书・杨王孙传》)
魏晋时期,战争频繁,经济萧条,薄葬盛行。掘了许多古墓的曹操和曹丕成为薄葬之风的先行者。曹操担任济南相时就明令“不准厚葬”。曹前,遗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曹操下葬时穿的就是死时穿在身上的有补丁的旧衣服,陪葬品也少而简单。曹丕死后,也按照曹操的遗令进行薄葬。晋代沿袭曹魏之风,皇室的葬礼基本实行薄葬。在帝王的带动下,士大夫间遗命薄葬蔚然成风。魏晋时期,道教和佛教思想流行,许多名人雅士对待丧葬都表现出与常人不同的风范。
宋代也以薄葬为主。宋朝士大大,如宰相王旦、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等,都极力反对厚葬。南宋制定的“丧葬令”规定:棺椁内不得安放金宝珠玉,不准用石板作为棺椁和建造墓室。可也有人言行不一。他们把死者简单装殓,放在家中,或者寄存在寺庙等场所,等上几年甚至一二十年才掩埋;如果客死他乡还要送回老家祖坟所在地下葬。这就是停丧不葬。这个怪胎居然也成了一种习俗,唐代就已出现,宋代形成规模。杜甫便是一例。两宋盛行停丧不葬,究其原因,一是迷信风水,图求吉利;二是想厚葬而缺钱,等日后发达了再葬。此风清代到达极盛。
薄葬早于厚葬产生,相对于厚葬存在,有它存在的绝对价值,但它却没有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由于统治阶级的强力干预,薄葬尤其是火葬始终只是作为厚葬的对立面而延续着,抗争着。
随着西方文明传入,中国的丧葬礼仪受到严重的冲击,民国时期的丧葬习俗呈现出新旧杂糅、中西合用的特点,一些新式的丧葬礼仪逐渐被中国人接受。随着科技和医学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的丧葬礼仪呈现出由繁到简的趋势。影响中国数千年的丧葬制度消亡,有千年历史的火葬和公墓成为现代丧葬的主要形式和场地。与古代相比,现代世人的知识结构和思想观念已发生了深刻变化,无神论思想使许多人开始注重生前的价值,而对身后之事不再过多费心。如果说古代丧葬礼仪是活人对死者所尽的一种孝道的话,那么现代人更注重把这种孝道表现在生前,而非死后。
可是近三十年,中国的厚葬之风与迷信思想有所抬头,丧葬业成了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同时丧葬的花费越来越高,我们发现现在有点“死不起”了,解放后逐渐被人们抛弃了的弊风陋俗和迷信思想又死灰复燃了。坟地、骨灰盒昂贵,坟墓修建费用高,宾客、吹鼓手、和尚众多,冥钱及相关用品层出不穷,丧葬礼节和祭祀活动也隆重热闹而又纷繁复杂起来。又有一批人开始讲究丧葬了。更有甚者,为活人买下大片墓地修建阴宅,直接用棺木土葬的也时有出现。很多人出于活人的目的、动机、虚荣而隆丧厚葬,效仿古人,互相攀比,这一切已经直接妨害到活人和子孙的生存与发展了。相反,文明美好的树葬、花葬、草葬、海葬等却很少有人问津,有些政府特别修建的墓园居然多年没人愿意让死去的亲属入住。“以死伤生”的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超越死亡,打造高度文明的殡葬文化氛围,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秦明月,鲁岳主编.中华文学名著百部(第17―19部).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5.9.
[2]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3.
[3]徐志刚译注.论语通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10.
很高兴今天来到了 村,今天我宣讲的题目是《移风易俗-从我开始》,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移风易俗,其中风俗是指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沿革下来的风气、礼节、习惯等的总和,我们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这是我们感到骄傲的地方,在长期的发展中,我们形成的不同于其他地区和人民的风气、礼节、习惯。那么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哪些风俗习惯呢?请这位大姐说说。比如,我们端午节要吃粽子,中秋节吃月饼,清明节祭祖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习俗。移和易就是改变,丢弃,扔掉的意思,那么我们的习俗中是否需要改变的呢?答案是要的,为什么要呢?因为在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的习俗中有一些是封建陋习,是不符合现代社区发展需要的,对于这部分我们就要改变它,甚至丢弃它,那些习俗是要改变的呢?大家想想,你觉的那些习俗需要改变?
在我们中国传统的婚丧嫁娶礼仪中,大家想想有那些?在婚嫁礼仪中,在结婚前,男方需要到女方去下聘礼,以感谢女方父母辛苦的将孩子抚养长大,现在要嫁到男方家生活了,向他们表示一种感谢,聘礼多少都只是一种形式。但到了现在,聘礼成为了一个家庭的负担,高昂的礼金让很多的男性青年成为了光棍,在座的各位,你们的身边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呢?我想一定有,是吧。目前,我国拥有3000万的光棍,这3000人找不老婆,将会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这就是陋习,我们要改变它,在这,大家要注意的是,我说的陋习是指高昂的礼金是陋习,不是说我们传统的嫁娶礼仪中下聘习俗是陋习,很多的习俗只要掌握一个度,我认为作为一种传统文化,我们还是有义务将它传承下去的。除了高昂的礼金之外大家想想还有什么陋习。
在丧葬礼仪中有吗?请这位大哥说说?大家都知道,如果家中有老人去世了,我们需要办一次白喜事,请亲朋好友过来,对去世之人表示一种哀思。但是现在很多作为子女的,在自己的父母去世后,为了显示自己的孝心,将父母的葬礼办的十分的隆重,大操大办,半个三天三夜,甚至请戏班来唱大戏,据我所知,在我们泰和好像还没有请戏班唱戏的事情,但在丰城县,就有这样的情况,我认为,长辈去世了,应该是一件悲伤的事情,而将他们的葬礼办的风光,这既是一种浪费同时也并不一定体现的就是孝心。在坐的有一些年级大的叔叔阿姨,我想问一下你们,作为父母,你想你的子女是在生前孝顺你们还是在你们百年之后将你们风光大葬呢?我想答案很明显,都希望生前子女对我们好是吧!所以说,死后葬礼是否风光并不是孝心的一种体现。这呢,也是一种陋习了。除此之外,在我们泰和,在丧礼方面有这样的一种风俗,就是做生墓,人还在世,就将死后的安葬之地就安排好了,并且将墓地修建的非常的豪华,这样以来,需要花个五六万,甚至上十万修建,这及耗费人力、物力,又占用了大面积的土地,大家应该知道,我们的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的,随着人口的增加,我们的居民面积在逐渐的减少,所以为了我们子孙后代,我们现在推行的是绿色殡葬。在这,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县为了加大绿色殡葬的力度,从2018年5月1日起,免费为大家接尸,免费普通火化,免费提供普通骨灰盒,免费短期存放骨灰盒等业务,进一步推动我县绿色殡葬。这也是我们移风易俗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实移风易俗的内容很多,刚才我只是简单的和大家说了一下,什么是移风易俗。归纳有一下几个方面:
1、 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2、 提倡新式婚姻,反对高价彩礼
3、 提倡健康娱乐,反对黄、毒、赌
4、 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