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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查内容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工作人员是否到位,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落实工作要求的情况
1否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否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否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民政办发〔〕153号)要求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及时更新并按时公开、上报。
3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是否按照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的原则,采取《条例》中明确的形式,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本单位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否采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黑板报、公开办事指南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
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是否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积极办理;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收费并全部上缴财政;否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处理各类举报并公布结果,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5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协调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设置公开属性的起文稿纸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3.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否按照要求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公开平台,重点检查各单位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建设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人员
本次督查由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从监察局、政务中心、法制局、信息中心抽调人员配合落实。
一、督查目的
加强我局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工作落实过程管理,及时而全面地掌握各项指标工作的落实进度、质量和实际成效,查找指标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与对策,使考评导向和要求成为真抓实干、推动落实、促进改革、转变作风的“助推器”和“指挥棒”,引导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局党组重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推动我市水产畜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督查对象及内容
(一)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主管局
1.市绩效办下达各县区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第28项(城区为23项)三级指标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推进落实的情况;
2.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分解到各县区承担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推进落实的情况;
3.推进各项指标工作落实所建立的台账、收集的材料等情况。
(二)承担局2014年度职能指标和共性指标工作任务的各直属单位、各责任科室
1.我局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职能指标)中各项三级指标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推进落实的情况;
2.2014年度绩效考评党的建设和行政管理指标(共性指标)中各项三级指标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推进落实的情况;
3.推进各项三级指标工作落实所建立的台账、收集的材料等情况;
4.与具体承担考评指标工作的基层单位进行工作落实对接的情况。
三、督查方式
由局绩效办抽调人员组建督查工作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听取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责任科室对所负责的指标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并结合各相关考评指标的评分细则(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点多面广的指标工作进行个别现场考察核查。
四、督查程序
(一)听取汇报。每次督查活动开展前由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责任科室对所负责的三级指标工作进行自查,查工作是否按时推进、采取什么措施、落实进度如何、达到什么效果,或工作推进有何困难、如何应对、能否赶上进度;查台账是否规范建立、原始数据采集及证明材料收集是否符合要求、与基层落实的情况能否相互衔接。同时,填写《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工作落实自查表》,并在督查中实事求是向督查组进行汇报。
(二)全面检查。督查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结合各相关考评指标的评分细则(标准)对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责任科室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的推进落实是否漏项、缺项,检查工作的联动衔接是否有力、有效。检查工作的落实进度和质量效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检查台账的证明材料收集是否规范、对工作落实或完成的证明是否充分。同时,相应选择个别工作落实点进行现场考察核查。
(三)结果反馈。督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填写《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督查情况反馈表》反馈给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责任科室,并对不能按照考评指标评分细则(标准)要求推进工作,以及不符合绩效管理要求的各种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敦促责任县区局(直属单位、科室)限期整改,属重大问题的立即报告局党组研究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一)定期督查。分别对局机关各责任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区局进行1次定期督查,对各县区局的督查日期暂定为I1月上旬,对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的督查日期暂定为11月中旬。日期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二)不定期督查。视工作推进情况灵活掌握,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督查工作,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督查的协调、配合、参与等各项工作,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督查目的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做法、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督查范围
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是:
1.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为非法开采稀土活动提供山林使用权行为;
3.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主要督查内容
根据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按全面清查、依法查处、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要求,不定期开展督查。
1.全面清查阶段(6月25日至7月20日)
督点是各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情况;对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情况;建立台帐等情况,并将清查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
2.依法查处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督点是对查清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查处到位;对情节严重的是否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3.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督点是各地针对稀土开采中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建立和完善镇级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情况。
4.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对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督查的组织形式及方法
由县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名单见附件)。
五、督查方法及要求
以实地督查与电话调度督查相结合,以实地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
督查时,各镇要有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发送至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一、督查时间
200*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二、督查组分组
****
三、督查范围
本次督查所在省(直辖市)的每个地区检查1至2个城市(含省会城市)或区(县),每个城市实地抽查2至3个建筑工地,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已自查过的在建工程名单,督查组随机抽取并确定;也可由督查组在检查中时随机决定。
四、督查方式及步骤
督查组主要督查省(直辖市)和市(直辖市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情况。
(一)对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听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要求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厅(委)监察部门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的有关人员参会。
2、查找资料,并对照受检地区上报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自查上报表》(表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核查,并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召开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及其他建筑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的会议纪要和工作部署;
(2)安全生产预警制度运行情况,包括对汛期和"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文件和检查情况记录台帐;
(3)贯彻落实《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建质电[200]46号)精神,依法实施两项许可及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的有关材料;
(4)针对坍塌、高坠等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的本地区专项整治部署文件及实际效果分析,以及本地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监控情况;
(5)对今年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特别是对7月14日后发生的事故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处罚台帐等书面材料等;
(6)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质[200]89号)精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及实施情况。
3、按照以上情况填写《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要点表》(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各项内容,具体填写方法见督查要求表填写说明。
(二)对于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听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要求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的有关人员参会。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亲自汇报。
2、对照各地上报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自查上报表》(表2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核查,除重点检查上述所列(1)~(5)条工作情况和资料外,督查组专家还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月14日后发放施工许可证时是否严格审查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地点: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抽查项目数量不少于10个,由督查组专家从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7月14日后发放施工许可证的记录台帐中随机抽取。根据抽查的结果确定《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要点表》(表1-2)中第13项检查项目的得分。如果抽取的施工企业全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则为满分10分,否则为0分。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9月1日后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列的监管情况,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是否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情况。检查地点:招投标监管机构或建筑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抽查项目数量不少于10个,由督查组专家从招投标监管机构或交易中心9月1日后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记录台帐中随机抽取。根据抽查的结果确定《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要点表》(表1-2)中第14项检查项目的得分。如果抽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全部单列,则为满分10分,否则为0分。
3、按照以上情况填写《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要点表》(表1-2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各项内容。
(三)对于施工现场及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1、分别听取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关于工程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施工、建设、监理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参加。
2、检查施工现场。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施工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情况,办公区及生活区环境与卫生情况。督查专家可分工检查电气、机械等设备情况。要求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陪同。如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当场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建议书》,并告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工地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3、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内业资料管理情况。并重点检查以下资料: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建设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地下管线情况;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制定情况;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按计划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
(3)监理单位的《监理计划》,监理月报、日记,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的审查,以及对隐蔽工程和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的有关记录。
如发现有重大问题和隐患的,可现场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建议书》。
4、根据以上情况填写《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要点表》(在建工程项目表2-1~表2-4)各项内容。
5、该地区全部检查完毕后,根据上述要点表的得分情况填写表3汇总表。
(四)关于反馈
1、督查组在对每个受检城市检查完毕后,要及时向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等部门进行反馈,反馈内容包括对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做的较好的工作要给予肯定,对在施工现场及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指出,并督促其及时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
2、在受检省市全部检查完毕后,要及时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反馈内容包括对该省市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以及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反馈会参加单位包括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该地区所属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五、督查报告格式要求
(一)报告内容
1、督查基本情况,包括督查的工程个数(含开发区、高教园区、城乡结合部及村镇),其中,城市工程个数、下达的执法建议书个数,发现的隐患个数等。
2、存在的问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管方面、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方面、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方面、管理体制方面、规章标准建立落实方面、人员素质方面等。
3、意见和建议。
(二)报告格式统一要求
纸张规格:原稿请选用A4(210mm×297mm)单面竖排打印,左、右边界各预留预留出25mm。
1、标题"关于对××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仿宋、2号、加粗)。
2、组别(楷体、3号)。
3、段标题(先空一行、中文序号(一、二……)、黑体、3号)。
4、正文(仿宋、小3号、行距-固定值25磅、段首缩格2个汉字)。
5、段落小节(第一层次:用1、2、3……,第二层次用1)、2)、3))。
6、页码(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右侧、首页显示页码)。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10月16日上午9:00~11:00,各组全体成员在建设部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和检查尺度,说明督查方式步骤,督查要点表及执法建议书填写要求。之后,各组各自明确任务和分工。下午,各组赴督查地区。
(二)各组督查的具体日程和城市,由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与受检地区协商制定。
(三)督查组检查过程中,要佩戴统一制定的督查证。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建议书》的编号,可由各督查组联系人与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施工安全处联系,由施工安全处统一负责编号。
(五)各督查组要将每日督查工作情况,以及好的典型与发现的问题,整理成书面材料(包括图片),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后,当日发至建设部质量安全司(传真010-58934250)。自10月16日起,《中国建设报》及"建设部网站"将开辟督查专栏,每日跟踪报道督查相关情况。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促进重大工作早开始、早见效。
二、督查内容
1、是否采取各种方式搞好项目洽谈对接,使信息项目尽快对接、意向项目尽快洽谈。
2、部门服务情况。督查相关部门是否履行日常工作和监督责任;审批服务部门是否履行优质、高效服务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文联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重大项目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闫民虎同志担任。
2、督查时间。暂定为一年。
3、督查方式。进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分别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本单位负责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对重大项目进度造成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效能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一种有效形式,督查组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督查工作。每次督查后,督查组要及时梳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领导汇报。同时,采取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为了准确了解**年度全旗**乡镇领导班子考核责任目标运行情况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经旗干部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8月上旬开始对全旗**乡镇领导班子考核责任目标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实绩考核督查内容
1、农民增收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农村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包括重点种植业生产、养殖小区建设、动物防疫、人工配种、生态建设完成情况);
3、劳动力转移情况;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5、城镇建设与管理情况;
6、环境污染整治情况;
7、城乡低保工作落实情况;
8、政府服务能力发挥,即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情况;
9、禁牧禁垦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10、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1、新农村建设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2、政务、村务公开情况;
13、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14、年内拟办抓大事办实事完成情况;
15、“心系农村、服务百姓”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1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7、旗直部门在苏木乡镇实施项目完成情况。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查内容
1、贯彻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情况;
2、深化“三级联创”“双链双推”活动开展情况;
3、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及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4、村干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5、村企共建工作开展情况;
6、社区综合示范区工程实施情况、阵地建设情况、“一帮双服务”落实情况;
7、非公企业典型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双扩双创”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8、创新载体建设情况。
二、督查时间
从8月4日开始,到8月10日结束。
三、督查方式
半年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实地走访查看等形式进行。
四、其他事宜
2014年11月29日,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主持召开2014年第二十二次工委会,听取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调研督查工作汇报。从11月18日至28日,委厅领导分7个小组到各设区市教育局和高校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取得了丰富的调研成果。通过深入市县教育局和高校调研、座谈,收集了各方面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全省教育工作有了更深入更细致的了解,对于推动明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有重要意义。
调研之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从2014年11月11日至13日,委厅还邀请部分设区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分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代表分别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即本科院校座谈会、职业教育座谈会和基础教育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教师代表、专家学者对2014年教育工作的评价,重点征求对2015年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摸实情 求实招 集中群众的智慧
2014年是江西省深化教育改革的攻坚年。为系统总结我省的教育改革经验,11月18日至20日,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带领委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就全省高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情况先后深入到南昌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学院调研督查,听取高校关于省教育厅做好2015年工作的意见建议。
南昌大学从1993年到2013年走过了三校融合、建设发展的两个十年。第一个十年,学校获批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学校科学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第二个十年,学校建成了环境优美的前湖新校区,并成功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这20年,学校办学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今年8月,南昌大学启动了教育综合改革。在座谈中,虞国庆对《南昌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南昌大学改革方案比较成熟,办学定位比较合理,坚持了问题导向,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并表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南昌大学的改革发展,为学校做好服务工作。调研督查工作组还对《南昌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修改情况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反馈意见进行了通报。
11月19日至24日,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率调研督查组一行4人先后深入江西师范大学、抚州市教育局、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南昌市教育局和安义县教育局调研督查,并听取了各地各校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做好2015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史蓉蓉在南昌市调研时指出,南昌市作为省会城市,积极落实国家、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我省《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勇于开拓,大胆探索,稳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很多工作走在全省的前面,成绩有目共睹。希望南昌市教育工作始终要牢牢把握“立德树人”这一根本,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将教育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当好全省教育改革的排头兵,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应有的努力。
与此同时,按照委厅的统一安排,由委厅领导带队的另外几个调研督查组也分别赴全省各地及高校,深入部分县(市、区)同基层的干部、群众座谈。每到一处,调研督查组集中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召开座谈会,深入课堂、实验室察看,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委厅的工作决策部署提供依据。
接地气 问良策 破解改革发展难题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是这次委厅领导调研督查的主题。谋发展、思发展、议发展,问计于基层,旨在总结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江西师范大学通过制定出台《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学院办学自,发挥学院办学主动性。史蓉蓉对江西师范大学积极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座谈会上,调研督查组对江西师范大学与会代表提出的部分问题作出了适当解释和说明,对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安义县万埠中学会议室,史蓉蓉一行听取了安义县的教育改革情况汇报以及与会人员就教育改革情况及基层困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史蓉蓉先后察看了万埠中学、万埠幼儿园教育硬件设施情况。
根据委厅的安排和部署,11月25日至27日,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喻晓社率调研督查组一行5人赴萍乡、宜春两地进行了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调研督查。
调研督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萍乡学院、萍乡中学、江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樟树市滨江新区小学、樟树市第二幼儿园等8所大中小学校,分别在萍乡市教育局、宜春市教育局、江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召开了3个调研督查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人员既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又有部分本科院校、高中职院校和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代表。
各地各校也结合工作实际,就教师编制、准入、培训、待遇等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以及中职学生免费问题、普通高中收费问题、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问题、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学校安全责任问题等提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喻晓社表示,省教育厅将积极梳理相关问题和建议,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完善、解决,同时也希望各级教育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当地党政和其他各部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1月17日至21日,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奕珊率领第四调研督察组,先后来到赣州市、大余县、寻乌县和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研督查,并听取对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调研督察组在实地考察了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后,还听取了省教育厅定点帮扶的大余县吉村镇上村村三年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省教育厅“文明生态村”帮扶点――寻乌县桂竹帽镇华星村帮扶项目进展情况。
11月24日至26日,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率委厅第五调研督查组深入鹰潭市、上饶市、鄱阳县和上饶师范学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上饶职业技术学院调研督查。在调研督查中,杨慧文认真听取了市、县和高校2014年工作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基层反映的困难和建议,并就推进教育改革、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与基层面对面进行交流。
针对市、县和高校在调研座谈中提到的推进教育改革方面的困难和建议,杨慧文与他们深入交流,作出积极回应,表示委厅会认真吸纳和研究,鼓励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坚持改革创新。
11月24日至26日,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汤赛南先后来到共青城市、九江市、景德镇市、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学院、景德镇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就各地各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和2014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并听取了各地各校对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前半年重点工作
今年1—6月份,我按照领导具体要求,结合岗位实际,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十二项重点工作:
(一)科室具体工作
1、筹备举办了“陇南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揭晓暨颁奖晚会”。晚会筹备历时20多天,于1月6日举行,共评选6类道德模范30名。
2、完成了武都、文县、宕三县区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情况汇报和全市9县区考核结果的汇总;修订和补充完善了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3、参加了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省经济建设领域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会议。按照会议要求起草了大会发言和四个会议精神的传达提纲及贯彻意见。
4、积极参与了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主要起草了《关于命名表彰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等三个表彰决定,《陇南市文明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办法》,会议主持词以及服务大会的颁奖等工作。
5、配合做好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记者春节采访报道的服务工作。起草了光明日报等新闻媒体的采访词。
6、组织开展了文明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三大创建”活动。推荐上报第十批省级各类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37家,修改先进事迹材料、审批表、创建简介等各类文稿100多份。
7、及时起草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综述》、各种通知、函件等近20余份。
8、协调参与了“倡导文明新风,重建和谐家园”送文化下乡活动。
9、协助参与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活动。
10、按时完成了常规性工作任务和领导安排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具体事务。
(二)参与了市委重点工作督查活动
11、参与了全市重点工作督查活动和2009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制考核工作。宕昌县5天,市直单位10天,起草了宕昌县考核工作方案、市直单位工交财贸口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情况汇报,市委第二考核组关于宕昌县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督查情况汇报、宕昌县“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督查情况汇报、宕昌县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示范点创建标准以及宕昌县“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推动宕昌科学发展”、“注重实效搞宣讲、凝心聚力促发展”典型材料等7篇文稿。
(三)重点参与了全市文明长廊建设活动
12、今年重点参与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主要做的工作是:配合协同其它同志一道起草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的安排意见》,动员会议讲话、主持词等;拟定下发了《陇南市文明长廊建设活动工作方案》;起草宣传标语62条;编发简报3期;协调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公路总段等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制作户外标牌7块、喷绘标语13副、横幅标语20条、LED电子宣传标语8条、墙体固定标语7块、社区宣传标语44条;制定了《陇南市文明长廊创建标准(讨论稿)》和文明长廊重点工作督查表;起草了文明长廊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和情况通报;收集整理市上和各县区文明长廊工作方案等文档15份;协调参加了9次讨论安排会议;多次电话和书面汇报、沟通、了解、督促各县区文明长廊建设活动进展情况。
二、领导批示和安排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上半年领导批示的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多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自己竭尽所能,尽心尽力做了一些事情,但感觉是整日忙忙碌碌,疲于完成领导安排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没有时间和精力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工作。工作任务从目前完成的质量上看,与领导要求和期望相比,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是:工作水平不高,致使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够,致使跟不上领导的工作节奏;眼界不宽、思想不够解放,致使工作的超前性、时效性有限;具体事务太多,致使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谋划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文明长廊建设工作。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的各项工作:
(1)协调联系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
(2)协调联络整治活动的转段等工作;
(3)做好文明长廊建设的上传下达、协调、衔接等工作。
2、重点抓好文明长廊建设工作:
(4)拟定文明长廊创建标准(七个方面);
(5)拟定文明长廊七个管理办法;
(6)拟定文明长廊七个测评细则;
(7)编发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简报;
(8)协调联系召开“文明长廊建设组成员单位会议”;
(9)协调抓好文明长廊长廊建设示范点;
(10)协调组织开展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督查指导工作;
(11)做好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的总结工作。
3、负责抓好创建科具体工作:
(12)组织协调全市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3)抓好第十批省级各类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验收工作;
(14)起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议发言材料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按照领导的安排做好其它事务性工作。
四、今后的五条工作建议
筹划一个会、选好一段路、开展一次督查、确定一些主题活动(载体)、抓好一批示范点。
1、筹划一个会:召开“文明长廊建设组成员单位会议”,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明确主题创建活动、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2、选好一段路:在8县1区分别确定1—2个长廊示范路段,在这些路段重点抓好行政村等靠站、公路养护站、收费站、加油站、文化站、卫生院、学校、变电所、工商所以及信用联社、联通、电信、移动各代办点和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软硬件环境建设。
3、开展一次督查:市上组织督查组督查,各县区分别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组一线督查。进一步发现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