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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2-11-15 14: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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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点

篇1

一、建设信用征信基础数据库

(一)硬件软件招标。在*年3月底前,由县信息中心、县诚信办负责完成项目技术方案审查及硬件软件招标的申报准备工作;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牵头,负责系统建设的硬件和部分软件的公开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系统开发建设。在*年6月底前,由县信息中心牵头,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及交换部署的建设工作;由县诚信办和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督促中标的专业公司完成相关软件开发建设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指导专业公司完成各有关单位数据采集的专门信息系统建设和技术准备工作,并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中心机房等支持。

(三)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开放数据库,按照数据采集标准提供数据,进行网络连接,在*年4月底前,建立集中加分布的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及逐步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库开放等工作。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使用。由县诚信办负责应用信息技术,整合工商、税务、公安、法院、劳动、金融、建设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资料,整理分类并建立信息档案,形成*县市场诚信网站。

(五)征信系统验收。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县诚信办负责,指导与协调各级各部门配合信用征信系统建设中有关数据采集与整合等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对相关数据库进行更新与完善;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征信系统进行验收审查。

(六)后续建设管理。由县诚信办负责系统管理等日常组织运转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工作。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一)出台*县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

1、由*县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本行业规章制度,出台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为征集市场主体不良信息提供基础。

2、由县诚信办整理出台《*县市场诚信系统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对各成员单位报送信息的范围、传输方式、更新时限、信息安全等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良好运转。

(二)各征信成员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征信联络工作人员,完善各项信用信息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发生的信用情况,应在其前置机外接端口录入并随时更新信息。

三、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一)落实《*县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要点》,结合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省、市、县电视台和《今日*》等新闻媒体扩大诚信宣传范围,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使诚信意识深入社会、深入人心。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督促各部门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所反映的信用情况按A、B、C、D类或1级、2级、3级、4级的方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类别,即: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的企业为绿牌企业(守信企业);有一定的失信行为或有一定的失信苗头的企业为蓝牌企业(警示企业);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的企业为黄牌企业(失信企业);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依法依规强化监管。

1、各部门单位在季后15日内向县诚信办报送一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县诚信办及时收集各部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守信、失信的奖惩实施情况,并于每个季度末根据各部门单位信用信息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在县《工作通讯》和《信息参阅》上公示,年终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企业、村创建活动。

(四)在县电视台和《今日*》开辟“信用建设”专栏,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通报制度,每个季度播报一次“红黑榜”。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使用

(一)制定文件

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各职能部门推广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规划和流程,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哪些工作环节需要查询使用《信用报告》,培育和形成市场诚信的产品需求。

(二)推进使用

1、在政府采购、纳税、银行信贷、招投标、公共服务、银行贷款等活动中优先使用信用良好的企业产品。对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参与县内各项评比、资格认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2、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公开曝光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

3、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力度,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公开。在科学划分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依法定期经过科学认证的市场主体诚信信息,方便全社会了解各市场主体的诚信情况。积极推进部门之间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共享。

篇2

一、建设信用征信基础数据库

(一)硬件软件招标。在*年3月底前,由县信息中心、县诚信办负责完成项目技术方案审查及硬件软件招标的申报准备工作;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牵头,负责系统建设的硬件和部分软件的公开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系统开发建设。在*年6月底前,由县信息中心牵头,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及交换部署的建设工作;由县诚信办和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督促中标的专业公司完成相关软件开发建设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指导专业公司完成各有关单位数据采集的专门信息系统建设和技术准备工作,并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中心机房等支持。

(三)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开放数据库,按照数据采集标准提供数据,进行网络连接,在*年4月底前,建立集中加分布的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及逐步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库开放等工作。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使用。由县诚信办负责应用信息技术,整合工商、税务、公安、法院、劳动、金融、建设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资料,整理分类并建立信息档案,形成长沙县市场诚信网站。

(五)征信系统验收。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县诚信办负责,指导与协调各级各部门配合信用征信系统建设中有关数据采集与整合等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对相关数据库进行更新与完善;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征信系统进行验收审查。

(六)后续建设管理。由县诚信办负责系统管理等日常组织运转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工作。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一)出台长沙县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

1、由长沙县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本行业规章制度,出台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为征集市场主体不良信息提供基础。

2、由县诚信办整理出台《长沙县市场诚信系统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对各成员单位报送信息的范围、传输方式、更新时限、信息安全等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良好运转。

(二)各征信成员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征信联络工作人员,完善各项信用信息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发生的信用情况,应在其前置机外接端口录入并随时更新信息。

三、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一)落实《长沙县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要点》,结合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省、市、县电视台和《今日星沙》等新闻媒体扩大诚信宣传范围,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使诚信意识深入社会、深入人心。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督促各部门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所反映的信用情况按A、B、C、D类或1级、2级、3级、4级的方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类别,即: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的企业为绿牌企业(守信企业);有一定的失信行为或有一定的失信苗头的企业为蓝牌企业(警示企业);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的企业为黄牌企业(失信企业);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依法依规强化监管。

1、各部门单位在季后15日内向县诚信办报送一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县诚信办及时收集各部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守信、失信的奖惩实施情况,并于每个季度末根据各部门单位信用信息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在县《工作通讯》和《信息参阅》上公示,年终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企业、村创建活动。

(四)在县电视台和《今日星沙》开辟“信用建设”专栏,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通报制度,每个季度播报一次“红黑榜”。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使用

(一)制定文件

出台《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各职能部门推广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规划和流程,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哪些工作环节需要查询使用《信用报告》,培育和形成市场诚信的产品需求。

(二)推进使用

1、在政府采购、纳税、银行信贷、招投标、公共服务、银行贷款等活动中优先使用信用良好的企业产品。对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参与县内各项评比、资格认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2、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公开曝光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

3、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力度,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公开。在科学划分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依法定期经过科学认证的市场主体诚信信息,方便全社会了解各市场主体的诚信情况。积极推进部门之间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共享。

篇3

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我省总量同比下降6.7%,来信同比下降8.5%,来访同比下降6.3%,重信重访同比下降12.4%,联名信和集体访同比下降7.1%。

如何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在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中,我省进行了有效的实践与探索。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问题

阿坝汶川县映秀镇渔子溪村村民刘志福是一个老上访户,由于村上2007年一个由村上实施的项目工程款(每人550元)未得到兑付,刘志福多次到县、州上访。映秀镇上的律师和政府工作人员找到老刘了解情况,纪委部门加强督查,按照相关政策法律调查渔子溪村资金使用情况,责令村上加紧兑付,最后老刘的问题迎刃而解。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功化解突出问题,这并不是个案。省局副局长杨旭介绍,我省总量连续10年呈下降趋势,由78万余件次下降到26万余件次。去年,省、市、县共同排查出了3500多件突出问题,其中省上“挂牌督办”了777件。

但是,“重点领域问题仍较突出。其中城乡建设、劳动保障、土地征用、农村农业、涉法涉诉的量占全省总量的2/3左右。我省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也不能懈怠,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杨旭说。

随着总量的明显下降,近年来我省渠道也在不断拓宽。除了“12345”的电话热线和一封不用付邮资的“人民来信”外,窗口和网上受理平台的设立,扩大了群众渠道。

2013年底,达州市政法系统在市群众接待中心设立的涉法涉诉窗口正式对外开放。市级政法各部门每日抽派两名工作人员到窗口轮流值守,接待群众,解答各种咨询和疑问,对不同的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并流转办,同时做好群众政策宣传、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工作。

2014年2月,省局门户网站开通运行。在网上受理渠道上,开设了“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投诉受理”三个平台,供群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同时,制定相应的网上办理规则,从工作机制上保障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众事项。网站还通过设置“查询信件”服务,让群众实时了解具体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今年,我们还将对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省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的部署,今年还将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工作格局

“互联网是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最大变量’,我们能否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靖平强调。

作为现实社会延伸的网络社会,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新形势下,用好全媒体,加强网络管理,构建网络和谐环境显得更加迫切。

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媒体作用?如何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各市州宣传思想战线纷纷展开行动。

乐山组建由网管、网宣、网评、舆情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组成的强大网军,建成100人的网评员、100人的舆情信息员、100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完成300人左右的网军培训任务。

绵阳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新闻发言人对一般性网络舆情原则上在30分钟内回复;重大网络舆情要在1个小时内回复;敏感性网络舆情要在3个小时内回复。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和社情民意的集散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提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可以为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省社科院副院长李明泉说。

今年,省委宣传部将牵头负责、公安厅和省通信管理局共同完成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等工作。

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2013年12月12日,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圣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等32家房地产企业被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评为“诚信企业”。

这些企业诚信状况的专业评估以2013年10月正式实施的《成都市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为标尺,这也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行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工作,助推成都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要求各地方政府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房地产行业探索实践和开展的诚信建设规范化试点工作,为民生领域相关行业的信用评估起到了示范作用。”成都信用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已经全面接入四川征信系统。从2013年10月起,将有40家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陆续接入四川征信系统,其中成都地区16家和其它地区24家正在进行联网工作。备受关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将接入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信息的查询也同样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主城区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分别选择了一个商业银行网点作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商业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公众查询服务试运行工作。

篇4

2011年,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强行业管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了食品流通和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但是,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企业责任不落实、行业管理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这一现象,日前,商务部印发了《2012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各有关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有效加强和改进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切实解决流通环节影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实现管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

在食品安全的管理方面,要实现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继续做好屠宰、餐饮、酒类流通等相关行业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行业发展特点,从规范企业主体行为、从业人员行为、行业服务行为等环节入手,制修订相关法规标准,加快形成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开展标准化培训、宣传贯彻、示范工作,引导流通企业规范经营。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建立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落实责任主体,确保食品安全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强化行业管理功能

要点强调,应严抓商务领域行业管理,强化屠宰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屠宰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加大屠宰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依法取缔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加强屠宰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同时,加强餐饮企业管理。继续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及过程控制,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和加工质量关;督促企业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加强品牌企业的建设,发挥好知名餐饮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引导行业发展。还要加大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全面贯彻《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随附单溯源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推进全国酒类立法工作,修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酒类现代流通体系。深入开展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促进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

要点明确了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继续推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以大中城市为主体、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全产业链企业为补充、覆盖全国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为追溯体系的建设和长效运营提供保障。加强与农业、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协作,打击场外交易,减轻体系运行成本,并探索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继续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地方建设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和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环保等设备设施,全面提升生猪屠宰行业监管能力和肉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继续会同财政部在大中城市实施“早餐示范工程”,重点支持部分城市进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固定门店式标准化餐饮网点建设改造,妥善解决早餐不方便、不卫生等问题;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落实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做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交流与学习,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

同时,稳步推进酒类流通溯源工作,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纸质随附单使用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电子随附单。在2011年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试点企业和品牌,扩展试点工作涵盖内容,制定统一酒类流通电子追溯标准,建立酒类流通电子追溯平台,推进试点企业数据库与中央平台对接,研究进口酒入关、仓储、流通、消费等全过程溯源管理,为在全程建立信息关联、互联互通、责任衔接、查证可信的酒类流通物联网打下基础,切实提高酒类商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打造一批上联生产、下联批零终端的绿色低碳供应示范链,推广绿色低碳商业采购,引导低碳生产,发展低碳流通,促进低碳消费。培育绿色低碳市场,支持和推动绿色市场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健全绿色市场质量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进出口产品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相关信息。发挥好肉类等食品进口许可证管理和供港澳活畜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作用,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继续利用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支持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和食品行业公共平台项目。加强食品出口公共服务。

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要点要求,应继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的专项治理,按照2011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继续在全国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到2012年底,实现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按照2012年1月19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交易和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篇5

这6条主线,一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劳务队伍的发展和建设。继续完善落实防新欠长效机制,要求各地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应急处理机制,严格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及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探索新的农民工信息管理模式,在部分地区推动实名制管理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省会级城市推广,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企业结构调整,促进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促进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法规、政策,研究起草《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促进工程监理的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发展,支持企业提高综合素质,在高端平台参与国际竞争。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在继续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的同时,运用资质核查手段,加强市场动态监管,强化对企业资质条件和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资质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进行曝光,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是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目标,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完成由建设、监察、发展改革、铁道、交通共同推进的五部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普查工作,研究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办法》,推进交易中心的建设;尽快出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提高设计方案水平,保证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经济适用以及节能环保等;研究起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解决招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排斥潜在竞标人的问题。

篇6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规范、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制定和完善内部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建立健全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相统一。对于未经认真调查研究、未经充分论证、未经领导集体讨论作出的决策,或集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决策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3、认真贯彻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将我局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开,促进机关管理公开、便民、规范、廉洁。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按照主体合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职权在局网站予以公告。

2、解决多头执法,避免重复执法。将涉及我局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等行政事项整合,归口到综合业务股统一管理,业务股将在巡查中发现的案源交由稽查队进行查处,从而避免多头执法、多头查处。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和年度审查制度。对现有执法人员资格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对新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实行任职资格考试,对年审不合格、行政执法证件过期、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禁雇用临时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

4、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在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必须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利,合理行使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对要求听证的,按要求及时组织听证。

三、推进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以培养生产加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失信惩治为手段,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规范企业生产销售经营行为。结合目前行业信用等级建设情况,将工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企业具有较强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产品质量安全比较稳定,信用优秀;B级企业具有一般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稳定,信用良好;C级企业具有较弱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产品质量安全不够稳定,信用基本合格;D级企业不具有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产品质量安全极不稳定,信用不合格。通过年度审查确定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对信用优良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C级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予以通报,对D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不予年审和进行取缔。通过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辖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和《*年国务院工作要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103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了解各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现就报送有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运行的基本状况

(一)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及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的比例;

(二)规模以下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及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的比例;

(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亏损企业数、亏损额及增长或下降幅度;停产、半停产企业户数和从业人员数;

(四)当前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和趋势,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以上数据截止时间*年9月底。

二、*年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套法规、政策和措施情况(已出台的提供复印件);

(二)在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方面的措施、做法和成效;

(三)政府部门或机构在促进企业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方面的典型做法(1-2个);企业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积极调整结构、优化升级,克服困难,用于开拓和创新的中小企业典型1-2家(典型事例材料另附);

(四)各地在信用担保、信用服务、融资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结构调整、对外合作、市场开拓、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加强企业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见附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措施建议。

三、下一步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

(一)2009年工作重点、主要部署、落实措施;

(二)2009年发展预测。

篇8

一、深化订单农业合同帮扶工作,市局提出各区(市)县局要突出“一县一品”,选定一、两类农产品开展订单农业合同帮扶工作,我局在研究该项工作时,决定在太平、借田、永安、黄水四所重点开展这项工作。市场监督科要认真研究市局对开展此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指导四所开展“三段式工作法”和“四个走进”切实推进订单农业向纵深发展。“三段式”工作法即:合同签订前的规范指导、合同履行中的跟踪服务、合同纠纷后的监督维权。“四个走进”即要走进农户,宣传订单农业;走进龙头企业,规范合同范本;走进政府,争取政策支持;走进行业协会,发挥职能作用。上述四所全年指导农民签订订单农业合同在300份以上,并进行备案。

二、指导培育农村经纪人组织发展,规范中介机构经

营行为。从去年开始,对中介机构的规范工作就成为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接受多个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各所今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内农村经纪人和各类中介机构档案,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活动,纳入重点监管领域。

三、全面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市场“三化”建设。结合市局的要求,我局去年指导的中和金新市场“三化”建设工作,通过省、市局的联合验收,成为我县2008年度唯一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示范市场,今年,省、市局加大了该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给我县下达了建设“三化”示范市场十户的目标,因此,今年县局在研究该项工作时,要求每个工商所至少要选定1—2家市场进行“三化”建设。县局目标管理机构以目标的形式下达到各所。

四、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发展和巩固各级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今年奋斗目标已经局目标管理办公室讨论,局领导审定,确定为103户(含机场分局4户),分解下达到各所,其中,省级11户是*县委、县政府下达目标,各所在工作中,务必提档升级巩固省级“守、重”单位目标的实现。

五、继续开展“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工作”,去

年,“青羊经验”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推崇,多次在青羊召开现场会,接着,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小维同志为召集人的成都市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联席会议,成立了办公室,把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文化、新闻出版、药监、城管八个部门确定为工作主体,把乡镇(街办)确定为发现、录入主体,这是一种较新的工作机制,今年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市展开,其办事、分类、分流机构设在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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