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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责任书8篇

时间:2022-03-08 01:24:0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防疫责任书,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防疫责任书

篇1

2019年度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及畜禽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有效地控制牲畜重大疾病的产生,促进我镇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和畜禽产品出口,保障人畜健康,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完成2019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各村区域内不发生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猪链球菌等动物重大疫病;或零星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能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扑灭疫点,控制疾病,做到疫病不扩散。

(二)禽流感、口蹄疫、鸡新城疫二联苗、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疫苗常年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猪牛羊禽免疫证明持证率达到100%;猪牛羊兔免疫耳标佩戴率分别达到100%,普查畜禽疫病春秋各一次,普查面积达到100%,农村畜禽圈舍消毒春秋各一次,每次消毒面积100%。

(三)畜禽疫病死亡控制在:猪3%一下,牛羊1%以下,家禽6%以下。

(四)完成政府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任务。

(五)确保辖区人民吃上放心肉和农民增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的宣传工作。

(六)人口密集区、历史疫区、各村养犬的散养户狂犬病免疫密度达100%,同时建好免疫档案。

(七)正确引导百姓购买经过检疫的畜禽产品,未经检疫的畜禽产品不能上市。

二、防疫员责任措施

1.明确职责,实行分片负责制。防疫员负责责任区域内动物防疫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免疫、疫情监测报告、畜牧生产统计等工作;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自觉接受镇政府、镇兽医站的管理和各级动物防疫监督、监测机构的指导。村级动物防疫员要积极配合兽医站各项防疫工作。把防治动物重大疫病工作和畜禽产品安全工作纳入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完成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疫情上报程序和保密制度。

2.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按县、乡(镇)畜牧兽医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发放免疫证明,填写、报送免疫档案;

3.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履行协检员的职责,对辖区内的所有畜禽存栏造册登记,作为档案妥善保管,对进出本区域的畜禽配合兽医站检疫人员进行产地检疫。

4.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动物疫情,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及时上报,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实施全面监管和普查等工作;

5.具体实施消毒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对畜禽饲养场(户)、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以及水网地带等实施消毒;对相关畜禽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实施消毒,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6.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7.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掌握责任区内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本责任区内的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并对责任区内动物卫生和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情况等进行调查、统计和报送;

8.禽流感免疫做到:对规模养禽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督促业主如期免疫,确保免疫质量,并做好免疫登记;对散养家禽实行常年免疫,对补栏的散养禽,实行“报免制度”,做到及时免疫。并且实施养殖场用药登记制度。

9.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严格遵守疫(菌)苗管理制度,要统一领购、保管和使用,不准使用变质无效苗,不准私自购疫苗,违者依法处理。

10.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11.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注意人身安全,对因病、交通等一切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伤的,膏田镇人民政府、膏田镇畜牧兽医站一概不承担责任。

三、考核和奖惩

篇2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突破省控指标,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场、站)都要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并按照责任状规定的工作目标分别制定考评办法。

(二)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能作用。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要实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制,并在每年春季和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检查,高火险天气和令期间要组织开展巡查活动,通报检查和巡查结果。

(三)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并按照责任倒查和逐级追究制严格执行。对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或造成人员死亡及扑灭时间超过12小时的森林火灾做到“四不放过”。

(四)落实考核与奖惩制度。县政府对“十二五”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或每年度责任状考核成绩优秀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责任状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乡(镇)政府、国有林业单位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领导进行专项督查问责。被市、县列入森林火灾重点整治的乡(镇),取消其参加综合性先进集体评选资格,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整改期间不能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适时开展重点整治乡(镇)森林防火专项督促查。

三、细化森林火灾预防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在春季和秋(冬)季森林防火紧要期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

(二)加强野外用火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技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开展可燃料物计划烧除工作。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辖区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四)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除工作。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要按照《省森林火灾隐患处置有关问题暂行规定》中的森林火灾隐患主要内容,每年开展2次以上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责成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五)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认真落实《省森林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工作内容及一般程序》,出现高火险天气,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野外用火禁火令,并按照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的要求抓好落实。

(六)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要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在高森林火险时段和重大节假日,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确保火情动态、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对卫星监控热点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提供的火情信息认真核查并及时反馈。

(七)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扑救机制。县、乡两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或处置方法,每年度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组织一次以上扑火预案演练和扑火安全、技能培训。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

(八)加大森林防火执法力度。各森林防火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队伍严厉打击野外违章用火,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大资金投入。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扑火物资、扑火工资等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落实配套资金,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二)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玉华洞国家风景名胜区要组建一支30~50人半专业扑火队,各行政村组建一支10~20人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加强对扑火安全和扑火技能的培训,提高扑火水平。

(三)做好扑火物质储备库建设。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要建立15平方米以上专用扑火物质储备库,配齐、备足扑火物质。

(四)落实人员编制。配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工作人员;乡(镇)政府要明确领导分工,并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县、乡(镇)、村三级森林防火工作正常运转。

五、强化森林火灾扑救和案件查处

(一)加强森林火灾扑救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的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镇)或国有林业单位主要领导要到场组织指挥扑救。年森林火灾12小时扑灭率达到90%。

篇3

医院药房目标责任书【1】

1、对领入的一切药品要核实记账,并注意检查,如发现变质失效或其他不符合质量规定的现象,应立即退回药库不得使用。

2、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操作常规,分装操作要迅速、准确、严格估量取药配方,配方后药剂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3、分装药品时,应在分装上注明品名,规格和数量,分装人员详细复核,登记并签字以示负责。

4、业务熟练准确,发药窗口排队不超过15人。

5、发现处方有误,应妥善提醒医师修改,不准在病人面前指责医师。

6、无错划价,错调剂现象。

7、每天核对药品、缺药时及时补充。

8、品专人、专柜、专帐保管,并合理运用,无丢失和滥用现象。

9、职工对该科满意率95%。

10、做好所缺药品及时补充工作(以平时掌握情况为准)。

11、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药房。

12、严格值班和交班制度,保证急诊处方的配方。

科室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医院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高集乡卫生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院药房目标责任书【2】

1、药房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职责,因不在岗位导致患者取药未能及时取到,发现一次扣工资10元。或因不在岗耽误病情而造成的医疗事故,由药房人员完全负责,院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年终考核不合格。

2、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药品管理不善,被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药房人员自己负责。随时盘点,如发现近期内的效期药品必须理出清单,一式四份院方一份,两个诊断室各一份。如未理清单,报损药品金额按7:3比例进行分配,院方承担70%,药房承担30%。

3、药商送药时,药房人员必须细心清理药品的数量,认真核对电脑单药品的批号、厂家、效期是否一致,不相同的坚决拒收。如因工作责任心不到位,被药监、工商等相关单位查处,所有的处罚由当时验货的药房人员自己承担,并追究其药房人员的相关责任,验货后必须在三天内做好相应的药品验收登记及进货台帐。

4、药房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药品紧要计划交药事委员会审核并由两人以上签字后有药房负责人上报进药计划,以保证医院的用药需求,私自进药,随时带药出去,一经发现,严格家重处罚,以购物金额的10倍罚款,年中考核不合格。其次过期失效药品单独存放,因未按规定存放被主管部门查出,所有的罚款由药房人员各自承担。

5、认真管理好精、麻药品,毒麻药品要严格按照五专管理。药房人员有权拒绝不明原因用途的此类处方,如不按管理要求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若涉及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严格杜绝扣留患者药品数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元,零售药必须在药袋上注明所服数量和服药方式,如果因未注明而给患者造成的不良后果,或因责任心不强药品名于处方不同,所造成的医疗事故,一律由药房当事人自己负责。

7、严禁药房人员私自改动医师处方,认真仔细做好计划、司药工作。对急、危重及抢救病人处方提前优先,对医师处方不规范的有权限拒绝司药,待修正后方可司药,保证在处方上谁划价谁签字的原则,不按规定,故意提高药价,不按规定司药、划价和签字,发现扣当事人工资5元。

8、严格杜绝药房人员代收和私自销售零价药,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工资50元,并追加其责任,并作出书面检查。

9、随时保持药房环境卫生,主要包括地面、门窗、墙壁、药品堆放、药品架、冰箱等,发现一处不清洁扣当事人工资2元。

永和镇卫生院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20XX年1月6日

永和镇卫生院

药房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20XX年1月6日

医院药房目标责任书【3】

以发展是硬道理理念为指导,以医院管理年为楔机,以目标管理为手段,一增强医院的综合实力为目的,按照目标的管理模式,将医院的目标层层分解,实现科室的量化管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医院的振兴和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经研究现下达科室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牢固树立,为病人服务意识,年内病人投诉率明显减少。

2、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开拓、创新使我院具有良好团队精神,维护医院形象,年内不发生影响科室团结及破坏医院形象的事情。

二、责任目标:

(一)医疗质量指标

1、医疗质量

1、无过期失效药品。

2、无伪劣非法药品。

3、无不合格药品。

4、处方计价差错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5、配方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

6、特殊药品管理符合规定。

7、药品报损率控制在医院规定范围内。

8、无药品事故、纠纷发生。

13、定期检查库房的潮湿度,药品存放状态,有记录。

14、检查每批进库房的药品质量(产地、价格、批号、三证等),做好出库和入库的登记。

15、对所购进的新药及时通知临床。

16、对领药和领器械做到认真登记,签名到位,年度中是否有漏记和错记现象。

17、对所缺的药品及早上报临床,以免耽误临床用药。

10、每天核对药品、缺药时及时补充。

18、对库存药品要经常查看有效期,并分类清楚。

19、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药房。

2、院感质量

(二)工作效率指标:

1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严格值班和交班制度,保证急诊处方的配方

(2)科室各种资料及时完善。

(三)经济效益指标:

(四)教学指标:

(五)管理指标:

(1)落实依法治院的宗旨,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串岗,不在检验室接待客人。

(2)科室的管理水平有明显的提高,职工的服务意识较大的改善。全年无推诿病人现象发生,无延误病人病情的情况发生,无医疗纠纷的事情发生。

(3)没有人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现象;

(六)医德医风指标:

(1)认真做好,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实现医德医风零投诉。

(2)以人为本,竭尽全力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患者的要求,患者综合满意度95%。

(3)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无收受红包,回扣,私收现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服务承诺和卫生行业纪律,医德医风考评合格率100%。

(七)安全防范指标

(1)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和医疗安全、患者的安全、医务人员自身安全,及时发现并上报不安全的因素和苗头。

(2)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避免发生院内感染。

(3)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预防医疗纠纷发生。

(4)严格管理本科室的各种设施,无违规违章现象。

(八)完成院部各项临时性指令任务

总体目标:

一、经济效益:完成院本部实现业务收入至少万元的目标任务。

二、科室的管理水平有明显的提高,职工的服务意识较大的改善。

20、奖罚制度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药品收取红包、私收费、乱收费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诉情况那就扣除半年的绩效工资和翻20倍的罚款。把总任务分到每个月,那个月任务没有完成,那么这个科室该月的绩效工资就停掉不发。

麦盖提镇卫生院

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篇4

关键词:登记错误;行政行为;民事侵权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一、引言 

不动产登记,是指将土地及其定着物之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的取得、丧失和变更,依法定程序记载于有关专职机关掌管的专门簿册上。[1]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领域的重要制度,是公示公信原则的法律基础,起着维护交易安全和保障交易秩序的作用,因此,各国都把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加强不动产管理的重要举措。房屋,作为典型的不动产,其权属登记,是房地产法学领域的重要课题。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他项权利产生和变动的前提,关系到公民切身财产权益的实现。特别是登记错误,其不利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有必要把加强对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提升到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高度。现行物权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损害赔偿三种法律救济途径,作为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手段,损害赔偿较之于其他两种途径无疑具有更好的补偿受害人损失的效果,因此本文专门论述之。 

二、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的法律分析 

房屋权属登记,是国家加强不动产管理,维护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手段。探讨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显而易见必须首先明晰房屋权属登记的性质。厘清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律关系,确定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那么希冀相关主体承担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才有可能。鉴于房屋权属登记是公权力介入私权利的产物,故学界一直有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民事行为的争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实现,所以有必要明确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的性质。 

(一)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的性质 

就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的性质而言,大体有三种学说。第一,公法行为说。该说认为:“从登记行为看,房地产权属登记在我国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依其职权而实施的行政行为。”[2]不动产登记是一种行政行为,理由之一,不动产登记行为是一项必须由不动产登记机关行使的公权力行为;理由之二,不动产登记行为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一部分,体现了一定的强制性。登记并非源于当事人的自愿委托而是来源于国家行政权,申请人必须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否则其不动产的相关权利便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理由之三,不动产登记行为是对不动产物权的确认与宣告,是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决定的行为,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规范进行。[3]第二,证明行为说。该说避免公、私法性质上的判断,认为“房屋产权管理机关的职责范围也只是审查买卖双方是否具备办证(交付)条件,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本身,也只是对买卖双方履行买卖合同的结果进行确认和公示,而不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审查和批准。[4]第三,私法行为说。该说认为登记行为中,真正由当事人参与的行为包括登记申请和登记请求两方面,考察登记行为的性质应从这两项权利去考察。登记效力之发生脱离申请人之意思则难以发生效力,登记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登记并不能赋予任何人权利。登记行为是产生私法效果的行为,就登记制度而言,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撤销登记性质上均为向法院提起的私法上之诉权,并且登记机关应负登记错误之赔偿责任。[5] 

上述观点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笔者以为,房屋权属登记行为,应当是一种行政行为,具体地说,是行政确认。所谓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6]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同时,我国物权法也规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登记机构的行政性质。由此可见,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登记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权利主体的申请,运用职权对相对人的权利状态的一种确认,是典型的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市民社会的干预和管理,以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的交易稳定。从中可以看出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职责而作出的具有行政法效果的强制性的单方服务行为。所以说,把房屋权属登记行为认定为行政行为更为妥当一些。 

(二)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的原因 

不动产登记作为物权的公示方法,其物权权利具有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即不动产登记权利作为正确权利只是法律为稳定法律秩序所做出的推定,但其公信力并不是绝对的,原因就是不动产登记会产生错误。不动产登记错误是指在不动产登记中,登记簿记载的物权与实际权利不相符合的事实状态,主要包括错误登记和遗漏登记两种情形。[7]房屋权属登记亦同。在房屋权属登记过程中,登记机构会对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审查模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形式审查,即只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格式要求方面的审查,而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辨别;二为实质审查,即不仅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而且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别。现行物权法在第十二条对登记机构的审查形式作出了规定,指出登记机构应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时候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必要时候可以实地查看。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登记机构的审查形式为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尽管我国的审查形式是在比较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优劣基础上作出的折衷选择,但这并不能弥除登记错误的发生。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或者登记机构的原因,都可能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 

物权法第二十一条对登记错误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概括,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错误登记的人追偿。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登记错误发生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就是登记申请人采取欺骗等手段造成错误登记;第二,就是因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疏忽等过失造成错误登记;第三,就是登记申请人与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造成错误登记。不管是因为当事人的原因还是因为登记机构的原因,或者是二者的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就会产生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问题。因当事人原因产生的赔偿责任是民事侵权责任,应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因登记机构原因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国家赔偿责任,应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因二者共同原因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国家赔偿责任,非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此时也应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只是登记机构先行赔偿之后可以向造成错误的申请人进行追偿。 

三、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 

篇5

为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责任区划分:班主任为各班教室和年级组办公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为所在办公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寝室管理员分别为男女寝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室管理员为分管功能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后勤组为仓库、厨房、礼堂、门卫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位教师为各自住房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各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责任区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排查、上报处理。值周人员要认真检查、登记,遇有情况,及时上报,逢节假日更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四、为确保消防安全,学校严禁使用取暖器和烧开水的电器。开水由学校统一提供,如遇特别冷的天气,学校大办公室开空调,也可由各年级组自行组织生煤火取暖。

此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消防事故。如有违反,学校将严厉处罚,酿成事故的要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一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确保**年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落实我校各部门、各年级教研组、各班、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1、加强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2、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

3、严禁在办公室、教室乱拉电线,不用电炉和热水器。严禁在库房、电脑室、图书室、木工房等危险地方抽烟、用明火。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自行开关电脑。

4、各处室、各办公室及各班级负责人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5、责任区内的人员必须听从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在发生事故时,应合理安排疏散学生、报案、向学校报告,及灭火各项工作同时进行。保护学生是重点,及时地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签字

篇6

一、责任期限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人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任。

二、责任目标

1、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和1‰,不发生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不发生一般以上的森林火灾。

2、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不低于90%。森林火灾扑灭后严防死灰复燃,力争火灾复燃率为零或不超过森林火灾发生总起数的5%。

3、及时查处火灾案件。辖区内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70%。

三、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要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政府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化指标,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年度责任状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规定,通报考核结果。

认真开展重点火灾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对森林火灾多发、森林防火工作薄弱的县、乡实行综合整治或重点管理,并组织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火灾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依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事机构,落实机构编制,配足专职人员,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进一步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高火险期间以及野外用火高峰时期要组织专项防火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专职护林防火队伍体系,落实护林经费,完善护林防火巡山制度。在高森林火险期间,要增加巡护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管理,确保护林人员认真履职,及时、有效管控野外火源。

制定完善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及时野外禁火令,组织基层按照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要求抓好落实。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机制,高火险期和野外用火高峰季节,要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查堵野外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

加大森林防火执法力度,组织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时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认真排查火灾隐患。

认真执行《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和重要节假日,乡(镇、街)至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严禁漏岗、脱岗;严格执行森林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3、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发生森林火灾后,要迅速组织,周密部署,科学指挥,安全扑救,有效扑灭。

加强森林火灾扑救组织领导工作,有关领导要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到场指挥扑救;村主干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村应急扑火队伍赶赴现场施救,扑打初发火;乡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主要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3小时未扑灭,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6小时未扑灭,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包片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12小时未扑灭,县(市)区主要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扑火物资、扑火工资等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预算资金要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落实建设资金,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专业骨干扑火队伍,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要建立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村建立应急扑火队伍。适时调整充实各类扑火队伍人员,每年要组织开展扑火业务培训或演练。县、乡两级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行政村建立专用的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充足的扑火物资。

5、加大灾后处置力度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迅速查清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以案释法,扩大教育面。

及时更新森林火灾迹地,当年森林火灾迹地必须在次年春季造林结束前完成更新。

四、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对象及方法

考核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考核按年度进行,每年度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进行检查考核或复核,并将检查考核(复核)结果通报全市,同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双控”指标见附表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省政府下达的2012-2015年森林防火责任书中规定的五项工作目标为主,分解成17个考核分项进行检查考核并计分(详见附表2)。为强化落实“预防为主”方针,考核设立奖励分,对护林员队伍健全、护林经费投入力度大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火源管控成效明显、火灾发生率大幅下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分10分,但奖励分项目一律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考核,从严把关。总分为110分。

(二)考核程序

每年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考核项目和标准,对上年度责任书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自查材料,连同人民政府责任书执行情况一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市)区完成年度自查基础上,组织检查考核(复核),对考核面积在50万亩以下的县级单位组织考核,对考核面积在50万亩以上的县级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复核。检查考核(复核)结束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县(市)区汇总上报的检查材料及检查考核(复核)结果和平常检查情况,综合评价各县(市)区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上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兑现奖惩

1、对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或责任制考核成绩优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相关领导进行督查问责。

2、对“十二五”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或每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均为优秀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

篇7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南中教师宿舍因在原处新建学生餐饮楼,需要拆除,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施工安全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范围:

1、南中教师宿舍拆除

2、南中校园内

3、东西走向的7间全部拆除,南北走向的11间保留后墙其余全部拆除。

第二条 结构、单价:

1、砖木结构,东西走向7间,南北走向11间,共18间,每间 元,共 元(大写: )

2、拆除工程开始时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项,并缴纳5000元(伍仟元)滞纳金

第三条 工程期限

自20xx年4月 日至20xx年5月 日为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下雨、水电未停)等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工期可相应向后顺延。

第四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2、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周边防护,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划定安全警戒线,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自己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乙方拆除的旧材料全部归乙方所有;垃圾外运,同时必须拆除至平地。待与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退还滞纳金。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自签字之日起至本工程拆除结束之日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篇8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坚决防范和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有效做好居家管控,确保师生周末居家安全有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是居家学习期间,师生务必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外出,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请家长朋友也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到外就餐、聚会接受亲朋好友宴请。更不能带孩子进入商店、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到避免扎堆、聚集,一旦发现居家学习师生出家门,将严肃处理

二是居家学习期间,请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防护,防止与家长亲密接触,保持有效距离1米以上,单独房间居住,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或有什么需求及时向学校和社区工作人员报告病情或寻求帮助。

三是学校要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所有师生严禁离开博州。

四是居家学习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随访人员或者学校相关人员的电话询问,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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