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3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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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一支服务队具体帮扶:“第一书记”带队,组织动员机关干部集中时间和力量,第一时间进驻包挂村,对“三夏”生产全员负责、全面负责、全程负责;以班子成员为主的党员干部组成服务队,深入对象户家中,手挽手帮扶、肩并肩劳动。
二、活动时间
“三夏”期间(6月份)
三、活动内容
“第一书记”驻村、党员干部包户,帮助抢收抢种,确保困难农户的小麦收到家,秋苗种到田;切实解决帮扶家庭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切实优化服务、惠及三农,确保实现帮扶村“三夏”生产的帮扶全覆盖、禁烧零火点、收种高效率。
四、活动安排
1、统筹安排帮扶工作
六月初,“第一书记”带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袁西村,全面掌握当前夏收夏种形势,提前估算需要提供的农资、农具种类及数量等,并结合前期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村里劳动力短缺、经济落后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帮扶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以“连心攀亲、结对帮扶”专项活动确定的28户帮扶对象为基础,以提供资金等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工作局面。
2、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第一书记”、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一起积极主动的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在高邱路袁西村路段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坚持不间断巡查,加大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焚烧苗头和隐患,及时进行清除和处理。保证全村“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秸秆不进村、不上路、不入沟;积极引导农民推进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加强技术指导。
3、开展走基层活动
通过开展“驻三夏、惠三农”活动,进一步加深党群联系,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觉悟、真心服务群众的行动自觉性。借此整改我局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坐办公室听汇报多、下基层服务群众少”的问题,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立足基层,倾听、满足群众需求。
4、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在村内广泛宣传,确保“禁烧、禁抛”家喻户晓,积极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并在新闻媒体宣传“驻三夏、惠三农”特色亮点工作。
五、活动要求
1、“第一书记”、党员干部和驻村干部要牢固树立“为群众工作”理念,扎实工作,争时间、抢速度,确保夏粮颗粒归仓,确保适时种足种好秋作物。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保险对“三农”保障能力为目的,充分调动农村地区现有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管理清晰、运行规范、服务到位”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照“政府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开展“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职责
(一)建设目标
各镇(街道)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同时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点,至2013年6月底构建起市、镇(街道)、村三级联网,覆盖全市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
“三农”保险服务站的办公条件及设施必须达到“五个一”的要求,即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部固定的办公电话,一个有固定式样的标牌,一个保险信息栏,一套管理制度。
(二)主要职责
“三农”保险服务站(点)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辖区内政策性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试点工作,加强基层政府部门与农民、保险公司的协作,从方便农户保险需求出发,积极拓展可集中统保的农村保险业务,协助拓展分散型农村保险业务,做好农村保户资源信息收集和相关统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人员。“三农”保险服务站设置在镇(街道)农经中心,挂牌办公,各镇(街道)要具体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
“三农”保险服务站(点)从镇(街道)农经中心分管主任或农业技术骨干中选择兼职的保险指导员1~2名,从行政村级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中选择村级兼职的指导员1名,通过镇(街道)、村两级保险指导员,组成政策性“三农”保险基层服务队伍。
(二)加强宣传,迅速启动。各镇(街道)、人保财险支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保险知识和涉农保险政策,让农民了解涉农保险。通过下乡召开村民保险座谈会、编印张贴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启动“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形成“镇镇有网点、村村有人员”的“三农”保险服务网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网点与队伍建设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一号工程”为契机,紧紧围绕构建乡村全覆盖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这一战略目标,根据“中心辐射、村级延伸”的基本模式,进一步加强对三农保险市场整体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将“三农”保险服务网络延伸至乡镇和村一级的一系列建设工作,加大资源投入,充分利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这一工作平台的人员、设施及信息资源,加强相互合作,努力实现销售网络连成片和保险服务面对面的良好格局,全面构筑公司在农村保险市场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和引领地位。
二、基本原则
“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短期有效、长期有利,因地制宜、强力推进,严格标准、注重实效,规范操作、合规运行的原则。
三、推进目标与措施
(一)“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
1、建设目标:在经济相对发达、人口相对密集、资源相对丰富的中心乡镇设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和管理范围辐射周边若干乡镇,是所辐射区域的三农保险销售中心、服务中心和管理中心。年在全县计划建成2个,具体分布为:县渡江“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县南亨“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
2、建设标准:“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建设至少要达到“九个一”的建设标准,即:(1)落实一个固定办公场所(最好是有临街店面);(2)悬挂一块带有PICC统一标识的标牌(所有部、站、点的标牌由省、市分公司统一制做);(3)配备一台电脑;(4)配备一台“影像拍摄仪”;(5)配备一台打印机;(6)配备一台可刷卡缴费的POS机;(7)配备一部固定办公电话;(8)设置一个信息栏;(9)配备一台照相机。
3、人员配备:“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由人保财险县支公司委派一名公司正式员工担任。
4、建成时限:年4月20日。
5、主要职责:负责拓展所辐射区域保险市场,提升网点销售覆盖范围和综合产能;根据授权进行录单、收费、打印保单,提供送单、协助收集理赔资料等服务;对所辖三农保险服务站和三农保险服务点行使综合管理职能。
(二)“三农”保险服务站
1、建设目标:在已经开办或即将开办农业保险(主要是水稻、花生种植保险)的乡镇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实现“三农”保险服务站全覆盖。
按照人保财险州市分公司与市农业局协商的结果,将“三农”保险服务站设立在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站长由综合站站长兼任,人员由综合站人员组成,“三农”保险服务站的管理与考核列入综合站的日常管理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建设标准:三农保险服务站建设应至少达到“五个一”的建设标准,即:(1)落实一个固定场所;(2)悬挂一块带有PICC统一标识的标牌;(3)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并悬挂上墙;(4)配备一部固定办公电话;(5)设置一个信息栏。
3、人员配备: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人员兼职。
4、建成时限:年4月31日。
5、主要职责:“三农”保险服务站主要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其他涉农保险的宣传、承保和协助查勘定损、协助理赔等工作。一是按照“四到户,两公开”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水稻、花生等种植业保险的宣传发动和投保收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本辖区水稻、花生等种植业保险凭证的分发工作,确保凭证发放到户;三是发生大面积灾害时,组织开展协助查勘定损和农户账户信息收集等工作,确保损失确定和赔款支付到户;四是督促村协保员将承保信息和理赔结果及时进行公示;五是协助拓展农村可集中统保的保险业务(如家财险、村组干部综合险、农村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分散型“三农”保险业务(如驾驶员意外险、摩托车保险、农用车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六是做好农村客户资源信息收集和相关统计工作。
(三)“三农”保险服务点
1、建设目标:“三农”保险服务点是在开办了农险业务的行政村设立的负责本村农业保险及涉农保险服务的网点机构,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
2、建设标准:“三农”保险服务点建设应至少达到“四个一”的建设标准,即:(1)落实一个固定地点;(2)悬挂一块带有PICC统一标识的标牌;(3)制定一套服务制度;(4)设置一个信息栏。
3、人员配备:聘请村支书、主任或会计3人中的1人为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协保员(具体由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统一确定人选)。
4、建成时限:年4月25日。
5、主要职责:协助做好本村水稻、花生种植保险的宣传发动、保费收取、凭证到户、协助查勘定损、公示承保理赔信息等工作;以水稻、花生种植保险为切入点,协助拓展涉农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本村客户资源信息收集和相关统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县对“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及“三农”保险工作的领导,协同推进,建立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特成立县“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保公司,由刘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副组长为邓联华、钟志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我县“三农”保险工作的日常工作。为使国家的惠农保险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果业局、县烟草专卖局、县人保财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林木综合保险、水稻保险、花生保险、油菜保险、脐橙保险、烟叶保险、农房保险等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县“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费用保障
1、开办经费:“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5000元/个;“三农”保险服务站2000元/个,开办经费由县人保财险公司承担。
2、工作经费或劳务费:(1)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人员按照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类确定;凡列入HR系统内人员,其薪酬均从职工工资科目列支。取得保监会资格认可的保险人员,其报酬在手续费中列支。
(2)“三农”保险服务站公职人员所涉费用支出,根据本站所做政策性农险业务实收保费的6%计提工作经费。
(3)“三农”保险服务点协保员的劳务费由所在乡镇保险服务站在工作经费中支付(具体比例由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视情确定)。
(4)其他“三农”综合保险业务按个人业务支付手续费。
在这种情况下,统计部门如何才能及时提供反映“三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数据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可靠?在农业普查和常规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抽样调查,充分发挥抽样调查省时省力、数据科学的优势,把有限的力量使在刀刃上,用扎实的样本数据科学推算总体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
三大不足制约“三农”抽样调查质量
不久前,为深入研究首都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农业局和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在全市13个涉农区县组织开展了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总体而言,这种采用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能够用有限的人力、在有限的时间取得宝贵的基础数据。但笔者发现,在实施这类调查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第一,调查方案设计有所欠缺。如调查表的设计不方便调查员采集数据、了解具体情况、发掘问题背后的真实原因;时间安排不够合理,给调查员培训、入户调查和基层审核留的时间太短,前期工作仓促,把问题都集中到了最后审核阶段,造成后期的核实工作任务明显偏重。
第二,培训内容单薄导致调查员能力不足。一是调查员相关知识储备不够,入户调查时对调查对象提供的数据无法做出基本的判断,对不合理的数据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二是指标理解不准确,造成数据填报错误;三是有些地区由于没有适时宣传调查的意义以及《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导致难以取得调查对象的信任;四是调查技巧不足,不能与调查对象形成互动,只是被动地记录数字,无法了解数据背后的具体情况。
再次,调查对象配合不够。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是调查成功的关键。但在“三农”调查中,调查对象配合调查工作的积极性往往不高。由于对调查实施的保密原则不了解,对调查员缺乏足够的信任,常会出现怕漏富不愿提供真实情况,瞒报“收入”类指标,虚报“费用”类指标等情况。此外,缺少生产情况记录,靠估计和回忆来填报数据也较为常见。
针对实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在“三农”领域搞好抽样调查工作,充分发挥这种统计方法的优势,把抽样方法与三农统计高效地结合在一起,做到既快又准地取得所需数据,还需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
上层、中层、基层三方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上层认真调研、创新调查方案。上级机关在制定调查方案前一要认真调研,准确把握调查总体的特征和规律,选择恰当的抽样方法,确定适当的样本数量,确保样本对总体有足够的代表性。二要结合具体调查内容,创新方案设计思路,把调查表分为数据采集表与数据汇总表,数据采集表中指标的选择和排列要以方便调查对象提供数据和调查员现场逻辑审核为原则,确保采集到的数据真实可信。比如需要“播种面积和产量”两项数据,不能直接问一年播种面积有多少亩、产量有多少公斤,而应设计成:“占地面积、有几个大棚,每个棚的实际利用面积、一年种几茬、种植品种、一茬产多少公斤”,这样看似复杂,其实指标一环扣一环更方便调查对象回忆和提供数据,直接推算出一年的播种面积和产量,同时可以防止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漏报。若出现极大或极小数据时,还有助于调查员了解影响正常生产的一些具体情况。三要在时间安排上向基层倾斜,在整个调查工作中,基层培训好比战前的武器弹药准备,入户调查就像实战,只有这两步迈得扎实稳健,才能保证数据质量,并为后期工作夯实基础、铺平道路。
中层精心组织培训。区县一级在调查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承担着培训基层调查员这一重头戏。为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备好课讲好课,直接培训到调查员,“一竿子插到底”保证培训质量。首先,培训除了讲明白制度要求和指标含义之外,一定要与实际调查内容相结合,增加相关业务知识的讲解,武装调查员的头脑,帮助调查员入户调查时审核、判断数据的可信度和真实性。比如设施农业调查,应讲解不同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平均亩产、化肥农药的使用量等农业生产知识,介绍大棚的建造成本、各种能源和化肥的价格等市场信息,让调查员对自己要调查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和认知,便于调查员现场核实,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可信。其次,要注意讲授入户调查的提问技巧,把入户时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讲解和讨论。有条件的可进行模拟演练,给调查员一个感性的认识,提高入户调查能力。
基层潜心学习、用心调查。调查员参加培训要认真听讲潜心学习,把知识点一条条记在本上,一点一滴记在心里,深入理解指标含义和设置作用,把握住重点,这样才能在实际入户调查时游刃有余。调查员入户调查一定要规范调查行为,礼貌热情表明身份,宣传《统计法》所规定的调查对象的统计义务,承诺统计人员和统计机构对资料予以保密并承担相应责任,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实事求是、不修改不编造数据,以理服人,取得调查对象的尊重和信任。掌握入户技巧,以诚相待,用拉家常的方式与调查对象沟通,从而获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严格把控、步步为营
事前选好人、备好“粮”。人、财、物是开展调查工作的基础,责任心又是选聘调查员的首要标准,是调查成败的决定因素。另外调查员还需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沟通能力。物资经费的准备和安排要向基层倾斜,给调查员合理的劳动报酬以确保调查队伍的战斗力,给调查对象准备好实用精美的礼品作为入户的敲门砖,搭起调查员与调查对象之间的桥梁。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农业、乡村和农民抵挡天然灾祸和不测事故风险的才能,有序、有力、有用推进2012年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财务支农方法,逐渐健全规范有序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
二、首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补助方法
1.保险品种:2012年我区继续开展水稻栽种、能繁母猪、“两属两户”农房保险等3个险种。
2.补助方法:中心和省、市、区财务经过保费补助的方法,指导和鼓舞农户、龙头企业和乡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自愿参与保险,加强抗风险才能。
(二)保费补助规范、费率及保险金额
1.水稻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保险费率7%,每亩保险费14元。其中:中心财务承当40%,每亩5.6元;省财务承当25%,每亩3.5元;区财务承当10%,每亩1.4元;农民承当25%,每亩3.5元。
2.能繁母猪保险: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率6%,每头保险费60元。其中:中心财务承当50%,每头30元;省财务承当30%,每头18元;农民承当20%,每头12元。
3.农房保险:农房保险对象是“两属两户”(持证的乡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涣散供养的“五保户”)的农房,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务承当70%,每户6.3元;市、区财务各承当15%,每户1.35元。
三、工作步调
(一)宣传发起阶段(2012年6月中旬)。召开2012年全区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大会。人保财险支公司经过印发材料、张贴口号、在新闻媒体开发专栏等多种宣传方法,普遍宣传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主要意义和政策内容,把党和县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各街镇场区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进村入户宣传工作,加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认识和风险防备认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二)组织施行阶段(2012年6月30日—7月30日)。区财务、农业、民政、畜牧、气候等部分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摸底查询工作,相关数据要实时供应给人保财险支公司,为保费补助测算供应根据。人保财险支公司要组织专班深化各街镇场区、龙头企业和乡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协助做好参保服务工作。保险收费由各街镇场区组织、村委会负责详细施行,各村将农户分户投保清单交由农户签字确认,并在收齐农户应交的保费后,一并交给人保财险支公司,人保财险支公司要迅速出具保险单和保险凭证,协助村委会将保险凭证发放到投保农户手中。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初)。各街镇场区、各有关部分以及人保财险支公司对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有关状况报区人民县政府。
四、保证办法
(一)增强组织指导。对区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指导小构成员进行调整,由区人民县政府分担指导钟爵一任组长,区人民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志军、区农业局局长张辉平、人保财险支公司总司理姚福洲任副组长,区农业局、区财务局、区民政局、区畜牧服务中心、区气候局等部分和人保财险支公司及各街镇场区分担负责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保华任办公室主任,详细负责全区“三农”保险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街镇场区、各有关部分和单位要高度注重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将其归入主要议事日程,成立响应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区人民县政府办公室要增强检查督办,按期传递工作发展状况,保证此项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为有序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提高农业保障水平,帮助农民增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政办电〔〕110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我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策性“三农”保险是国家促进农业生产,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是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市自年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以来,已有不少农户受益,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年,全省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将全面铺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水稻、能繁母猪、奶牛、“两属两户”(即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下同)农房、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推进此项工作。
二、明确政策性“三农”保险承保机构和补贴办法
为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更好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策性“三农”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政办发[]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简称市财险公司)为全市水稻、能繁母猪、奶牛、“两属两户”农房、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机构。具体保险费补贴办法为:
㈠水稻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保险费率7%,按季每亩保费14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每亩5.6元;省财政承担25%,每亩3.5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0%,每亩1.4元;农民承担25%,每亩3.5元。
㈡能繁母猪保险。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率6%,每头保费6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每头30元;省财政承担30%,每头18元;养殖户承担20%,每头12元。
㈢奶牛保险。保险金额为每头6000元,保险费率6%,每头保费36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0%,每头108元;省财政承担30%,每头108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0%,每头72元;养殖户承担20%,每头72元。
㈣“两属两户”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㈤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费5元,保险金额4万元。
三、细化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分工
㈠水稻保险。由市农业局牵头,各乡(镇、办)配合,负责调查、填报、核实农户承包水稻面积。市财险公司按照核实的面积承保,并填制保险凭证送交农户。
㈡能繁母猪及奶牛保险。由市畜牧局牵头,各乡(镇、办)配合,负责调查、核实、填报母猪、奶牛数量。市财险公司按照核实的数量承保,并填制保险凭证送交农户。
㈢“两属两户”农房保险。由市民政局提供数据,经所在乡(镇、办)核实后,市财险公司承保,并填制保险凭证送交农户。
㈣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办)配合,负责调查、填报、核实农民工基本情况。市财险公司按照核实的人数承保,并填制保险凭证送交农民工本人。
中国银监会正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强对“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强化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金融服务。
为贯彻三中全会精神,银监会正在组织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试点方案》,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产品服务,健全基础设施,支持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并准备选择部分省份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为持续改进农民工金融服务,提高农民工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今年9月,银监会结合正在开展的“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专门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改进农民工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农民工金融服务档案,创新符合农民工实际需求的服务产品,推广贴近农民工的金融服务方式,落实农民工信贷扶持的各项政策,切实解决农民工贷款“两头难”问题,加强针对农民工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持续做好新时期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三农”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步伐,银监会专门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准入要求和监管措施:一是明确了“三农”专项金融债的准入程序、基本标准及申请材料目录要求。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除满足《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要求外,增加了涉农贷款增长、监管评级等审慎条件。二是明确了“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额度、募集资金期限,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三是明确了“三农”专项金融债募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涉农贷款,严格遵守贷款集中度监管要求,允许在计算存贷比时,将债券募集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从分子项中扣除。四是明确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的报告路径,要求建立相应的统计报告制度,发行完毕一个月内报告监管部门。五是要求监管部门严格监测资金流向,确保全部用于涉农贷款。
今年年初国务院确定“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原则后,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的股份制改革就只剩下一个制度:如何弥合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原则之间的分野。
农行正在试图给出一个折衷的解决方案。《财经》记者获悉,农行已制订《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总体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并在八个省级分行展开试点。
这一方案的核心是“一行两制”的城乡联动经营模式。所谓“一行两制”,是指在一级法人体制下,根据农行在城乡金融业务上的不同特点,以县域支行为平台,再造一套适用于“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的、有别于城市业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农行有关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行两制”的总体设想是“一级法人,双线经营,分别核算,统筹发展”。他透露,农行将重构服务“三农”的组织模式,打造成为中国惟一拥有农业信贷专业化经营管理体系的大型商业银行。
目前农行已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八个省级分行的部分县域支行展开试点,包括福建、湖南、吉林、四川、广西、甘肃、安徽和重庆。试点从今年10月启动,历时三个月。试点结束后,农行将据此对总体方案进行补充和修订,并于明年初在全行全面推广。
在专家看来,较之此前关于农村金融的种种设计,农行的尝试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但根本问题仍然没有厘清,即并未彻底划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界限,从而为事后的损失追补预留了空间。虽然“一行两制”模式是期望在一个机构内部平准损失,即支持“三农”的风险在一个法人内部化解,但亦说明其可能做不到真正完全的商业化。如果金融机构完全以市场化原则运作,在包括中西部在内的农村地区,必然会有一些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由此可见,仅仅宣传商业化的农村金融,是不全面的,”世界银行高级专家王君强调,“农村金融的供给和需求,不可能也不应该由商业化的金融机构完全承担,更重要的是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战略设计公共政策(包括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有效结合,而这一问题并非不可能操作。”
行中之行
在“一行两制”构想下,农行根据“三农”和县域客户信贷需求时间急、金额小、用信频、期限短的特点,在“三农”和县域业务的评级、授信、担保、定价、流程、审批、授权、激励、风险分类、损失核销等方面,建立一套有别于城市业务的组织运营体系。其主要思路是:以县域支行作为开展“三农”和县域业务的经营载体,推行适度分权的“三农”信贷业务模式,下沉信贷业务决策中心。由一级分行结合实际,灵活确定二级分行和县域机构信贷业务审批权,在县支行和二级分行设立信贷业务审批审查中心。区分经济环境和管理能力,授予二级分行500万元-3000万元“三农”信贷业务审批权;授予县域支行农户贷款审批权10万元-50万元,个人贷款审批权20万元-200万元,小企业贷款审批权100万元-500万元左右;授予绝大部分二级支行和分理处农户贷款审批权3万元-10万元。
与贷款审批权限同步下放的,还有“三农”和县域客户信用等级认定权限及贷款定价权限,同时授予一级分行一定的信贷产品创新权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制定权。此前,与工、中、建等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农行基本实行省级分行以上的中央集权式信贷审批模式,东部地区的二级分行有一定审批权,中西部二级分行基本没有审批权。
目前,农行已经设立了农业信贷部,定位于县域业务综合经营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分散于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等各部门的所有县域信贷业务;在27个一级分行设立了农业信贷处,归口管理辖内县域信贷业务;所有大部分涉农占比较高的二级分行均设立了农业信贷科,定位于县域业务经营中心,“使二级分行成为权力中心,主要负责营销县域信贷业务,了解县域金融需求,配合总行、一级分行开发特色产品。”
“新的一行两制模式,其核心就是深化扁平化改革,适度放宽二级分行经营权限,下沉经营重心,缩短经营链条,提高服务效率。”周清玉称,这些二级分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也相应作出调整,比如推行风险定价,全面推行风险经理派驻制、独立审批人制,并建立不同于城市行的等级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机制。
“新的模式相当于事业部制,实行专门会计科目,对‘三农’和县域业务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支出盈亏等项目进行单独归集统计,准确核算经营成果,并计划每年向国家有关部门、股东和社会公众报告农行服务‘三农’的有关情况。”农行计财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方案》将县域支行分为四类,即粮棉大县支行、贫困县支行、和青海地区支行、经济强县和大中城市郊区支行;不同类型的县域支行实行差别定位,确定相应重点服务领域。
“由于农行涉及整体改制并面临上市,在《方案》里,农行服务‘三农’的定位并不是包打天下的,而是瞄准县域经济的中高端客户,包括重点农户中的养殖、种植大户。虽然对城乡客户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但仍要坚持商业化和可持续性发展。”周清玉称。
农行还将增设乡镇营业网点,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小额信贷服务功能的县域网点,重点发展农户、个体户、微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小额信贷业务;在网点覆盖不到的地区,由客户经理组提供流动金融服务;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扩大设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的规模。
根据《方案》的规划,未来三年内,农行的农村网点将超过1.6万个,投放到县域的自助设备不少于6000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的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对全国千强镇的支持面达到50%以上,直接对农户的信贷服务覆盖面达到30%以上。
回归“三农”之路
自2005年起即反复酝酿改革方案的农行,一直在商业化运作与政策性业务的两难选择中徘徊不前。除了财务问题,如何服务“三农”,一直被认为是农行改革中最为棘手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认识农村金融的性质。”世界银行高级金融专家王君曾经在《财经》撰文表示,一旦将农村金融理解为政策性业务,需要仰赖政府补贴,就必然会产生逆向选择,无法分清政策性亏损和经营业性亏损的责任。
正是基于此,分拆方案是一种界限清晰的选择,亦多为学者推崇。其中包括按照区域分拆、按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拆、按涉农业务和非涉农业务分拆,不一而足。然而,在现实考虑中,涉及员工安置、财务调整等巨大的利益重组,最终并未被采纳。
在2006年7月的农行分行长会议上,时任农行行长杨明生重新提出“农行要留在县域农村金融领域”。事后看来,这一定位最终使得农行避免了被分拆的命运,但并未从根本上回答如何面对“三农”的问题。
事实上,自1998年以来,包括农行在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直在撤离农村市场。1998年到2001年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应撤并了3万多个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网点。其中农行由于网点最密,撤减的网点数量也最多,从6万个撤减到目前的约2.5万个,在岗员工数量也减少了19万,达到当前的45万人。
大撤退的结果是,农行目前虽然有55%的贷款分布于县域,但只是存量,且大部分贷款集中于经济金融发达、“三农”问题并不突出的“三大板块”,即珠三角、长三角和渤海湾地区。目前支撑农行盈利的主要支柱,仍然来自“三大板块”和城市业务。截至今年上半年,“三大板块”创造经营利润占全行近70%,加上其他大中城市的业务,比重占到80%左右。
在这一背景下,一种意见认为,农行在网点收缩后,已经将面向“三农”的低端业务让给农信社、农业发展银行和邮储银行,本身的绝大多数业务都是商业可持续的;而且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其盈利前景也是可以预期的。
农行有关人士亦向《财经》表示:“从同业以及农行部分经营行的发展状况看,‘三农’和县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信贷市场,只要控制好收益和风险的关系,商业银行是能够取得经营效益的。”他同时强调,现阶段农行将不再撤并机构、分流人员。
尽管如此,整体改制毕竟未能划清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金融的界限。2005年末,农行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仍设有机构3160个,在地区有各类机构502个。由于地区没有设立农发行和农村信用社,农行是惟一的农村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政策性的公共服务职能。
农行内部的资料也显示,农行在中西部的部分县域保留分支机构是以自身亏损为代价的,到2005年底,农行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行亏损面高达34%。农行行长项俊波在今年年中的分行行长工作会议上亦明确表示,在592个国家贫困县及、青海等其他一些特殊地区,基本不具备商业化经营条件。
为此,农行在相关调研报告中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建立普遍服务基金,专门用于补贴特殊地区网点;或者出台针对这些地区分行的特殊政策和办法,妥善解决其可持续发展问题。
“财政资金怎么和金融手段结合,哪种模式最适合中国国情,尤其是西部地区,值得深入研究;首要一点是,相应权责利是否明确,在现行机制下恐怕很难。”财政部有关人士向记者坦承。
“农行此次的《方案》区分了可以盈利和不可盈利的地区,已经优于原来笼统的划分方式,但西部地区并不一定全是商业不可持续的。这和效率、控制成本能力有密切关系,而且需要相当大动力并且取决于市场竞争压力。这个压力来源于开放的市场,不盈利就从市场退出,否则在现有未界定清楚责权利的情形下,无论哪个机构承担面向‘三农’的政治责任,都可能必然亏损。”王君亦分析称。
在他看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应包括由政府提供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包括现代化的有担保的交易框架、农村征信体系、通过其他零售渠道例如小卖部等发放贷款以及提供商业化的农业保险)以及由财政出资,对那些必要但是却不盈利的农村金融供给提供补贴。“补贴的者可以通过招标竞争,但切忌不能通过低利率发放农贷的办法补贴,而是对交易成本补贴,对最终消费者补贴等,从而发挥补贴的效用最大化。”王君强调。
激励之道
在盘根错节的背景下,农行的“一行两制”方案有着明显的“中国特色”。“既力图遵循商业化原则,又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是一种可以操作的方案。”一位接近农行的人士如是称。
农行四川分行信贷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目前总行对试点基层行的权限、费用、人力资源的配置都已给予支持,各项措施已经落实到实施阶段,包括机制调整、人员配备、人事结构调整、工作倾斜重心等,进展明显。
据悉,四川农行把全省186个县级支行划分为丘陵类、山区类、平原类、资源类、贫困类五类,分别制定不同考核指标,并调剂5亿元贷款规模用于“三农”业务,150万元费用用于三个试点的二级分行(绵阳、巴中、资阳)。同时开始对其网点设施的改造,正在着手有针对性制定一些产品以及管理办法,“整个对于‘三农’的审贷流程、风险控制流程包括会计科目的核算全部在改造之中”。
但上述人士也表示了一定担忧,“明年一旦在全行推广,‘一行两制’的难处可能会凸显,即在城乡两套资源配置方式中怎么协调配置全行资源,以及具体的操作管理办法如何制定”。而所谓资源配置,包括信贷资源、经济资本、财务费用、固定资产购置、网点设置和人员配备等等。近年县域行基本没有新增贷款计划,财务费用缺口大,固定资产配置失衡,人力资源紧张。
“全行资源中城乡业务各配给一半,至于能不能全部满足,城市业务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因为资源的供给和发展永远存在一个缺口的问题。”农行总行前述人士 坦承。
不过,在他看来,截至9月农行县域贷款的数据已基本接近县域贷款占整体贷款规模50%以上的目标,“说明在配给上应完全可以实现。”
截至2007年9月底,农行存款余额51744.85亿元,贷款余额34445.22亿元,其中县域贷款16320亿元(含涉农贷款11310亿元),比年初增加1832亿元,占全行各项贷款余额的47.38%。不良贷款余额下降44.2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2.11%。经营利润705.68亿元,同比增幅65.76%,几乎完成全部年度计划。
对于农行提出的县域信贷管理体系,《财经》特约研究员陆磊评价说:“从贴近县域基层角度看,下放审批权限、独立审批人制度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但需要强调的是,权力下放会产生风险,内控制度设计很关键。”比如,由于天灾人祸等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如何划分责任?如果超过风险容忍度,由哪一级行承担责任?“如果由支行承担责任,它一定承担不起,后果就是惜贷、不作为而带来信贷萎缩;如果由一级法人承担责任,基层行就会有放贷冲动而大批特批。”
陆磊称,“一行两制”能否有效实施,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激励基层县支行服务高风险、高成本的“三农”业务,以及对基层客户经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的可操作性。
据了解,针对上述问题,农行也正着手构建城市业务和三农业务并行的“双百分制”绩效考核体系。所谓“双百分制”,周清玉解释说,“就是城乡两个业务各100分,各占全行总资源的50%,城市业务做得再好也只能得50分,如果农村业务做得不好,相应的资源就调整奖励到其他做得好的支行。”
在陆磊看来,奖惩考核机制很关键,否则没人愿意做支农业务。“可以结合农行股份制改造相应建立一个正向的激励制度。”他认为,股权激励是一条必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