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7:54:0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推动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生态”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直接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
2、通过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各层级、各行业、各方面的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考核进度目标。
3、通过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做到全履盖、零容忍。
4、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问责,达到教育警示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这次整治的对象范围是,全县林业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领域是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林木采伐、营造林生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经营、林业机械、森林防火、狩猎、森林旅游。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加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加工行为。
(二)这次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下列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加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加工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迟报、漏报、荒报、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这次整治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继续加大林产品加工、木材采伐、营造林生产、林木种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林业机械、农药、化肥、猎枪、猎弹、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2、加强单位安全消防和森林防火预防。严厉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杜绝重叠作业、交叉作业和“三违”现象。要增强森林防火防范意识,提前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切实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严禁“三超”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4、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加强雨雪灾害天气影响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由气象、地质灾害及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3年12月底开始,至2014年3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底以前)
1、县林业局研究制订和下发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新闻媒体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4年2月上旬至3月下旬)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2、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门的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村)、局机关各股室、站、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重点抽查生产经营单位。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4年3月底)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同时上报总结电子版)于3月25日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林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力度。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要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动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停的必须停,该关的必须关。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不计负分)
(一)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8分)。主要考核镇级安监站的组建情况和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建立情况。镇级没有依时(*年9月份前)完成安监站组建工作(以镇府下发文为依据)、人员不到位和县直有关单位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不得分。
(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制订情况和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分)。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且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有总结的给满分,有计划没总结或有总结没计划的给一半分,都没有的不给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分)。按时与下属(所辖)单位(具有安全生产任务的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了考核,签订齐全的给满分,已签订但没有开展考核的扣5分。
(四)定期分析制度落实情况(8分)。每季度有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分析会,定期分析辖区和所属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每缺一次扣2分。
(五)应急救援组织建设情况(5分)。制定了本镇、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了指挥机构且落实了救援人员的给满分,没有制定预案、组织指挥机构和救援人员不落实的不给分。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16分)。全年全面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检查工作有部署,排查工作到位,隐患整改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没有按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每缺一次扣4分。
(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8分)。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整治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非法开采矿山的扣2—5分。
(八)安全隐患治理情况(7分)。在辖区范围(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建立了台帐,措施落实,隐患消除及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了档案,且有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并依时完成县安委办督办的整改事项,视情况给分。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情况(6分)。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无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视情况给分。
(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落实情况(4分)。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费有保障,视情况给分。
(十一)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20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本辖区、本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满分,发生一般事故等级每宗扣15分,扣完为止,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不给分。
(十二)安全生产建档工作情况(3分)。档案资料齐全,有专人保管,依时上报有关材料,每缺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外经贸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国资运营公司。
三、考核时间、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年12月25日前完成,12月15日前各镇、各有关单位完成自评考核工作,并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如实填写好《*县*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于12月15日前将考核表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报县安委办。
(二)考核办法。县政府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县安委办牵头,从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经贸、建设、监察、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各镇进行考核,分4个小组进行。
(三)考核程序。听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组织镇部分领导和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抽查1—2个企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考核组核查有关档案资料、数据与县政府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与被考核的单位交换意见。
四、各镇须提供*年的有关资料
(一)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情,与村委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各镇安全生产投入以及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及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三)各镇安全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工作意见)总结材料;
(六)各镇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或会议纪录;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会议纪录;
(七)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八)各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如*年仍未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年度开展考核的有关资料。
五、奖惩办法
(一)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县直单位的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通报表彰。
(二)向全县通报考核情况。
(三)对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单位,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戒勉,同时单位和责任人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搞好这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把这次考核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各项考核工作依时完成。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要求
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不留死角,务必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找出漏洞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特别是市、县督办的安全隐患,要跟踪落实。
三、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及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具体安排是:
第一组:负责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剧毒化学物品的检查。由县公安局牵头,工商、商业、消防部门配合。
第二组:负责酒店、宾馆、歌舞厅(卡拉OK)、影剧院、录映室、酒吧、网吧、商场、市场“三小”、“三合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和外资、非公有制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供销社、工商、教育、卫生、物业部门配合。
第三组:负责成品油仓储设施设备、加油站及各类企业的安全检查。由县经贸局牵头,工商、引进办、消防部门配合。
第四组:负责道路交通和农村横水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加强对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运输车辆检查、检测及汽车修配厂的检查工作,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非法参与营运。由县交通局牵头,交警部门配合。
第五组:负责燃气市场和建筑市场及公产房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气库、燃气储存点、经销点、燃气运输工具和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由县建设局牵头,质监部门配合。
第六组:负责采矿场(点)、采石(采沙、采土)场清理整顿和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林业、公安、环保、工商、安监部门配合。
第七组:负责检查和清理危房校舍(包括幼儿园),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由县科技教育局牵头,建设部门配合。
第八组:负责清理报废和超期未检液化气钢瓶、电梯等起动机器和锅容管特设备的安全检查。由县质监局牵头,建设部门配合。
第九组:负责食品卫生检查,防止有害有毒食品上市和传染病流行,同时做好职业危害普查处理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配合。
第十组:负责检查小水电和水利工程设施隐患,落实兴修水利工作,确保防风防洪措施及早到位。由县水利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
第十一组:负责电力运行设备、设施(发电厂、电站、电网线路)、“三线同杆”的安全检查。由县供电局牵头,电信、广电部门配合。
第十二组:负责剧毒农药、剧毒鼠药市场的清理清查整治。由县农业局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第十三组:负责营业性网吧的消防安全的检查整治,督促业主落实安全措施。由县文化局牵头,工商、消防部门配合。
第十四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由县安监局牵头,工商、质监、消防部门配合。
大家好!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了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落实国家和省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活动,使得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385起、死亡315人、伤1135人,同比分别下降32.2%、4.8%和28.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19起、死亡281人、伤1126人,同比分别下降37.7%、8.7%和30.7%;火灾事故337起,同比上升26.6%,死亡3人,同比上升50%,伤9人,同比上升125%;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无伤亡;海上渔业事故4起,同比上升33.3%,死亡2人,失踪3人,同比下降16.7%;非煤企业事故23起,同比下降8%,死亡23人,同比下降14.8%;煤炭企业事故1起,同比下降50%,死亡2人,同比持平。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计全年将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双控”目标。
虽然我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黄草沟采石场发生塌方致使一死一伤;12月7日,新浦区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又发生山体塌方事故,死亡1人、重伤1人;12月11日,达龙世贸城建筑工地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死亡1人。接连三起事故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共性问题:一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夜间曾发生过一次塌方,云台乡安监所的安监人员在巡查时发现12月4日塌方后的山体仍存在隐患,要求工地负责人进行排除,在工地负责人已同意进行排险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停产排险、设立警界标志等进一步的措施,未能阻止死伤事故发生。二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塌方后,12月5日、6日连续阴雨,采石场山体受雨水渗透,岩层间摩擦力减小。7日下午,塘主竟然凭经验认为只要发生过一次塌方,短期内该处不会出现再塌方,贸然在未进行排险的情况下,安排14名工人在原塌方的滑坡体下方作业,另安排一名安全员现场监管。二次塌方时,幸亏安全员发现及时,大声呼喊,在原塌方体下方作业的12名工人方才脱险,但仍有一名凿岩工因手持机械躲避不及,当即被塌方山体砸埋死亡,另有一名拖拉机手被砸成重伤,同时有6辆手扶拖拉机被埋。如果不是安全[你阅读的文章来自:]员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建筑采石场事故中排险人员在对山体上部险情未排尽的情况下,就在山体下部进行排险;12月7日新浦区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事故中在场的15名职工(含安全员)在原塌方体下方进行作业;12月11日九龙世贸城建筑工地事故中5名工人在无法系安全绳、天窗下安全网被拆除,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从事高空作业,有关人员都未拒绝违章指挥或提出相关的安全措施要求,这反映了职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差,对什么情况下安全,什么情况下不安全不清楚。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今年以来,全市除交通、火灾事故外,发生了30多起亡人事故,除了直接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外,仍有一部分单位的领导责任没有追究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安全生产就不可能得到重视。这三起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说明安全生产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由于春节是在1月22日,两节间隔时间短,民工返乡、学生放假、探亲访友,客流多方汇聚,客运高峰将提前到来。另一方面,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份雨雪天气可能较多。这都将给我市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压力。对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这次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全面落实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根据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二、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1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市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了以防火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安全检查经常搞,但要在提高效果上下功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这“三率”是环环紧扣,必须配套推进。刚才所说三起事故的发生就说明,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事故知情率有了,但整改率没上去,整个安全工作的成效一样是“零”。检查要取得实效,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要到位,检查要到位,整改要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就是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检查到位,就是检查要严、细、实,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当前的安全生产检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针对我市路多车多的实际和春运工作特点,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等部门和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安全检查,根据客流量调整车次、船期和航班。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现象。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严厉打击乡镇私渡行为,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决不能心慈手软。
二是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我市山多林多的特点,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扑火队伍及护林员上岗情况、扑火器具配备情况和防火基础设施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湖南衡阳11月3日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学生宿舍、居民住宅楼、商住一体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影剧院、网吧、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救生设备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事故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事故。
三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针对冬季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彻底排查“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杜绝产生瓦斯积聚隐患。各煤炭生产企业都要向安全生产条件A级标准冲刺,加大安全投入,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原则,继续更换无“煤安”标志的旧设备,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管和领导跟班制度,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度。非煤矿山要重抓冬季露天矿场塌方事故防范和职工防寒保暖,雨雪过后开工要切实贯彻先排险后生产的原则,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的矿山企业。安监部门要严格新建矿山的“三同时”审查制度及在采矿权拍卖、转包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查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管理,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规范化开采。到2005年,全市年产5万吨以上采石企业才具备开采资格,并且必须实现机械化分层开采。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的重负时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动态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吸取上海12月3日个体浴池锅炉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常压锅炉承压使用。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除常规检查外,要重点对个体餐饮、浴池、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开展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或监督拆除,坚决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是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重点危险部位、重点岗位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加大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做好冬季“三防”工作,严格按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措施,坚决杜绝为赶工程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遏制建筑事故多发势头。海洋渔业要认真检查、清理“三无”、“三证”不全的渔船,加强监管渔船进出港签证情况,严查非法海洋捕捞行为。当前气候寒冷,更要强化安全教育和检查,未按规定配足救生器材的运输器械、未配备救生设施的人员不得下海从事养殖和捕捞生产作业。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以及水、电、燃气、热电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进行反复、深入、细致的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格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鸣放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违法行为。
三、未雨绸缪,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抓好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要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的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根治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评估(评价)和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评估(评价)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开展好安全评估(评价)工作,特别是非煤矿山和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估(评价),要确保达到100%。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要坚决进行停产整顿,直至关闭。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对今年以来这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工程),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2008年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
一、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活动,使得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385起、死亡315人、伤1135人,同比分别下降32.2%、4.8%和28.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19起、死亡281人、伤1126人,同比分别下降37.7%、8.7%和30.7%;火灾事故337起,同比上升26.6%,死亡3人,同比上升50%,伤9人,同比上升125%;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无伤亡;海上渔业事故4起,同比上升33.3%,死亡2人,失踪3人,同比下降16.7%;非煤企业事故23起,同比下降8%,死亡23人,同比下降14.8%;煤炭企业事故1起,同比下降50%,死亡2人,同比持平。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计全年将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双控”目标。
虽然我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黄草沟采石场发生塌方致使一死一伤;12月7日,新浦区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又发生山体塌方事故,死亡1人、重伤1人;12月11日,达龙世贸城建筑工地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死亡1人。接连三起事故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共性问题:一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夜间曾发生过一次塌方,云台乡安监所的安监人员在巡查时发现12月4日塌方后的山体仍存在隐患,要求工地负责人进行排除,在工地负责人已同意进行排险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停产排险、设立警界标志等进一步的措施,未能阻止死伤事故发生。二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塌方后,12月5日、6日连续阴雨,采石场山体受雨水渗透,岩层间摩擦力减小。7日下午,塘主竟然凭经验认为只要发生过一次塌方,短期内该处不会出现再塌方,贸然在未进行排险的情况下,安排14名工人在原塌方的滑坡体下方作业,另安排一名安全员现场监管。二次塌方时,幸亏安全员发现及时,大声呼喊,在原塌方体下方作业的12名工人方才脱险,但仍有一名凿岩工因手持机械躲避不及,当即被塌方山体砸埋死亡,另有一名拖拉机手被砸成重伤,同时有6辆手扶拖拉机被埋。如果不是安全员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建筑采石场事故中排险人员在对山体上部险情未排尽的情况下,就在山体下部进行排险;12月7日新浦区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事故中在场的15名职工(含安全员)在原塌方体下方进行作业;12月11日九龙世贸城建筑工地事故中5名工人在无法系安全绳、天窗下安全网被拆除,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从事高空作业,有关人员都未拒绝违章指挥或提出相关的安全措施要求,这反映了职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差,对什么情况下安全,什么情况下不安全不清楚。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今年以来,全市除交通、火灾事故外,发生了30多起亡人事故,除了直接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外,仍有一部分单位的领导责任没有追究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安全生产就不可能得到重视。这三起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说明安全生产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___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由于春节是在1月22日,两节间隔时间短,民工返乡、学生放假、探亲访友,客流多方汇聚,客运高峰将提前到来。另一方面,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份雨雪天气可能较多。这都将给我市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压力。对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这次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全面落实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根据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二、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1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市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了以防火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安全检查经常搞,但要在提高效果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上下功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这“三率”是环环紧扣,必须配套推进。刚才所说三起事故的发生就说明,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事故知情率有了,但整改率没上去,整个安全工作的成效一样是“零”。检查要取得实效,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要到位,检查要到位,整改要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就是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检查到位,就是检查要严、细、实,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当前的安全生产检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针对我市路多车多的实际和春运工作特点,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等部门和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安全检查,根据客流量调整车次、船期和航班。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现象。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严厉打击乡镇私渡行为,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决不能心慈手软。
二是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我市山多林多的特点,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扑火队伍及护林员上岗情况、扑火器具配备情况和防火基础设施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湖南衡阳11月3日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学生宿舍、居民住宅楼、商住一体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影剧院、网吧、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救生设备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事故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事故。
三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针对冬季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彻底排查“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杜绝产生瓦斯积聚隐患。各煤炭生产企业都要向安全生产条件A级标准冲刺,加大安全投入,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原则,继续更换无“煤安”标志的旧设备,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管和领导跟班制度,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度。非煤矿山要重抓冬季露天矿场塌方事故防范和职工防寒保暖,雨雪过后开工要切实贯彻先排险后生产的原则,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的矿山企业。安监部门要严格新建矿山的“三同时”审查制度及在采矿权拍卖、转包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查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管理,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规范化开采。到20__年,全市年产5万吨以上采石企业才具备开采资格,并且必须实现机械化分层开采。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的重负时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动态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吸取上海12月3日个体浴池锅炉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常压锅炉承压使用。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除常规检查外,要重点对个体餐饮、浴池、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开展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或监督拆除,坚决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是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重点危险部位、重点岗位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加大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做好冬季“三防”工作,严格按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措施,坚决杜绝为赶工程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遏制建筑事故多发势头。海洋渔业要认真检查、清理“三无”、“三证”不全的渔船,加强监管渔船进出港签证情况,严查非法海洋捕捞行为。当前气候寒冷,更要强化安全教育和检查,未按规定配足救生器材的运输器械、未配备救生设施的人员不得下海从事养殖和捕捞生产作业。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以及水、电、燃气、热电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进行反复、深入、细致的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格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鸣放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违法行为。
三、未雨绸缪,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抓好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要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的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 隐患的根治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评估(评价)和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评估(评价)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开展好安全评估(评价)工作,特别是非煤矿山和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估(评价),要确保达到100%。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要坚决进行停产整顿,直至关闭。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对今年以来这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工程),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___年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385起、死亡315人、伤1135人,同比分别下降32.2%、4.8%和28.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19起、死亡281人、伤1126人,同比分别下降37.7%、8.7%和30.7%;火灾事故337起,同比上升26.6%,死亡3人,同比上升50%,伤9人,同比上升125%;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无伤亡;海上渔业事故4起,同比上升33.3%,死亡2人,失踪3人,同比下降16.7%;非煤企业事故23起,同比下降8%,死亡23人,同比下降14.8%;煤炭企业事故1起,同比下降50%,死亡2人,同比持平。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计全年将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双控”目标。
虽然我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黄草沟采石场发生塌方致使一死一伤;12月7日,XX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又发生山体塌方事故,死亡1人、重伤1人;12月11日,达龙世贸城建筑工地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死亡1人。接连三起事故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共性问题:一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夜间曾发生过一次塌方,云台乡安监所的安监人员在巡查时发现12月4日塌方后的山体仍存在隐患,要求工地负责人进行排除,在工地负责人已同意进行排险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停产排险、设立警界标志等进一步的措施,未能阻止死伤事故发生。二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塌方后,12月5日、6日连续阴雨,采石场山体受雨水渗透,岩层间摩擦力减小。7日下午,塘主竟然凭经验认为只要发生过一次塌方,短期内该处不会出现再塌方,贸然在未进行排险的情况下,安排14名工人在原塌方的滑坡体下方作业,另安排一名安全员现场监管。二次塌方时,幸亏安全员发现及时,大声呼喊,在原塌方体下方作业的12名工人方才脱险,但仍有一名凿岩工因手持机械躲避不及,当即被塌方山体砸埋死亡,另有一名拖拉机手被砸成重伤,同时有6辆手扶拖拉机被埋。如果不是安全员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建筑采石场事故中排险人员在对山体上部险情未排尽的情况下,就在山体下部进行排险;12月7日XX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事故中在场的15名职工(含安全员)在原塌方体下方进行作业;12月11日九龙世贸城建筑工地事故中5名工人在无法系安全绳、天窗下安全网被拆除,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从事高空作业,有关人员都未拒绝违章指挥或提出相关的安全措施要求,这反映了职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差,对什么情况下安全,什么情况下不安全不清楚。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
今年以来,全市除交通、火灾事故外,发生了30多起亡人事故,除了直接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外,仍有一部分单位的领导责任没有追究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安全生产就不可能得到重视。这三起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说明安全生产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由于春节是在1月22日,两节间隔时间短,民工返乡、学生放假、探亲访友,客流多方汇聚,客运高峰将提前到来。另一方面,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份雨雪天气可能较多。这都将给我市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压力。对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这次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全面落实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根据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二、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1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市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了以防火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安全检查经常搞,但要在提高效果上下功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这“三率”是环环紧扣,必须配套推进。刚才所说三起事故的发生就说明,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事故知情率有了,但整改率没上去,整个安全工作的成效一样是“零”。检查要取得实效,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要到位,检查要到位,整改要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就是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检查到位,就是检查要严、细、实,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当前的安全生产检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针对我市路多车多的实际和春运工作特点,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等部门和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安全检查,根据客流量调整车次、船期和航班。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现象。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严厉打击乡镇私渡行为,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决不能心慈手软。二是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我市山多林多的特点,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扑火队伍及护林员上岗情况、扑火器具配备情况和防火基础设施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湖南衡阳11月3日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学生宿舍、居民住宅楼、商住一体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影剧院、网吧、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救生设备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事故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事故。
三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针对冬季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彻底排查“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杜绝产生瓦斯积聚隐患。各煤炭生产企业都要向安全生产条件A级标准冲刺,加大安全投入,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原则,继续更换无“煤安”标志的旧设备,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管和领导跟班制度,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度。非煤矿山要重抓冬季露天矿场塌方事故防范和职工防寒保暖,雨雪过后开工要切实贯彻先排险后生产的原则,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的矿山企业。安监部门要严格新建矿山的“三同时”审查制度及在采矿权拍卖、转包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查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管理,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规范化开采。到**年,全市年产5万吨以上采石企业才具备开采资格,并且必须实现机械化分层开采。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的重负时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动态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吸取上海12月3日个体浴池锅炉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常压锅炉承压使用。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除常规检查外,要重点对个体餐饮、浴池、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开展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或监督拆除,坚决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是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重点危险部位、重点岗位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加大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做好冬季“三防”工作,严格按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措施,坚决杜绝为赶工程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遏制建筑事故多发势头。海洋渔业要认真检查、清理“三无”、“三证”不全的渔船,加强监管渔船进出港签证情况,严查非法海洋捕捞行为。当前气候寒冷,更要强化安全教育和检查,未按规定配足救生器材的运输器械、未配备救生设施的人员不得下海从事养殖和捕捞生产作业。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以及水、电、燃气、热电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进行反复、深入、细致的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格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鸣放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违法行为。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依法开展监管执法活动。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综合考虑执法力量、技术装备等实际因素,合理编制监管执法计划。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着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监察。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强有力的开展监管执法,促进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造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号)文件,以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发展氛围。
三、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市安监局监管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目前,市安监局在编在岗31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11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关于“执法人员计算比例”的规定,市安监局实际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42×70%≈29人。
(二)市安监局年度总工作日为:市安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7279个工作日。说明:执法人员29人乘以251个法定工作日等于7279个工作日;全年365天,全年共52周,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10天节假日,全年法定假日共计114天,法定工作日为365—114=251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286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2237天。
(五)全年监管执法工作日为:总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756个工作日。
四、执法的范围、对象及责任分工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其所在地县级安监局全面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具体负责:
1.对各县(市、区、山)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
2.指导和协调各县级安监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民爆器材、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市安监局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县级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的事项、方式和工作安排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市安监局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山)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1.每个季度末和年底分别组织对各县(市、区、山)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根据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3.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
4.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交通、消防、建设、教育、特种设备等5个重点行业各抽查4个以上单位或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民爆、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农机、水利、电力、旅游、邮政、电信、林业、气象等有关行业,各抽查2个以上单位或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行政许可
市安监局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依法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考核,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所有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三)现场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市安监局的现场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1.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煤矿企业组织4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
2.对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企业组织2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局对一般矿山企业组织4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
3.对重点监管对象的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组织1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对各县局负责监管的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每个行业抽查2个以上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4.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组织2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督促并确保各县局对其负责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率不低于70%。
5.对监管范围内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组织1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抽查10个以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现场执法检查。
6.对全市各类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
(四)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市安监局依法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责任追究落实。
1.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进行救援,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依法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牵头组织调查处理。
(五)举报核查和专项检查
1.市安监局对接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现场核查或批转下级安监局核查,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进行专题报告。
2.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重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现场执法检查,检查企业率不低于30%。
3.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以高危、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为内容的专项检查,检查企业不少于20个。
4.市安监局组织一次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审查为内容的专项检查。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法律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活动,继续宣传国发[]23号文件、国发[]40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认真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确保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所列十九项检查内容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安监局各业务科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监管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监管执法计划的指导作用,精心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有机结合,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手段,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时段,持续深入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计划的执行力。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依法开展监管执法活动。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综合考虑执法力量、技术装备等实际因素,合理编制监管执法计划。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着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监察。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强有力的开展监管执法,促进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造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文件,以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发展氛围。
三、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市安监局监管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目前,市安监局在编在岗31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11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关于“执法人员计算比例”的规定,市安监局实际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42×70%≈29人。
(二)市安监局年度总工作日为:2012年市安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7279个工作日。说明:执法人员29人乘以251个法定工作日等于7279个工作日;全年365天,全年共52周,全年法定假日共计114天,法定工作日为365—114=251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286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2237天。
(五)全年监管执法工作日为:总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756个工作日。
四、执法的范围、对象及责任分工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其所在地县级安监局全面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具体负责:
1.对各县(市、区、山)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
2.指导和协调各县级安监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民爆器材、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市安监局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县级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的事项、方式和工作安排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市安监局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山)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1.每个季度末和年底分别组织对各县(市、区、山)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根据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3.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
4.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交通、消防、建设、教育、特种设备等5个重点行业各抽查4个以上单位或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民爆、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农机、水利、电力、旅游、邮政、电信、林业、气象等有关行业,各抽查2个以上单位或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行政许可
市安监局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依法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考核,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所有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三)现场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2012年市安监局的现场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1.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煤矿企业组织4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
2.对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企业组织2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局对一般矿山企业组织4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
3.对重点监管对象的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组织1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对各县局负责监管的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每个行业抽查2个以上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4.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组织2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督促并确保各县局对其负责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率不低于70%。
5.对监管范围内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组织1次以上现场执法检查;抽查10个以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现场执法检查。
6.对全市各类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
(四)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市安监局依法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责任追究落实。
1.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进行救援,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依法对2012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牵头组织调查处理。
(五)举报核查和专项检查
1.市安监局对接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现场核查或批转下级安监局核查,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进行专题报告。
2.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重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现场执法检查,检查企业率不低于30%。
3.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以高危、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为内容的专项检查,检查企业不少于20个。
4.市安监局组织一次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审查为内容的专项检查。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法律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活动,继续宣传国发[]23号文件、国发[]40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认真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确保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所列十项检查内容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安监局各业务科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监管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监管执法计划的指导作用,精心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有机结合,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手段,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时段,持续深入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计划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