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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规细则8篇

时间:2022-09-25 05:34:3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班规细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篇1

班级规章制度

为规范每一位同学的日常行为,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让高二理科班更强、更优、更好,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章

有关说明

1.品行起始分为100分,每学期结分一次,至学期结束,按照实际考核周数,计算总成绩。得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得75分~89分(含75分)的为良好,得60分~74分(含60分)的为及格,得59分以下的为不及格。测评结果与评优、评先、资助、补助等挂钩。

2.一次扣分超过10分的须经班主任同意。

第二章

处罚细则

1.不交作业,一次扣2分;不完成听写任务,一次扣2分。

2.值日生不擦黑板、不喊起立的,一次扣2分;非值日生未经值日生授权,重复喊起立的,一次扣5分;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抢先出教室者,一次扣2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旷课一节扣10分。

4.老师讲话接茬,一次扣2分;被老师点名批评的加扣2分。

5.课堂上违反纪律、干与课堂无关的事〈睡觉、吃东西、看小说、做其他作业、做小动作、打闹、坐姿不端正等〉每次扣2分。随意调换位置的,调换双方均视为旷课。

6.穿拖鞋进入教室,一次扣5分;在楼道等公共场合聚众起哄,一次扣5分。

7.衣冠不整,上课(含自习课)戴帽子者(特殊情况例外),扣5分;其它不注重中学生仪容仪表要求的,一次扣5分;发型怪异者,一次扣5分,并责令在二日内作出整改,否则扣10分。

8.劳动时不积极,出工不出力的,一次扣2分;劳动时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扣2分。

9.个人门前实行“三包”,区域有垃圾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公区内有垃圾被学校通报的,一次扣该小组每人5-10分(若已落实到具体的同学身上,则只扣相应责任人分数),组长同等扣分;寝室内有垃圾被学校通报的,一次扣责任人5-10分,室长同等扣分。公区课间不参与捡垃圾的,一次扣1分。

10.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3-5分。被学校通报的,一次扣5-10分。

11.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被其它班级同学检举的,一次扣5-10分。

12.集会、“三操”迟到、早退、缺习者,按第3条处理;

13.说脏话、嘲笑、讽刺、挖苦、欺负同学、喊侮辱性绰号引起同学反感的,扣3分;拉帮结派,搞挑拨离间,影响、干扰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的,扣3分。

14.不遵守安全规章,做危险动作、开危险玩笑,危及自身及同学安全的,扣3-5分(造成后果的,除支付相关费用外,一次扣20分)。

15.做操不认真,跑操不整齐的,一次扣3-5分。

16.升旗时不严肃,甚至讲话、东倒西歪的,一次扣5分;不统一着装的,一次扣5分。若要求佩戴学生证,未佩戴者,另扣2分。

17.打架滋事,讲哥儿们义气,聚众斗殴,从而对班级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20-30分。

18.无礼取闹、顶撞班干部,扣5分;不接受老师批评,甚至顶撞老师,扣5-20分。

19.有抽烟、喝酒、偷窃、赌博、偷逃上网、早恋等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扣15分;对班级造成恶劣影响者,一次扣20分(如果在寝室发生上述行为,致使当周该寝室不能获得文明寝室者,所有寝室成员被扣的分数,一律转嫁到该违纪学生身上)。

20.寝室未能获得周“文明寝室”的,全体成员每人扣5分.

21.住校生未经班主任请假,擅自在校外就餐被发现者,一次扣10分;不遵守校门出入管理制度,被值周教师或者门卫通报的,每次扣10分。

22.活动月中,不能获得“先进班级”,每人扣3分。

23.班团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一律顶格扣分(指有扣分幅度的内容,按最高限扣分);班团干部、室长以权谋私,“当老好人”,查证属实,一次扣5分。

24|,上课,睡觉玩手机的没收,

扣10分,

并责令买清洁工具.

25.凡是一次扣分达到10分及以上者,每满一个10分,为班级买桶装水一桶。一次扣满20分者,需家长到校拟订家庭帮教措施后,方可继续就读。在家长未到校之前,违纪学生一律到办公室内蹲写不少于

2000字的认识材料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家长)。

第三章

奖励细则

1.获得“文明寝室”的,全室成员每人加5分;寝室内的班团干部及室长,每人加8分。

2.活动月中,获得先进班级,每人加20分;学期评比获得先进班级,每人加40分。

3.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获得学校奖励者,按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30分、20分、10分、5分;校级以上奖励者,按照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40分、50分、60分、70分(多人共同获得一项奖励者,按人均分计)。

4.学期荣获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团干等称号者,奖30分;被班级评为“标兵”、先进之类奖励者,加20分。学期荣获班级前3名,加30分;3-7名,加20分;8-12名,加10分。

5.热心班级事务,主动为班级分忧,承担分外工作,效果突出的,一次加5分。

第四章

附则

1.本细则经全体班委会讨论通过,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同学意见不断修正,以期达到更好地管理班级的目的。

2.学习委员负责处罚细则第1--2条;

班长负责处罚细则第3--7条;生活委员负责处罚细则第8--11条;

体育委员徐思林负责处罚细则第12条;团支部书记负责处罚细则13--14条;班主任、寝室室长负责处罚细则第

15--24条.;

奖励细则总体上由班主任负责。负责人应本着为班级负责,为同学负责的原则,立足于事实,认真作好记录。任何人不得涂改记录,有问题应向班主任提出。擅自涂改记录,一经查实,学期操行评定直接确定为不及格。

3.本细则从2012年9月1日起生效。

4、学生德育分期末结果,将告知家长。不及格的同学,下期报名由家长陪同,

酌情报名。

制定班规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个人的潜能,为班级争光,让我们携手共创万源四中的先进班级,共创美好明天!

高2014级理科班

篇2

1、七巧板是一种拼图游戏,它是用七块板,以各种不同的拼凑法来拼搭千变万化的形象图案。

2、将一块正方形的板按图所示分割成七块,就成了七巧板。用这七块板可以拼搭成几何图形,如三角形、平行四边形、不规则的多角形等;也可以拼成各种具体的人物形象,或者动物,如猫、狗、猪、马等;或者是桥、房子、宝塔,或者是一些中、英文字符号以及数字。

(来源:文章屋网 )

篇3

关键词:创业板;上市规则;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4-0151-08

1 创业板上市标准

与主板上市规则相比,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只作了如下两点改变:一是降低了“公司总股本”门槛,即公募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这明显低于主板门槛5000万元;二是增设了“公司股东人数”门槛,即公募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而主板上市标准中则没有这一规定。

2 大小限锁定期规定

在“大小限”锁定期上,创业板与主板规定完全相同:

(1)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深交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IPO申请前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笔者认为,创业板大小限的锁定期过长,不利于扩大流通股比例,不利于风险资本(VC)的及时退出。

3 公司高管持股限制

在公司高管持股上,创业板与主板规定也是完全相同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年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4 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权责

与主板上市规则相比,创业板增设了独立董事的权责条款,希望能改写独立董事的“花瓶”角色,真实发挥独董作用。

独立董事选举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这样,有望抑制“一股独大”的不利格局。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深交所建立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录,并通深交所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的相关信息。

5 强化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作用

与主板上市规则相比,创业板对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而主板规定为2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后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而主板规定为1个)完整会计年度;申请恢复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恢复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或者恢复上市之日起计算。

(2)对于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或者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等监管风险较大的公司,在法定持续督导期结束后,深交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保荐机构延长持续督导期,直至相关问题解决或风险消除。

(3)保荐机构应当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导发行人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向本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期报告及重大临时报告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委托理财、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要作出分析,并在指定网站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前款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增加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约束条款

为进一步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约束,除类似于主板上市规则中已有的对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监管和处分措施之外,创业板上市规则又增加了另一条约束性规定:“负责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或者出具不当、不实的审计报告。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7 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严格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为两类:一是定期报告;二是临时报告。创业板的信息披露,除了满足主板规则的全部要求外,还增加了以下规定:

(1)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情况。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应当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活动时间、方式和主要内容等向投资者予以说明,年度报告说明会的文字资料应当刊载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阅。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3点30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

(2)在下列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需要进行澄清的f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需要进行说明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件),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漏的。

8 风险警示处理“升级”

风险警示处理分为“退市风险警示处理”(*ST)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ST)。

与主板规则相比,创业板对上市公司股票*ST新增了4种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其中,前三种情形原本属于主板的ST标准,现在却升级成为创业板的*ST标准。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则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ST处理:(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或者恢复上市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z)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3)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4)公司董事会元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9 暂停上市新变化

篇4

1.卫生保洁、环境布置、学生仪表、车辆管理、课间操、升旗仪式、文明礼貌、进出校门、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学生安全、文明用餐、文明用厕、寄宿生管理、黑板报、财产保管等等。

2.检查评比采取扣分制,每项每点检查到的不到位情况,第一次扣分3分,第二次起每点扣5分。提出整改要求未及时整改的或重复出现不到位情况的加倍扣分(扣10分)。

二、常规管理检查具体要求:

1.学生仪表

平时衣着要整洁朴素大方,符合中学生形象;不穿口袋过多、装饰带过多、色彩太艳的奇装异服;参加升旗仪式、开学典礼等重要活动要统一着装。不穿无袖衫;女生不穿不过膝的短裙,男生不穿背心;不穿拖鞋等不适合学校内穿着的鞋;上体育课要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化网妆,不戴首饰和挂件;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男女同学都不染发、理怪发型。共青团员应佩戴团徽。

2.服从管理

学生进出校门必须尊重和服从保安的管理,在校内必须尊重和服从值勤老师或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学生无不服从教育、管理的行为。

3.车辆管理

到校门口要主动提前下车,下车地点应该在校门外距离自动门轨道一米以上,下车后一直推车步行到自己班级车辆停放地点;学生车辆按规定区域停放,各班必须有专人管理。负责管理的学生,每天上、下午要提前15分钟到本班停车区域进行管理;学生车辆上的车牌必须挂在显眼的地方(主要在后轮挡水板上)。车龙头朝一个方向,一辆紧靠一辆停放,后轮平齐,不超出区域线;学生的车辆必须上锁,没有锁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学生车辆不得随意留校过夜;车辆进出学校一律推行。

4.课间操、升旗仪式

(1)升旗仪式:一律穿校服(整套);要求肃立、脱帽、行注目礼;要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不得说话、搞笑或做小动作。

(2)广播操:课间操时,做到精神饱满,动作网有力,合拍到位,不抢拍,不拖沓。

(3)进退场:升旗仪式、广(来源:文秘站 )播操集合,每个班级排成四列纵队,做到快、静、齐,按规定顺序进场;进场和退场时,每个班级设置一名吹哨员,起跑时由该同学统一发出口令,随哨音慢跑步前进;跑步时,要保持队列整齐,纵成列,横成行;进场和退场都要统一呼号,指派一名同学领呼,声音要整齐响亮;退场时要退至指定位置。

5.卫生、眼保健操

(1)卫生打扫:卫生工作做到一天两扫,做好课间的卫生保洁。

①垃圾及时清理无堆积,实施袋装化,值日生每天早读前、中午12:30前、下午放学后都应把教室内的垃圾直接投放垃圾桶,但不得投放道旁的垃圾桶。要有环保意识,注意垃圾分类。

②课间做好保洁工作,班级的包干区做到无废纸、杂物、无污迹、无烟蒂、无杂草、无树叶。

③室内外地面干净无黑迹,先扫后拖,拖把洗净、绞干,用完后按指定位置悬挂;地面无口香糖污迹。

④门窗干净,天花板、墙壁及镜框、瓷砖、窗台干净,讲台、黑板、粉笔槽干净,投影仪柜、电视机柜、饮水机干净。

⑤墙壁、栏杆干净无脚印、球印。

⑥教室卫生洁具按规定摆放整齐。

(2)眼保健操:及时、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班主任指定卫生委员或生活委员检查、督促做操情况,并经常下班检查、指导做操姿势。

6.班级布置

(1)做到“三齐”,即课桌椅整齐成一条线;教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宣传栏张贴整齐。

(2)窗台上不放杂物。

(3)每月出一期黑板报,主题由政教处、团委或各班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确定。板报规范,有期号、主办单位、刊头设计者、编辑、誊抄者,书写规范、字迹工整美观,边框清楚。板报内容要求健康、丰富,针对性和可读性要强。板报内容有同学创作的文章。

7.学生安全

(1)要求不开“无人灯” 、“无人扇”,教室无人时及时关锁门窗(如在外教室上课、做广播操、体育课、课外活动、放学等),放学时及时关闭各种电器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指定专人负责。

(2)课间、活动、体育运动,注意安全教育,有具体措施和要求;活动课积极认真参加管理;做到班级同学无伤害事故发生。

8.文明礼仪

(1)课上要注意文明礼貌,发言要举手,发表不同意见时,要注意有礼貌;夏天不穿拖鞋、背心(含无袖衫)、短裤头上课,不扇扇子;冬天不焐热水袋;上课不随便说话,不做小动作,不睡觉,不喝茶,不吃零食,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

(2)遇见老师和来宾要主动问好,早上说“老师早!”,其他时间说“老师好!”,放学时说“老师再见!”;进出门口、上下楼梯,遇到老师或来宾,要让老师和来宾先走。

(3)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讲粗言秽语, 不骂人打架;交流讲普通话。

9.文明用餐

按规定的时间有序用餐,不跑步进出食堂;购买饭菜时自觉排队,遵守秩序,不插队;不在食堂里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用餐氛围;一律在学生食堂或指定地点用餐,不将食品带出用餐地点,不边走边吃东西;用餐完毕,应保持桌面整洁,将桌面丢下的饭菜收拾到泔水桶内,不得将饭菜倒在饭桌上、水池里;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不准在教室泡方便面;不买校外无证快餐;不在校园游食。

10.宿舍管理

协助宿舍管理员搞好本班寄宿生的管理,寄宿生能自觉遵守住宿规定,保持宿舍环境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宿舍安全。

11.爱护公物

(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得攀折花草树木;爱护学校操场及体育器材设施,不人为损坏;爱护实验器材,不违规操作;节约用水、用电,教室和活动区域不开长明灯。

(2)爱护课桌凳、黑板、讲台、电脑、投影仪、门窗及教室内的所有公共财产,无人为损坏现象。凡有损坏,应主动赔偿并及时报修。

12.班级常规

(1)课间:课间应做到文明休息;学生应当注意放松调整;不在教学区及走廊上喧哗、起哄、追逐、玩球;学生不随意乱扔废纸、粉笔头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倒水;不跳摸班牌、门框;不触摸电器设备;不得爬、坐在栏杆上;不做任何危险动作。

(2)午间:12:20之后不随意出校门,不进行打篮球、踢足球等剧烈运动; 12:30起,不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教室安静氛围,不妨碍他人休息和自习。

篇5

[关键词]班级管理;班级规则;幼儿园社会教育

一、问题提出

幼儿园班级规则是幼儿园社会规范教育的核心内容,渗透在幼儿园班级活动中的各个方面。在已有研究中,有的研究者从基本道德规范、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群体活动规范、人际交往规范等方面研究了学前儿童社会规范意识与发展,有的研究者从不变的规则、适应性规则和临时规则的角度研究了儿童规则教育,还有的研究者从合群性规范、道德规范、制度规范与谨慎性规范等角度研究了儿童社会规范教育的合理性。本研究拟从幼儿教师制定与提出的班级规则入手,探讨幼儿教师制定的班级规则都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幼儿教师对幼儿执行这些规则的行为如何反馈,及其要求程度如何?并拟在此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幼儿教师应该怎样制定与实施班级规则提出建议。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事件取样观察法,由研究者利用下园指导幼儿园工作与带学生下园见实习时进行,观察时间不固定,但主要集中在一个月内。研究者借助事先准备好的观察记录表,实地观察与记录进入观察者视听范围的幼儿教师在任何时间任何活动中向幼儿提出的规则要求,在观察者视听范围之外的则忽略不计,幼儿在活动中自发提出的规则亦忽略不计。

研究者观察的对象为一级示范幼儿园及其所办的分园,共8所幼儿园29个班级,其中小班10个,中班9个,大班10个。研究者在观察时,实时记录下幼儿教师正在进行的活动环节、提出的规则内容、教师对幼儿执行规则给予的反馈与要求程度等。为了保证清楚听见幼儿教师所提规则要求,研究者距离班上教师与幼儿不远,且幼儿与幼儿教师都知道研究者在进行记录,因此本研究属于准参与性观察。

对观察记录的原始素材,研究者将从规则内容、教师行为、要求程度等方面进行编码处理,最后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幼儿教师提出的规则内容

对采集到的215条规则进行归类处理后,研究者发现幼儿教师提出的规则内容集中体现在五个大类33个小类方面(见表1)。幼儿教师提出规则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同样是关于“认真听讲”的规则,有的教师以肯定性的方式(“认真听讲”)提出,有的教师则以恐吓性的方式(“谁不认真听讲就不准玩游戏”)提出,还有的教师以替代性的方式(“注意力集中”)提出。从实地考察的情况来看,这些规则多是幼儿教师随口或者随意提出来的,至于规则所产生的效果,也多是低效的。

(二)规则的分布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各年龄班规则数量分布基本平衡,小班占38.1%、中班占27.9%、大班占34%。从各类规则的分布情况来看,幼儿教师提出的学习规则和生活规则最多,分别占了35.3%和30.2%;公共规则(14.4%)、交往规则(10.7%)、安全规则(9.3%)相对比较少。可见,幼儿教师通常把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活动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非常注重幼儿学习和生活活动的规范。

(三)幼儿教师对幼儿遵守规则所采取的行为

由表3可以看出,首先,不管是哪个年龄段,对幼儿遵守规则的情况,幼儿教师都很喜欢采取表扬(175次)和批评(142次)的方式进行反馈,漠视的反馈方式最少(19次)。在幼儿遵守规则时,幼儿教师通常是毫不吝惜地使用表扬与鼓励的反馈方式,而在幼儿违反规则时,幼儿教师倾向于批评,有的甚至给予了惩罚。其次,从幼儿教师对幼儿遵守各种规则所采取的漠视行为来看,对小班幼儿的漠视行为最少,随着幼儿年龄增长,教师的漠视行为有增加的趋势。第三,幼儿教师对幼儿学习规则采取的漠视行为比例最大(68.4%),而当幼儿违反公共规则与安全规则时,则基本上都不会熟视无睹。

(四)幼儿教师要求幼儿执行规则的程度

从表4可以看出,在教师要求程度方面,要求幼儿必须遵守规则的比例高达81.4%,幼儿可以选择遵守的比例仅占18.6%,这说明幼儿教师普遍都要求幼儿必须遵守规则。另一方面,不管是要求幼儿必须遵守还是让幼儿选择遵守的规则都主要地集中于幼儿的学习与生活方面,分别占35.3%、30.2%,这说明幼儿教师对幼儿遵守学习和生活方面的规则的要求程度高于其他三类规则。

四、建议

由于规则具有标准性、概括性、导向性、强迫性、复杂性等特点,同时规则的界定可谓既复杂又不明确,因此幼儿教师在制定规则与监督幼儿执行规则方面难免出现偏差,上述研究结果即证明了这一点。针对此种偏差,本文提出以下改进建议,希望能给幼儿教师以启发。

(一)幼儿教师应努力增强规则的有效性,避免低效与随意性

1、多提兼益性规则,不提独益性规则。

兼益性规则是制定规则的幼儿教师与按该规则行动的幼儿都受益的规则。如“玩了玩具放回原处”“不打扰别人学习”“安静进餐”等都属于兼益性规则,这类规则的基本功能是兼顾规则的制定者和遵守者的利益。而独益性规则只是让制定规则的幼儿教师本人受益的规则,如“快点吃饭”“快点入睡”,其基本功能是保障规则制定者的利益,而忽视了规则执行者的合理要求。规范是一个群体诸成员共有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因此仅能满足制定者利益的班级规则是不可取的。

2、既提先在性规则,亦提后发性规则。

先在性规则指先于幼儿活动和行为而存在的规则,它是属于“规则在前,行为在后”的那一类规则,包括棋类规则、体育游戏规则等。先在性规则的功能在于事先规定好某种活动和行为的方式,并在这些活动和行为发生之后,利用规则对之进行调控和约束。后发性规则指在幼儿某些行为发生之后,为了调控这些突然发生的行为而确立的规则,属于“行为在前,规则在后”的那一类规则,如有个别幼儿私下拿走班上的玩具回家,在此行为发生后,老师提出“不能将玩具带回家”的规则。这种规则的功能是对先前已经存在的行为进行指导、调控和禁止。在幼儿园班级规则教育中,先在性规则与后发性规则都是必要的。

3、多用授权性规则,不提专制性规则。

专制性规则是幼儿教师出于方便管理而制定的高压性规则,其典型形式是“不许如何”,即对某一类行为采取完全否定与禁止的态度,如“上课不准上厕所”“看书不许讲话”“禁止玩水”等,其基本功能在于抑制某些行为。本研究统计结果显示,幼儿教师对幼儿规则执行中所采取的批评行为达到了42.26%,说明幼儿教师多喜欢使用专制性规则,不利于幼儿独立自主意识的发展。授权性规则是幼儿教师把是否采取某一类行为的权利授予幼儿,由他自主决定做或不做,其典型形式是“可以如何”或“有什么权利”,并以许可和授权的形式来表达,如“活动中可以喝水”“可以参加游戏”,其基本功能在于保障幼儿个体的某种权利。在幼儿园班级规则教育中,高压式的专制性规则是不可取的,从

尊重和维护幼儿权利出发,幼儿教师应多用民主式的授权性规则。

4、多定提倡性规则,少用命令性规则。

提倡性规则是教师希望、期待、要求幼儿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但不强求幼儿做或不做的规则,如“摔跤不哭”“乐于助人”。命令性规则也是教师希望、期待、要求幼儿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但与提倡性规则不同的是,它要求幼儿一定做到或一定不做,规定着幼儿的行为底线,如“严禁翻越栏杆”“不准打人”。命令性规则表达的只是对行为要求的坚决态度,但态度坚决不一定意味着强制。在幼儿园班级规则教育中,幼儿教师应多定提倡性规则,少用命令性规则。

(二)幼儿教师制定与提出的规则应科学合理,避免错误与失误

从本研究统计结果看,在215条规则中,有关幼儿学习和生活活动的规则高达141条,而有关交往、安全与公共方面的规则总共只有74条,可见,幼儿教师制定与提出的幼儿班级规则在内容分布上不平衡不合理。笔者在观察中还发现,有些幼儿教师提出的规则甚至是错误或者莫名其妙的,例如有相当部分老师在幼儿进餐时提出“嘴张大,吃快点”;去操场做早操时,有老师提出“跑快点,看哪个最先到”。如果说这样的规则算是因教师失误而提出的话,那么下面这位老师提出的规则显然是错误的。一小女孩在午睡时一直咳嗽不停,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其教师于是不耐烦地提出“不要在床上翻来滚去”的要求。

规范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则,是组成社会群体的成员可接受或不可接受行为的各项价值标准。作为群体的幼儿园班级,需要依靠规则与规范来明确群体成员的各种价值行为,因此班级规则是约束、限制、调控幼儿个人行为的重要工具。遵守规则意味着替别人着想,同时限制自己不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但让群体成员遵守规则的前提是维持班集体内在秩序的规则本身应是科学合理的,如“洗手时不要把水洒在别人身上”等利他性规则、“列队下楼梯”等秩序性规则、“不推不挤”等安全规则、“合作玩”等交往规则、“餐前洗手”等卫生规则。教师应培养幼儿自觉遵守这些规则的意识与习惯。

(三)要求幼儿执行规则的力度应合规适宜,刚柔相济,避免高压与强制

笔者在本次观察研究中还发现,有部分幼儿教师在要求幼儿遵守和执行规则时力度把握不好,甚至采取了高压或强制的行为。例如在一次制作图书的美术活动中,教师要求幼儿“保持桌子干净”,结束时要求“将笔排放好”,对那些没有按这些要求做到的幼儿,教师则很不客气地给予了点名批评。进餐活动中,有小朋友吃饭慢,有的老师就催促快点吃;桌子上撒了饭菜,有的教师就大声凶吵,并要求必须捡起来吃掉;对不听话的幼儿,有的老师就罚其站或坐到一边去,不准吃饭;甚至有幼儿因不停地与同桌讲话,而被老师惩罚多吃饭。教学活动中,两幼儿讲话,被老师严厉批评,并被老师拉到教室门外罚站。幼儿午睡时,教师要求“不讲话,不做怪动作”,有一个小朋友违规了,教师居然罚其坐着睡。有研究者指出,现有幼儿园班级活动规则具有以教师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以控制为中心、以说教与强化为中心的特点。本研究结果印证了这一观点,在215条规则中,幼儿教师要求幼儿必须遵守的规则多达175条,仅有40条是幼儿可以选择遵守的规则。那么什么样的执行力度才是既合规又合理的呢?怎样区分刚性与柔性规则,同时避免高压式的强制性规则呢?

篇6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1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19次会议通过)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前减刑、假释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减刑、假释的条件问题

1.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即:认罪服法;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要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2.什么是确有立功表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是确有立功表现,即: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

对被劳改单位评为省级劳改积极分子的罪犯,可视为有立功表现。

3.什么是不致再危害社会和特殊情节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改期间一贯表现好,确已具备本条第1项所列情形,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特殊情节一般是指,原工作单位因重要生产、重大科研的特殊需要,请求保释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关于死缓犯的减刑以及减刑后能否假释的问题

死缓犯的减刑,是一种法定的特殊形式的减刑,它与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减刑不同。

1.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不属于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可减为无期徒刑,在执行无期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幅度上应适当缩短,间隔时间也应适当延长。

2.对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适用假释。

3.对死缓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或者减刑后假释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死缓犯实际执行的刑期自死缓二年期满第二日起计算。

三、关于无期徒刑犯减刑的问题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

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五、关于有期徒刑犯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问题

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一年以上为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的时间适当缩短。

对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六、关于有期徒刑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可否随主刑的减刑缩减的问题

在有期徒刑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但酌减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

七、关于对假释后的罪犯能否再减刑的问题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附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因此,除有特殊情况,经假释的罪犯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八、关于减刑、假释裁定送达前罪犯发生违纪、犯罪的处理问题

减刑、假释确定后,裁定书应当及时送达。送达前,如果发现减刑、假释的事实有出入或者罪犯有违纪、犯罪行为,可能影响减刑、假释的,应当暂停宣告,进行复议。

九、关于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问题

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积极参加学习,完成一定劳动任务的,即可以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时间可以相应缩短;有悔改表现而又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十、关于对几种罪犯的减刑、假释问题

对罪行严重的xx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惯犯的减刑、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十一、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和制度问题

1.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申报的材料、手续是否齐全、完备。申报的材料包括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以及罪犯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具体事实的证明材料。经审查,认为材料不齐或者手续不全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补齐或者退回补充调查。

2.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认真审查罪犯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对重要案件,应当深入劳动改造单位认真核实。

3.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假释以及合议庭意见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4.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扼要写明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事实,并引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减刑的案件,要注明减刑后刑期的起止日期;假释的案件,应当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5.减刑、假释裁定书,由主管院长或者由主管院长委托庭长审核签发。

篇7

前不久,美国著名脱口秀主持人大为・雷特曼与女下属曝出绯闻,美国社会对办公室恋情或是公司老板与女下属发生性关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名嘴雷特曼即使面对自己的绯闻也出口不凡:“我与女下属上床是双方自愿,我又没有违反办公室的脱裤子规则。”

什么是美国办公室的脱裤子规则?简单说,一个公司的老板或是员工的主管、上级不能对其员工有任何性暗示的语言、动作,不能利用职权、影响或以利益来迫使和引诱员工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就是美国办公室最基本的脱裤子规则。当老板的要管好自己的裤腰带,裤子不能随便脱,否则就会被视为性骚扰。问题是如果下属自愿脱裤子,与上司或老板上床,那怎么算?原则上老板或上司如果愿吃这一口,裤子可以脱,但最后要看自愿脱裤子的下属会不会趁机告老板性骚扰,不告就没事,告了就掂量着办吧。雷特曼绯闻爆发后之所以还嘴硬,就是因为女下属没告他,但东窗事发已使他的名誉严重受损。

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是美国公司文化中管理最严的一项,当老板的一般不敢对公司内可爱的异性雇员动歪脑筋,而且最怕手下的管理人员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一旦有员工控告公司的管理人员性骚扰定罪,公司就得承担法律责任,通常是支付大笔赔偿金。

美国1964年的民权法案对性骚扰定义为性歧视,所以在办公室内脱裤子就不是小事了。而且性骚扰的定义非常广泛,包括不受欢迎的示爱、要求性关照、与性有关的语言和行为等,而这些行为的后果导致员工被解雇、妨碍员工的工作或造成一种敌对的、不友善的工作环境,皆构成对员工利益的侵犯。

男上司对女下属或是女上司对男下属的性骚扰比较好理解,而同性之间如果出现上述列举之事也同样可构成性骚扰。美国法律规定,雇主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司内性骚扰事件的发生,雇主必须明确告知雇员性骚扰是不被容忍的。在一些案例中,一个公司如果出现主管人员对员工的性骚扰事件,即使管理阶层不知道此事,雇主仍需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的员工之间出现性骚扰事件,公司老板在知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公司老板也要负责任。如果公司老板采取了及时和适当的措施阻止了这种行为的继续发生,公司老板一般不需负责任。

在工作场所可构成性骚扰的案例很多,不一定要真到脱裤子才算性骚扰。例如一个公司的男经理上班时隔三差五地在员工面前问一个他喜欢的女员工在家和老公床上的事,而且大加评论,法庭不仅裁决这名经理构成了性骚扰,而且雇主也要负法律责任。另一个案例是,一家公司的领班在公司公众场合要求一名员工将脸对着自己的屁股,法庭认为这样做构成了一种敌意的工作环境,员工的精神受损,因此被判构成性骚扰。在中国,讲黄色笑话恐怕是一个公司聚餐时或是在办公室中很流行的另类文化,但在美国不行。一家公司一名女性员工向法庭控告,在工作时他的上司经常拿黄色笑话来她,言语中经常带有性暗示,同时对她的身体和着装品头论足,法庭最后确认已构成性骚扰。

美国历史上对性骚扰案赔偿最高的案件之一是位于伊利诺伊州的三菱汽车工厂案,1998年三菱汽车公司位于美国的这家工厂同意为受到性骚扰的女工支付3400万美元的赔偿金。三菱汽车工厂被控允许对女性员工的非礼工作环境存在,这家工厂的管理人员可以肆无忌惮地拍打女工屁股、辱骂女工、口出秽言。这样的行为在日本也许不算回事,但在美国却构成了性骚扰。不少女工为此辞去工作,女性员工中也有人因不满管理人员的这种做法而得不到晋升。此案后,三菱美国汽车工厂立即强化对性骚扰的监管并建立申诉制度,整个工厂实行对性骚扰的零容忍政策。

篇8

新西兰教育部长德2003年8月5日签发了新修改的《关于对留学生的指导与照顾之行业规则》。

“新修改的规则将大大提高新西兰的国际教育质量。”德说:“新修改的规则还使新西兰在对来自全世界留学生的照顾和福利上站在良好实践的最前沿。”

新西兰自1996年就制定了该规则,强制性规则于2002年3月首次颁布。它为照顾国际学生提供了一个框架。新西兰所有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教育机构都要签署该规则。

“新西兰为国际学生提供了完美的成长环境。 这里人民友善,社会稳定安全,食品新鲜美味,价格合理,景色优美,教师思想开放,勇于创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学生。”德说。

麦康年先生说,新修改的规则进一步加强了对在新西兰的国际学生的照顾与保护,新规则具体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一、扩大了《行业规则》的涵盖范围。

新规则扩大了《行业规则》的涵盖范围,包括了所有在新西兰留学的学生。由于不是所有国际学生都在新西兰参加长期学习以获取大学学位或国家教育成就证书(NCEA),《行业规则》做了一些修改,比如,把参加三个月内短期英语培训课程的国际学生纳入了《行业规则》范围之内。

二、严格定义了国际学生的住宿条件。

从现在开始,新西兰所有教育机构必须保证国际学生得到良好的照顾,并有安全的住处。例如,《行业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宿舍不同于寄宿家庭。除了遵守本规则外,宿舍类住宿设施还应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楼宇法规。对《行业规则》的修改还清晰地将住有大批国际学生的住宿条件定义为学生宿舍。按照规定,学生宿舍必须符合最基本的质量照顾要求。对国际学生的家庭不熟悉的人或者学生宿舍的管理人员不能成为学生的指定监护人。

新西兰的教育机构应及时向《行业规则》的主管部门汇报有关住宿的问题,新规则也将要求教育机构向《行业规则》的主管部门(教育部)汇报任何有关住宿的严重问题。《行业规则》的主管部门也有权力将其提交到国际教育申诉处(IEAA)。

三、加强了对国际学生的安全保护。

新规则加强了对那些在面对重大伤害、被他人利用时,自我保护能力差而切不能充分保护其个人安全的国际学生的保护。

新西兰政府意识到有一些国际学生,包括一些中国学生,有的语言能力很弱,有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有的对新西兰文化了解不够,好像还需要一些特别的照顾。所以在新规则规定了对一些学生及及其家庭提供额外的援助。

新规则还强调了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以及有关机构(如医疗机构)进行经常流的重要性。《行业规则》还包括教育机构向被认为没有在良好的住宿环境中生活的学生提供帮助或推荐合适的住宿环境。

四、规定留学中介机构,也必须遵守该规则中的规定。

签署了该规则的新西兰教育机构,都认为留学生中介机构的职业道德非常重要。按照新的条例,即使是中介机构也必须遵守这个规则中的一些规定,一旦被发现有任何欺诈、误导、或欺骗行为的中介机构将被终止合同。

针对如何保障教育机构能具体实施这些规则的问题,麦康年先生说,所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新西兰教育机构都必须签署协议,遵守这项规则。

新西兰大使馆教育经理欧阳女士也建议,任何一个学生如果在某个学校遇到问题,应该向他所在的学校有关的部门去反映,如果没有回答,就可以去国际教育申诉处投诉。有了这个行业规则,就能保证新西兰的所有学校,为学生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帮助。

同时,麦康年先生和欧阳郴燕女士也对留学生应该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方面提出建议。首先,去新西兰之前,应该熟悉新西兰的教育情况,了解新西兰文化。新西兰大使馆在每周二、四下午,单独面对学生及家长举行的有关留学及新西兰教育讲座,并为他们提供一些学校的资料。希望在出国前,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其次,一些自我保护能力差,自我生活能力弱的学生,希望能提前做好心理上的准备,同时也希望新西兰的教育机构能为这些学生在管理教育费用和生活费用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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