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3 17:43:0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创新工作申报材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和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鲁科领办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凝练形成了《2021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请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精神和省科技计划改革的总体要求,本次申报项目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纳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均以指南中的课题为单元进行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各级行政机关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二)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中课题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尽量覆盖指南课题中更多的研究内容,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四)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平均支持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应当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4:1;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其技术成果必须在省内企业转化并示范应用,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若项目省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
(五)本批项目按揭榜制方式进行组织,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参与项目揭榜,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具有合作基础的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时,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
(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全职受聘人员须由省内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七)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2021年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一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在研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
(八)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实施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九)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cloud.sdstc.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单位管理账号审核后,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经一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一级主管部门包括各设区市科技局、部属高校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5月7日9:00至5月27日17:00,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8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二)省科技厅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省科技厅名誉、损害省科技厅利益的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请登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系统(cloud.sdstc.gov.cn/pms/)查看。指南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公开传播,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记录。
(四)省科技厅干部职工参与申报项目的,按照省科技厅党组《规范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参与项目申报人员应主动报备。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777094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216
附件:2021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第一批)
关键词:科研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书 撰写
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c)-0212-02
科研项目立项的数量与层次是衡量企业科研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如何提高科研项目申报的质量和保证项目申报成功率,是企业科研管理人员和参与这项工作的研发人员共同关心的问题。由于目前各类项目申报工作越来越多地采用网上评审方式,项目申报材料成为评审专家了解该项目最重要的依据,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质量决定着一个科研项目能否申报成功。
1 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重要性及其主要内容
科研项目的申报是我们开展科研工作的前奏,而科研项目是否能够被批准立项,关键在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质量。在确定好科研项目选题的基础上,我们如何来攻克这个项目课题,在开展该工作方面是否有创新工作思路,我们企业研发能力、研究基础如何,完成该项目后其经济社会效益如何等问题是评审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如何回答好这些问题,如何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表达出我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创新思路,是项目申请成功的关键。因为项目申报材料是评审专家在不直接接触了解申请项目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论证的唯一依据,它不仅起到桥梁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一种规范化的说明文书,用最为简洁有力的语言概括一项科研项目的申报意义。
一般来说,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或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项目主要研究的内容和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现有的工作基础和优势、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
2 如何撰写申报材料提升申报质量
申报项目是科研实力的较量与竞争。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是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的必要条件。通过日常的工作,我们发现项目申报失败存在的共性问题往往是对申报材料理解不深,没有严格地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没有真实地反映出企业在申报项目中的科研实力,使得评审专家无法正确地评估,从而造成项目申报失败。因此,完整、规范、高质量的申报材料是项目申请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下面,就针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的几个关键问题做系统的研究分析。
2.1 独特新颖的科研选题
项目申报能否获得成功,选题的确定、选题的新颖程度至关重要。所谓新颖的选题一般包括四类:一是尚无人涉足的研究领域或选题;二是学科前沿的理论探讨;三是老问题的新研究视角、新材料发掘或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四是海外新理论、新观点的引进与推广。其中第一类最具创新性,属于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甚至是创立新学科的研究项目,具有填补学术空白的价值,申报这样的课题立项可能性最大。为此,在申报项目确立选题前必须认真做好选题的“查新”工作。所谓“查新”,就是通过查阅相关立项信息,确定申报选题或课题立项是否具有新颖性。在确立选题前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文献查阅和以往立项信息查询,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从事重复性研究。同时,通过文献查新和信息查询,还可以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水平和现阶段的研究热点,这对于确定研究选题与研究方向也是非常有价值的。
2.2 充分展现项目的必要性或意义
研究项目的必要性或意义,是该项目的灵魂部分,它反映了我们对项目研究所在领域的了解程度、知识结构和所研究目标的重要性,应突出重点。研究的必要性或意义要争取开门见山,应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从国家的发展战略角度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符合国家科学发展的趋势,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优先主题的要求;2从经济社会效益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否可以提高地区的交通运输能力,缓解地区的能源需求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3从对行业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否可以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引进更多的高科技人才。
2.3 认真总结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申报前应通过文献查新、专利检索等方式对申报项目所涉及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有充分了解,在申报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同行研究的新动向等加以阐述,并附主要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著录并非简单的拼凑,应是完整说明立项依据的有力辅证,应尽可能是最新的、同行业内较权威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不必太多,参考文献要新,要有权威性、时效性,最好引用国内外同行最权威人士的资料。
该部分可归纳分析为谁在做、做什么、做得怎样、谁做得好或不足是什么、你打算怎么做才能更好。即:1问题来源是自己提出的,还是别人提出的,还是大家共知的问题;2与本项目相关的发展动态,哪些问题解决了,哪些还没有解决好,问题的来龙去脉要叙述清楚,对国内外研究动态要有总体评价;3本人工作与他人工作的区别是什么,是否有人做过,做得如何,是否别人做过而没有解决等;4对国内外该领域的专家要有恰当的评价,评价时言辞要委婉客观。
2.4 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这部分是重点。研究目标是我们想要完成的研究立题,是指要解决什么学术性、技术性的问题。企业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都有自己的研究方向,围绕研究方向,我们应当认识到该项研究能达到一个怎样的目标和期望。因此,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种目标:一种是技术目标,通过该项研究,可以填补技术的空白,引导该行业内的技术发展,推动行业的发展进步;另一种是经济目标,科研项目的研究应该以能够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率,提高生产力等为导向。
研究内容指为达到目标而进行的主要研究工作,研究内容切忌不要和题目脱节,一定要围绕题目去展开。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相对应。阐明研究内容的依据、所要解决的问题及所用的方法、预期结果及简单讨论。表述上应逻辑严密、层次清楚、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力求创新、科研必须是创新、不是创新就不是科研。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与研究目标相呼应,阐述时说明关键问题中可能出现的潜在技术问题,要仔细分析,阐明该问题对整个科研项目研究中产生的影响。这个问题是相对难以解决的,是真正的难题所在,需要经过艰苦地探索,并结合自身的科研实力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2.5 详细分析现有的工作基础和优势
研究基础包括前期工作基础、实验条件、已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申请者资历与学术水平、课题组人员专业、职称搭配等。在这里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反映优势,突出水平。因为有限的经费必是择优支持最有基础、最有实力的申请者。因此,申请人及主要参加者所做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要尽可能详尽地在申请书中反映。
2.6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是每一个科研工作者都想达到的目标。关于这一部分我们在编写的时要注意避免空洞的论述。要针对项目表述真正属于本项目的意义,着重论述项目技术成果所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一般可理解为直接效益,该项目能否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创造多少价值,增加企业多少收入、税收等方面;社会效益,则可理解为间接效益,项目的实施发展,实现的社会效益主要可包括:1)从技术层面来讲,可填补技术领域内某项技术的空白,促进技术和行业的发展;2)从技术应用地区经济发展层面来讲,提高地区的交通运输能力,缓解地区的能源需求压力,加快地区的经济发展;3)从产业发展链的角度来讲,可以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4)从地区经济发展角度来讲,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引进更多的高科技人才,拉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3 结语
该文首先针对科研项目申报中项目申报材料的重要性及主要内容作了一个简要的阐述,简明扼要地概括了项目申报材料的作用,并讨论了项目申报材料中应如何把握各个重点的撰写来提升申报材料的申报质量。
重大项目因研究层次高,其竞争激烈程度也远比一般项目要求高。要想取得申报成功,只靠一时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注重平时的积累,厚积薄发。从科研管理的角度来说,应注重加强信息积累,掌握我们企业科研资源状况,重视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充分依靠专家的力量。作为科研管理人员的我们,除了平时要多和开发部研发人员多联系、加强沟通外,还应与上级科研主管部门保持联系。一方面,有助于领会文件精神,对项目申请提出建设性意见;另一方面,有助于及时了解项目有关信息,必要时根据情况对申请材料作出调整和补充。项目申请环节虽然是项目管理中很重要的环节,但是提到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它也只不过是其中一个部分,我们作为科研项目的管理人员,应该从整体入手,把握每一个细节,确保科研项目安全、高效地实施。
参考文献
[1] 陈省平,李子和,李涛.科技项目管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1).
一、工作原则
(一)加大试点力度。总结第一批试点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试点工作水平。
(二)加强引导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试点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导性作用,又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社会创新要素向试点企业聚焦。
(三)突出示范带动。完善标准,强化导向,加强宣传,促进交流,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
二、试点范围
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
三、选择资格和条件
(一)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 中国公民或中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全资设立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 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一般应近三年连续盈利或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6%以上。
(二)选择条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 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
3.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全部销售收入的20%以上。
4.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 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方组织初选并推荐,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核确定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 请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 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级转制院所向科学技术部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向本地方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
3. 请各地方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并附推荐函(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寄送到创新型企业试点受理工作组(设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荐作为试点候选的企业最多不超过5家,并给出排序。推荐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代章。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有关行业协会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
受理工作联系人:李享,阎冬
电话:010-68598364,68511564(传真)
E-mail:,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火炬中心(100045)
按照我省科技工作总体安排,为了做好2009年度省级各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征集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征集以下计划面上项目:
1、*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
2、*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星火密集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农技培训、科技特派员、农技110、农技专家大院,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等的建设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培训工作;
3、*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项目;
4、*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包括出版项目;
5、*省星火计划;
6、*省火炬计划;
7、*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09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采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单位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说明、项目申请书、申报表和申报软件。
(二)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对申报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除外)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计划处。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由各高校按照规定的申报数量限额(另行通知)统一报至我厅发展计划处。
(四)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5家(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院所办初审后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全部通过省卫生厅初审;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除医药卫生之外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报。
(五)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要根据2009年各计划的年度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一是要继续做好*年之前下达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二是要合理安排国家和省上申报项目的部署和配套;三是要严格把关,突出重点,按照各类计划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申报限额单位名单见附件二,未列入名单的省级部门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限报2项,其他计划合计限报3项。*年已经确定的同类项目,不再推荐上报,具体名单在*科技信息网查询。
(六)“13115”科技创新工程计划中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实行组织申报;科技扶贫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富民强县计划、技术转移及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及各类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由我厅组织申报。请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与我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沟通,经同意后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盖章后报我厅发展计划处。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人才工作环境,更好地调动全县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我县人才工作水平,根据自治区人才办有关文件精神,**年,县人才办印发了《**县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三争三创”活动实施方案》(永党组发[**]112号),对进一步深入开展人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推进“三争三创”活动深入持续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各单位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三争三创”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各乡镇,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二、检查验收时间:从**年5月8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验收内容:
此次检查验收,按照《**县党政机关(乡镇)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工作考核细则》、《**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教育、卫生、农牧、林业、水务、城建、交通、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供销社的人才工作检查验收含下属事业单位;企业人才工作的考核以望远工业园和发改局为主,检查部分重点企业人才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验收方法和程序
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分乡镇、党政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方法和程序是:
1、听取各单位人才工作和“三争三创”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重点是基本情况、特色或创新工作及成效、存在的问题;
2、对照考核细则逐项检查有关档案资料,包括文件、图片资料等;
3、采取实地察看等形式了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4、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人才办按照人才队伍建设“三争三创”标准,进行综合比较分析,提出拟表彰命名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示范点,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审批,在“七一”进行表彰命名。
这次表彰命名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示范点,将作为重点向区、市人才办申报。
五、有关要求
根据省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皖经投资〔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重点
1.节能、减排、降耗、综合利用效果明显,在行业内或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和较好的示范意义的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和管理,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直接为节约能源、综合利用资源、实现清洁生产、改善环境提供服务的项目。
2.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3.对现有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线进行改造的项目。
4.国家、省确定的153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必须具有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显著特点。
2.节能项目的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煤、综合利用项目的资源综合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节水项目的年节水量不低于2万吨,清洁生产项目要附清洁生产审计报告。
3.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承担项目总投资。
三、申报材料
1.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请表。
2.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县区同时要报项目汇总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已落实(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无偿资助方式,复印件)或项目贷款合同和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贷款贴息方式、复印件)等资料。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上一年度能源消耗情况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截至项目申报前一月的会计报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县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县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县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盖章)后报市经委、财政局,并对初审结果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属企业和区属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市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
第二条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坚持高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双认定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参加选拔的高技能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在我市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在我市工作。
第三条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办人;
(四)创新工艺流程成效显著、形成制造技法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四条申报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原则上收入(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2倍。
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内全职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且每年在连工作不少于6个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四)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五)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六)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五条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用人单位,除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企业提请申报时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国税、地税年纳税额合计200万元以上;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
(三)高职院校、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第七条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程序:
(一)申报受理。用人单位登录“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同时向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提交文本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书》(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培养或引进高技能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技能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其中,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提供前一工作城市缴纳社会保险号码;
3.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公办职业院校无需提供)、院校办学许可证、国税和地税开具的纳税证明;
4.高技能人才与培养或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另需提供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柔性引进的以护照居留累计时间计算;
5.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提供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等。
(二)审查推荐。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分级推荐,需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与《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评审遴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料审核、实地考察、集中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择优确定拟入选高技能人才建设计划人选。
(四)社会公示。市人社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人员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发文公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人员,发文公布。
第八条每年选拔用人单位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20名;引进高端高技能人才30名(含柔性引进5名),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需要的高技能人才100名。
第九条高端高技能人才属用人单位培养的,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薪酬补贴。属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薪酬补贴;属用人单位自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可一次性发放1—3万元薪酬补贴。
属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全职引进的,满足对应专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3万元薪酬补贴。
第十条对确定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技能人才类评选表彰,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特殊津贴。按规定享受我市引进高技能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第十一条高技能人才同一项目或待遇符合多项技能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相关待遇。
《方案》指出,本次评比的范围是:在吉林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以粮食、畜产品和林特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
《方案》指出,参加评比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加工主营业务收入和经济效益在本省同行业处于较高水平。企业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资产优良,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较高的银行信用等级。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自主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同行业中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与市场开拓能力居领先水平,品牌建设发展成效显著,企业产品竞争力强。企业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备,3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企业纳税意识强,纳税额在同行业处于前列,没有偷逃税款现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有所回报。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知名度较高,没有消费者投诉。企业吸纳农民工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对转移农村劳动力贡献大,安置社会劳动就业率在同类企业中居前列。企业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重大环保事故。
《方案》指出,评比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或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为10分,各项数额每增加10%增加1分;企业净利润三年内均以10%递增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增加1分;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A级5分,AA级15分,AAA级25分。企业产品获省级名牌产品5分,国家级名牌产品10分,中国驰名商标20分;企业每获得一项ISO系列、HACCP等有关质量认证的加10分。企业3年内转移农村劳动力达500人为20分,每增加100人加10分。企业设立独立研发机构的为10分,国家级研发机构加20分,省级以下研发机构加5分,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加10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科技进步奖加20分。企业纳税总额达500万为10分,每增加10%、增加10分;企业基本建设投资连续3年以30%速度递增为10分,每融资1000万,增加5分。企业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10分,企业3年内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加10分,企业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