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发表,线上期刊服务咨询

指导工作意见8篇

时间:2023-02-06 20:24:3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指导工作意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指导工作意见

篇1

以“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为总体目标,按照《*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市教育体育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提升中心幼儿园内涵与品质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托幼园所的管理,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继续优化幼教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规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城区幼儿园办园品位。创新办园机制,采取名园带民园、公办园办分园等形式拓展城南、城北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力争城区托幼园所分层、合理布局,满足不同层次的幼儿教育需求;按“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分层分类指导城区幼儿园提升内涵品质,形成办园特色,争创高层次的示范幼儿园。

2、拓展中心幼儿园优质资源。继续理顺1-2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体制,继续公派园长、幼教专干、幼教辅导员到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职;争取投入800万元左右易地新建汤浦镇、崧厦镇中心幼儿园;投入125万元左右改建陈溪乡、盖北镇中心幼儿园;争创1-2所左右*市农村示范幼儿园,1所省示范幼儿园。

3、加快农村幼儿园规范发展。继续加大网点调整力度,撤并20所左右小而散的村级幼儿园;加大投入,新建或修建、改建10左右所左右中心村幼儿园,争创15左右所*市农村合格幼儿园;落实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职称评定政策,加大继续教育、园本培训力度,稳定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提高专业素质。

三、重点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强化“文化立园,特色引领,内涵发展”的意识,推进城区幼儿园的精品化建设。引导城区幼儿园坚定特色目标,整合力量,聚焦特色,持之以恒,不断固化、亮化、深化特色,加强与特色相匹配的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先导,建设学习型幼儿园,提升城区幼儿园的办园品位。计划在城区幼儿园层面,组织一次“特色幼儿园与校园文化”的专题研讨活动,并利用幼教宣传月向社会展示城区幼儿园的特色建设成果。

(二)按“六个一”工程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心幼儿园优质化建设与管理。

1、利用考核机制、专项督查、幼教宣传月等手段,继续理顺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体制,健全组织管理运行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幼儿教育发展氛围。

2、完善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与奖励制度,实施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五年建设规划,积极改善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

3、通过政策引导和奖励机制,继续公派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辅导员),实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职称评审制度,优化从业队伍素质。召开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现场会,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4、通过示范辐射,分层培训,个别指导,区域推进等方式,改变农村幼教的教育模式,优化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加强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功能。

(三)以争创为契机,推进农村幼儿园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1、按照《*市教育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实施新一轮中心村幼儿园建设规划。依托“*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以及“*市农村合格幼儿园”的争创载体,出台《*市农村幼儿园建设经费奖励方案》,努力争取评选表彰关心支持农村幼教的好村官,多元化推进中心村幼儿园的建设,改变农村幼儿园无证办园及“小、散、差”的状况。

2、加强*市农村合格幼儿园的引导和发展。成立“*市农村合格幼儿园教研中心”,利用教研中心这一平台,交流经验,相互研习,进一步提升办园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农村幼儿园的带头示范作用。召开*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我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和方法,推动农村幼儿园的均衡化发展。

3、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抓住契机,完成新一轮*市农村合格幼儿园的争创任务。

(四)启动0-3岁早教工作,构筑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运行机制。

1、实施正规教育机构托幼一体化管理和教育的探索,包括托幼园所的一体化规划和建设、城乡托幼一体化发展和托幼课程的一体化构建。

2、以社区为依托,对0-2岁散居婴幼儿实施“亲子园”及入户指导,提高家长或看护人科学育儿能力。

(五)继续抓好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安全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1、开展以安全制度建设、接送车管理、日常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2、进一步完善年度工作考核制度,修订奖励细则,更好地引导各幼儿园在规范的基础上谋求发展。

3、扎实开展幼儿园课程改革实践,规范使用与《纲要》要求和新课程培训配套的指定教材,探索主题背景下的幼儿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幼儿自主探索学习的区域活动研究,转变农村幼儿园小学化教学倾向。

四、*年工作行事历

一月份:1、评选幼儿教育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2005年工作总结、*年工作思路

3、幼儿园结束工作视导、档案资料整理

二月份:1、开学工作视导

2、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3、幼儿园接送车情况专项检查

4、幼儿园一物多玩创新游戏调研

三月份:1、下发*年幼儿园工作指导意见

2、制订*年岗位目标责任制

3、*年度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及农村合格幼儿园争创工作调研及实施规划

4、*年幼儿园建设维修项目调查及实施规划

5、接待诸暨市幼儿园园长考察团来我市考察学习

6、幼儿园区域活动观摩、教育案例评优、角色游戏调研

四月份:1、出台《*市农村幼儿园建设经费奖励方案》

2、修订《*市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奖励细则》

3、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辅导员任职情况调查

4、整顿、规范全市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

5、幼儿园托班区域活动观摩研讨活动

五月份:1、第二届*市幼儿教育宣传月活动准备及实施(城区幼儿园特色办园研讨、成果展示、校园文化沙龙;各乡镇按区域划片深入农村进行幼儿教育宣传和活动展示;各宣传区活动及成果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等)。

2、中心幼儿园优质化管理和农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现场会

3、幼儿园优质课活动评比

六月份:1、幼儿教育专项督查(中心幼儿园公办体制理顺情况、乡镇政府履行学前教育职责情况等)

2、继续协助做好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辅导员的公开选拔、任命工作

3、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

4、幼儿园一物多玩游戏评优活动

七、八月份:1、成立“*市农村合格幼儿园教研中心”,制定教研中心学习制度、实施计划并进行第一次活动。

2、幼儿园建设维修项目进展情况调查

3、各级各类示范、合格幼儿园争创情况督查及指导

4、组织农村幼儿教师专题培训

5、组织论文、教学叙事评比

九月份:1、幼儿园学年度工作会议

2、幼儿园年报统计工作

3、中心幼儿园园长培训暨考察学习活动

4、争创省、市示范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申报工作

5、*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争创乡镇幼教工作指导

6、出刊《*课改》幼教专集

7、名优教师送教下乡

十月份:1、省、市示范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争创工作指导

2、托幼一体化教育观摩及研讨

3、以社区为依托的亲子园教育经验交流研讨会

4、*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争创乡镇幼教部分档案资料检查指导

5、农村幼儿教师教学游戏化评比活动

6、“一物多玩”创新游戏展示暨研讨会

十一月份:1、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研讨活动

2、迎接各类争创活动(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省、市示范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等)评估验收

3、参加省幼教干部、教研员培训班

4、主题背景下区域活动观摩暨研讨会

5、名优教师“走近孩子的世界”教学风采展

十二月份:1、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评比

2、幼儿园年度经费运行情况调研及专项经费奖励补助方案

篇2

以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稳定冬种瓜菜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扩大桑园种植面积,优化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优势产业带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合理安排植期,做好产销对接;加强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效应,拓宽市场销路,扩大出岛量,提高产业效益。

二、目标任务

1、今年冬种计划面积57000亩,其中:(1)瓜菜5000亩(详见附件一);(2)桑园6000亩(详见附件二);(3)玉米10000亩,其中糯玉米和甜玉米5000亩,饲料玉米5000亩;(4)花生5000亩;(5)番薯5000亩;(6)豆类2000亩;(7)木薯20000亩;(8)其它5000亩。

2、推广标准化瓜菜基地建设。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国土土地整理等项目,加强农田排灌渠道、田间道路、土壤改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标准化瓜菜基地。营根、湾岭、什运、红毛要抓好1-2个连片50亩以上的商品瓜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田洋建设。

3、加强产品质量监控。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农资产品合格率在85%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冬季瓜果菜产品的质量合格率超过98%,力争冬季瓜果菜绿色防控推广面积达到500亩,冬季瓜果菜农药使用量减少30%;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20000亩,农民瓜菜收入增加5%。

4、搞好产销衔接。办好“冬交会”,以“冬交会”为契机,寻找市场和订单,确保冬季瓜果菜产销订单率6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抓落实。县成立冬种生产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局、水务局、商务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扶贫办、科协、供销联社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为乡镇农业技术骨干的冬种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冬种生产指导性意见,将冬种任务落实到村委会和村小组,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形成县抓乡镇、乡镇抓村委会、村委会抓村民小组的“齐抓共管”局面,做到领导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我县冬种生产,确保冬种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调整优化品种结构

各乡镇根据本地生产优势和经验,突出主导品种,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积极发展效益好的农作物品种,增加农民收入。适当调减价格不稳定,效益较差,市场需求量逐渐减少的品种,逐步调减种植面积;对市场需求量较大,价格较稳定,效益较好的品种,适当增加种植面积。

(三)稳定冬种瓜菜面积,推进产业带建设

1、稳定水旱田面积。积极推广“稻—菜”轮作制度,水旱田种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

2、努力扩大坡地面积。坡地种植是扩大冬种面积的重要途径。解决灌溉问题,积极发展坡地瓜菜,可有效规避前期的涝灾,并可灵活安排种植时间,适于秋种,要充分挖掘水源,配套建设喷滴灌设施,解决坡地瓜菜用水,逐年加大坡地种植面积。

3、推进冬种瓜菜优势产业带建设。积极推进湾岭苦瓜、节瓜优势产业带,营根城郊菜优势产业带,什运乡青瓜、白玉豆优势产业带等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优势产业带。

4、发展集中育苗。根据本地瓜种植计划和布局,引导农民采用小拱棚小面积集中育苗,提高种苗质量,合理安排种植时间。

(四)合理安排植期,推动科学种植

1、科学合理安排种植时间及种植地块。为了使冬种作物丰产丰收,各乡镇要把冬种作物的生长特性和所需的土壤气候条件及市场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动手,及早抓好备地、备肥和备苗工作,要在晚造收获前落实冬种作物种植田块,排干积水,边收获晚造边犁田备地备肥,尽可能提早种植,有灌溉条件的旱田和坡地可适当提前备地,确保瓜菜、糯玉米等冬种作物产品在明年1-3月份的黄金季节上市,不影响早稻生产。以外销为主的苦瓜一定要在11月份开展营养块育苗,11月底至12月初种下,才能确保在明年2月10日左右开始摘瓜。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推进水稻改制度工作,合理安排早稻种植期,做到既不影响早稻生产,又能为冬种作物挤出充足的生产时间,确保冬季作物及时下种,按时收获。

2、针对我县冬季气候偏冷得特点,大力推广地膜覆盖种植瓜菜,同时发动农民群众在瓜菜基地北面设立防风障。

(五)突出主导品种,提高种植效益

1、突出主导品种。各乡镇要依据资源和种植经验,积极发展市场好、效益高的主导品种,如什运乡的青瓜、白玉豆;湾岭镇的苦瓜、节瓜等。

2、优化传统品种。积极引进省外、国外优良瓜菜品种试种,筛选与推广适宜本地栽培的优良瓜菜品种,保证瓜菜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品种推介见附件三)。

(六)建立冬种示范基地,以点带面

除桑树外,各乡镇要建设1-2个连片20亩以上的冬种示范基地(木薯除外),湾岭、什运、红毛三个乡镇要建1-2个连片50亩以上的冬种瓜菜示范基地。

(七)加强质量监管,创立知名品牌

1、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普及“两瓜两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太阳能(电能)灭虫灯、蓝/黄粘虫色板、性诱剂等物理防控措施,大力推广超免蛋白、海岛素等植物调节剂,配合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大力推广健康栽培和生态栽培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点,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

2、加强农民培训。县农技中心和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区农作物生产发展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农作物生产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民生产水平,教育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3、强化瓜果菜产品抽检。县农业局要加强冬种瓜菜的质量监管,建立完善瓜菜流动检测队伍,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和乡镇农产品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要加强瓜菜上市前例行检测,强化田头、收购站(点)的抽检,“两瓜两豆”100%持证出岛,确保上市瓜菜产品质量安全。

4、提高品牌意识,创立知名品牌。要鼓励企业或合作社积极创立品牌,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加强包装设计,提高包装档次,着力打造瓜菜品牌,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闯市场,向品牌要效益。

(八)发展设施农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农田整治、土地整理、菜田改造等项目,完善冬季瓜菜基地排灌渠道、田间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冬种瓜菜生产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发展大棚栽培及喷滴灌等设施,探索大棚周年利用生产模式。积极推广瓜类嫁接苗,提高种苗质量。

(九)落实惠农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我县今年计划通过补贴种苗的形式扶持连片种植冬季瓜菜的农户,对于连片20亩以上的基地,补助200元/亩用于购买种苗。种植桑树每亩补贴970元:桑苗按每亩490元补贴、种植按每亩300元补贴(用于购买肥料)、机耕按每亩180元补贴。各乡镇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品种和生产规模,着手做好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组织落实和筹备工作,保证按时供应生产需要。

(十)拓宽销售市场,做好产销对接

1、培育本地运销队伍。充分发挥当地农民经纪人的作用,积极培育本地区农产品运销队伍。鼓励和支持销售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多种形式宣传推介瓜菜产品。

2、做好产销对接。一是办好“冬交会”,扩大订单,使“冬交会”成为我县冬季瓜菜走向省外市场的窗口;二是建立产销联盟。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区的生产实际,积极主动与相邻市县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新型的产销关系,组织一批生产基地和重点专业合作社作为批发市场的主供基地和固定合作伙伴,建立稳固的产销合作关系。

3、加强产地市场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瓜菜种植面积、品种及产量做好预冷处理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冷库,制定收储标准,建立出入库制度,做好销售服务,创造良好的产地收购环境。

4、建设信息平台。一是建设瓜菜种植信息平台,通报种植品种、时间和面积;二是在政府网站上开设市场信息栏目,当地主要瓜菜品种产地收购价格信息;三是积极探索电子商务销售,减少流通成本。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清洁、环保、绿色”为目标,以建立“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重点,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以构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全市农村清洁、美丽、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同步推进、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总体安排和要求,我市计划利用两年时间。按照。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的原则和“先净后美再提升”的要求,确保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一年内有明显改观,两年内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两年后转入常态化管理。阶段目标任务是:

1、2011年,以集中整治“脏乱差”、建设环卫基础设施为重点,以“三川、四线、五点”为突破口,有效遏制农村面源污染,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镇村基本建立起以“五有”为标准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即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辆,有一支认真负责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专业清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经费保障机制。乡镇机关驻地率先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标准,乡镇机关和乡镇驻地街道各建成一个水冲式公厕,龙亭、芝川,西庄、昝村、龙门10月底达到镇区整治标准。各镇(办)50%的行政村达到村庄整治标准,108国道、旅游线路、304省道、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在10月底前率先达标.新创建省市级卫生镇3个,省市级卫生村10个。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国、省道达到国家养护标准。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各建成一个高标准的水冲式公厕。初步形成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所有出土工地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车辆冲洗率达到60%以上。

2、2012年,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镇、村全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乡镇驻地街道再建一个水冲式公厕。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村庄整治标准。新创建省市级卫生镇4个,新创建省市级卫生村20个。乡镇驻地基本实现“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目标,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乡道路、通村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市乡道路沿线加油站各建成一个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三、整治标准

1、镇区:镇区街道住户门前无私厕、无煤房、无路障;垃圾箱、收集点等设施设置合理,垃圾日产日清;街道路面平整,路牙以上普遍硬化,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散放禽畜和暴露垃圾;车辆划线停放,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等及时清理;广告,牌匾整齐美观,无乱贴乱画;农贸市场经营摊点摆放整洁有序,无影响交通的马路市场。

2、村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善;建有村民卫生制度或公约;建有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主要道路平整干净,排水沟渠畅通;巷道无暴露垃圾、无禽畜粪便,无柴草乱放,无污水乱泼,无禽畜乱跑,无乱搭乱建,无秸秆焚烧;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等及时清理;村(居)民饮用水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村内基本做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国省道沿线村庄商店、餐馆、修理厂等各类经营场所门前路面硬化。

3、道路:落实道路管理、养护责任制,保持国道、省道、县乡道、村道等路面平整、完好、整洁,排水沟通畅。垃圾及时清扫、收集和运输,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无擅自挖掘或占用道路的现象,道路红线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无毁坏路产、阻塞交通的加水洗车点。

4、河道(沟渠):落实河道(沟渠)管理、保洁责任制,保持河道(沟渠)水清、景美,河道(沟渠)岸边无垃圾堆积物,无水面漂浮物,无擅自占河填渠现象,河道(沟渠)管理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

5、加油站: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建有高标准水冲式公厕,配备洗手、烘干,梳妆、机械通风等设施,内外墙壁贴瓷砖美化,并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时清洁公厕内外卫生,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墙面无乱涂乱画。市乡道路沿线加油站建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四无”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市指导、镇(办)主抓、村主体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市上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全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指导.各镇(办)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向市农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汇报一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针对问题,安排工作。

各镇(办)及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镇(办)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村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对涉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有关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

(二)建立健全“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规划,逐步到位”的原则,研究制订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方案。

城区范围内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镇区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区域性填埋”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偏远地区行政村,实行“户清扫、村收集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可一村或几村联合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炉(窑),进行填埋或焚烧,降低山村生活垃圾收集拉运成本。按照每年收集运输三分之一行政村生活垃圾的目标,三年内实现全覆盖,五年后基本纳入市垃圾处理系统。

组建镇(办)保洁专业队、垃圾转运专业队和行政村保洁专业队三支专业队伍。镇(办)驻地保洁专业队不少于5人,保洁员工资不低于上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镇(办)垃圾转运专业队根据车辆配置情况确定,工资按每人每月1000元落实;行政村保洁专业队至少2人,保洁员工资由行政村自行确定。在国家公益性岗位分配中,向镇(办)和行政村保洁员岗位倾斜。

每月的第一周,全市普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周”活动。

(三)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财政局每年为每个镇(办)补助20万元环境卫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补助经费逐年提高。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镇(办)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拉运、填埋各行政村生活垃圾等。为每个镇(办)配备2—3辆垃圾转运车,所配置车辆由镇(办)统一使用和管理。每个区域性垃圾填埋场补助20万元。

市财政设立“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90%的资金用于对镇(办)的以奖代补;10%的资金用于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011年起,市上对当年评选的市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先进村(获得省、市级卫生村命名的除外),次年给予每村一次性2万元奖励,由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对当年创建成国家、省、市级卫生镇,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创建成省级、市级卫生村,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由市爱卫办组织实施。在对地质灾害、沉陷区、水源地、边远地区贫困群众移民搬迁、建设新村时,要统筹解决环境卫生设施投入。

发挥镇(办)和行政村在农村环境整治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各镇(办)对居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筹集费用用于镇(办)保洁员工资,具体征收标准参照城区标准。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用以自筹解决为主。根据“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解决,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元,筹集费用专项用于村级环境卫生管理。筹集费用使用情况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由镇(办)和全体村民共同监督。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乡镇可将垃圾处理费收取权、垃圾填埋场复耕后土地使用权、垃圾清运服务进行招投标等方式,交由社会投资主体或社会保洁公司统一承包、统一转运、统一处理,避免乡镇环卫设施及设备重复投资,减轻财政负担。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偿机制。

4、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

实行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市对各镇(办)目标责任考评范围,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年进行一次考评。

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活动;每年组织一次“镇办交叉检查”活动。并对每次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并与年终考评挂钩。对督查通报中一年内被两次通报点名批评的单位,由市文明办、市爱卫会取消文明乡镇、文明村和卫生单位等方面的荣誉称号或申报资格.

实行部门包联督导制度。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联督导各镇(办),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买行群众评议制度。每年在各镇(办)组织一次“群众性满意率调查”活动,调查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5、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市农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各镇(办)编制垃圾填埋场及村镇规划,同时协助镇(办)积极申报和争取项目,抓好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局要加大生态农业和沼气工程建设力度,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和污染防治。林业局要积极推进道路、河渠植树造林和村镇“三化一片林”建设工作。交通局、公路段要抓好国省道及主干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指导各镇(办)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广泛开展“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环保局要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水务局要加强农村水质监测,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卫生保障问题,抓好河道及渠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商务局要抓好辖区内国省县道沿线加油站“卫生公厕”的改造和建设。工商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理整顿。农综办每年确定1—2个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完成5—10个贫困村的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建设任务,落实每个贫困村30万元的环境卫生整治投入。

6、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他们的组织引领作用。通过召开动员培训会、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引导他们掌握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调动基层干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篇4

新修订的《条例》,既进一步界定了审计的职权范围,规范了审计程序,又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的内容,赋予了审计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权和处分建议权,还规范了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它的修订与颁布施行,为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提供了更完备的法律手段;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更有利的法律保障;为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奠定了更坚实的法律基础;为推动审计事业的长足发展创造了更良好的法律环境。《条例》的修订与颁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扩大审计影响,增强审计权威,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推动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市审计机关要迅速掀起宣传和学习《条例》的热潮,为在2010年5月1日全面贯彻《条例》奠定基础。

全市审计机关要将学习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作为宣传审计、扩大审计影响、营造良好审计环境的过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贯彻实施到位。市、县(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起领导和保障责任,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机关各科(股)室、分局负责人应负起组织和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审计,从严治审,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各级审计人员应负起执行和具体落实责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履职,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各县(区)审计局要将《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尽快掌握《条例》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明确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职权行使、完善审计程序等方面作出的新规定,准确掌握和理解条例修订的背景、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及其实践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能越权乱作为,切实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进而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二)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

各县(区)审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条例》,以取得支持和理解,为《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通过宣传、贯彻达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能够根据《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以此为契机,自觉将遵守条例和依法审计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核心,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努力开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三)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学习宣传贯彻实效。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与当前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要求相结合,体现审计工作的宏观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与我市审计机关正在开展的“审计质量年”活动相结合,科学分析审计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增添措施,突出重点,坚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信心和决心;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与原《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对照比较相结合,在学习领悟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在贯彻落实上求实效。

三、大力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为在全市掀起宣传和学习《条例》的,市审计局拟通过六项活动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是在《日报》开辟专栏,重点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二是通过审计政务网建立《条例》学习专栏,定期更新学习内容;三是通过新闻报刊发表学习《条例》有关的专题文章;四是组织内审机构和辖区审计部门开展一次《条例》街头宣传活动;五是主动衔接征得法制部门同意,将《条例》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列入部门领导学法用法成果考核内容;六是翻印审计法规,免费发放至乡镇以上机构及领导个人。各县(区)审计局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采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征文宣传、街头宣传、普法板报等各种形式,全面展开宣传《条例》的活动,以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

(二)加强审计机关和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各县(区)审计局要按照市局提出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作好工作安排,为全面开展学习培训《条例》作好准备。按照全员培训和各级审计机关负责本级培训和指导下级的原则,市局将通过组织培训、案例分析、以审代训、课题研究等方式,负责组织本级全员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专题讲座。在此基础上,市局负责组织培训县(区)骨干。各县(区)要在不影响审计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力求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将全市审计人员培训一遍,不留空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实效。

篇5

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行依法行政、法制政府建设,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局继续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度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要求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有效实现行政目的而实施的引导、指点、教育、劝告、建议等非强制行为,是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的重要变革和补充。开展行政指导应当立足“企业所盼、工商所能、政府所想、法律所依”,坚持自愿、合法、合理、公开、便民原则,综合运用辅导、约见、提示、引导等方式,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和谐沟通。同时注重“四个结合”,一是与行政执法刚性管理手段相结合;二是与行政许可相结合;三是与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相结合;四是与基层建设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管科,陈亚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业务科室、工商分局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工商行政指导员”,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学习培训、组织实施等具体事宜,保证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及具体规则制度,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2、对相关重大行政指导项目进行审议和评估;

3、对相关科室、分局的行政指导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纠正;

4、及时收集、总结行政指导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提高行政指导工作水平。

(二)科室、分局行政指导工作职责

共性部分

1、组织本单位人员贯彻落实行政指导工作文件精神,熟练掌握行政指导工作相关业务;

2、制定本单位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3、及时向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反映遇到的问题。

具体分工

办公室:负责行政指导工作中的部门协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监督管理科:在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人教科、监察室、法制科对行政指导工作社会效果进行回访评价。根据市局《行政指导考核评估办法》规定,以工作台账、行政指导文书、案例为准,按季对各单位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半年考核一次,11月中旬汇总上报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比、通报、奖励。

负责研究制定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总结和典型经验的推广,抓好行政指导工作的推动、协调和监督。负责指导停业、被吊销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退出市场;提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年检验照手续;负责户外广告登记的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利用商标战略促进发展,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企业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和做好实施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长远规划;指导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指导广告经营者、者落实广告审核及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广告审查员制度,促进广告经营活动依法开展。负责实施市局“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中“广告监管类”、“商标监管类”的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工商分局实施上述指导工作。

法制科:会同监督管理科、人教科、监察室对行政指导工作社会效果进行回访评价,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负责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对重大行政指导项目进行合法性审议,协助办案机构对重大案件相对人的案后解释、说服、规范、帮扶工作。按序时进度向区法制办报送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人教科:会同监督管理科、法制科、监察室对行政指导工作社会效果进行回访评价,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监察室:会同监督管理科、法制科、人教科对行政指导工作社会效果进行回访评价,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按序时进度向区软件办报送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注册登记科:负责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运用行政指导的方法,帮助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规范地进入、退出市场,通过明确所需材料、提供示范文本、指导规范填报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申办各项登记事务。负责实施市局“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中“行政许可类”、“登记监管类”的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工商分局实施上述指导工作。

市场合同科:负责展销会登记、拍卖活动备案、经纪人管理、市场管理和合同监管方面的行政指导;指导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经营者履行市场开办者的义务,督促经营户落实自律制度;负责实施市局“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中“市场监管类”、“合同监管类”的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工商分局实施上述指导工作。

消保科(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帮助食品流通领域市场经营主体规范地进入、退出市场,通过明确所需材料、提供示范文本、指导规范填报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申办各项登记事务,对食品许可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企业,及时办理重新登记或变更登记;根据《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的内容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要求,从准入资质、供货商选择、日常卫生、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方面全程指导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积极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建立消费纠纷自主和解、消费维权约谈等制度,指导消费者快速便捷处理消费纠纷;负责实施市局“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的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工商分局实施上述指导工作。

公平交易科:负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解释、说服、规劝、劝阻、警示等行政指导方式,使行政相对人认清利害关系、知晓法律法规,自觉、自愿纠正违法行为,杜绝一罚了之,防止违法反复;制定和公布各种竞争指南,公布不正当竞争案例,指导经营者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地参与市场竞争,杜绝假冒仿冒、虚假宣传、恶意倾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企业打假维权机构,建立反应快捷、高效运作的打假维权工作机制;指导相关企业和经营者辨别传销活动与直销活动,指导企业依法取得直销经营资格,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实施市局“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中“经济检查类”的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工商分局实施上述指导工作。

四、具体方法、程序、步骤

(一)具体方法。行政指导行为在实施方式上具有多样性,可以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培训、指导、引导、劝告、告诫、建议、协商、修复、调解、鼓励、政策指导、官方信息等方式实行。目前,应当重点实施以下行政指导:

1、重点项目行政辅导;

2、服务发展行政建议;

3、监督管理行政提示;

4、轻微违规行政警示;

5、行政处罚案后帮扶。

(二)程序。行政指导的程序同样具有灵活性,在不违背行政指导基本原则和超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的前提下,只要有利于实现指导目标,可以灵活选择与运用相关的行政指导的实施方式及步骤等。

一般行政指导项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特定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对某一领域或某一行业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具体行政指导。其程序通常包括:

1、找准对象,寻求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调查了解,认为需要实施行政指导的,应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指导的目的、内容、理由、依据、实施者等事项,与有关行政相对人进行商谈、协商或其他方式的沟通与交流,以取得理解和配合。

2、深入调研,拟定方案。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工商部门应当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实情,结合实际与行政相对人协商对该指导项目共同研究,拟订实施方案,提供相关示范文本。

3、采纳意见,组织实施。行政相对人采纳具体行政指导意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帮助行政相对人具体实施,努力提高行政指导的质量。

4、回访总结,提升效果。对实施行政指导效果、质量进行适时的回访总结,并不断提升行政指导的效果。

重大行政指导项目是指涉及不特定行政相对人的抽象行政指导,或实施具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行政指导。其程序通常包括:

1、审议立项。属抽象行政指导的,由有关业务科室和工商分局提议,报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同时附上行政指导文件草稿和实施方案、工作指南等相关的资料。局法制科在接到提议机构的审议材料后,应当会同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审查,认为符合重大行政指导项目立项条件的,应提出同意立项意见,由局领导批准后实施;认为不符合立项条件的,应告知提议机构,并说明理由。

2、实施。决定实施的抽象行政指导项目,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行政指导文件,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和复制。决定实施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行政指导项目,按照一般行政指导项目程序执行。

3、评估。提议机构应通过召开社会组织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所实施的行政指导行为的效果进行评估。对有助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且明显成效的行政指导行为,予以深化和提高;对缺乏科学性或指导行为效果不明显的,进行改进完善或纠正。

(三)步骤。各业务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特点等情况,突出重点,优选指导项目,制定出本科室各类行政指导方案(试点项目、试点分局)。

各分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行政指导事项提出本局重点指导类别、指导方案报局行政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0日前完成1件以上行政指导案例,报局行政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交流、评估、考核。

篇6

根据市局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乳制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当前各直属局、分局对辖区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换发扫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市局食品处于8月14、15日对部分直属局、分局的乳制品换发许可证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现就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工作和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业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直属局、分局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中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一、关于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工作

1.严格区分换形。

因与《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配套的现行工商系统二版软件食品流通许可模块经过几次改版,应属换发许可证范围的情形较多,各直属局、分局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务必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相应的变更(备案)措施。

(1)不经营乳制品,但流通许可证中食品类别载有“乳制品”内容的,应到食品流通监管部门申请核销该食品类别,换发新的不含“乳制品”经营项目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到注册登记部门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2)不经营乳制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类别也未明确载明“乳制品”内容的,但经营户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在《经营食品类别表》中勾选了“乳制品”项目的,由经营户填写《取消乳制品许可类别申请表》(见附件一)交食品流通监管部门登记在案并存入该经营户的食品流通许可档案中。各直属局、分局要在本次乳制品换发许可证扫尾工作结束后,将该种情形详细汇总上报,市局食品处将协调信息中心统一做后台数据处理,确保该种情形以后不被统计为乳制品经营户。

(3)经营乳制品,但未换发新的乳制品经营项目单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由工商所(分局)巡查监管人员督促经营户到食品流通监管部门申请换发乳制品经营项目单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明确是否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4)经营乳制品,已经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但未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由工商所(分局)巡查监管人员督促经营户到注册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2.严格把握换证条件。

本次乳制品经营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出发点是抬高经营门槛,进一步规范完善乳制品经营许可,各直属局、分局要充分认识换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以下把握换证条件。

(1)提供经营户(经营者)银行开户证明;

(2)建立或加入电子信息追溯系统的相关资料;

(3)现场核查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是否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严格许可档案管理。

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在办理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业务时,经营户提交的变更资料(包括《取消乳制品许可类别申请表》)、《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以及收回的原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等要按照要求规范入档。

4.严密协作注重统筹。

在换发许可证时,应及时告知经营户凭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注册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负责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企业监管部门和工商所(分局)在办理年检、验照业务时应注意严格把关,确保食品流通许可证上食品许可范围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工商所(分局)巡查监管人员在对乳制品经营户实施日常监管查看《食品流通许可证》时,把乳制品(含、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项目是否单列许可作为必查事项重点关注。

二、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业务

1.保持食品流通许可中经营项目和食品类别一致。

改版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软件流程中将乳制品(含、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作为许可经营项目单列,同时在许可食品类别中以“勾选”的形式出现“乳制品”字样,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食品流通业务流程时,应注意将食品许可经营项目和食品类别保持一致。

2.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软件使用相关表式。

对于申请乳制品许可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受理人员在书式申请材料齐全后,进入现场核查环节时,工商所(分局)现场核查人员应打印《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见附件二,来自于食品流通许可软件流程),在申请人配合下进行实地现场核查,并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填写《核查表》。现场核查时,应重点关注是否建立或加入电子信息溯源系统、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是否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篇7

为深入推进市容市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意识,转变市容市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市容市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法治*建设纲要》和《*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结合吴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指导试点工作的实践,决定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构建行政指导工作制度。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推行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导,要以党的*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转变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执法亲和力,改善执法环境,全面推进和谐城管建设。

2.工作目标:实现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单一刚性向刚柔相济转变、由传统行政管理向现代行政管理转变,探索建立和谐共生的新型市容市政管理关系,积极推动“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实现管理与发展、管理与服务、管理与维权、管理与执法的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导,是指市容市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及立法精神和政策规定,立足市容市政管理职能,针对不同情况,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提示、劝阻、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谋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引导其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应立足于“城管部门所能、社会民众所愿、法律法规所许”,把握好“立足职能、全面导入、因事制宜、和谐管理”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1.合法性原则。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精神和原则以及国家相关政策。

2.合理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采取的方案、方式应与行政指导的目的具有必要的、合理的联系,行政指导行为应基于正当、合理的考虑,内容应当适度,合乎情理,并且具备可行性和有效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实施的行政指导应当公正、规范,同一事项的行政指导不因相对人的身份、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的不同而给予不同的指导。实施的行政指导事项、形式等内容应当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公开,以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4.以人为本原则。实施的行政指导应当充分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说理,使行政管理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

5.效率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结合市容市政管理实际和特点,适时灵活地将行政指导与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传统方式统一于工作之中,用成本效益最大化的方式、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以促进职能到位和提高执法效能。

三、主要内容

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导应贯穿于市容市政管理的全过程,行政指导人员要在事前、事中、事后,根据不同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具体实施以下行政指导:

(一)审批服务行政引导。是指行政机关根据部门职能,在日常监管中主动为企业或个人服务,事前帮助、引导其规范自身行为,促进其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1.审批事项约见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向市容市政管理窗口咨询有关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确定申请事项基本符合条件后,主动与申请人约定时间到现场勘察,当场向申请人提出修改意见,并将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对象,尽量使申请人到窗口时一次审批完成。

2.审批事项提示。市容市政管理窗口对本窗口申办事项涉及的后续手续及程序,以书面提示单形式,向服务对象就下一环节的审批进行提示,提供有关审批依据及流程,引导申请人做好事项审批,避免申请人利益受到损失。

3.摊点疏导管理。对道路实行分类管理,开辟疏导点,实行定点、定时统一管理;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街道等部门联动,建立流动摊贩入市疏导机制,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规范经营。

(二)整治事项行政提示。是指市容市政管理机关在开展重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前,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整治事项公告,并主动与相关部门、单位、商家、个人积极进行沟通、说服的行为。适用于道路景观提升、街巷综合整治、户外广告整治、市政设施维修、市区道路大修等综合整治项目。

(三)执法事项行政提示。是指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事项发生前,按照“宣传、服务、教育、管理、处罚”五步工作法要求,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法规宣传、实施贴心服务、进行说服教育、提示执法事项的制度。

1.法律法规宣传提示。城管执法人员应当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积极向管理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当事人学法守法,规范行为。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工作,畅通沟通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营造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管执法工作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2.违章高发时段教育提示。对某一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高发时段到来前,城管执法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

3.审批事项事后提示。审批事项手续完成后,其事后管理由市容市政管理窗口以提示单形式,提前告知服务对象对审批事项应尽的城市管理法律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达到有效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的效果。

(四)轻微问题行政警示。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时,城管执法人员告诫其纠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应明确知晓的行为规范和要求,而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制度。

1.口头告诫。是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够即时改正的事项,执法人员应对其进行口头告诫并做相应记录(记录应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事实、改正情况,并由行政管理相对人签字确认)。

2.书面告诫。是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但不能即时改正的事项,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告诫书,督促其限期改正。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改正违法行为后,应在告诫书上签字,承诺今后不再实施同一违法行为。

(五)突出问题行政约见。是一种以约见形式,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教育,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的制度。适用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现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已被城管执法机关多次处以行政处罚,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案件存在疑义而难以处理的。由城管执法机关书面约见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六)管理责任行政建议。是指属于同一类型的行业普遍存在某类违法行为时,或因管理单位管理责任缺失造成某类违法行为时,由城管执法机关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情况抄告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单位,必要时由市容市政管理部门以建议函形式对违法行为人的主管单位提出管理建议和意见的制度。

(七)重大案件行政回访。是指市容市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对重大案件或多发案件进行事后回访的制度。

1.重大案件回访。对符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条件的案件和行政机关认为进行事后回访对规范、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行为有积极作用的案件,由城管执法管理部门负责回访。

2.多发事件回访。在市容市政管理部门职权管辖范围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案件和在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及群众反复投诉的事件,在处理完毕后,由综合协调或效能督察部门负责定期回访,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回潮。

(八)典型问题行政披露。是指市容市政管理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披露、公示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秩序、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反复违反法律法规且拒绝整改或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通过提高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的制度。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服务城市建设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主动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有效途径。要抛弃管理就是单纯处罚、许可、收费的传统观念,树立管理也要引导、执法先要服务的现代观念。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充分认识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涵,积极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要力争在短时间内,通过狠抓落实,建立起有效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实现市容市政管理与城管行政执法模式由粗放、低效管理向精细、高效管理的转变,由突击、运动式管理向经常性、持续性管理的转变,由事后被动管理向事前主动管理的转变;实现市容市政管理水平与执法水平跨越式发展;实现执法绩效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进一步促进市容市政管理和执法机关自身建设,改善执法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不断优化执法管理环境,提升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形象。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级领导班子要把行政指导工作作为系统性、全局性的创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成立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规则制度,审定行政指导项目,评估行政指导成果,监督行政指导行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市(县)、区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大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各市(县)、区局要相应成立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在本辖区推进行政指导的具体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要以本意见为基础,具有可操作性。

篇8

一、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协助配合解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意见,抓好组织实施。

2、建立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依照省、市有关食品小作坊准入条件,负责本地区食品小作坊准入的前期把关工作;协助区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做好本地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指导工作。

3、按照市、区政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强化辖区内食品从业单位安全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食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4、做好与区食品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基层社区做好有关食品安全协管工作,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从业单位基本信息。

5、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积极协助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食品从业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市、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社区)、示范店等创建活动。

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努力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市政府要求,各街道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设在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由街道分管主任担任食安办主任,确保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同时落实相应的工作保障经费。主要工作责任:

1、负责协助配合区相关工作部门或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应急处置、联合检查或整治行动。

2、了解掌握辖区食品安全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配合区相关部门处理整治,及时解决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配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善后处理、维护稳定工作,完善信息预警体系建设。

4、做好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指导和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辖区内食品从业单位工作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三、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职责

1、社区必须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具体负责本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

2、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街道配合区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取缔违法生产经营者;协助街道食安办和区有关部门对本社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综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反映并报告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3、掌握本社区食品从业单位数量及基本情况,协助配合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做好本社区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