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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8篇

时间:2022-05-23 06: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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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

篇1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培训分管领导和erp项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任组长,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任、各专业组组长任成员的erp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培训工作组,由项目办主任任组长,培训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组关键用户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任成员的erp系统培训工作组,负责落实培训资源,组织培训办班,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并实施考核激励。

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为erp系统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培训资源,培训班人员安排、培训班管理、培训效果评估、考核激励等。为每个培训班指派一名人员作为班主任,具体落实培训工作,负责培训班管理。

二、培训质量管理

各培训班、各单位(各专业组)要按照《公司培训项目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工作,对erp系统培训采用三级评估方式进行评估。培训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将评估结果汇总报送省公司培训工作组和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培训激励

为提高培训质量,鼓励培训师和培训学员共同做好培训工作,决定对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按照每批次考试考核的前10%予以表彰奖励,对培训项目质量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培训师予以表彰奖励。对于首次考试考核的不合格的学员,安排参加第二轮培训;第二轮培训考试仍然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一轮培训。每组培训结束后的考核奖励情况由培训工作组书面报公司培训领导小组决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四、培训班管理

(一)持卡上机和上机练习申请制度

1、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按照省公司提供的统一模板,为每位学员制作上机卡。

2、培训学员凭卡根据培训统一安排,上机参加培训。

3、学员在上机培训期间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拷贝、移动系统文件及其他学员的文件、资料。不得擅自使用外接存储设备(如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4、学员在授课时间需要上机练习的,需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负责统计人数,并向授课老师报告,协调安排老师跟班辅导。

(二)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培训班学员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联系培训教师,督促参培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3、负责培训班的考勤签到和签到表的保管,在培训结束后报送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

4、协助培训教师做好上机卡的审核、验证,以及非统一安排的上机申请。

5、根据erp系统培训工作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并向工作组汇报学员中存在的意见和问题。

(三)学员管理

1、保持教室(机房)内肃静,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机房),认真听讲,不交头接耳。学员上课期间手机一律关闭或静音状态。

2、保持教室(机房)内整洁,爱护室内设备和教学用品。

3、学员上机操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操作。

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培训期间的专题研讨、经验交流、自学和上机操作等环节的活动,并做到准备充分,务求实效。

5、学员上机时发现计算机有任何故障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报告,不允许私自搬动或拆卸机器任何部件,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者将追究其责任。

6、学员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的课程时间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造成无法取得上岗证的,责任自负;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参加学习,需要调整学习时间的,应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erp系统培训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再行安排学习。

(四)考勤制度

1、学员培训期间实行培训签到制,出勤情况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检查。

2、班级考勤记录由班主任负责妥善保管,在培训结束后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统一保管。

3、学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半天以内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超过半天的,经erp系统培训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未办理手续、请假未准而缺席者、超假者,按旷课处理。

4、考勤结果作为考试考核的重要依据,占总成绩的30%。培训班结束后每位学员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五)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erp培训机房网络系统与互联网络物理隔离,单独通道接入省公司数据中心。

2、每台学员机安装还原卡,用攀达设备屏蔽软件,屏蔽光驱及usb存储设备,防止学员带入病毒。

3、教师机和学生机均安装单机版防病毒软件(采取手动升级方式)。

4、服务器仅开启必需的端口。

5、持卡进入学员机房。

6、机房出口安装防火墙,屏蔽常见病毒端口。

五、实行erp系统持证上岗

公司各批次erp培训结束后,按照考勤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学员出勤情况占总成绩的30%,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对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erp上线后流程所及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由人力资源 部按照“公司培训证书管理办法”执行。

篇2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和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最大的效益,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为更好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立*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第三条职业技能培训是指由*市直劳动、教育、农牧、妇联、团委、残联、扶贫办等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时间在140学时)以上的,以促进劳动者掌握专业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就业能力培训或创业培训。

第四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学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

第五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自治区专项支付资金、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社会捐助等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以培训对象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代金券等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训对象,或者直接对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培训机构给予补助。

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特定培训对象给予补助,不包括其他人员培训。

第八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任务和项目的特点提出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确定及要求

第九条每年年初,根据*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培训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培训项目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中进行政府采购。对中标的培训机构确定为*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培训机构。

第十条以后年度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主管部门对上一年度*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机构进行考核,合格达标的培训机构可继续保留资格;或根据当年培训计划等情况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重新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由于残疾人培训具有特殊性,对其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残联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等开设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专业(工种)培训机构中公开招标确定。

第十二条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提高培训对象的专业操作技能,科学设置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选用劳动部门规定的教材或开发适合培训对象专业技能要求和就业特点的教材,注重操作技能,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提高培训就业率。

第十三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向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教学管理资料:专业设置、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教学计划;学校章程、学籍和学校以及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学校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推荐就业等资料实行备案制。

第十四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在每期培训班开学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及教学计划安排报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做为培训主管部门审查、监督培训计划执行,考核培训机构及其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学时在140学时)以上,或经*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特殊性短期培训,由培训机构根据不同培训专业(工种)所需培训时间要求,提出培训时间建议,报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训对象充分就业为目标。培训对象的培训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要达到82%以上、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指定培训机构,按照实际完成的比例支付培训资金。

第三章培训代金券的发放

第十七条“*市职业技能培训代金券”(以下简称代金券)由*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培训内容确定发放。

第十八条代金券的发放对象为经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确定的特定人员。

第十九条代金券由*市财政局负责监制(样式和资金额度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代金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使用,代金券必须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人签名。

第二十一条培训对象每人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代金券。

第二十二条代金券填写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种必须要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培训或鉴定工种资质相一致。

第二十三条培训等级以初级工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兼顾中级工的培训,具体培训等级、内容由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对象确定。

第二十四条代金券的发放程序:代金券由培训主管部门注明培训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项目名称等内容,加盖*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培训主管部门直接发放到培训对象手中。培训对象据此根据培训专业(工种)到政府采购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凭身份证和户口办理培训手续后接受培训,培训对象在代金券上签字后将代金券交与培训机构。

第四章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凡属于本办法(试行)列入的培训主管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其资金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培训、资金计划,统一汇总全市下一年度的培训、资金计划,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培训计划及资金总量。市财政局根据培训资金计划将培训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培训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局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培训项目进度,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将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指定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采取培训代金券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代金券、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八条采取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项目合同书、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九条从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对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的审核意见,由市财政局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培训主管部门,培训主管部门据此从基金中将培训资金转入*市财政局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市财政局按培训进度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第五章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各培训主管部门培训资金计划的汇总和上报,负责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培训及其资金计划的下达,并根据培训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机构政府采购,进行代金券的印制与管理;配合培训主管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第三十一条市审计局负责对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计划、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确保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财政培训资金。

第三十二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职业技能培训各工种的技能等级鉴定等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运作,保证培训对象及时接受技能鉴定。

第三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配合各培训主管部门利用本系统职业学校的技术和资源,积极承担培训任务,认真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计划的申报、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对经政府采购后确定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指定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质量的审核、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代金券的发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培训项目的考核、验收、总结,负责审核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及其申请拨付工作;负责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口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资金。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培训机构不得因财政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而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培训对象的学费负担。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缩减培训时间的指定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培训机构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相应核减其补助资金。

第三十六条培训项目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三十七条指定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对象台帐及其就业台帐,报市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查。对培训对象培训后考核合格率在95%以下、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在82%以下、就业率在90%以下的培训机构,将取消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三十八条培训对象领取培训代金券时,要登记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要有签字、签章(手印)。

第三十九条对未按规定培训内容和指定培训机构使用培训主管部门发放的代金券的,市财政局不予资金结算。

第四十条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项目中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职业技能鉴定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对培训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培训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第四十一条培训主管部门于12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当年培训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十二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示制度。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人员、收费标准、资金补助、资金使用及培训就业等情况,在部门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及培训机构的培训点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四十三条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查证落实举报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篇3

1 、总 则

1.1为进一步提高调度班成员业务水平,加强调度班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调度班成员培训基本要求、学习内容及形式,适用于调度班的日常和升值培训管理。

2 、培训目标

2.1 通过培训,使调度员熟悉并掌握本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和相应技能,其主要目标为:

2.1.1 熟悉并正确执行与调度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规程规范等。

2.1.2 熟练掌握开封电网运行情况、运行方式安排及相应事故处理预案。

2.1.3 掌握开封电网继电保护和稳定控制装置的基本原理及配置情况。

2.1.4 熟练掌握并调度指挥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

2.1.5 能正确指挥管辖范围内电网异常和事故处理,确保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2.1.6 熟悉微机的日常应用与基本维护,掌握调度生产信息系统及调度通信自动化系统等的运用。

2.1.7 调度岗位动态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并通过上级及班内组织的各种技能考试。

3、培训内容

3.1 调度员在值班期间是开封地区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电力系统及相关知识比较全面的掌握和运用,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调度员应进行下列知识及技能培训、学习。

3.1.1 调度日常工作:调度通信系统使用、调度自动化监控系统的使用、调度运行工作流程及基本要求、专业计划总结报表的编写等。

3.1.2 相关法规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调查规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省、地调调度规程,相关调度协议,现场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保电网反事故措施及其相关应急预案、拉限电序位表等。

3.1.3 调度相关知识:电力系统知识,识绘图知识,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知识,电网年度一、二次运行方式,相关岗位技能(如电网运行分析,启动试运行方案)等。

3.1.4 运行操作管理:输变电设备运行基本管理,设备运行异常、缺陷管理,调度倒闸操作的依据,调度操作指令形式,输变电设备操作管理规定,电网、设备各类操作等。

3.1.5 电网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原则,事故处理注意事项,输变电设备事故处理方法,失去通信联系时事故处理方法等。

3.1.6 调度信息系统、办公软件WORD、EXCEL、CAD等使用;调度生产MIS使用;调度自动化SCADA、PAS系统运用;办公自动化OA使用等。

4 、培训手段

4.1 自我学习:调度班培训方法和手段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培训方法手段,都要以个人自学为基础才可能取得较好效果。鼓励调度班成员坚持自我学习,在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

4.2 现场实习:调度班成员每年均要到管辖变电站进行现场实习,特别是新人员上岗之前必须进行现场实习。现场实习应了解或掌握以下内容:了解电网概况及各变电站在电网中位置、作用,了解各变电站现场实际接线方式,熟悉各变电站电气结线图,熟悉各变电站运行方式(含站用变方式)及主要设备性能、参数及运行规定,熟悉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置,掌握各变电站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和产权分界点等,熟悉二次回路及各信号回路,各光子牌信号的含义、危害及相关处理办法。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调度员根据实际情况到现场进行学习。

4.3 技术问答:涉及内容为当前电网技术、结构薄弱环节和输变电设备存在的问题,一般先公布技术问答题目,后指定人员限期完成答案,班组进行审阅评议。技术问答按月定期进行。

4.4 技术讲课:针对电网中新技术、新设备、新问题,或是电网调度运行、经济运行、继电保护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课、学习和交流。技术讲座定期举行,主讲人员可以是本班人员,也可以邀请上级、外单位(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4.5 事故预想:主要针对调度员设想电网中各种异常、事故情况,并进行处理。事故预想根据电网运行方式及天气情况随时进行,每值后夜班在调度值班日常管理系统内完成当日事故预想。

4.6 反事故演习:针对发生的事故教训和异常现象、设备主要缺陷和电网薄弱环节、影响安全运行的特殊时间季节和运行方式以及电网设备的重大复杂操作等,每月组织两次班内反事故演习。

4.7 考问讲解:由班内值班调度员相互出题进行考问或调度员自身认为不足之处需要进行加强学习的内容,每月5题,将其考问内容及答案写入技术培训本中。

4.8 运行分析:调度员应针对发生的事故及异常等情况,写出相应的分析及应对措施、预防改进措施。每月4次。

4.9 导师带徒:组织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业务技术骨干为师傅,与技能水平较低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签订师徒合同,从专业规程、理论知识、岗位技能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有计划的结对培训。

4.10 外出教育培训:涉及调度等专业的外出培训学习,由所领导、班长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外出培训人员学习回来后,应将学习情况和相关资料向大家公布,并结合“技术讲课”等形式给大家进行讲解、培训。

4.11 建立培训题库:针对调度班岗位安全及专业知识、技能,结合省调调考题库和调度工作薄弱点(如二次方式方面知识)或实际遇到的问题,组织编写调度班岗位培训题库,并根据调度业务发展不断进行更新和扩充。

4.12检修公司对调度员培训工作:当调度员确定下现场学习时,应确定下现场一次设备学习目的和内容,并邀请现场检修公司人员对电网一次设备进行讲解,答疑解惑,学习后形成课件,供全体调度员进一步讨论和学习。

4.13计划、运方培训工作:调度员应注意收集日常对系统稳定、潮流计算中的疑问,由调度培训员收集后,向运方人员提出培训需求,运方人员对潮流、稳定方面问题进行讲解,并形成课件。根据周计划工作安排,每周计划人员对下周计划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向调度员进行讲解,调度员学习后在周计划上签字。

4.14继电保护对调度员培训工作:调度员应注意收集日常对保护定值计算以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调度培训员收集后,向继保人员提出培训需求,继保人员对问题进行讲解,并形成课件。根据周计划工作安排,需要进行部分保护调整,调度员对保护调整有疑问时,继保人员应进行详细解答,在周计划中明确,调度员学习后在周计划上签字。

4.14自动化人员对调度员培训工作:调度员应注意收集日常对自动化方面遇到的问题(如潮流计算、远动数据传输方面的问题),由调度培训员收集后,向自动化人员提出培训需求,自动化人员对问题进行讲解,并形成课件

5 、考核办法

5.1 现场考问:采用当面提问形式进行,考问题目:一般采用提前一周出题或一些与日常工作联系密切的基本知识进行考问,以实践为主,理论为辅。回答要注意思维正确性和语言逻辑性,简洁明了,切中要害。考问结束,考问人员应对问题进行讲解,让被考问人员及其他人员能触类旁通,掌握要领。对不能回答或有重大错误、重要漏项等情况的进行考核。

5.2 技术问答:调度班成员技术问答以书面形式体现在每月技术培训本中,考题一般从培训题库中抽取或结合当时实际情况出题,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有一定理论性。每月25日之前完成,未按时完成者或答题出现严重错误者进行考核。

5.3 现场实习:调度班成员经过现场学习后,已书面形式将实习报告写入实习报告本内,自实习当日一周内(如1日现场实习,应于7日24:00之前完成)完成实习报告,未按时完成者进行考核。

5.4 考问讲解:调度班成员电网技术考试考问讲解每月25日之前完成5道题作业,未按时完成的,每少一题进行一次考核。

5.5 反事故演习:反事故演习不仅可以考核调度员的事故处理水平,也可以考核其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对在防事故演习中有重大错误者进行考核。

5.6 运行分析:调度班成员运行分析。每月25日之前完成,未按时完成的,每少一次进行一次考核。

5.4 定期业务考试:调度班成员电网技术考试以书面形式为主,考题一般从培训题库中抽取,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有一定理论性。提前制定考试分数,对未达到规定分值的进行考核。

5.3 口试(答辩),由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组织考察组对调度班进行提问,考察调度班成员的基本技能和素质,主要适用于调度班成员升值考试。

6、培训管理

篇4

为了强化采制化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采制化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提升专业技术素质和职业素养,在矿井停产期间,制定采制化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如下:

一、由主管技术培训工作的技术人员负责统筹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煤质运销站采制化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技术培训内容以采制化专业知识为主。

三、要立足岗位学技术、学业务,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并加以落实。

四、培训方式采用现场讲解、技术问答、闭卷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形式开展。

五、矿井停产期间,暂定每周进行一次业务技术理论考试。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用以检测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班组考核及每月A、C级职工考核的考评依据。

六、月底进行专业技术实操比武,考核评定由站领导及分管采制化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班组长进行综合考评。对获得技术比武第一名,给予150元奖励。

七、培训时间安排:7月7-9日9:00——11:00、15: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八、安全技术培训期间,无故不得请假。确因家中有事或其他急事需要处理,必须向站领导和主管培训工作的人员请假,否则旷课当天视作旷工。当班在岗人员如无工作,必须参加学习,不得无故拖延学习。

九、学习笔记要求采制化人员全员参与。学习笔记按要求进行记录,未按要求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以及没有完成读书笔记的,每次罚款10元。

十、培训期间实行上、下午签到制度,一次未签到,罚款10元。

十一、安全培训期间,手机必须调整为静音或振动状态,有电话必须去室外接打,严禁扰乱课堂纪律,否则,响铃一次,罚款10元。

篇5

一、新进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对新进员工给予友善的欢迎,使他们有宾到如归的感觉。

2、介绍公司主要领导、同事、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3、介绍公司的人事政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着重介绍公司的给薪计划、升迁计划。

4、介绍所应聘的职务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技能特长、行为准则。

5、当场发放与其工作有关的说明书、考核标准与考核表,让他们有遵循的轨迹,依样去做,按部就班,将失误减至最少。

6、分组讨论,让新进员工畅谈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点子或设想,疑问及要求;并请有关资料人士给予指导和解答。

7、现场参观,熟悉环境。实际操作,模拟训练。

二、老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首先应对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和表现作一次调查,找到培训的重点或必要点。调查的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能力、素质、人际关系、知识、技术、态度。

2、调查了解之后,就必须针对重点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可从党见的缺点开始训练。老员工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缺点:(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2)忘记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总说“照着指示做,可以吧!”而不愿多投入。(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工作准则。老员工因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易产生惰性,没有时间观念。(5)人际关系处理不恰当、合作协调能力差、不服从主管指挥。

3、当公司每一项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台时,应及时对老员工进行培训,以期达到自觉执行的目的,或对公司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趋势有较深的了解。第四条各种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第五条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之参考。离职第一条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风采工作的经历是一段有益的经验,并希望所有员工都是本商场事业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篇6

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培训,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全员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篇7

1、目的

促进和帮助员工持续进步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增强企业凝聚力,建立高素质专业人才的核心竞争优势。

2、范围

2.1公司经营宗旨、理念、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培训;使员工掌握公司的共同语言,具有共同的价值观。

2.2员工岗位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和技能培训,让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与方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3执行新任务之前进行所需要的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技能得以提高和充实,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提高我们企业的效率。

2.4为未来的某一任务和目标进行专题培训,以保障未来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

2.5职工素质提高培训;通过培训使团队更为团结、沟通更为有效,以提高团队战斗力。

3、职责

3.1行政部

(1)在总经理指挥下,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司全员的内训和外训。

(2)监督检查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实施及效果验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妥善保存所有培训实施记录。

3.2各部门领导

负责本部门培训需求的调查,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培训教材的编制;以及培训活动实施效果的验证。

3.3总经理

负责员工培训活动的指导,确定培训活动的发展方向;以及专项培训计划实施的安排及批准。

4、培训频率控制

4.1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专题培训,在总经理指导下进行。

4.2各部门每月组织本部门员工培训至少一次。

5、新员工培训

凡公司新员工,其入职培训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5.1第一阶段(职前培训):在新员工到岗后的七天内进行完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介绍公司经营理念,现有规模和发展前景,公司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能,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各种科技信息平台的使用方法等。学习所遇到的问题由行政部做出解答,七天后行政部发出《新员工职前培训反馈表》,由受训者填写后返回行政部存入其个人档案。

5.2第二阶段(上岗培训):由新入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对其拟定培训计划并实施,采用授课及在岗实操等方式。培训工作可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指定的培训负责人必须是业务熟练者或岗位工作负责人(在岗实操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试着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现状、产品知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技能、薪酬和差旅制度、绩效管理办法等。

6、员工外训管理:

6.1行政部根据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外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实施。

6.2 接受公司资助外送培训学习的员工,若外训的费用(含因培训支付的各项费用、差旅费、各项补贴等)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外训员工须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

6.3参加外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训之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受训成绩等有关资料送公司行政部存档,以供公司员工共享。

6.4参加外训的人员有义务在公司需要的情况下将受训内容整理成册,并通过内部培训的方式传授有关人员。

7、培训记录管理

7.1各部门每月《培训计划表》于当月1日填好后传行政部存档备查。

7.2为便于评估培训效果,综合了解已完成的各类培训情况,对员工今后工作调配、晋升、绩效考核等提供参考资料,所有部门应及时进行培训记录。

7.3所有培训活动的记录必须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反馈记录》、课程大纲或教材(文档和电子版)。

7.4该月各部门完成的培训记录于次月1日前递交行政部接受检查监督并归档保存。

8、培训纪律

8.1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培训,培训主持人应严格做好考勤记录。

篇8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 各部门权责划分

3.1 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 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 培训管理

4.1 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 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 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 常规类科目: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 专业技术类科目:

a. 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 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 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 其他

4.2.2 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 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 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 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 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 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 培训计划的拟订

1. 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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