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13: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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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为顺利完成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立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次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的实施工作,统筹开展各项治理任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开展该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制定相关处置方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世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办、综治办、城管办、派出所、两沟流管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结合“两沟”区域拆迁方案,制定两沟区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统计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组织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近期治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1.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可燃物品堆放、设施和违章建筑进行摸底,并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二是通过现场勘查,规划消防应急车辆通道,严禁各类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4月12日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主要任务:在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逐户对两沟居民进行禁火令、火灾危害、消防技能、逃生技巧、3.25火灾警示等宣传,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集中攻坚前
3.清理各类易燃可燃物品堆垛。
主要任务:一是两沟流管办要做好辖区内租房屋、牲畜圈以及占用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物品堆垛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整顿治理;二是两沟流管办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移交派出所、街道把办事处,共同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街道安监办、街道综治办、城管办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4.清理疏通消防通道。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场进行清理;二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三是对C区占用消防车通道树木清除。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主要任务:一是结合两沟实际情况,和分别确定2个和3个应急疏散集结点,在两个管理办公室设置应急设备储备点;二是制定街道火灾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大风天应急值守,协助两沟流管办共同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在两沟重点区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火灾应急逃生演练,提高火灾自救互救能力,掌握疏散逃生线。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街道各部门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6.统计需要集中攻坚的相关情况。
主要任务:对开展集中攻坚之前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垛、违章牛羊圈和建筑未清理完毕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编制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两沟流管办
时间安排:集中攻坚前2天
7.开展遗留问题集中攻坚。
主要任务:街道办事处制定集中清理方案,对经过前期宣传教育、自行整改及街道整改后遗留的占用消防通道、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行为,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牵头部门: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配合部门:全区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较复杂。参与此项工作的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理工作的安全顺利。
2.参加此项清理行动的各单位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清理工作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通力协作,工作人员及时要到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各牵头部门要与配合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治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做好各项工作。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厂房封闭、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夯实“四个能力”建设和网格化、户籍化社会管理基础。
成立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镇长卢焕新为组长、政协联络处主任、政法书记鲁承保为副组长,以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工商所、安监站、森林消防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管领导鲁承保,专干鲁国庆,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1、重点检查场所
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物资密集型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建设工程基地。
2、集中整治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大量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装修装饰的、日常防火重点巡查部位和场所或单位。
在辖区内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整治、开展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员部署阶段(7月21日-7月28日)
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阶段(7月29日-12月20日)
对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跟踪督改,挂牌督办,对已排查单位,要进行复查,确保不反弹。
3、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高,形成工作经验,建立档案备查。
1、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检查每月至少1次,副职带队开展检查每月至少2次,严格遵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消防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构建消防安全立体防控体系,要组织对网吧、宾馆、酒店、商场、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对本辖区火灾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等制度。
2、突出抓好重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形成联合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违规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阻塞消防通道的、违规使用明火、电气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等坚决关停整改或拆除,要按照“抓大不放小、抓小严防大”的要求,用足法律手段,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3、强化全民消防
宣传教育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使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对乡村一级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教育,要以发送消防短信,宣传资料、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刻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全力以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2、强监管,增强防范
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单位进上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促使单位的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员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3、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要将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摸底排查不彻底、整治措施不落实、该发现未发现、该整改未整改,以致发现火灾事故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区办辖区内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重点领域的包保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干部、网格员更全面的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穿到社区具体工作当中。
3、加大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运用 “月月演”、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紧紧围绕老旧小区用电安全、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采取一封信、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入户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教育引导,营造人人重视安全舆论环境,全面防控,确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美丽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等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结合排查情况,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设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请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旧线路改造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造册建档,督促居民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线路,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小区私拉电线充电安全整治。一是对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 充电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结合社区创城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安装充电桩,劝导居民剪除飞线。二是组织人员对116 个小区弱电线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电信、移动、安广、联通四家公司对85个无物管及老旧小区户外网线乱、杂、安全隐患现象大整治和11个新小区楼道内网线在外、乱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针对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现象进行排查,入户对小区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防通道、楼道内的电瓶车、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小区内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定期维护,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液化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小区月月演”等多种形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无物管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社区办辖区内行业经营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小服装企业生产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设备、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督促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及应急知识宣传。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户外广告牌、灯箱安全整治。开展各小区内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指示牌等,确保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抛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物;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进入小区,多抬头观察,一旦发现高空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3、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安全整治。开展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情况隐患排查,对小区内积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勘察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区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具体到企业、到小区、到点”的工作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结合社区实际,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办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区办其他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为成员,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平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平安管理水平,为的建设发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依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域是指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通过消防平安专项整治。
(一)四个100%
1.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影响灭火火救援的违章建筑、未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消防平安隐患的出租屋和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整改率达到100%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4.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灭火救援训练、研究。
(二)四个确保”
确保市政消火栓装置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疏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及步骤
至年月日结束,消防平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订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媒体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公告,营造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平安大排查。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逐级上报当地和上级人民政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省运会前为重点整治时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不时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
将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年度平安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市防火平安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三合一”场所
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2.在贮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3.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4.设置在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二)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规划是否杂乱无章。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平安意识是否淡薄
4.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纳入所辖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务工人员聚集地
1.务工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平安教育;
2.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用电用火是否规范;
3.务工人员集中生产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平安要求;
4.务工人员所属单位及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平安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依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外地区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镇(乡)街道、社区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订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和“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予以考核评价。
(二)加强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消防平安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占用消防通道、影响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工作目标,将属于外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应明确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普查、县(市、区)复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街道)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县(市、区)复查率要达到5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50%.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平安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依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平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平安管理水平,为 的建设发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依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域是指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通过消防平安专项整治。
(一)四个100%
1.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影响灭火火救援的违章建筑、未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消防平安隐患的出租屋和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整改率达到100%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4.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灭火救援训练、研究。
(二)四个确保”
确保市政消火栓装置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疏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及步骤
至 年 月 日结束,消防平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始。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订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媒体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公告,营造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平安大排查。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逐级上报当地和上级人民政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省运会前为重点整治时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不时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
将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 年度平安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市防火平安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三合一”场所
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2.在贮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3.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4.设置在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二)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规划是否杂乱无章。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平安意识是否淡薄
4.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纳入所辖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务工人员聚集地
1.务工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平安教育;
2.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用电用火是否规范;
3.务工人员集中生产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平安要求;
4.务工人员所属单位及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平安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依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外地区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镇(乡)街道、社区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订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和“平安 ”建设的考核内容,予以考核评价。
(二)加强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消防平安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占用消防通道、影响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工作目标,将属于外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应明确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普查、县(市、区)复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街道)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县(市、区)复查率要达到5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50%.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平安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依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整治目标:
针对我区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现状,以加强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经费投入为切入点,积极推行群众性的“联防联消”制度,提高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业主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风险共担,安全共查,隐患共除,联防联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整治内容
1、批发市场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市场开办或管理部门为主,成立“联防联消”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进行防火巡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经营服装、食品、塑料、木材、板材等易燃物品和人员密集的大型市场必须成立至少6人以上由消防安保队员组成的专职消防队,同时,成立以消防安保队员为主、市场从业人员为补充的义务消防队。所需经费由市场开办单位筹集。
2、在板厂集中的区域设立小型消防站,每站配备1-2辆简易消防车和一定数量的消防泵,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车取水口。从事经营木材、板材的专业行政村应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消防摩托车、消防泵或农用喷灌机械,由村民兵连或治安联防队负责管理,主要负担辖区内的日常防火检查和初起火灾的扑救等任务,日常工作由驻地派出所领导,消防业务工作受区消防部门指导。同时,各板厂要根据消防规范要求,设立消防水池,配置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提高厂房耐火等级,留足防火间距。所需经费由街道办事处财政、村(居)和各板厂业主共同承担。
三、整治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各批发市场和所有板材加工企业的规模、经营生产品种、从业人员数量、市场摊位数量、消防保卫人员状况及建筑布局、道路、水源、供电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摸清底数,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治理方案,于3月20日将方案和调查报告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专项规划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由区建设、安监、工商、公安及有关街道办事处,根据城区规划要求,对各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专项规划,确定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等设施的位置和数量,留足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合理布局板材企业位置,统一建设标准,提高耐火等级。
3、实施落实阶段(3月26日至4月15日):由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公安、建设、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统一配合。各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完成消防水池、消火栓等基本消防设施建设,配齐消防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器材。市场开办单位有关村居要及时筹措资金,确定专人负责,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做到消防设施设备到位、人员到位。
4、检查验收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有关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和整治场所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消防条件不达标的市场、板厂进行停业整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紧迫感。批发市场物资集中,人员密集,大部分市场建设之初缺乏消防统一规划,防火间距、耐火等级、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存有先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火烧连营,造成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大多数板材加工企业与居民区距离较近,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消防安全隐患更加突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做为我区创建“平安河东”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抓紧、抓好、抓实。
2、严格标准,确保整治效果。要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统一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重点解决市场和板厂消防管理缺位,消防设施缺乏,消防通道间距不足等突出问题。各批发市场要健全消防领导组织,确定专人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齐各类消防器材,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各板材加工企业要提高厂房耐火等级,留足防火间距,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有关街道、村(居),要按照规定配齐消防摩托车和消防泵,随时做好预防和扑救火灾的准备。通过治理,使全区的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从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特大火灾事故来看,公民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技能薄弱是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重要原因。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常识,切实提高批发市场和板厂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督促他们自觉地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财政、建设、规划、安监、物价、供电、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各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治理领导机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靠上抓落实,并及时将治理情况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
一、整治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以10层(含)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约8层)的公共建筑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增强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整改项目如下:①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通畅率达100%;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成率达100%;③消火栓给水系统完好率达100%;④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设备合格率达100%;⑤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达100%。
二、职责和分工
(一)高层建筑竣工后,未经综合验收,特别是其消防设施设备未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交付使用的,由规划建设、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并负责督促业主单位限期整改合格;
(二)消防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的,由消防、房管部门负责督促其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整改;
(三)侵占公共部位,堵、塞、隔、占疏散通道的,由消防、房管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四)消防设备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消防、房管部门负责督促其物业管理企业及时修复;
(五)在屋面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地下车库用途等影响消防安全的,由规划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六)在高层建筑内擅自改装燃气管道的,由市政园林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七)违法安装户外广告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八)在高层建筑内的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消防部门负责督促其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整改,工商部门配合落实整改;
(九)自行管理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由自管单位负责,消防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时间安排
1、排查阶段(6月15日—7月15日)。由镇政府牵头房管等成员单位进行一次排摸,摸清区域内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高层建筑进行汇总,并按隐患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分类,将分类的有关信息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改阶段(7月16日—11月6日)。将分类的有关信息分发到高层建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的职能部门。由各自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单位根据消防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在限期内整改合格。镇政府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整改督查工作。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复查阶段(11月6日—11月20日)。按照整治标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期满未落实整改任务的,将上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联合执法,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逐项逐条地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各类事故隐患
4、验收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复查工作结束后,由市、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以镇长*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华友为办公室主任,联系人为姚洋,联系电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业主(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
根据《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行政〔2019〕7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xxxx厂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预防遏制消防火灾事故发生,2019年5月起,由厂领导班子及各部(室)、生产大班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在全厂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六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
xxxx厂对火灾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在公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厂领导班子及各部(室)、生产大班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明确各各部(室)、生产大班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整治领导组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防控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切实维护全院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责任制,根据实际调整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制定了动力能源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综合治理
抓好厂内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做到重大危险源点每日巡查一次,其它站点每周巡检一次。在六月分别于6月11日、6月27日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4处并及时整改,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结合六月安全月活动开展,通过召开动员会,利用安全例会等形式,发动各部(室)、生产大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一是严查消防通道出口。重点检查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及楼道等,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和安全出口锁闭的,现场督促整改。二是严查消防设施器材。重点检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对消防设施进行专门的检测及维护保养,及时更换了损坏、过期的消防器材。三是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利用班前班后会等各类会议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是严查消防重点部位。重点检查煤气储备站、制氧站、变电站等容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检查
重点查找发现电源、电气及其线路、煤气管线的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检查是否存在乱拉电线,用电用气是否安全规范,以及门、窗、电闸是否及时关闭。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隐患现场要求负责人限期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xxxx厂本月组织开展了空气呼吸器使用技能竞赛,通过此次活动,我厂员工安全应急能力有了显著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得到了加强。
6月18日下午公司在xx厂举行了一场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动力能源厂红钢应急救援队作为特邀队伍参加了演练。参演同志快速的应急反应能力,专业的技术装备,过硬的作风给观摩的各级领导、各厂同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安全月期间,xxxx厂对各部(室)、生产运行大班进行了呼吸器使用技能考核,要求全厂干部职工人人会正确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019年6月28日14:30公司保卫部、xxxxxx厂联合在煤气储备站组织了一次以“煤气加压机煤气泄漏着火事故”为事故假想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使我厂职工能够懂得在煤气大量泄漏的情况下应该做出正确的应急处置和正确使用救援器材,提高了一线员工自身的应急处突和生产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