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7 0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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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档案局文件要求及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工作指标,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和经济科技档案工作的强有力发展。我局今年的业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机关档案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完成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工作,认真细致地审批各机关单位申报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对xx年年各机关单位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使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2、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电子化、数据化、现代化,保证档案作为历史资料保存不遗、不缺、不漏,完成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3、加强民生档案建设
民生档案是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档案,为此我们重点对社会保险档案工作和社区档案建设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协助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其更好的为百姓服务。同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开展民生档案工作的方案,开始民生档案调研工作。
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1、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加强试点乡镇、村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对未建档的行政村依据《档案法》中有关条款,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同时建立乡镇、村档案业务工作的指导名册,使乡镇、村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
2、积极开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档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据档案所具有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三、经济科技档案工作
1、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对已上报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新增的民营企业,建档工作要做到身临其境,指导到位,使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
2、国有企业档案工作
加强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档案法》要求的企业,要下发档案执法检查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我县国有改制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和处置,并制定档案处置意见。
3、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档案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我局将与林业部门沟通,积极配合林业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种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借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积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与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拟写真实的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现象,将对有关建设部门下发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桦川县档案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贺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贺司通〔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司发〔2017〕104号)的规定,抽查对象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和执业人员。
三、抽查内容
按照《贺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抽查工作流程
1.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局制定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后
10个工作日内由承办业务科室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备案。
2.检查人员名单产生。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产生检查人员名单。
3.开展检查。 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机构数的3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一年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在检查名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承办业务科室将检查任务通知检查小组承办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承办业务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执法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检查过程,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或社会第三方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
4.结果处理。检查活动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履行审批程序后,由承办业务科室将抽查检查结果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广西贺州)平台和广西“互联网+监管”平台,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新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压实压紧责任,承办业务科室要发挥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共同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双随机”工作中的执法人员要按照《贺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要求,在检查工作中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亮点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附件:1.贺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贺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贺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贺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
对象
事项类型
检查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分所)及律师协会的监督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分所)及律师协会的监督
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
协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订)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五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五十一条
2
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公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订)第五条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二十六条
3
对公证员进行监督、
指导
对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
公证员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订)第五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五条和第二十六条
4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
年度考核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
基层法律
服务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
5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
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贺州市
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条
附件2
贺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具体内容
随机抽查
对象范围
抽查
比例
随机选派
执法人员范围
抽查
时间
备注
1
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监督检查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4.内部管理和制度情况;5.党建工作情况;6.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抽查30%
《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5-7月
2
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1.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2.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3.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5.对公证处和公证员投诉处理情况。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抽查50%
《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10月
3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1.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情况;2.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情况;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等级情况;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抽查30%
《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5-7月
一、建立完善街乡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
1、按照市统计局《关于修订区县统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津统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开展修订《*区街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工作,把“统计法制工作”内容列入《街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中,将统计普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街乡统计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统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二、继续抓好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结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力时机,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机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企业法人以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继续利用《今日*》、*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广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面,掀起年度普法,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好街乡(功能区)的统计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动员各街乡(功能区)及区直综合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加大对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统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各街乡及村居委会自行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增加统计普法经费投入,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取得成效。
5、认真落实统计普法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宣传制度。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把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内召开的统计年报会议和部署专项统计业务工作会议上的必讲内容,扎实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按照市统计局统计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执法保障
7、认真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执法保障。全年计划检查70家企事业单位,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将严格按照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进行处理,对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将予以曝光,更好地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8、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市统计局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任务。
四、搞好统计执法队伍培训、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记录是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的全面的真实记录,可以反映基层单位和档案员进行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的详细情况,可以体现基层单位对档案工作的态度和投入,也可以揭示档案工作者的工作态度、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数量、进度和质量。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记录可以为档案工作研究提供准确的数据,可作为新档案员学习业务的“工具书”和实际操作样本,也是档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一、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记录短缺的四种情况
1、档案工作的计划、总结短缺。基层单位档案工作没有列入机关或主管部门工作计划、总结中,专职档案员档案工作没有正式的年度计划、总结。例如,平谷区档案局在年底对基层单位档案执法检查中发现,有30%的基层单位档案工作没有列入机关或主管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基层单位专职档案员中有80%的人没有制订正式的全年档案工作计划,95%的专职档案员中以年底执法检查自查报告作为档案工作年底总结。
2、档案交接手续短缺。这里指的交接手续有两种,一种是档案员调整交接工作时的手续,另一种是业务科室向档案室交接档案材料的手续。第一种手续全部有,但不规范,手续内容和样式不统一;第二种手续,多数基层单位缺少或不正规。据平谷区档案局年底档案执法检查第二组统计,第二组共抽查了17家单位,其中有三家单位更换了档案员,且全部做了交接手续,但只有民政局一家交接手续上有交接两人签字和领导作为见证人签字。另外第二组检查发现,20%基层单位专职档案员收集业务科室档案材料时给对方写张收条留给对方;50%档案员直接拿走不给办手续,只是在自己的本上做个总数记录;30%档案员既不给业务人员办手续,自己也不记录。
3、档案室日常管理工作记录短缺。档案室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八防”工作、安全检查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基层单位档案室中,经常出现日常管理工作或记录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正规的现象。例如平谷区档案局在年底档案执法检查中发现,只有15%的基层单位有投放鼠药、防虫药的记录,但不规范,有10%的基层单位有安全检查记录,但其内容记录不详细。基层档案室全部有温湿度记录本、借阅登记本、利用效果登记本,但完全按要求作记录的只有50%的单位。
4、档案宣传工作记录短缺。档案宣传可以通过会议学习、组织档案知识答题、档案知识竞赛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展览、展示的形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举办各种专项活动的形式进行。基层单位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时,极少有文字记录、声像记录齐全的。例如,平谷区基层立档单位85%在党委会议或机关全体会议上学习过档案法律、法规或有关档案文件,这些单位中,95%会议记录上有记载,98%没有声像记录。平谷区基层立档单位40%组织过档案知识竞赛或答题,但它们只保留试卷或文字记录,全部没有声像记录。平谷区基层立档单位20%举办过档案展览或展示,它们中有90%文字记录,但全部没有声像记录。
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记录短缺的现状,导致无法划清问题的责任,直接影响了对档案工作的考核成绩,也影响了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的发展、进步。如没有档案工作计划、总结,使得基层档案工作杂乱无章,没有连续性,造成单位领导不了解档案工作数量和进度,那么领导在安排工作时就没有给档案工作留有必要的时间,所以档案工作就不可能按要求完成,即使完成工作数量。但质量也不高。如没有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记录和宣传记录。考核时就无法证明有些工作开展与否。如果没有档案交接手续。发生档案丢失就无法分清责任。
二、造成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记录短缺的原因
1、思想不重视,档案意识淡薄。基层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态度,直接影响档案工作的开展。有些领导没有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按时归档。不丢档案不少档案,检查时不出问题就行,档案工作不计入年底考核。这种态度直接造成机关或主观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内容没有涵盖档案工作,机关从不宣传档案工作。档案员没有按要求开展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档案员频繁变动没有办交接手续。所以出现档案工作记录短缺的现象。
2、档案员兼职太多,变换频繁。基层单位档案员兼职过多,没有时间、精力按要求开展档案工作,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频繁变换档案员,新档案员缺少系统的上岗培训,导致新档案员不熟悉档案工作,多数业务没有开展。这两种情况造成基层档案工作记录记录短缺。
3、档案工作规范标准不完善。档案工作规范标准多年没有改动,原有的档案工作规范要求不严,工作记录没有统一的全面要求,已经不适应当前档案工作的发展水平。所以导致基层档案工作记录短缺。
4、档案员业务素质限制。有些基层档案员没有按时参加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业务知识仍然保留在多年以前的水平,所以按以往要求开展档案工作,造成档案工作记录短缺。
三、解决的方法
1、规范基层单位档案工作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首先应该完善本地区的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的标准,明确规定基层单位每年要形成正式的档案工作计划、总结,基层单位计划、总结内容要涵盖档案工作。基层单位档案工作标准要规定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标准,如档案室要严格执行“八防”要求,“八防”措施要有规范的文字记录,要规定定期对档案室安全检查的时间和不定期检查的次数,安全检查要形成规范的文字记录。基层单位档案工作标准要规定档案宣传的基数、基本的方式和方法,宣传的文字和声像记录要齐全、完整。
2、建立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记录制度。制度要有前瞻性,随着网络的发展,要求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记录随时通过网络传输给本地区的档案局。制度应规定记录产生的程序和报送的程序,即档案工作记录必须是在工作中产生的,是档案工作的真实记录,不允许出现假记录即杜撰的记录或者集中补充的记录。现阶段基层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的档案工作记录,当档案网络完全建立起来之后,可以在网络上开展档案工作,当时形成档案工作记录可以在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制度中应规定记录的方法和形式,针对不同的档案工作规定记录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如档案宣传工作既要有文字记录也要有现场声像记录,而档案工作计划、总结只要求文字记录等。制度也应规定记录内容要求,如交接手续要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和领导见证签字、档案的数量等内容,档案安全检查记录要有参加人员签字,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内容等等。
3、基层单位报送档案工作记录渠道畅通。现阶段可以申请专用的大容量电子邮箱,供基层单位报送电子档案工作记录。将来应全面使用统一档案专用软件,基层档案工作可以全部在网络进行,形成档案工作记录自动保存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例如平谷区档案局已经开发出档案办公专用软件,在本区选取试点单位开始使用,经过修改、完善,成熟后将在全区全面推广,到时可以实现基层单位档案工作全部在网络上进行。档案工作记录自动保存、传输到区档案局服务器上。
4、及时组织基层单位进行培训,提高档案员的整体素质。本地区的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和档案工作记录制度出台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基层单位主管档案领导和档案员要及时组织培训,及早在本地区全面推广。
此次中期业务督查由州局分管副局长同志带队,各业务科室长参加,分别赴我州四县,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与相关股室负责人座谈、走访相对人等方式,对各县从机构改革职能移交情况、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药械监管、三项监测、基本药物核查、电子监管、项目申报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和调研。
全系统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有力地保障了全州人们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各县局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领导班子亲自研究部署各项业务工作,并亲自带领业务人员奔赴一线开展业务工作;二是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顺利进行,县、县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福贡县、兰坪县局积极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为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提出了符合地方实际的方案和建议;三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已经接交餐饮服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县局在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辖区内的餐饮和保健品、化妆品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研,掌握了详实的监管数据并建立了数据电子平台。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各县局加大了药械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严格办案,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市场;四是三项监测力度不断加强,各县通过加大培训和协调力度的方式,强化了医疗机构对三项监测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上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5例;五是项目申报和执行情况良好,对业务工作项目认识逐步到位。县局正积极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县项目,食品抽检和药品监管各个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认真开展。
各县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在工作实际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机构改革和新职能履行过程中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餐饮服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削弱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大学生,看到一些地方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危害。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各级政府必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严厉打击制版假行为。据我所知,打假主要分为为政府打假、消费者打假和企业打假,而政府打假是打假工作的重心。请问一下,政府打假的一般工作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郭鹏,你好。你提出的问题很重要,经咨询专业律师,政府打假的通常工作流程和要求如下:
1.信息收集反馈
信息收集是打假工作的基础条件,打假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构建信息网络,建立耳目特情制度,公司打假办为信息收集和反馈中心。
(要求)
信息收集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传递必须及时,公司打假办内勤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各片区必须对收集到的打假信息进行登记,并说明信息处理情况。固定线人的使用,必须建立线人档案,在打假内勤处存档,对各种信息的处理必须要有结果。
2.计划和部署
公司打假办收到打假信息后,根据分析后决定是否指令片区处理,片区打假人员在接到指令后当日内制定出工作计划或作出安排,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公司打假办,片区的日常打假工作自行规划和安排,如有重大案件需公司打假办介入的,及时报公司打假办。公司打假办在当日内作出答复或安排。
(要求)
片区打假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要切合实际,要与片区的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工作计划应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效果评估,一般案件或打假工作相关事务应在5天以内处理完结(特殊案件除外)。公司打假办要做出公司重点市场和重点突击区域的工作规划,片区反馈的重大打假信息要有明确的安排和部署。
3.投诉或报案
打假人员根据计划安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掌握的有关信息,收集和整理好相关证据,根据案件性质和当地执法部门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针对性地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投诉或报案。
(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特殊情况及时告知公司打假办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作好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并要处理和建立好与执法部门间的长效协作关系。
4.处理情况
打假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当月所在片区的各项打假数据和资料,结合案件处理情况和市场动态、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进行书面总结,在当月25日由各大区打假责任人汇总后提交到公司打假办内勤处,督促和跟踪当地执法部门对案件的处理,监督销毁假、仿冒物品,并作好记录。
(要求)
每个打假人员都要将已处理完结的假仿冒案件作好资料收集、整理,并将每月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假仿冒案件的相关清单和清理情况如实上报公司打假办,未能及时完结或未能处理的案件,书面说明原因,对异地扣押的假仿冒物品应及时督促销毁。
5.资料汇总
公司打假办内勤负责收集和管理所有打假工作的相关资料。每一案件完结后,打假人员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并于当月8日前邮寄到公司打假办内勤处。
2020年,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完成以下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 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8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20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20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粉尘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以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在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方面,税政科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企业办税人员会议,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在申报表,讲解新营业税条例的政策变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汇算软件的操作使用,我们税政科的职责就是要使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得到落实,2012年这项工作我们认认真真地去做了,我们尽到了我们的职责。
二,做好2010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
三,加强地方各税管理,促进税收收入
2012年,在各税种管理方面,针对各税种涉及行业特点 具体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1, 流转税方面,
进一步规范建筑、房地产行业的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跟踪台帐制度,将所有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纳入台帐管理,对工程完税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进一步健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土地审批、城建规划等基础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建立工程项目巡查责任制,及时将新开工项目纳入台帐管理。
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将建筑、房地产行业项目纳入“电子动态管理图”实行监控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和纳税情况。
努力将教育劳务单位纳入税收管理,2012年共教育劳务单位共办证 户,补税13万多元。
在资源税征收管理中,继续推行“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综合治税模式,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所得税管理方面,
2012年,我局全年已在 户纳税企业中成功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电子申报。 我局根据《新乡市地税局、新乡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长亏、低零申报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的规定,结合卫辉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卫辉市地税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着重强调了税务稽查对企业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上的发言权,稽查毕竟在调查取证,审核处理,案卷管理上有一套比较正规的操作程序,并且执行的很规范,又能置身事外,能起到很好的公平监督作用,在我们已经形成的方案中,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规定必须经过评估和稽查两道程序,相关结论吻合后才审批按帐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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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产行为税方面,
主要是联合国税、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互通信息,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税格局。二是针对车船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公安、地税、保险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出了“政府协调、保险代扣、交警查验”的车船税征管模式。三是在房产税征收方面,通过与房管、建设等部门加强合作,及时掌握房屋登记、租赁的各种信息,切实把握纳税人的变更情况。四是按照“全面清理、分工合作、规范管理”的原则,政府先后出台了《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集中清理整治和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犯核定征收范围,正确执行税收政策,促进印花税税收收入。
加强两税比对工作,通过调取国税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入库情况,和地税征收城建税附加进行详细比对,查找城建税征收漏洞,加强城建税的征收和管理。
四,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服务工作
1, 税政科2012年通过对基层各个税收执法岗位的认真梳理和归纳,我们将每个基层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进行了总和,一方面在征管系统中的执法流程上配置到位,另方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般人员与所长签,所长与局长签。责任到人,职责到岗、具体到每一项工作,使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都熟悉自己在什么岗位,具体负责那些工作,熟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防止出现税收执法程序错误。
2,税政科2012年通过召开税收执法工作会议的形式,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主要税收业务的执法流程及性详细讲解,并对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讲评,通过介绍经验的形式达到共同提高,另外通过短信平台,对税收征管各个时期容易出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问题对基层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提醒服务,如针对过节集中请销假,对具体税种纳税期限的调整,对节假日纳税期限顺延等。通过提醒服务,大大减少了税收执法差错。
五,做好2012年度营业税调查工作
六, 积极开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012年卫辉市地税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的,对列入方案内的工作项目逐项进行落实,做好各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档案资料的规范准备工作。
根据河南省地税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级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税政科认真进行了落实,一,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文件,并在10月中旬进行学习情况考试。
2012年,我局被新乡市地税局提名为行政复议先进单位。
2012年 我局已顺利通过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验收。
总结以上工作, 2012年,税政科将在新乡市局和卫辉市局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各税种征收管理的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督导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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