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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城市形象,为加快推进“宜居”建设。提升城市品质,针对地区“店招店牌过多过乱、商业气氛过浓、广告创意水平不高”等问题,区政府决定对地区的店招店牌实施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宜居环境为目标,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店招店牌整治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府办发〔〕136号)和《区户外招牌广告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府办发〔〕77号)文件精神。集中治理地区店招店牌脏、乱、差等问题,引导企业提高店招店牌的合法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使店招店牌与城市景观相协调,为地区经济发展再次腾飞创造条件,为“五个”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实现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符合标准、色调和谐、外观整洁、整体美观,通过对地区临街店招店牌的统一整治规范。店招店牌内容符合“合法性、思想性、艺术性”要求。
三、组织机构
特成立店招店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地区店招店牌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彭海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等6条次干道;纳入居住区综合整治年度考核的工程项目的临街店招店牌。
按照统一规划分阶段更换店招店牌。整治内容:拆除不符合整治要求的店招店牌。
五、职责划分
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地区主次干道店招店牌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店招店牌整治工作方案、主次干道店招店牌总体规划、按程序组织选择设计和施工单位、签订设计及施工合同、组织施工、支付工程款项及验收结算等。
区市政园林局协助开展店招店牌整治工作。负责拆除临街二楼(含二楼)以上陈旧杂乱、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
区建委、区国土房管分局协助开展主干道外立面整治和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涉及的店招店牌整治工作。
路两个街道办事处协助开展店招店牌整治工作。
区发改委、区财务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负责店招店牌项目立项、资金安排及划拨、审计和监督等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区店招店牌规划编制阶段(11月11日—11月25日)
并上报区政府审议。完成地区主次干道店招店牌总体规划及第一阶段店招店牌整治项目的规划方案和工程预算。
二)办理相关手续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
争取12月初进场施工。完成项目立项、落实资金、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保障责任书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初—2011年10月)
1.年12月完成石杨路店招店牌整治任务。
2.同步完成相应店招店牌整治任务。根据路、路外立面整治和居住小区等纳入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年度考核范围的工程进度。
3.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完成石大道(区段)店招店牌整治任务。
4.2011年7月至10月完成高九路、石新路、科园一街、科园三街店招店牌整治任务。
七、制作费用
店招店牌制作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店招店牌整治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府办发〔〕136号)文件精神。
其经营门面在平街层的个体经营户、微型企业,纳入区政府统一制作的路段。按主干道每户4㎡进行制作,次干道每户3㎡进行制作,超出部分经营户自行承担。
广告制作费用自行承担。凡平街层以上或以下楼层的经营户。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企业、金融机构、市场、大型连锁企业等广告制作及整改费用自行承担。
店招店牌材质档次按《地区店招店牌总体规划》规定实施。如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体户要求提高材质档次的提高制作费用自行承担。统一制作的路段和区域。
经区政府统一制作规范后的路段的店招店牌的维护、改变或重新设置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八、工作要求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高度重视。
整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此次店招店牌整治工作是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石桥地区市容市貌,事关区委、区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承诺能否兑现,事关地区经济发展再次腾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定决心、充满信心,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加强税法普法教育,强化财政收入监管,堵塞征缴漏洞,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在全市营造公平、和谐的财税环境,提高纳税者自觉纳税意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2007年至2012年6月期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对某些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整治重点
1.查清2012年21个市重点项目情况。主要对伊科思新材料等15个重点建设项目和利群购物中心等6个服务业重点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开展税收分析预测与监控。
2.对个体工商业户进行税收排查。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地点、经营行业及同行业对比营业额进行全面分析,按照账管户、票控户、税控户、查认户分类,确定税收标准。
3.对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装修装饰等企业的税负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是对偷逃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及营业税的企业和业主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4.对药品经销行业、交通运输业、非居民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对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户进行清查。
6.对农产品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纳税评估及清查。
7.对总分机构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工作安排
本次财税秩序整治工作自2012年8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与普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财政、国税、地税、监察、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认真做好本次财税秩序整治活动的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开展财税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税法普法教育,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国税局、地税局以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税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底子,建立台账。
(二)重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
1.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根据财税秩序整治重点,拟定需进行重点检查的企业,由财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国税、地税、财政及监察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详细的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拟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检查组的划分及工作分工、检查组人员名单等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将重点检查工作方案于8月26日前报送市财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重点整治工作。根据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国税、地税、财政部门负责对重点纳税企业进行清查整顿。深入企业逐户调查,全面了解情况,对发现的偷税、漏税和骗税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达到查处一户、整顿一户的目的。发改、城建、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横向一体的联动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集中进行处罚处置。对重点整治阶段查出的问题,要从严处理,除补交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针对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征管措施,达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目的,使整治活动成果真正体现在地方税收的增加上。同时,对在税源普查与财税秩序整治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诿应付、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对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镇级引税情况进行清查,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及数据汇总工作。
(二)市国税局、地税局:
1.根据工商局提供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镇级协税护税组织,对我市的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子,建立台账。
2.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全方位稽查,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发票管理及其它各类涉税信息,并录入建档,实行动态监控。对出现“低税负”、“零税收”、“长亏不倒”以及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对核算不实的,依据《税收征管法》实行核定征收。
3.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按时据实申报、故意偷漏税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对核算不实的实行核定征收。
4.对企事业单位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其他应税收入进行全面清理,对不按时申报和不申报的企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个体工商业户纳税情况进行清查,对未达起征点以及税负偏低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定额核定,确保税负公正、公平、合理、合法。
(三)市发改局:负责提供市重点项目核准、备案、审批及投资等情况。
(四)市城建局:负责提供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项目招投标情况、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信息等。
(五)市国土局:负责提供市重点项目供地情况信息,包括权利人名称、土地权属状况、土地转让出让合同或协议、土地价格、供地批文、土地证发证情况等。
(六)市工商局:及时提供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信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源普查工作。
(七)市监察局:配合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对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八)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发动本级协税护税机构,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搞好镇、村两级税源清查,摸清底子,加强税收征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孙利国市长任组长的市财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改民、公安、监察、财政、城建、国土、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做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财税秩序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把财税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白沙镇旅游安全工作,实现我镇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积极努力创建我镇“旅游平安和谐优秀乡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生命线”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的目标,真正实现我镇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完善,旅游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成员由工商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安监站站长组成。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在207团革命史、郑樵墓、越王台和将军潭等旅游点安全监管职责方面以及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主要为:
1、是否确定专人对旅游点的游览设施、警示标志、餐饮卫生、防汛防火等方面开展了自查,存在哪些问题和隐患,如何整改。
2、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现象。
3、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何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是否建立健全了旅游点安全经营责任体系,是否与镇政府签订安全经营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落实了重要经营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责任人。
5、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是否制定了符合旅游点实际、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
坑口景区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旅游安全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
(三)重点检查和整改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对一时确有困难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整改计划。
(四)验收总结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整改情况和申报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行通报表扬,检查验收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停业整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旅游点所在村组要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白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督查,注意从表面现象发现实质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副组长:。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7月24日-7月27日)。传达学习上级通知,召开动员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7月27日-9月30日)。
1.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人防办公区域;人防自建工程;人防结建工程。
2.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检查本单位及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消防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疏散条件及消防车通道是否满足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各项消防标志是否到位、准确;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临时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临时用电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规范;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3.消防安全检查的步骤:8月20日前完成初步检查;8月底前明确整改意见;9月20日前落实整改措施;9月底前完成复查。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闭幕)。认真分析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责任分工
1.领导班子负责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工作,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协调,并主持联合检查整治行动。
2.工程科和值班室消防人员负责全市人防工程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3.综合科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对消防职责不健全、消防制度不落实现象进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民生、关爱环境、关心安全”为指导,坚持“疏堵结合、教罚并举、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理念,整治露天烧烤,一手抓依法取缔,一手抓合理疏导,通过加大宣传、执法和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露天烧烤整治,进一步解决露天烧烤影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油烟扰民等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实现“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健康向上的文明。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各露天烧烤排档经营存在污染道路、噪声扰民的问题明显减少。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
三、整治时间: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0日
四、整治范围:市内沿街门店占用道路室外烧烤、流动烧烤摊点以及非法占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性烧烤和休闲烧烤的行为。重点整治沿街门店室外烧烤、流动烧烤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居民生活的露天烧烤行为。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各中队对各自辖区内所有烧烤排档经营业户进行调查,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二)限期整改阶段:对违法、违规、经营无序的烧烤排档下发《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内容的露天烧烤排档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六、整治内容:
(一)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固定门店应在室内进行烧烤,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烧烤经营。要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对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店名等信息进行取证,选择商户消费人员较少时,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下发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者,除没收其经营工具和经营物品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严重扰民且拒不配合执法的,要公开曝光,坚决予以取缔。
(二)流动烧烤摊点。要掌握辖区流动烧烤摊点的分布情况、经营时间、摊点规模等,通过采取错时执法、集中检查、定岗固守等方式逐步予以取缔。对流动烧烤摊点多发、易反复的重点、难点区域,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流动烧烤摊点蔓延趋势。
(三)休闲烧烤行为。对占用公共场所(公园、沙滩、广场)进行休闲烧烤的行为,要通知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及时进行有效劝阻和管理;对少数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出租场地供游人从事休闲烧烤的,对破坏市容秩序、影响环境的由城管执法、环保部门予以查处;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四)烧烤规范区。相关部门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烧烤规范区,有序疏导流动烧烤摊点,有条件的可规划打造特色烧烤街,对已有烧烤区要加强规范管理,做到既满足市民需求又实现规范管理。
六、整治方式
(一)坚持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各执法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自行组织对露天烧烤的日常整治。
(二)坚持分类整治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要区分固定门店露天烧烤、流动烧烤摊点、休闲烧烤行为等,采取不同整治方式,务求整治成效。改变过去仅采取宣传教育、规劝整改的方式,代之以罚款处罚和没收工具。对固定门店露天烧烤行为,特别是屡教不改、严重扰民且拒不配合执法的,依法履行执法程序,坚决罚款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流动烧烤摊点,要依法没收烧烤炉具、食品原料、支护的棚厦、桌椅板凳等,坚决予以取缔。
(三)露天烧烤是我市近期城管执法工作的重点。也是市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因此,各执法中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安排辖区城管执法工作,采取错时整治的方式,通过夜间集中检查、延时执法、定岗固守、专门队伍办案等方式逐步清理取缔露天烧烤。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露天烧烤整治,按照“谁辖区、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充分认识开展露天烧烤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露天烧烤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要对市区内所有露天烧烤排档的业户逐一通知,做好宣传教育和警示告知工作。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居民参与整治露天烧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长效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重点监控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跟踪监管,对居民反映强烈的居民区内露天烧烤要进行重点预防,对责任区内出现的户外烧烤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20__年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__年8月底完成。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
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__个镇(区)__*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0__年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20__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年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五、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__*副市长任组长,__*、__*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七、资金来源
为全面贯彻县委关于组织实施好“五大战役”的部署和要求,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和看得见的变化,进一步解决松城辖区城乡环境面貌较差、秩序混乱、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文明整洁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使城市面貌有较大的改观和提升,让老百姓切实得到实惠,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松城建设实际,从8月份开始,大干150天,以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社区的服务功能为目的,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为突破口,以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为治理重点,建立“集中整治与
经常化管理相结合,以常态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背街小巷及居住住宅区的“牛皮癣”非法广告清除工作,使辖区“牛皮癣”广告乱贴乱涂情况得到明显改观。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切实改善“脏、乱、差”现状,努力实现“辖区内路面清洁、市容店貌整齐、社区亮化、行为举止文明”的工作目标。力争到年底实现建成一批,改造一批市政项目,整治一片,美化一片街区,让群众享受到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时间安排
㈠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20日—9月15日)
组织召开街道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并开通举报投诉电话,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社区(村)班子成员、市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尽快投入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积极营造氛围,使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16日—11月15日)
各社区及相关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
㈢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1月16日—12月31日)
由街道文明办对各辖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找补漏,提升整治质量,迎接县文明委的检查验收。
主要任务
这次环境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社会监督”的要求,着力开展整治宣传活动,加大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力度,加强文明社会创建活动,狠抓重点突出难点,努力完成“设施建设、环境整洁、素质提升”三大创建任务。
㈠开展以“科教、法律、文体、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创建活动,并开展评选活动,积极开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三服务”活动,开设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完善服务功能,实施“爱心互动”工程,开展志愿者活动,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㈡狠抓市民教育
1、要依托社区党校、文明市民学校等阵地,扎实推进开展政治理论、科学技术、法制教育等宣传,不断加强对社区居民文明素质教育,打造学习型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广泛开展环境整治和城市建设宣传活动,定期刊载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2、要加大科学设施建设和宣传力度,做好科普宣传活动场所的建设,在“六进社区”和“三下乡”活动中科普宣传要进入社区(村),社区宣传栏每月要更新一次。
3、社区要开展市民公德教育,教育市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口,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提升城区居民的外在素质,重塑松城市民文明形象。
㈢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1、广泛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社区卫生制度健全,辖区居民要做到房前屋后环境整洁,绿化美化,生活秩序良好,达到“门前五包”的要求,即:包卫生清洁、包庭院环境美化、包门前绿化、包无乱停车辆、包无占道堆放。同时,积极消灭“四害”,不养家禽和无证犬,垃圾清运及时,生活垃圾袋装率达到95%以上。
2、组织辖区群众开展背街小巷及居民住宅区的“牛皮癣”非法广告清除工作,使辖区“牛皮癣”广告乱贴乱涂情况得到明显改观。
3、监督检查背街小巷卫生整治和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环境整洁卫生,切实改善“脏乱差”现状。
㈣开展“文明示范街巷弄”创造活动
1、每个社区要有一至二条文明示范巷弄,带动辖区整体文明水平的提高。
2、鼓励支持居民“穿墙透绿”,各社区选定20户做为示范户,大力抓好庭院绿化、美化、亮化。
工作措施
1、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机制。各社区(村)、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辖区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好事来抓,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确保环境整治任务的完成。社区向办事处负责,片长向挂片领导负责,层层抓落实,定时检查、定时汇报、整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市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进一步开展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全乡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要求
(一)重点排查(2020年11月-12月)
1、人员密集场所(舞台、卫生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活动场所、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擅自将住房改变功能结构作为经营场所的房屋;(旅馆、饭店、商场、超市、网吧等)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5、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6、在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7、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8、各类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住房;对以上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二)重点整治(2020年11月-2021年5月)
对此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5月)
完成对此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村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全乡农村住房档案和录入房屋综合信息,逐步完善房屋登记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0月)
基本完成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现全乡房屋数据化管理。
三、责任落实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进行整治,对账销号,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乡政府统一安排,积极进行排查整治工作,
(二)分管领导要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分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四、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各单位要成立排查工作小组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开展本区域内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房屋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全乡分两条路径排查;(1)区域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饭店)、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职工集体宿舍等路径排查。(2)各村村民的自住房、集体及村民的老旧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建立房屋档案,进行数据录入。各村、各单位排查人员要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档案,并进行数据录入。
(二)实施精准整治。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排查结果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停止使用。
2、各村、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各村、各单位要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4、乡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改清单,对各村、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乡、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安全、企业)、副乡长(分管城建)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各村书记、主任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具体负责分管区域的排查整治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城建办公室,负责统筹相关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