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与公共安全评论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正文标题:正文标题的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正文一级标题用加粗的宋体4号字,二级以下标题用加粗的宋体小4号字。
Ⅱ、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Ⅲ、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Ⅳ、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用于概括与揭示论文主要信息的,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论和意义等,或者是研究目的、主要观点、论证过程、结论等。
Ⅴ、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单位、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必须区别明显。
VI、如多位作者之间用“,”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分开。
VII、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须在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释按序次排在文末。
VIII、参考文献采用尾注方根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87)的要求在稿件中进行标注,并采用顺序编码标注制,各篇文献要按正文部分标注的顺序依次列出。
IX、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X、拟刊登的稿件,编辑部会及时将录用通知单及修改意见反馈给作者,作者应及时将修改稿返回编辑部,在没有约定的前提下超过3个月期限未修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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