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天地》于1986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32-1049/D,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法学天地》杂志是中国法学研究领域的权威刊物,是中国法学界的重要学术交流平台。杂志以推动中国法学研究发展为使命,旨在促进法学研究的深化和学科的繁荣。杂志内容涵盖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法律教育和法律文化等方面,包括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评论、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文章。《法学天地》杂志的读者主要包括法学研究者、法律从业人员、法学教师和学生,以及对法学研究感兴趣的广大读者。杂志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被广大读者认为是了解中国法学研究动态和学术前沿的重要参考资料。《法学天地》杂志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上多家法学研究机构和学术期刊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出版。同时,该杂志也鼓励国内外学者向其投稿,促进国内外法学研究的交流与合作。
《法学天地》杂志已经成为中国法学界的重要学术平台,为法学研究者提供了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学术思想的重要平台,也为法学研究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Ⅰ、范围:涉及法学理论、法律法规、法律实务、法律教育等方面的研究论文。
Ⅱ、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备稿。来稿一经发表,文章的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独家授予《传播与版权》期刊编辑部。
Ⅲ、参考文献:请用五号仿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Ⅳ、摘要中文摘要400~500字,必须标明: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部分,有对应的英文,英文摘要须包括:OBJECTIVE,METHODS,RESULTS,CONCLUSIONS。最好将本文创新点写在结论部分。
Ⅴ、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文章的题名应以恰当、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的特定内容。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字,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符和代号符。
VI、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计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VII、图表编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图表标号依次排列,如表1、表2、表3,图1、图2、图3,图中的各部分中文或数字标示应置于图标题之上。
VIII、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及邮编(多个作者之间用逗号隔开;若工作单位不同,则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标注数字,相同的单位数字相同;单位之间分号相隔)。
IX、对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以注释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注释内容按编号顺序标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谢。
X、论文为课题项目者,须在标题末尾处标注*(上标),并与当页末尾*链接,*后写明:本文系某年度某立项单位课题(课题编号:)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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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杂志是一本具有双刊号的期刊,该杂志的国内刊号是:32-1049/D,国际刊号是:1007-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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