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导刊》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34-1010/D,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法制导刊》是一本专注于法学领域的学术期刊,旨在推动法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提供法律实践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和指导。该杂志以其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深度的法学研究而著称。杂志涵盖了广泛的法学领域,包括法律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商法与经济法、环境与资源法、国际法与比较法、人权法与社会公正等,重视原创性和创新性的研究,鼓励学术界研究者提出新的法学理论和观点,探索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文章通常应具备明确的研究问题、清晰的结构和严谨的论证,同时具备一定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法制导刊》作为一本专注于法学领域的学术期刊,致力于推动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在学术界和法律界享有良好声誉,不仅提供了一个专业的学术发表平台,也为广大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合作的重要场所,为法学的发展和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
Ⅰ、主题范围:包括法律理论与思想、宪法与行政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商法与经济法、环境与资源法、国际法与比较法、人权法与社会公正等方面。
Ⅱ、在稿件的修改过程中,若超过稿件修改时限30日,编辑部将以作者返回修改稿日期作为投稿日期;超过30日,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出退稿处理。
Ⅲ、正文标题:文内各级标题题号一律顶格书写,标题题号分级采用1;1.1;1.1.1等标注形式。结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为二级或三级。
Ⅳ、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Ⅴ、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VI、图号和图题在图下标注,与下面正文文字空一行;表号和表题于表上标注,与上面正文文字空一行,表格采用三线表绘制。由于印刷要求,图表一律采用黑白颜色。
VII、稿件注释著作类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古文献可在作者前加时代;译著可在作者前加国别;论文类包括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号。来稿请一律采用脚注形式。
VIII、摘要应写成报道式摘要,字数为500字以上,采用第三人称表述,重点报道论文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论文所得出的具有独创性的具体结果和结论;研究目的可用一句话概述,但研究结果和结论必须详细、具体;专业领域内专家和学者共知的内容不能写入摘要。
IX、得到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标注(基金名称、编号),并请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X、根据论文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列举阅读型参考文献;阅读型参考文献用文后尾注形式,以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号排列。阅读型参考文献可不标注具体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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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杂志是一本具有双刊号的期刊,该杂志的国内刊号是:34-1010/D,国际刊号是:1007-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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