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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对策

时间:2023-03-07 15: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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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对策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国家持续增加投入,农村活力持续焕发。在村级工程建设、费用支出激增的情况下,各地政府为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建设成本、防范腐败问题,陆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村务卡零现金结算、村账镇记等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和法治化管理,有效规范了交易行为,全面监督了村务资金,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农村资金规模小、项目数量多、管理不规范、人员知识储备不足等因素影响,笔者认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村集体资产违规问题多、农村资源“家底不清”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1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原因及对策

1.1存在的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打造“美丽乡村”的重点内容,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培育和吸引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但个别村干部却将环境整治工作当成完成个人业绩的“舞台”:为了“脸上有光”而建设、为了“花钱”而建设、为了完成收入硬指标而建设,忘记了建设只是手段,提高农民收入和人居幸福感才是建设的根本目的,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管理风险隐患。一是有些村迫于收入压力,为了完成提高农民收入硬指标,夸大财务支出甚至虚构支出,以不合理手段取得上级政府配比60%的财政补偿,既可以作为补助收入入账,从而完成收入任务,又有钱用于环境整治以提高村居环境和村民劳务收入。二是有些村为了提高曝光度、知名度,为了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大搞“面子工程”,以各种名目天天搞整治、年年整项目,便有了年收入几十万,而整治支出上百万的“赔本买卖”。为应对入不敷出,夸大支出骗取上级政府配比补偿60%的补助。三是在上级政府财政预算有限的背景下,夸大支出、“好大喜功”的村占用资金越多,遵纪守法、踏实肯干的村自然就分得越少,导致变相鼓励“钻漏洞”的村,而打击了一心为群众办好事、谋福利的村发展经济、加强建设的积极性,也容易滋生为骗取补助用于公共事务而非法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违法行为。

1.2原因分析

一是收入指标向下传导的压力。有些掌握更大权力和更多资源地方上级政府,却未承担起应尽的更多责任,仅仅为了分摊收入指标压力,便粗暴简单地将收入指标下达至各县区农村地区,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否有据可依,值得深思。在目前农村土地已大部分承包到户的情况下,仍有许多实质性问题亟待解决:村级收入来源在哪里?在农用地属性不变的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又如何创收?农村工作主要任务或是主要目的是什么?是发展经济重要,还是保证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只有弄清楚上述问题,才能确保农业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稳定向好。二是权力寻租、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的“产物”。各乡镇为了鼓励新农村建设,并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一般会采取配比资金补助的方式。同时,为了防止虚假项目、劣质项目以及“微腐败”的产生,各乡镇陆续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要求一定金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平台上发包,一定金额以上项目必须经过第三方审计。但有的村仍通过“肢解”发包、含糊发包信息、电话劝退等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从而达到内定承包人的目的;之后通过委托一些不注重业务质量的审计机构出具不实报告,从而完成虚假支出的闭环。由于环境整治项目多为隐蔽工程,事后审查很难发现问题,更需要依赖于事前、事中的动态跟踪检查。同时,因村级建设规模相对较小、施工条件相对复杂、需要村干部的配合程度较高,投标人相对较少,缺乏充分的竞争而容易导致腐败滋生。

1.3改善建议与措施

根据舞弊三角理论,压力或动机、机会、借口是舞弊形成的三因素,且三者缺一不可。因此,设定合理的压力,减少甚至杜绝舞弊的机会,不接受任何舞弊的借口,均是防范舞弊产生的重要措施。笔者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可从以下两方面防范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取消农村收入指标考核压力,可视情况变更为粮食生产数量、村民健康度、人居满意度、家庭受教育程度等其他符合农村发展现状的综合指标体系。二是深入推进“村建镇管”,杜绝舞弊机会。收回各村工程建设自主发包权,改由乡镇统一设立乡村建设平台公司,或公开招标一个或数个施工单位,由其负责全镇各农村工程建设。为提升工作效果,根据化繁为简原则,变原先一对多监督为一对一监督,集中精力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其严格落实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操作流程,形成完善的工程记录,并委托跟踪审计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第三方监督,给权力设置多道“笼子”,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为减少农村建设阻力,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建议可由乡镇制定统一的人工费标准,原则上实现工程建设普通用工在各村就地解决。

2村集体资产违规问题、原因及对策

自全面推行“村帐镇记”以来,村账务记录越来越规范,无票支出的情况基本消失,但问题支出依然存在。

2.1存在的问题

一是很多村存在发票开具人与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很多,采购物品价格存在溢价情况。二是有些村,几百户人口,年收入只有几十万,但一年办公费支出十几万、宣传费十几万、秸秆还田费用十几万,环境治理费用上百万,存在常年入不敷出。三是有些村在办理公事时,需要使用个人车辆,遂以补助形式发放加油费,导致账目不清、“微腐败”滋生蔓延。

2.2原因分析

农村区域内销售商家较少,缺乏市场竞争往往导致运营规范性不足;农村订单采购量较小,缺少价格谈判空间;个别村干部尚存在“微腐败”的侥幸心理,“吃回扣”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农村地区基本都没有公务车辆,开会、培训、迎接检查等公事业务需要用车的,只能使用个人车辆,但缺少相应的报销制度,为提高办事人员积极性,故以补助形式发放加油费。

2.3改善建议与措施

一是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由乡镇统一确定采购清单和供货方,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每年对供货方进行审计检查,并横向比较各村采购量、采购价格,整体分析其合理性。二是尽快建立私车公用制度,可参照企业报销制度,每次用车时保存起止点的导航路线图和车辆里程表,并后附公事文件和审批单,规范用车行为和审批流程。

3资源问题—“家底不清”问题、原因及对策

农村土地主要包括耕地、林地、“四荒地”、宅基地、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等。目前,国家仅对耕地进行了测量确权,其余农用地尚未完成全部的实际测量,其面积大小还只是由各村自行上报。据了解,各村上报的林地、“四荒地”等均为估算数值,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撑。

3.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很多村原20年或30年的荒山合同已到期,但因村民复垦后已改为种植果树,只同意以原价格继续承包,致使新的承包合同无法达成一致。二是尽管信息化高度发展,很多村仍未建立农村土地资源台账。已确权的耕地未建立承包人、承包面积明细表,“四荒地”、林地、宅基地等还是沿用10年前的数据,更未建立相应台账,其中原“四荒地”现在基本已完成开垦工作,也无法继续作为“四荒地”存在;经卫星地图测算,有些村的林地、“四荒地”的实际面积与上报面积的误差高达20%,绝对值可达2000亩;由于审批不规范,在耕地上甚至是基本农田上种植经济林、盖工厂、养殖厂等情况屡禁不止,导致农村各类型的土地面积不准确、有重叠,存在土地资源“家底不清”的情况。

3.2改进建议与措施

一是尽快由乡镇统一组织,对各农村的耕地、林地、“四荒地”等进行测量,尽快摸清土地资源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土地属性。二是对于原承包合同未约定到期后果树权属及处置方案的,可委托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在评估价基础上给出相应折扣,作为发包基价,重新对外承包,原承包村民优先考虑。三是针对占用耕地种植经济林、盖工厂、养殖厂等情况,可根据乡镇统一测绘情况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若无法满足“占补平衡”要求,应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评估价基础上扣除违规使用土地罚款后,返还承包人,并进行耕地复垦。综上所述,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应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建立行为规范、管理严格、公平公正、作风清廉的农村环境,做好广大农民、农村支撑保障工作。

作者:辛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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