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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师德建设路径3篇

时间:2022-12-21 1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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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师德建设路径3篇

高校师德建设篇1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主力军,肩负着传播知识、传播文明以及传承文化的重要责任,背负着传递信念、价值以及知识的伟大使命(刘志礼,韩晶晶)。教师队伍的道德品质和师德素养是教育教学的前提和保障,直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高校师德的内涵意蕴

1.谋站位:高尚的师德体现国家意志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最根本性问题。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人才这一战略性资源是获得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力量,而教师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师德要体现教师心中有国家和民族,有强烈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意识,厚植家国情怀,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以培养合格的党和国家、人民和时代需要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引领、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明方位:高尚的师德体现道德修养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事业必须遵守的普遍规则,以职业道德规范的方式来表达和调节相关道德关系,是教师作为“道德上的合格者”从事教育职业的前提(杨林香)。师德要体现教师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继承和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恪守道德规范和道德情操,涵养高尚人格品质,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高尚的人格教育和感化学生,发挥道德教化的渗透性。

3.牢守位:高尚的师德体现业精善学博学多识是师德标举的本领,教师培养人才最基础的条件就是拥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知识素养。师德要体现坚实的理论知识体系,扎实过硬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能力,既具备大范围的职业基础知识,又具备精细化的专业知识,能够在学生的学业、生活等各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同时,还体现拥有终身学习的本领,勤勉致知、博学笃志、守正创新,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

4.提品位:高尚的师德体现敬业爱生爱是对教师职业的热爱所衍生的价值品质,是师德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师德,更没有教育。一方面,师德要体现对教育的热爱和忠诚,坚守教育初心,忠于教书育人,拥有对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对教师职业的尊重精神,敬业、勤业、精业、乐业,不见异思迁,更不唯利是图。另一方面,还体现对学生充满仁爱,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对每一位学生都尊重、理解和宽容,成为学生的好朋友和贴心人,促进师生的共同成长和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新时代高校师德建设的时代价值

1.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高等教育必须与新时代同向同行,高校的核心使命是人才培养,建设教育强国,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关键,而教师则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师德建设,培养锻造师德品质高尚的教师队伍,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有助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使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根基更加坚实有力,对于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2.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本前提高校教师承担传授知识、思想和真理的任务,还肩负着道德言行的引导,教师队伍的师德素养直接影响着高校立德树人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师德建设,培养锻造师德素养良好的教师队伍,有助于教师自觉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将高尚的师德素养全面贯穿教学过程的始终,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德才并进。

3.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教师队伍的建设质量是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决定性因素,而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师德建设,培养锻造师德情操高尚的教师队伍,有助于将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教师内在的价值追求和外在的行为自觉,推动政治信仰坚定、教育情怀深厚、专业水平过硬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高校教书育人、文化传承、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等任务。

三、新时代构建高校师德建设新格局的着力点

1.坚持规则导向,构建制度伦理和德性伦理的合力机制伦理学视角下,师德建设存在制度伦理和德行伦理。制度伦理是一种外部控制,将道德要求以一种规范、规则的形式固定下来,是一种刚性约束。德性伦理是一种内部控制,以道德主体自身的内在品质为一切生活的出发点,从而实现人生的价值,是一种软性约束。单靠制度伦理的刚性约束无法激活教师主体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单靠德性伦理的软性约束无法支撑高校教师师德整体水平的提升(聂阳,庞立生)。因此,新时代加强高校师德建设,需要制度伦理和德行伦理形成合力,通过制定契合新的时代精神的制度伦理,推动与高校师德建设直接相关制度、政策的创新,构建师德建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为教师的教育行为提供遵循依据。与此同时,还要将制度伦理的普遍性内容转化为德性伦理的内在要求,与职业教育、道德教化、人文关怀等德性伦理构成合力,形成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柔性约束与刚性约束、自律与他律共同作用的机制。

2.坚持需求导向,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培育体系首先,师德培育要凸显全过程教育,从师范生学习阶段的课程教育,到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再到教师的继续教育,整个职业生涯都应融入师德培育内容。其次,师德教育要凸显全方位教育,通过理论知识学习与工作实践相融合、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融合,自我教育与组织教育相融合的方式,完善多种教育途径和多种教育方式。最后,师德教育要凸显全员教育,在构建师德建设大格局的高度上规划师德建设。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完善顶层设计,从全局角度对师德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进行统筹规划;学校层面要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教育、宣传、监督、考评、奖惩“五位一体”师德建设工作体系,推进师德建设落地见效;社会层面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促进教师履行好对教育发展、对学生成长应负的责任。

3.坚持价值导向,构建教师自育自建的主体自觉教师师德的生成具有观念引领性、体验性和情境性,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教师要增强师德内化的驱动力量,明确自己是师德建设的内在主体,担负自育自建良好师德的主体自觉,坚定自身的教育理想追求,自我提升育人理念高度,升华自我使命感和责任感,满怀对教师职业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幸福感,以自主发展的内在意愿不断提升自我道德修养、人文涵养、育人审美及情感关怀的能力,立德、修德、践德,自觉塑造高尚师德,从而实现大智启人和大德育人。

4.坚持评价导向,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考评机制师德评价要取得实效,需要辩证把握评价主体、评价方法与评价依据三个维度。在师德评价主体方面,要注重自我与他人联动,构建广泛性评价主体。教师自我评价是其反思教育行为、开展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的过程,要充分发挥教师自我评价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教师自我分析实现自我评价,促进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但是光靠自我评价不一定完全客观,还要协同外部力量,将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等有直接交往关系的群体列为教师师德评价主要参与者,以开放的视野从不同视角进行教师评价,构建多元主体结构。在师德评价方法方面,要注重定性与定量相联动,构建多元性评价方法。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而师德是内在道德品质和外在教育行为的统一,也存在量和质的规定性,因此,要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通过定性方法对其工作态度、情感投入、价值观念等做出质性评价,通过定量方法对行为的程度、大小等进行评估做出量性评价,将主观和客观、动机和效果联系起来,做出科学的评估。在师德评价依据方面,要注重动机与效果联动,构建实践性评价依据。教育是一个从行为动机到行为效果的过程,好的动机不一定有好的效果,不好的动机也不一定有不好的效果,因此,要联系动机看效果、联系效果看动机,兼顾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考察教育行为的全过程,将教师的内在思想情感和外在行为作为评价的调控对象,以好的教育动机为道德前提,再通过实践呈现好的教育效果,促进教育现象善与本质善的统一。

作者:龙杰 单位:广州医科大学

高校师德建设篇2

教师在从事相关教育活动过程中,应该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这是狭义上的师德,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自律性。“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是迄今为止人类探索出来的最为有效的国家与社会治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涵盖了现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制度建设的普遍愿望和共同价值诉求。”[1]法治更多地体现为一定的他律要求。从师德建设的角度来看,指的就是教师职业道德法制化的过程,体现为规范性与强制性。“法治并不体现于公民对法条有多么透彻的理解,而在于努力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2]因此,在高校师德法制化建设过程中,要不断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应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并且将这些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国内外师德法制化建设的现状

(一)我国师德法制化建设的发展与探索

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全国人大颁布了许多与教育相关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在法律的基础上,教育部还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师德规范加以具体化,与教育法律相结合,力图从法治化角度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深刻认识到新时期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指出应充分激发高校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切实明确高校师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等,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提供了新的政策保障。但是,随着师德失范问题的不断出现,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难以全面有效地监管,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探究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二)美国教师职业道德法制化建设实况

20世纪上半叶,美国教育界涌现了许多教师职业道德缺失问题,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信力与权威。因此,1929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结合现实情况与民众诉求,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它是美国师德建设法治化的早期成果,对于约束和管理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很强的规范性与强制性,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目的是使教师真正做到依法执教。随着时代的变化与教育观念的更新,《教育专业伦理规范》经过了多次的完善与修订,在1975年定稿,并一直沿用至今。目前,在美国部分地区,教师的职业道德法制化建设相对比较完备。以佛罗里达州为例,在管理师德问题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值得借鉴与学习。佛罗里达州的教师职业道德法制化建设拥有较为完善的管理系统与保障机制,其中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保障措施、师德事件投诉审查程序、教师失德行为惩戒机制等。在美国教育法制化建设中,设有专门的教育权利与责任委员会来管理相关事宜,制定了教师职业道德伦理规范,以及设有学区监察长,主要负责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如果教师被投诉存在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要经过五级调查的州级职业道德审查程序和三类调查的国家级审查程序。如果经过一系列审查程序,被投诉教师确定存在违反职业道德事实,惩戒机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惩罚,大部分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都是隶属于这一方面,主要依据教师失德行为的程度与具体条款进行惩罚,例如取消教育教学资格、调换工作岗位、警告公示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财物等;二是刑事处罚,经过层层审查与核实,如果教师确实存在涉及刑事处罚的相关情况,将会由教育实践委员会直接上报给相关部门,根据规范中的具体条款进行处理。对于教师失德行为的惩罚与处理,不同地区可以进行补充与微调,例如佛罗里达州就教师失德行政处罚方面,补充了新的条款,即可以暂不取消失德教师的教师资格,但需通过再培训的方式,接受系统化的学习与长期性的考察,合格后才能继续任教。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美国教师职业道德法制化建设的一些特点,例如注重证据和情况核实,核查机制严密,调查程序较为完善等,可以为我国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法治化建设提供一些经验和借鉴[3]。

(三)英国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法制化监管情况

近年来,英国教育法制化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增加了师德建设的比重和管理力度,尤其是在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法制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针对不同的情况与问题,英国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文件,例如英格兰教育条例独立学校标准、英国教师规则条例、教师管理条例、教师禁令等法律文件。英国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法制化管理在提升教育效果、增强教师队伍素质、保障学生权益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它拥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机制,包括审核程序、听证程序、审裁结果判定程序等,通过签署案件管理协议、正式听证会等方式受理案件。根据教育法,英国专门设有国家教学与领导学院来监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它是英国教育部的一个下属部门,也是执行部门,主要负责受理师德投诉事件,任命审查小组专门对案件进行审核,负责组织投诉事件听证会,经审裁判定为失德事件后,有权利直接发布教师禁令,禁止被投诉教师从事一切与教学有关的活动。具体而言,英国国家教学与领导学院管理教师职业道德监管的一系列程序如下:投诉案件真实性认证、决策组考察核实、投诉案件审查受理、陪审团正式听证会议等等。英国教育部的相关法律规定,按程度与层次区分,主要将教师失德行为划分为三个等级:一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失范行为,指在教学过程中没有达到规定的教师行为标准,或者无视规范;二是破坏教师职业名誉的失范行为,指在社会公众中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破坏教师职业的名声;三是与刑事犯罪相关的失范行为,指教师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将被依法处理。国家教学与领导学院会根据以上三种标准来判定被投诉教师的失德行为,然后决定是否发布教师禁令,以及执行教师禁令的时间长短。其中教师失德行为最严重的类型是教师终身禁令,指在英国的任何学校,该教师终身都无法从事教学相关活动。通过分析英国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法制化监管的做法,可以为我国制定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构建法制化监管体系,完善审查判定程序等方面提供思路。

二、我国高校师德法制化建设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相继出台了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高校师德法制化建设指明了目标和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撑与保障。但是面对纷繁复杂、层出不穷的师德事件,由于相关文件不够细化、具体,操作难度较高,因此无法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做出全面有效地监管,缺点也是显而易见。

(一)高校师德法制建设仍需完善

我国现存的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已构建起大致框架,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是具体运用到现实情况中时存在操作难度高、不够细化、针对性不够等问题,再加上各个高校地区、经济状况、生源、办学层次、发展目标等因素的差异,很难全面落实。因此,部分高校就面临师德管理并未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的现实困境,难以保障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且,由于大部分法律法规概括性比较高,不够全面细化,具有不确定性和稳定性,很难对教师进行准确处罚。比如失德教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惩戒大多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等形式,法律的强制性效用无法得到全面发挥,从而滋生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高校师德法制化建设力度仍需增强

目前,部分高校存在师德法制化建设认识不够准确、意识薄弱匮乏、不够重视等现象。新时期背景下,高校教师都是教学与科研两手抓,相应伴随着很大的职业压力,而学校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因此学校对于科研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高校衡量评估教师的指标主要体现在学术成果因素和教学成果因素上,而对于教师个人的道德素质要求与行为准则规范相对较少,重视程度也不高。即使重视师德建设方面,更多的是一些常规要求,例如“不能私收礼金、不能出现教学事故、不能与学生产生不正当关系、不能对学生性骚扰”等,而对于师德法制化建设更高维度的解读不够、浮于表面未能形成齐抓共管、深抓严管的局面,不可避免地造成师德法制化建设处于一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4]。

(三)高校部分教师法治素养仍需提升

教师是人类心灵的工程师,因此民众对于教师的品行修养和道德水准拥有比较高的预期。总体上,我国高校教师队伍师德情况较好,但还是有一些害群之马为实现个人目的和利益,罔顾法律法规,一次次挑战法治红线,败坏教师的名声,影响教育的公信力,造成社会恐慌与担忧。由于部分高校教师道德修养与法制意识薄弱,能力水平参差不齐,频繁出现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错位的情况,包括教师育人意识薄弱、爱岗敬业精神淡化、以身作则意识弱化等现象。更有甚者,法治意识薄弱,为追求职称晋升、急功近利,无视科研学术规范,丧失科学良知与底线,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带坏学术风气,为个人私利违法乱纪,不讲法治纪律。

三、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的法制化路径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者,为学与做人是必须具备的两项基本要求。高校教师面对的主要是大学生群体,众所周知,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本成形阶段,他们是社会主义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教师有责任与义务帮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高低对于大学生的成长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在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高校教师是国家法治化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教师的法治素养与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因此给予了高校师德法制化建设更高的期望与要求,也是新时期下值得深入研究的时代课题。

(一)完善高校师德法规内容

我国相关教育法律规定了基本底线与标准,但是不够详细具体。因此,要想推动高校师德建设,不仅需要依赖道德规范,例如学校的内部处罚、通报批评等,还应更多地利用行政处罚等强制手段,不断完善法规内容,细化处罚条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规内容执行。对于情节严重的,更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涉事教师的刑事责任[5]。要增强高等教育法规的执法力度,真正地将法规要求落到实处。例如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加大科研支撑投入与教师薪资水平的法规,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执行力度大打折扣,无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效用,执行结果也不尽如人意。

(二)优化高校教师准入与考评机制

高校是培养大学生的主阵地,教师的树人育人责任重大,更应强化师德的法制化建设。首先,要在源头上减少失德事件的发生概率。在教师引进方面,要制定严格周密的教师准入机制,不仅要考察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还要考察教师的政治意识、道德修养与法治素养,要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审查,把控教师的入职门槛,这是建立优秀教师队伍的基本保障和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不断优化教师考评机制,将师德方面的考核摆在突出位置,甚至是核心位置,师德考核情况不仅要通过专家评审,还要考虑学生意见,形成多维度的监督体系和评价机制,将师德考察结果与教师奖励范围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对失德行为的惩罚强度,全方位构建高校师德法治化建设的长效机制[6]。

(三)加强高校教师法治意识培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规定,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7]。对于高校教师而言,不仅要树立教书育人的崇高理想,还要有身正为范的道德修养,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做到内外兼修。例如教师应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时刻提醒自己,不能为了个人私利,逾越法律的高压线,要做学法、懂法、明法的带头人,树立较强的法治思维,按规矩办事,不断推进师德法制化建设进程,并将正确的法治思维融入教学实践,依法治学、依法治教。高校应尽可能多举办教师法治素养提升讲座、培训会等,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真正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标。

四、结语

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主要路径,是促进人的全方位发展的有力方法,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与使命,因此,高校师德师风的法制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看到,高校师德师风的法制化建设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久的事业,需要政府、高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在新时期,要不断筑牢师德法制化的防线,将师德规范的内容逐步具体化,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和确定性。在推进师德法制化进程中,高校要准确把握相关规定,提高重视程度,深抓严管师德师风工作,建构全方位的科学考察评价机制。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厚植守法懂法用法思维,不触碰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增强依法治德、以德施教的自觉性。希望在各方努力之下,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施行与完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的制定与落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法制化、长效化、规范化进程得到深入推进,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从而不断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作者:吴燕 单位: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校师德建设篇3

一、师德师风的基本内涵

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职责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这一概念,基于教师这一特定职业产生,具有一定的崇高性和独特性。央视主持人白岩松曾经说过,在中国,只有两种职业,人们会直接将其与“德”这个字联系到一起,即医生和教师,因此,我们常常把“医德”和“师德”这两个词挂在嘴边。教书育人与治病救人,都是令人尊敬的职业。医生负责人的身体健康,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挽救的是人最珍贵的生命;教师负责人的心理健康,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唤醒的是人最纯净的心灵。因此,师德赋予了教师这一职业最崇高的自豪感、最真实的满足感、最美好的幸福感和最强烈的责任感。师风,是指在特定范围内,某个行业的整体风气和风尚,包括但不限于一定范围内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以及教师与其他社会关系之间形成的一种关系和氛围。师风的形成与一所高校的综合实力、教师素质、文化氛围、制度体系等一系列因素均存在密切联系,是学生满意度、教师幸福感、学校美誉度的关键所在。师德和师风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无数个体显现出来的“师德”凝聚在一起就形成了“师风”,而特定环境下的“师风”也会对个体的“师德”产生影响。总而言之,师德师风是教育工作者的灵魂所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师德师风这一概念也在不断充实新的内容,注入新的内涵,被赋予新的价值。从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到韩愈的“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千百年来描绘和诠释师德师风的成语和诗句层出不穷,师德从古至今都被名人大家反复歌颂和夸赞。而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更是在中国步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从政治方向、爱国守法、文化传播、教书育人、关心学生、行为得当、学术规范、公平诚信、廉洁自律、奉献社会、言行雅正,对师德进行了更加系统、全面的阐释,是当前高校教师规范自身行为、践行师德师风的根本遵循。

二、新时代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近年来,随着师德师风建设在各类重要场合和会议中不断被提及,国家和省市各级出台有关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准则、师德失范处理意见或办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制度文件,师德师风建设逐步被提升至战略高度。不难发现,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缺少抓手、缺乏制度等问题已经得以解决。但相应地,各高校在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首先,师德师风建设制度虽初步构建,但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随着国家和省市各级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的出台,各高校要开始结合实际情况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建章立制。不少高校出台了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等文件,初步构建起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体系。但事实上,个别高校在制定相关文件时存在“生搬硬套”或是“瞻前”不“顾后”的情况。例如,在拟定相关制度文件时,盲目照搬或照抄上级文件,缺乏对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创新性思考,一定程度出现文件“千篇一律”,无法“因地制宜”的情况。再比如,缺乏对高校现有制度体系的盘点和分析,没有考虑到师德失范处理办法与学校现有的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教职工违纪处理办法、党纪处分等相关文件的衔接性和契合性,导致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可能出现“多把尺子,多个标准”的情况。同时,虽然师德师风文件制定一般都比较严苛,但在认定和落实的过程中,部分高校还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其次,虽然各高校都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但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非常有限。不少高校组织开展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仅面向部分老师,参与率较低,无法达到全员覆盖的要求。又或者不少高校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实现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全覆盖,但由于网络培训存在过程难以监控、结果难以检验的问题,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师德师风建设正面典型宣传多,但负面警示教育少,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的运用力度还不够,范围还不够广泛,举措还不够有力。各高校开展师德师风负面警示教育的频次较低,尤其是“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意识不够强烈,最终淡化了负面警示教育的威慑作用。

三、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方法路径

(一)一个中心

师德师风建设首先要以立德树人为中心,将人才培养的质效作为最重要的检验标准。一名好老师,首先应当把“学生需不需要,学生受不受益,学生满不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师德师风建设也应当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大局,聚焦于“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重点关注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关系,重点考察教师教书育人这一根本职责的履行情况。

(二)两个基本点

一是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教师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师德师风建设,始终围绕的是教师这一主要群体,与严格的惩罚措施相比,通过正面引导和权益维护来激发该群体本身对这份职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更为有效和持久的措施。要让更多的教师在充满正能量的环境氛围中,增强对自身职业的认同感,让其不仅能舒心从教、安心从教,更能热心从教,甚至倾心从教。二是要健全科学的制度体系,全力构建持续更新、动态完善的体制机制。师德师风建设首先依赖于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侧重点会有所变化,因此,师德师风建设不能仅凭一成不变的“老套路”,更需要灵活多变的“新思维”。因此,高校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不断充实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内涵,持续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三个阶段

师德师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是一项漫长的系统工程。因此,高校在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分步骤、分阶段确定目标任务,确保师德师风建设进程有序稳步推进。一般来说,系统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进度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制度构建期。此为师德师风建设的初期阶段,重点要将制度体系和责任机制构建起来,为后面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遵循和政策保障。健全的制度,是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首要前提。因此,高校要首先检验师德师风建设有哪些制度,这些制度是否能够涵盖师德师风建设的方方面面,这些制度是否能很好地服务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开展。高校要努力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分工,构建起集“宣传、教育、考核、奖励、惩罚、监督”等诸多要素为一体的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宣传教育期。此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中期阶段,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旨在通过较为浓厚的宣传氛围和科学合理的教育体系,营造老师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这一阶段分为氛围宣传和教育两个部分。宣传一方面让德行高尚的师者获得幸福感和自豪感,另一方面重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实现面向更广泛群体的教育功能。同时,制定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分阶段、分类别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并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到岗前培训、日常讲座、专题培训、实践活动、表彰奖励等方方面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师德教育体系。三是提质增效期。此为师德师风建设的巩固阶段。要将前期和中期的建设成果进行总结、深化以及延伸,从而化风成俗,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这一阶段,高校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延伸至各学院。各学院要结合各自特色,创造性地自主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宣传一批师德正面典型,推出一系列标志性成果,逐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四项机制

着力构建宣传教育、考核监督、奖励惩处、组织保障四项机制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首先,宣传教育机制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抓手,要构建多样化、可持续的宣传机制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教育体系,以宣传引导教育,以教育促进实效,实现师德师风建设宣传与教育的良性互动。其次,考核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依据,监督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环节,要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和常态化的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和监督的方式方法及指标体系[6],有效运用监督手段,科学善用考核结果。最后,奖励和惩处是师德师风建设的必要手段,高校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原则,对师德高尚者,毫不吝啬地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师德失范者,毫不手软地给予严厉惩处,在表彰奖励和问责惩处的同步推进中,营造奖罚得当、宽严相济的工作作风。同时,组织保障机制是师德师风建设的坚强后盾,高校应推行师德师风“两级”管理体制,校级层面建立师德建设委员会,统筹和协调师德师风建设,把好方向、管好大局、定好基调;学院层面,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具体谋划、具体落实。师德师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师德师风长效机制构建任重而道远。高校要着力构建体制机制,全力营造利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将育人和育己相结合,将为学、为事、为人相统一[7],时刻警惕失范行为,坚决不碰师德红线,以“师德”为荣,更以“师德”为任,争当新时代的“点灯者”,争做新征程的“领路人”!

作者:宋佳羚 单位:常州大学吴敬琏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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