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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坏境越来越复杂,面临的风险种类也越来越多,其中信用风险是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之一,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就构成了中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有效的管理会对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首先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进行概述,接着通过对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现状的分析,指出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方法,以增强中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三》
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的主要构成部分,关系着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又是风险聚集的焦点,虽然在2008—2009年金融危机中,中国的经济体并未受到太大的冲击,但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仍然不可忽视,在这诸多风险中,信用风险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深入研究中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不仅是商业银行作为微观金融主体进行内部风险管理的自主行为,从宏观上看也是防范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导致银行体系崩溃、引发金融危机、产生系统性风险的需要。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及管理理论基础
(一)信用风险的内涵及特征
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1)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可能会低估信用风险的发生;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可能会高估信用风险的发生。(2)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但是对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信用风险的特征主要有:一是客观性。只要存在不确定因素,信用风险就会必然存在,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管理行为,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信用风险的发生。二是不确定性。信用风险准确发生的概率以及发生后导致的具体结果是不确定的。三是传染性。一个或少数信用主体经营困难或破产就可能会导致信用链条的中断和整个信用秩序的紊乱,甚至产生系统性风险。四是难以量化评估。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之所以比较困难,主要原因是缺乏大量有效的数据库数据。五是可控性。在正确分析和评估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主动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尽可能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发生的大小程度降到最低。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指导和协调各机构业务活动来预防、转移和控制所面临的信用风险,达到保证银行资产安全的目的。该定义包含了两层含义:在风险既定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或者是在收益既定的前提下追求风险最小化。在对信用风险全面管理的过程中其中心内容是由对信用风险的识别、衡量、分析等环节所组成,并通过计划、组织、指导、管制等过程,辅以各种科学方法和风险管理技术模型综合、合理地运用来实现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要素:(1)内部环境。国内外很多银行出现巨额风险损失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商业银行的内部环境不够完善,内部环境在信用风险管理中起基础性作用。内部环境包括风险管理理念,从业人员的诚信价值观以及管理层分配职责的方式等。(2)信用风险管理目标设定。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合规目标。确定目标是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的前提。(3)信用风险识别。利用风险识别技术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识别事项中蕴藏的风险,为信用风险评估提供信息。(4)信用风险衡量。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利用风险度量模型对企业的违约概率以及所带来的损失进行评估。(5)信用风险控制。控制活动贯穿于整个商业银行主体,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审贷分离、提损失准备金、风险转移与控制等。现代全球性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建立起了完整规范的风险管理制度,而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多不足,需要长时间的发展。(6)信用风险反馈。现代信息管理系统和丰富的数据库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依靠大量的信息来完成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反馈的信息也需要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支持才能被商业银行所接受并对日后的经济活动和风险管理作出指导。
二 、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和原因
(一)指标分析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直接催生的《巴塞尔协议三》使各国对投资银行的监管力度加大,有力地推动了全球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在此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也在加强着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从而使得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现状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我们通过一些指标来分析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效果:
1.资本充足率
从资本充足率看,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强化资本管理,调整和控制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同时,通过改革重组、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上市、发行次级债券等,使资本充足率有了明显的提高。截至2011年12月份末,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已有390家,比年初增加109家(如图1所示)(由于2012年的数据未找到,所以图表只能做到2011年)。
2.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
信用风险最突出的反映是不良贷款率。近年来国家和金融机构都设法降低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到2011年三季度之前这两项指标都一直在下降,但从那以后,虽然不良贷款率没有过大的上升,但是不良贷款余额却在逐季度上升(如图2所示)。截至2013年二季度,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96%,与一季度持平,不良贷款余额为5395亿元,较一季度增加130亿元。其中,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97%,较一季度下降一个基点,总额为3 254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情况好些,不良贷款余额为95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0%;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9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6%;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2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3%;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60%(如表1所示)。目前,中国经济仍处在增速放缓以及结构调整阶段,部分行业经营受到影响,这种影响使得银行业受到资产质量下行的压力,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良贷款的规模有可能会继续上升。
3.存贷比
存贷比即银行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作为衡量银行资产质量的重要流动性指标,存贷比受到了严格的监管。央行为了控制银行风险,目前规定商业银行最高的存贷比例为75%。从银行抵抗风险的角度看,存贷比过高意味着银行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不足,应付客户日常支取和结算的能力严重下降,存贷比的提高会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上升,也加大了银行未来的经营风险。2013年6月末,商业银行存贷比由3月末的64.68%飙升至72.43%,这一数字已达到近年来的历史最高值,且已非常接近75%的监管红线。而随着《巴塞尔协议三》的推行,监管层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两个新指标,社会各界对存贷比的去留问题讨论的愈发激烈。
从历史的角度看,通过存贷比这个指标对银行进行必要的流动性管理,可以鼓励银行更加自主决策地进行市场化经营。但是随着银行业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银行的存贷比越来越紧张,为了达标也造成了一系列的扭曲。比如不惜代价地拉存款、将理财产品设计到季末、月末到期,以便资金回流到存款中去。所以在今后银行业的发展中,存贷比这项指标亟待完善。
(二)商业银行风险问题产生的原因
长期以来,信用风险是银行经营管理中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因此,正确认识信用风险并深入分析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有助于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也才能改善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促进中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1.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完善及可以信赖的风险管理信息数据库
目前制约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关键就在于基础数据库不完善和准确性比较差,从而使分析结果缺乏可信度,而且对于高层次的风险分析无法展开(见表2)。大部分商业银行缺少企业完整真实的信息数据库,银行间无法迅速传递、反馈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时降低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甚至有些客户经理为了完成一个项目虚报客户信息,给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相对不成熟
从外部评级来说,国内几乎没有成熟的信用评级机构,商业银行无法从外部获得信用评级参考;从内部评级来说,中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级采取打分法等一些定性分析方法,这显然是不完善的。首先,打分法本身的精确性不高;其次,打分制大多是依靠企业历史的财务指标,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再次,打分制难以预测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
3.商业银行缺乏必要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和有效的管理工具
目前,中国还没有商业银行真正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评价基本是各家银行自己的定性分析,无法做出令市场认可的客观评价,此外缺乏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商业银行不能对信用风险规模进行精确度量,不利于控制风险操作的决策。同时中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足够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不仅几乎没有任何自主的创新,甚至有些发达国家已经在使用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在中国也没有出现,这就直接制约了中国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4.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风险管理执行力度较弱
中国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时间较晚,内部缺乏一个统一完整的内部控制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特别是信用管理经验匮乏,对借款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且,贷后的监督检查不足,一旦发生信用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坏账呆账增多,潜在风险加大。
三、完善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相关对策
随着《巴塞尔协议三》的通过,全球对银行系统的监管力度也不约而同地加大,与国外的同行相比,中国的银行业处境要相对轻松,但是这并不代表中国银行业的风险已经尽在控制中,正相反,虽然在指标上大多数银行已经达标,但是中国银行业整体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与国际性的银行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下面本文从五个方面对提高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提出建议。
(一)完善商业银行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风险管理数据库的不完善是制约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完善数据库的建设不仅可以减少市场成员间的信息不对称,还可以加快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在中国的使用和普及。中国商业银行必须加强行业研究,对不同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因素进行长期系统的研究,为评级对象在同一行业内部和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比较提供评判依据,从而为信用级别的评定创造条件。
(二)建立成熟的评级机构和内部评级体系
尽快建立认可度高的评级机构将极大的提升银行业务决策的科学性,同时银行内部应该根据自身发展的条件对评级标准有适应性的改变,形成内部评级体系,以便更好地对受评对象的信用等级作出评估。鉴于中国的信用评级市场发展较为落后,所以必须积极学习国外同行的成熟经验,引进其评级思想技术,充分借助专业评级公司的技术力量和评级成果来加速发展国内的信用评级业务。
(三)学习先进的风险度量模型,加大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研发
通过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是增强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缺少严谨完善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和足够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定性分析始终无法对受评对象作出客观的评价,导致作出的决策不甚完善,这无形中加大了银行系统的风险。为尽快提高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对国外先进的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改进,使之适合中国国情。另一方面,中国商业银行应该深入研究开发自己的风险度量模型。同时,积极探索发展风险缓释技术,创新金融衍生工具,建立和发展信用衍生产品市场,从而建立起现代化的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四)强化金融监管,构建规范的法律环境
金融市场的完善和信用风险的管理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金融市场的自主性将会加大,监管机构必须要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因为银行的风险对于社会稳定的影响要比其他产业部门高得多,因此要加强金融监管。同时,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改进和完善,还必须有相应健康的法制环境作为根本性的保障,这就需要我们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实施,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使金融经营活动在严格明确的法制环境下运行。
(五)建立专业化的风险管理队伍
中国银行系统在风险管理方面还未形成风险共担意识,即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和银行之间还未形成共同承担风险的意识,所以银行系统需要加大投入来进行风险管理人才的培训,这不仅包括专业人才的培养,也包括对其他部门人员的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的贯彻落实。中国商业银行应以全球化的视野打造风险管理队伍,并根据不同的风险管理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形成个人行为与企业发展、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文化。
摘要:在对迪拜债务危机成因分析的基础上,引入信用风险的含义,结合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尤其是中国步入全球经济后,发现信用风险问题尤为突出,已对中国的经济构成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机制不健全、内部评级机制不完善、监管的手段和方法陈旧、落后等,亟待解决。如何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加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迪拜危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引言
2007年12月美国经济因次贷而萧条,从而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危机远没有结束,反而愈演愈烈。迪拜财政部2009年11月25日突然宣布,由政府持有的迪拜世界公司及旗下的房地产分支棕榈岛集团将推迟偿付数十亿美元的债务最少六个月,以便进行债务重组。据《纽约时报》估算,“迪拜世界”的对外债务高达590亿美元,占迪拜总债务的74%。
迪拜世界是迪拜政府旗下的主权投资公司,也是迪拜各类重大项目的主导者。这个自称“日不落”的企业,各类资产分布于全球约100个城市,涉及领域包括港口运营管理、地产项目开发、酒店旅游、私募股权投资以及零售等各行各业。世界上唯一一个七星级酒店帆船酒店、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人工填海形成的棕榈岛和世界岛、当今世界最高建筑迪拜塔等都是迪拜世界旗下的项目。而由于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全球信贷紧缩政策令这些曾一度引以为豪的房地产资产价格大跌,由此迪拜政府为自己吹大的房地产泡沫破裂买单。
一、信用风险管理的内涵
银行业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银行的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所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联合造成。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它不仅是指由于借款者主观违约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而使银行承担实际的违约风险,而且指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借款者还款能力下降或信用等级降低,使银行面临的潜在的违约风险,违约造成了交易对手(一般是银行)全部或部分支付金额的损失。信用风险是指经济交往中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包括公众造成的经济损失风险。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不论是何种社会制度,信用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中国在计划经济年代,信用风险问题矛盾并不突出,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步入市场经济,特别是中国经济地位在全球逐步提高,社会物质日益丰富,市场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网络交易、金融衍生产品和各行业的信用交易逐年扩大,并逐步成为交易的主要方式,当借款人对银行贷款违约时,商业银行是信用风险的承受者。银行因为两个原因会受到相对较高的信用风险。首先,银行的放款通常在地域上和行业上较为集中,这就限制了通过分散贷款而降低信用风险的方法的使用。其次,信用风险是贷款中的主要风险。随着无风险利率的变化,大多数商业贷款都设计成是是浮动利率的。这样,无违约利率变动对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而当贷款合约签订后,信用风险贴水则是固定的。如果信用风险贴水升高,则银行就会因为贷款收益不能弥补较高的风险而受到损失。
二、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分析
众所周知,引发国际金融海啸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信用风险管理严重缺失。无论从当前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还是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看,中国都必须大力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一直遵循粗放型的道路,经营中往往只注重机构的扩张和存贷款规模的增长,忽视了经济效益和资产的质量,在贷款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贷款质量却在日趋下降,风险逐步积累,形成了巨大的历史负担。风险主要集中于不良资产,信用风险远大于市场风险和其他风险,而且银行风险积累时间较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尽管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纵观中国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1)信用风险问题是已对中国的经济构成严重影响。据统计:中国近两年银行因信用风险缺失导致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2 000亿元左右,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的5%。在经济活动中,不守信用的行为比比皆是,造假账、挪用专项贷款、侵占知识产权时有发生。(2)社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但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明显滞后,一方面尚未建立起作为信用体系基础的信用记录,另一方面银行信用评估很不规范,评估机构的资质参差不齐,信用管理呈现多头。由于监管不系统、相互不通气,没有完整记录和历史的记录,信息不透明,缺少一个统一有效的管理体系和机制,实际监管效果并不理想。(3)中国法律环境尚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有关社会信用规范方面的法律散见于多种其他法律条文中,如:中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都有关于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由于缺少独立的社会诚信保障体系,现有这些法规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总体滞后。
其不足方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为目标,在整个银行的信贷活动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行为指向,风险管理不能成为经营管理中的核心环节,在决策过程中风险因素往往被忽略。(2)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机制不完善。中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不论是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检验,还是在评级组织结构、基础数据库等方面。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极大地限制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3)商业银行缺乏必要的分散风险和规避风险的技术手段。目前,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之后,往往只能是被动地接受风险,而不能主动地通过自身的资产组合或者运用某些金融工具来分散和规避风险,商业银行这种被动的风险接受行为,在经济发生较大的周期波动或者某种市场因素发生急剧变动的时候,往往会使银行遭受巨大的风险损失。(4)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监管不完善、不到位。中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手段和方法陈旧、落后,还停留在传统的“经验式”的管理阶段,基本上以行政管理为主,不能适应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需要。譬如,监管方式主要以日常报表分析为主,而且偏重于定性分析,缺乏一个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参照系;立法相对滞后;原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高;对商业银行有效监管的法规内容或者欠缺,或者过于笼统和简略,缺乏相应的配套规定和细则;法规制度设计上不合理。所有这些缺陷都导致对商业银行监管时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正因为如此,才为商业银行的不规范经营提供了空间。
三、对策和建议
迪拜债务危机从很多方面影响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对中国商业银行甚至整个金融系统提出众多挑战:不仅是风险模型的挑战,还是风险管理制度与体系的挑战,以及对银行集团监管的挑战。这就要求监管机构必须从原来相对消极的、强调行政审批的监管者,转向积极的、尊重市场的监管者。当然,在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迪拜危机在风险管理理念、信用评估、金融监管等方面对中国银行系统和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对于中国来说,强化金融监管是重中之重。中国应抓住机遇,认真学习,结合中国的基本国情提出新的监管理念和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建立一套完整的、符合本国国情的资本监管框架,从根本上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健性,提高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对此,结合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提出为了加强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几点对策和建议:(1)更加关注房地产信贷风险。从近期的迪拜债务危机以及2007年底的美国次贷危机来看,房价的快速上涨往往掩盖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吹大的地产泡沫终将破裂,从而爆发了次债危机和债务危机。由于多数房地产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银行贷款,一旦资金链断裂,势必会影响到贷款的归还。此外,由于很多大中城市的房价出现下跌现象,很多住房贷款将面临违约问题,预计将出现大量不良贷款和坏账。因此,各商业银行必须进一步关注中国房地产市场走势,重新检讨现行的住房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估计房地产泡沫破裂引发大规模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例如:如果一家银行决定是否给一家公司贷款,首先银行要详细了解这家公司的财务状况。然后,应当考虑借款公司的各种因素,如盈利情况,边际利润、负债状况和所要求的贷款数量等。若这些情况都符合贷款条件,则应考虑欲借款公司的行业情况,分析竞争对手、行业发展前景、生产周期等各个方面。然后,银行就依据贷款的数量,与公司协商偿还方式等贷款合同条款。尽管共同基金与债券投资并不能确定投资期限,他们也是通过类似的信用风险分析来管理投资的信用风险。(2)必须加强金融监管。迪拜债务危机警示中国银行业在大力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金融监管。银行机构应充分评估金融全球化影响的深度和联动效应,对金融创新的应用和推广作辨证分析。而对银监会来讲,则要更加稳妥地处理好监管与创新的关系,积极引导和扎实推进银行业金融创新,同时注意防范创新风险,坚持风险可控、成本核算、信息充分披露的监管理念。银行风险很容易蔓延,为高效解决有问题银行的风险,监管机构应拥有一套完备灵活的程序,有权利和能力迅速地处置有问题银行,实现危机银行低成本和高效率的市场重组和退出。目前,国际上已采用先进的定性分析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监管方法,中国还没有在实践中引进和运用,导致监管水平低,无力制约商业银行的违规操作现象。实际上,只有具有合适的监管方法、手段,再加上素质水平较高的监管队伍,商业银行的很多不规范操作现象都是可以避免的。中国由于信用行业发展历史短,在加快立法的同时,政府必须强化对该行业的监管。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可以说属于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比较先进的国家,尚且还存在“评级机构缺乏自律”等问题引发了全球经济危机,在中国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相对落后的背景下更需要引以为戒,加强监管,千万不可松懈。(3)量化信用风险,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由于中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开展风险管理的时间不长,相关数据积累不足,同时,数据源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客户基础数据库,在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开发出适合自身特点的信用风险量化管理模型。建模工作我们会在今后深入研究。(4)重视维护良好的银企关系来降低信用风险。银企关系的维护既是商业银行营销的重要部分,也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很熟悉,在贷款调查和审批中有利于做出正确的放款决策,把好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一关。一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商业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决定,如果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商业银行会允许企业对贷款进行展期甚至会再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良好的银企关系意味着银行与企业资金往来密切,企业通过银行办理的资金业务多,将会使得企业信用违约的可能性大大降低。(5)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加强金融创新。银行的资产要做到合理组合和搭配,实现信贷资产的多元化,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商业银行要积极进行多方位金融创新,创新是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之源。一定要建立跟银行本身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想匹配的创新产品,在控制和管理风险的同时实现盈利和发展。(6)建立内部评级机制,规避客户信贷违约风险。中国商业银行应持续跟踪、学习和借鉴IRB法的实质内容,以此充实管理手段,增强风险内控能力,并应尽早建立能够应用于实际管理的内部评级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构建由监管当局、银行和社会独立信用机构组成的三层立体信用体系,规避客户信贷违约风险。各个商业银行可以在监管当局的协调下,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客户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信用数据的共享,把信贷违约风险的程度降到最低,从而有效提高银行规避风险、应对风险的能力。(7)加快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以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中国的信用管理行业人才奇缺。建议教育部和有关部委专门研究这项工作,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新开信用管理课程,有关方面也可以通过培训的方式,对正在从事和即将从事这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尽量少走弯路。
信用风险管理在中国是一项较新的工作,有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重视,以立法来保障,以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基础,就一定能够把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走出当前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实现中国的长远科学发展。
摘要: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基本风险,也是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金融风险。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和国外银行的竞争,使得提高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成为中国银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以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为主题,分析信用风险的危害及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探寻中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缺陷与不足,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 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1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银行体制存在缺陷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中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根本性缺陷是商业银行改革难以深化的焦点,也是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1.2 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尽管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中国很多商业银行目前这种具有极强行政色彩的内部组织架构,无法完全适应经营目标以及运行环境的转变。
1.3 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落后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论是在度量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加工,还是在对信用风险管理结果的检验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
1.4 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中国的银行业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银行承担了过多的财政性职能,商业性信贷业务和政策性贷款业务并未加以区分,银行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国家对它也无风险责任要求,因而中国长期以来没有银行风险方面的法规。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国家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一方面引导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另一方面开始重视外部的金融立法及银行内部的配套制度的建立。但在这些制度中信用风险方面的规定非常粗线条,并有大量的空白,其科学性、完整性还有欠缺。
2提高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
2.1 改革银行体制要把中国商业银行建设成为优秀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只要这样才能提高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御信用风险能力。而要成为真正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根本所在。为了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2.1.1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应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和商业银行的办行规律,按照国际惯例,以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减少大股东派出董事人数,派出董事的股东单位不再派出监事,增加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增加中小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与外部监事的作用。提高董事、监事的独立性和职业素养,促使其实现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董事、监事逐步形成职业阶层,实行资格认证;建立董事、监事市场退出和禁入机制,可以仿效国外成熟的做法,实行每年更换三分之一的分批改选制;建立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问责制度,加强对其尽职情况的管理、考核与监督。
2.1.2 股权适度集中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股权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有者对人的监控效率和所有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当股权过于分散时,某一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会因为成本与收益相比过高而减弱,从而出现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而当一家银行的股权过于集中,又很容易出现“一股独大”及控股股东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因此,股权的适度多元化才会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1.3 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银行家作为经营管理银行的企业家是银行机制创新的设计、组织和实施主体,是银行机制创新的必要条件。通过完善高级管理层的选聘机制,使经营管理者由行政性选择逐步向市场化选择转变,形成并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从根本上解决人缺位问题,在经营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或者说银行发展之间建立一种创新的激励相容机制。
2.1.4 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传统的薪酬制度对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主要是利润、资产质量等事后会计指标,对经营管理者业绩的反映具有滞后性,与银行远期盈利能力或未来经营业绩没有联系。建立经理股票期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会使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解决由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利益不一致所产生的问题。
2.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2.2.1 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改制与上市等途径,已经实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明显改善,并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方面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已建立了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政策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专门的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有助于商业银行的管理层面、制度执行层面和监督层面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为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工具的运用提供必需的组织基础。
2.2.2 设计新的信贷流程和信贷组织架构信用风险管理不仅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完善与否,而且还要求改革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可用监测信用风险的构成,制定各类客户的总体风险水平和贷款限额,监测客户评级结果的变化情况,确定准备金规模,贷款定价,分析利润等。由此可见,信用风险管理涉及银行许多部门的工作,新的信贷管理流程要与内部评级系统相匹配。在信贷组织架构上,改变以往的“块块”管理模式,按照“条条”来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不同业务品种、不同行业、不同金融工具来设定风险控制与监督岗位人员,由总行风险控制部直接管理。
2.2.3 公开披露信息对包括银行在内的公开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据以做出投资决策和评估公司价值的基础是真实全面反映该公司状况的财务报告。董事、监事需要随时获取信息来使自己对银行的整体情况、面临的主要风险与机遇、银行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等有一个完整详实的了解,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有效监督银行的经营活动。因此,应建立管理层向董事、监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的制度,使董事、监事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来监控银行的运行状况。公司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是投资者信心的基础。同样,银行对公司信贷活动的决策,也依赖于公司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
2.3 提高风险测量水平
2.3.1 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由于信用风险仍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多面对的最重要的风险类型,作为信用风险计量工具和技术平台的内部评级体系,就成为商业银行最核心的一项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受高额成本投入的制约,国内对信用评级法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相对较强的大中型商业银行。经过几年的建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部分起步较早的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建立起了非零售业务领域的二维(债权人、债项)内部评级体系,工商银行已经达到了初级内部评级法的要求,能够对客户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进行较为准确的计算,并开始逐步向高级内部评级法过渡。同时,零售业务领域的内部评级工程也在建设中,有的银行已经完成了信用卡、个人住房贷款等主要评分卡技术的研究和上线。而对于资金实力和信息资源受到限制的中小型商业银行来说,采取多家银行相互合作的方式进行内部评级系统建设是较为明智的选择。
2.3.2 试行并积极推广压力测试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分析这些损失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金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单家银行、银行集团和银行体系的脆弱性作出评估和判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压力测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商业银行抵御极端风险的能力。
从2006年起,少数国内商业银行就已经开始了压力测试的研究和运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7年12月,中国银监会正式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标志着压力测试工作在中国银行业的全面展开。
2.4 利用信用衍生产品转移信用风险信用衍生产品是一系列从标的资产上剥离、转移信用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交易的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非常迅猛。国际银行业于1993年就已发生的信用衍生产品交易为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提供了重要的国际借鉴。因此,可以说,中国商业银行利用信用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的管理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一定的现实可行性。
2.5 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法制金融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信用文化是金融经济的核心文化,它决定着银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加强信用文化体系建设的问题已摆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据国外机构分析,社会信用指数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以促进GDP增长0.9%,促进生产率提高0.7%。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多次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