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7 11:37:5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1篇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循环经济,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当前我国面临严重的水资源危机,水循环经济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我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我国水资源新战略的理想选择。水资源循环经济可使水资源开发利用既符合水循环自然规律,又遵循社会经济规律,实现水循环与经济循环以及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本文从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阐述水循环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并提出水循环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水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必要资源,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纽带。如今,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构成的水危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了缓解水危机,保证水资源的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从持续发展的角度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探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良性循环,实行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发展水循环经济对实现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水循环及水循环经济
水循环是以河川流域为主的以及通过降雨~地下渗透-流出~蒸发等现象所形成的自然水循环系统。由于增加了人为的因素,自然水循环扩大成为社会水循环。有效建立水资源的社会水循环系统是综合考虑社会需要、经济健康和环境要求,这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社会水循环与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水循环经济是一种先进的水资源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建立在社会水循环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的,遵循循环经济的思想,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始终贯穿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重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以完善的制度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为保障提高水的利用效益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降低污染来实现社会发展的最终可持续性。
2水循环经济发展效益特征分析
水循环经济发展的效率特征强调在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注重节水。节水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不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前提下,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用水过程中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高效利用水资源。效益特征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水资源,构建节水型经济系统和节水型社会系统,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方面要求根据不同用户对水资源的要求,分质供水,循环用水,实现水资源在用户系统内多次再利用与再循环的目标。另一方面要求因地制宜地通过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水资源,将水资源从低效益用途配置到高效益领域,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经济产出,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3水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分析
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的,有物质方面、精神方面、制度方面的,每个方面还有很多具体内容。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纽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水资源利用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也是水循环经济模式追求的最高目标。水循环经济模式的发展目标必须追求水资源利用的效率、效益和可持续性三者的统一,要求水资源利用与管理模式必须按照这一特征重新构建。因此,水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是高度统一的。
4大力发展水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对水资源的数量和水环境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要解决水资源短缺与水环境污染问题,发展水循环经济是必然选择。
(1)切实提高生态伦理责任意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是从工业文明社会过渡到生态文明社会。正确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建立和谐的生态伦理责任意识,可以使人们明确人类活动和水自然循环的相互关系,重新审视过去粗放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关系中实现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2)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工业产业结构,优化用水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统筹考虑城市和农村生活实际需要,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同作物进行合理搭配,优化配水。水资源条件好的地方以水稻、经济作物为主,水资源条件差的以棉花、豆类、小麦、高粱等为主。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和郊区发展节水种植,推广喷灌、滴管、渗灌等节水灌溉措施。
建立节水型经济结构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对供水紧张的地区,通过关停并转严格限制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项目,控制建设耗水型大的项目,如限制发展造纸、化工等用水大户,主要发展电子、机械、高新技术等产业,实现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同时要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取代耗水多的生产设备,改革用水工艺,并实行一水多用,循环使用。
(3)因地制宜地创建综合水循环系统,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建设供水、排水、污水收集、中水回用实时信息监测网络系统,完善取(用)水口自动监测管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处理,促进污水资源化;逐步建立城市双管道排水系统,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劣水劣用,按质论价,特别是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经处理后可以通过中水管道集中供应工业用水和环境用水,应积极推广中水项目,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4)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效率
要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在实际管理中,要强化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用水、节水评估制度,用水、环保审计制度,浪费、污染惩罚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年审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通过政府的有效控制,在用水的源头上解决无节制用水和不平衡用水的问题。
(5)完善循环水成本价格机制和循环水利用优惠政策,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区分水资源的不同用途,制定出详细可行的饮用水和循环水的成本和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和阶梯式水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循环水开发和利用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循环水项目的财政投入和补贴政策等,鼓励高层建筑、办公场所、社区内部、娱乐场所、运动场地、农业灌溉及绿地浇灌等进行循环水利用以及工厂内部循环水利用。
5结语
(1)水循环经济模式的发展目标必须追求水资源利用的效率、效益和可持续性三者的统一,这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是高度统一的。
(2)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发展水循环经济,其中综合水循环系统创建是发展水循环经济的有效技术手段,优化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是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实现水循环经济的保障。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分析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必要性,阐述生态视野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原理与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路径,即通过加强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能力,激活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通过制度创新完善政策环境,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在驱动力。
关键词:生态文明 循环经济 政策设计
生态文明强调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三类关系,要求人类创造物质成果的生产方式的生态化,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可持续化。循环经济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环境负荷为核心目标,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式,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客观要求。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探讨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原理与机制,提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具体思路,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必要性
生态文明是针对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困境,人类选择和确立的一种新的生存与发展理念。在价值观念上,生态文明强调人类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在实现途径上,生态文明反对工业条件下追求无限增长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发展模式,提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发展模式(王丽珍,2011)。循环经济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倡导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与环境和谐的发展模式,即要求以对废弃物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方式发展经济,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投入,降低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数量和对环境的危害,实现经济发展的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可见,循环经济的内涵完全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是生态文明观的集中体现。
虽然我国已将循环经济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高度,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推进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但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集中表现在没有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中的一部分予以具体化,使得现有政策与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之间缺乏一致性,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仍然游离于主体经济政策体系之外,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并没有通过具体的政策措施加以细化。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的准确把握,在开展政策设计时缺少科学、清晰的规划思路,相关政策之间未能形成有效衔接与配合。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优化,能够在宏观层面使生态文化融入到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微观层面能够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渗透到具体的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助于形成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
生态视角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原理与机制
从生态视角探讨循环经济政策设计问题,关键是要将生态理念纳入政策设计的考量范围,解决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系统的协同演进问题。
(一)循环经济政策系统的概念与内涵
循环经济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以构建和推进循环经济为目标而制定的关于引导、调节和管理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等主体行为的一系列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政策系统是指“由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及其与政策环境相互作用而成的社会政治系统”(陈振明,2003)。循环经济政策系统是指由循环经济政策主体、循环经济政策客体以及循环经济政策环境三个要素有机结合、相互作用形成的统一体。
循环经济政策主体即循环经济政策的活动者,包括各类直接或间接参与循环经济政策决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其中,政府肩负着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职责,是最重要的循环经济政策制定主体。循环经济政策客体即循环经济政策发生作用的目标人群,可以大致分为企业(生产者)和公众(消费者)。循环经济政策环境是指影响和作用循环经济政策决策、制定、执行、监控、评估和终结的一切外部条件和因素的总和,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其中,社会环境下的政治状况、经济状况、法律状况、科技状况等等,在很多时候决定了政策工具的选择和组合,因此对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效果有着更为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二)基于政策系统与循环经济系统互动关系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
政策系统与循环经济系统的互动关系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循环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于政策系统提出了诉求。另一方面,循环经济政策系统通过政策问题的识别、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工具的选择与组合等政策设计活动,对循环经济系统提出的政策需求予以回应。
1.生态视野下循环经济系统对政策系统的需求分析。循环经济系统改变了传统经济以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唯一目标的发展模式,它以生态文明作为其发展的指导思想,着眼于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从生态伦理学的视角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坚持代际公平的原则,客观地考虑生态环境系统承载力对经济发展的规模限制,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市场是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最佳方式。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主体,依靠市场上的价格等经济信号做出最优经济决策,从而在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李慧明等,2007)。然而,外部性和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的存在,使得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严重影响。循环经济系统的内在特性要求政府合理地调整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从而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运行的路径,实现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重目标的追求。
2.政策系统对循环经济系统需求的回应、循环经济系统的运行需要政策系统的支持作为保障,而政策系统的设计构造源于对循环经济系统的政策需求的回应,具体体现在政策问题的识别、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工具的选择与组合等政策设计活动中。
循环经济政策问题主要表现为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日益加剧的人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循环经济领域存在的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现象。由于“市场失灵”现象在调整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普遍存在,客观上需要社会、政府提供相应的制度规则加以矫正或修正。然而,“政府管制的实践表明:市场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够解决得好;即使政府能够解决得好,也不一定就是十全十美。这就存在所谓的‘政府失灵’或‘公共失灵’”(周小亮,2001)。循环经济政策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纠正循环经济领域中存在的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现象,以利益驱动机制激活循环经济系统运行的动力,促使经济行为主体(生产者、消费者)主动改变自身的行为方式,从而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的运行路径。循环经济政策实践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之间在功能上存在互补关系。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能够有效地促进政策目标的实现。而经济激励工具和能力建设工具则更有助于激发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循环经济实践由生产领域到社会层面的逐步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路径
(一)明确主体功能定位以激活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的内在驱动力
首先,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实现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是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这一变革的促进者,主要职能在于制定科学的政策目标并通过适当的约束和激励政策工具,对企业和公众形成有效引导,促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循环经济政策实践。其次,整合循环经济管理机构,实现由部门“各自为政”向政府内部“协同合作”的理念转变,推动政府环境管理模式创新。再次,通过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发挥政府在社会范围内的可持续消费模式引导作用。
其次,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动力。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主体。经济手段是循环经济治理中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体现为一种政府对经济的间接调控,强调改变市场规则来影响调控对象的经济利益,通过市场机制与价格信号来调整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周国梅等,2010)。要想激发企业主动采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清洁生产方式,必须通过税收、财政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利益驱动。尝试推行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循环经济生产流程管理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循环经济生产流程管理组织,引领企业开展循环经济。
再次,提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意识和能力。公众作为消费者,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最终驱动主体。为了提高普通消费者的参与,政府首先应在披露因盲目发展经济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加强发展循环经济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改善对人们生活质量有效提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公众在思想意识上首先确立经济发展、生活改善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观念。其次,从增进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和增强生活便利性的角度,加强对使用再生材料制作的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的绿色消费方式。再次,应重视行业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鼓励环保NGO发展的各项法律规范,为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通过制度创新增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外在驱动力
1.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推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变迁。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在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地位。从法律调整的方法上看,《循环经济促进法》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立法特征,该法较多地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在规范方式上采用大量的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鼓励性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行业自身特点,制定完善有关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品强制回收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的配套法规,以增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可操作性,促使各行业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各个环节建立起循环经济保障机制。
2.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和价格机制,使资源价格体现生态稀缺性。政府应当促进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符合宪法对自然资源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特点,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使用权人的主体范围,建立多元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此外,政府应努力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改变自然资源无价值、无产权的经济制度基础,使排污权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为自然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政府应构建合理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特别是要提高初始资源的价格,促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原材料的浪费和废弃物的排放量。
3.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废弃物排放企业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废弃物的排放、治理情况以及企业的清洁生产状况等,使得以废弃资源为原料的循环型企业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废弃物的相关信息,运用舆论监督形成对循环经济政策客体的压力与行为约束,并增加活动的透明度,在循环经济的各类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相互牵制与约束的制衡结构。
摘要:生态工业园是我国在区域层面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突破口。在阐述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观的内涵之后,进一步分析了生态工业园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然后,以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为例,分析了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因素与制约因素;最后,针对制约园区深入发展的政策障碍,提出生态视野下的促进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的对策建议:一方面,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科技支撑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完善配套制度,为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生态文明;区域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对策建议
一、引言
生态文明强调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三类关系,其科学内涵在于人类创造物质成果的生产方式的生态化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可持续化。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以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区域循环经济是将循环经济发展方式引入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它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环境负荷为核心目标,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是生态文明理念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集中体现。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能够在宏观层面使生态文化融入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微观层面能够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渗透到具体的政策设计之中,有助于实现区域循环经济的产业生态化与资源利用生态化的发展目标。
二、基于生态视野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观
区域循环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它以一定范围的区域为对象;以区域内的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为基础;以实现区域内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协调区域内部各项功能为重点,统筹规划区域总体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1]生态文明的核心内容在于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生态视野下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观在以往的区域循环经济概念的基础上,特别强调特定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化,即,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形成生态化的产业体系,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致产生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产品的生命周期终结之后,能够作为再生资源重新进入生态产业的物质循环系统,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和谐良性发展。
以生态文明观引领区域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对废弃物的再资源化以集约型增长的方式加以处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循环经济的规模效益。在区域范围内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运行方式和规律,能够促进社会生产由追求单纯的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区域发展中遇到的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此外,区域循环经济以保护生态和高效利用资源为特征,其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产品生产成本的降低,有利于推动社会和企业层面的技术创新,从而快速提升区域经济运行水平。
三、生态工业园对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实践活动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分别表现为企业内部、产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展开,涉及资源开采、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其中,围绕生态工业园开展的区域循环经济实践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
生态工业园通过在特定的虚拟产业园区内组合成生态产业链,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企业间共生网络,能够真正实现产业生态化与污染治理产业化、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园区内的企业之间通过对能源和资源的综合管理,实现环境和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多赢,实现企业活动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的同时提高经济绩效。[2]2001年起,原国家环保总局首先在广西、内蒙、山东等地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2003年,进一步将生态工业理念引入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开始了中国国家层面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探索实践。2007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建立了部门联合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新机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3]截至2011年12月,全国共命名15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45个开发区正在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实践证明,以发展生态工业园为突破口,完善相关政策支撑体系,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工业园区将在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四、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情况概述
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命名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同时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命名为“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示范基地”。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自建立以来,在区域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我国生态工业园实践的典范,其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区域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这些制约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策略,对于新时期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1.子牙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因素
(1)区位优势。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位于天津市静海县西南部,与河北省大城县、文安县接壤。距离天津市区60公里,距离北京市区150公里,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60公里,距离天津新港90公里,与京沪、京九、京广、天津机场、天津新港形成了立体式、综合化、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园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
(2)生态产业优势。园区重点发展废旧机电产品拆解加工业、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拆解加工业、报废汽车拆解加工业、废旧轮胎及塑料再生利用业、精深加工与再制造业、新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初步建成中国北方地区的“城市矿山”。废旧物资在产业区内得到充分循环,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最终以高附加值产品方式通过区内交易中心走向市场,进入到整个社会的大循环系统之中。
(3)政策优势。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将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全国总体发展战略布局,滨海新区无论是在经济建设还是开发开放方面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子牙园区在行政区划上处于滨海新区政策辐射圈内,一系列政策倾斜和扶持为园区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开展生态化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契机与有力的政策保障。
(4)技术研发优势。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课题开展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逐步形成了产学研结合的一体化、产业管理的信息化和规模经济的科技化。
2.子牙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制约因素
(1)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现行的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尽管涉及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问题,但是只是通过零星的条款做出倡导性的原则规定,缺乏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明确规定。此外,园区缺乏针对自身特点设计的政策法规,导致回收市场处于无序经营状态。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健全。现阶段园区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主要依靠市场自发力量形成,多采用民间回收、生产者自营回收、生产联盟回收和第三方回收模式,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依然处于无秩序的混乱状态,未能有效发挥产业规模效应,严重影响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效率和废弃物的处置。
(3)经济激励机制缺失。再生资源产业属于资源依赖型产业,其原材料供应高度依赖于市场。在我国矿业生产中,存在着矿藏资源价格过低和矿业生产支付的环境成本过低现象,因为再生资源原料市场价格的居高不下,且回收难度较大、成本过高等原因,利废企业难以承担高额的原料成本。
(4)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我国缺乏良好的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的咨询体系和保障,且先进的再生资源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此外,因为私人回收技术水平较低,包含有毒化学品以及大部分贵金属在内的物质被当作废物丢弃,且由于缺少配套的环保处理设备,排污处理难以达到环境标准,不仅会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更会给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五、生态文明视野下促进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1.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科技支撑体系,激活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
(1)完善财税和金融扶持政策。政府应制定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园区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扩大招商引资。建议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再生资源产业、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信贷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金融机构资金等社会资金投入再生资源产业。
(3)建立合理的价格收费政策。政府应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环境生态价值,制定完善的自然资源价值评价政策体系,解决由于自然资源的价值评估不足、定价偏低,致使再生资源缺乏市场竞争力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机制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4)建立园区的科技支撑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科技扶持力度,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为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力度,建立园区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科研、生产等方面的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园区还应积极支持建立再生资源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2.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外在驱动力
(1)完善园区再生资源产业的相关立法。尽管我国已于2007年出台了《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也于2011年开始施行,但在其他种类的废旧产品回收管理方面尚缺乏专项法律法规。建议在已有立法的基础上,结合园区再生资源管理的需要,尽快制定其他种类的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此外,建议颁布强制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和使用的技术标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发挥产业集群效应,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产业集群可使大量的中小企业集聚于一定区域,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区内生产的分工和协作,从而提高区域生产效率。充分利用子牙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政策优势,将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再生资源生产企业都纳入示范基地的产业园区实行“圈区”管理。把“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打造成为集回收、分拣、加工、利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4]
(3)通过调整进口配额政策,促进再生资源国际贸易的开展。目前我国再生资源进口仍缺乏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国外的一些再生资源量大价低,在确保不产生污染物国际转移的前提下,应根据国际、国内市场供需情况适当调整政策,明确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积极加入到国际再生资源大循环之中,扩大再生资源进口规模以弥补园区的资源缺口。
【摘要】从一定程度上讲,循环经济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途径,生态文明是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循环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本文通过对武汉地区公众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现状的调查,总结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障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对循环经济及生态文明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生态文明 循环经济 公众参与
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价值取向相同
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渐凸显的背景下,如何摆脱日渐趋紧的资源约束、消除环境污染影响,寻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被提高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从而形成社会主义事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把生态文明放在突出的位置,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突破,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下的选择,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在认识经济发展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关系的基础上,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途径,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旨在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加强资源循环利用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它与生态文明的本质内涵即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高度契合。同时,二者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即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讲,循环经济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途径,生态文明是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
在生态文明的建设过程中,将循环经济作为着力点,通过推行循环经济,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是正确认识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关系,遵循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的明智选择。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公众对循环经济的参与
经济发展模式的重大变革需要系统的支撑机制,尤其是需要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公众参与机制。由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建设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要使循环的生活方式成为公众的自主选择还存在诸多障碍。因此,研究目前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特点及存在问题,通过制度化建设,克服公众参与先天和后天的制约因素,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公众参与,是指社会公众作为循环经济建设的主体之一,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直接参与到同循环经济有关的活动中,并有义务承担推行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制度是关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权利、义务、范围、依据、途径等一系列问题的总称。
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制度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循环经济推进的深度和广度。国内外循环经济立法和实践证明,无论是在参与循环经济决策还是循环经济的实际推行与监督方面,社会公众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将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建设作为推行循环经济的突破口,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实例分析:基于公众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的调查
循环经济发展涉及到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的回收与再生利用、绿色消费等方面,为了了解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深度和广度,针对该领域公众参与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制度建设方案,笔者以电子垃圾的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在武汉城区选取电子垃圾较为集中的电脑城与大型电器卖场,对公众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资源回收利用的情况以问卷形式进行了调查,并回收500份有效问卷。
调查反映的问题。一是公众对电子垃圾认识上的缺位。公众对电子垃圾的基本知识如电子垃圾是什么、电子垃圾的危害及可利用性存在认识上缺位。调查结果显示:77%的人群认识到电子垃圾是一些废电池、废电视、废电脑等废弃电子产品。10%的人认为塑料玩具、电动玩具也是电子垃圾产品,8%的人将它定性为一些普通垃圾,有5%的人群将它与有机污染物混同。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大多数人知道一些电子垃圾,但对什么是电子垃圾、电子垃圾究竟包括哪些,认识还是不够全面。
76.2%的人群认为电子垃圾会造成污染。73.8%的人群认为会危害人的健康,44.4%的人群认为会浪费资源,而令人惊讶的是竟有22.4%的人群认为电子垃圾没有什么危害。大部分公众已经认识到电子垃圾有危害,但是也还有为数不少的公众没有意识到其危害,对于危害的严重性与不可挽回性却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78.4%的人群认为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可以防止污染维护生态的平衡,62.4%的被调查者认为可以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分别有48%和19.2%的人群认为可以优化生活环境和提供可观的就业机会,只有3.2%的人群认为可以产生其他的作用。大部分人认识到电子垃圾分类回收可防治污染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还有一部分人仍未能清楚地认识到电子垃圾的可回收利用性。
二是公众对电子垃圾正规处理参与意识及程度较低。当被问及“您平常如何处理电子垃圾”时,回答直接扔进桶里的人占 10%,卖给收旧货的占46%,堆在家里的占25.6%,交给专业公司处理占18.4%。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希望在处理时能获得相应的费用,由于交给专业公司处理获取的费用不多,过程麻烦,大部分市民选择卖给走街窜巷的废品回收“游击队”,采取正规途径处理的人群较少。
三是公众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意识缺失。当被问及“你知道我国关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吗?”时,知道的占总人数的15.2%,而不知道的占了总人群的84.8%。绝大多数公众对我国有关电子垃圾处理的立法并不知晓,更不知道相关立法的具体内容。同时,公民在电子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权利意识缺失,如大多数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时,只关心电子产品是否物美价廉,很少主动去关心电子产品的环保期限,更不知道如何避免在电子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问题及环境问题,如何更安全有效的使用电子产品。在电子垃圾污染防治义务履行和责任承担上,公众更多地认为政府和商家应该履行较多的义务和承担较多的责任,对在自身随意丢弃电子垃圾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并没有意识到也应该承担部分义务和责任。
由此可知,公众对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如资源节约、废物循环利用、绿色生活方式等知识了解相当有限,关注不够;资源节约与产品循环利用的观念在社会公众中尚未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和行动有所欠缺;对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识不清。总之,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发展循环经济的社会基础还有待加强。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公众参与素质存在着“洼地”效应。公众参与素质包括公众参与意识与公众参与能力。在我国,公众个人参与素质依然是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一片“洼地”,并成为制约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瓶颈。公众在公共领域参与意识的缺失,将直接影响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实际上,对公众而言,参与循环经济的发展,既是自身的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如果仅仅强调政府责任将很难使循环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公众参与能力包括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收入和消费水平等,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这些因素也会影响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从而也影响了循环经济的进程。
二是公众参与的法制建设水平较低。公众参与的法制建设水平是影响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在循环经济领域,规范公众参与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循环经济基本法,该法规定了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主要权利,但权利宣告式的原则化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参与的具体条件、具体方式以及程序方面规定的缺失,极大地阻碍了公众参与。如循环经济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的前提,如果信息获取渠道不畅,途径不明,纵有参与热情,也难转化为循环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推进力量。《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公民有了解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但对权利的详细内容、行使的方式和救济途径都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这便使得公众参与的权利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在激励措施方面,《循环经济促进法》虽对企业的激励促进政策和措施规定较为全面,但对社会公众的激励措施并不健全。在公共领域,作为理性的社会大众,如果参与意味着更多的责任,单凭一部分人的参与热情,很难推进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
法治对策:立足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制度化建设
我们应立足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制度化建设,通过科学完整的制度建设,明确公众参与的权利、义务、责任及程序等问题。
明确循环经济法中公众参与制度建构的思路。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对公众参与有特别的要求,尤其是涉及到公众的权利和义务分配及责任的承担,需要有科学完整的制度构建以明晰公众参与的权利、义务及程序。
就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权利而言,应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明确在循环经济领域公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参与权、听证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等,同时明确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具体内容以及权利的救济途径和方式。具体包括获取信息的权利,即循环经济信息知情权,指公民和社会组织有收集、知晓和了解与循环经济问题相关信息的权利;循环经济决策参与权,指公众对涉及本身循环经济权益的重大决策与重大建设项目决策活动享有按法定程序参与决策过程的权利;循环经济的监督权,即公众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所享有各种法定的民主监督权利,如检举和控告的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指当循环经济公众参与权受到侵害时寻求司法救助的权利,等等。
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承担上,国家、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各类主体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应当履行的相应的法律义务,根据公平的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以及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在这些主体间适当的分责,明确公众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
完善循环经济法中公众参与配套制度的建设。一是公众参与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循环经济规划是全国循环经济规划大局的组成部分,公众参与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建设,是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决策权的实现方式之一。尽管公众的参与能力和水平有限,但循环经济本身是一项全民的事业,意见征求的过程本身就是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凝聚发展力量的过程,因而从规划的起草到征求意见都应充分体现社会公众的意志。在参与主体上要特别注重NGO的参与,他们无论是在参与热情、参与能力还是参与层次上都具有很大的优势。同时,对于公众意见的采纳要有相应的反馈和跟踪评价机制,使公众参与意见落到实处。
二是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循环经济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针对不同主体,构建相应的制度,确保公众循环经济知情权的实现。其中政府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相对完善,而对作为循环经济信息公开主体的企业和信息获取主体的公众,相关法律法规不足,制度建设较为滞后。
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是循环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目前,企业负有向政府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等信息的责任,但在循环经济信息的主要内容,如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的公开制度有所欠缺,而公众对企业循环经济信息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污染物的排放、资源的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以及清洁生产等方面。因此,通过政府推动企业循环经济信息报告制度的建立,明确循环经济信息报告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以及责任等,可以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循环经济信息的需求,实现公众的循环经济信息知情权,从而提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能力,促进企业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众循环经济信息查询和获取,要以最容易进行为原则。目前,有些企业在公众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时以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因此,有必要严格界定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免其成为阻碍公众获取信息的借口。同时,明确公众获取信息的资格、范围、渠道、程序等内容,并针对公众循环经济参与意识的欠缺,采取各项激励和保障措施鼓励公众参与,对不当的不公开和违法的不公开予以揭露并通过司法救济途径保护公众的循环经济信息知情权,最大限度的发挥公众对企业和政府循环经济行为的监督作用。
三是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激励制度。在公共事业上,我国公众历来呈现出政府依赖型特点。在循环经济领域表现为普遍认为政府应该承担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责任。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发展模式,必然要求公众改变以往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建立起与环境友好的绿色消费方式与生活方式,如果没有确定的激励机制,公众参与积极性必然跟不上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如公众购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品等,采取相应的激励引导措施,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与热情,使其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循环经济的建设中来。
四是循环经济责任制度。循环经济责任制度是指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家、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各类主体所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及违反义务所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等问题的规定。
《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了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总体方针。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而言,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回收者、中央及地方政府等都有着共同的责任,但这种责任应有所区别。根据责任承担的公平原则,应在各个主体间做具体的划分,使各主体合理的承担各自的责任。如《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消费者承担将废弃产品或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其委托回收的销售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擅自丢弃的义务,这是合理的。但是具体到消费者如何交付,法律未做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同时,现行立法在对公民日常生活行为的规范方面也有所缺失的。如污水、能源等资源的减量化的义务、家庭垃圾的减量化及分类收集等方面。
总之,以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制度化建设为手段,为公众参与创造更好的环境,使公众参与从孤立的、片面的参与向横向联系的参与转变,从低度参与向高参与的转变,从非制度化参与向制度化参与的转变,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
摘 要: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四川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又是我国西部和长江上游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如何建设好四川的农业生态文明,直接影响着我国西部乃至全国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进程。文章从循环经济的视野,就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模式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
关键词:农业生态文明 四川 循环经济 发展模式
一、引言
生态文明观是在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和生态环境受到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冲击的背景下形成的。我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问题,1994年中国率先制定并出台《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白皮书》,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2007年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表现出了迅捷的行动,将“还三江清水,建生态四川”的核心目标写进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又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省建设,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四川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又是我国西部和长江上游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如何发展好四川的农业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基于循环经济视野的农业生态文明思考
农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阶段。原始农业和传统农业是一种完全的生态化农业,但是其效率低下;工业革命以来,科技进步的成果使农业逐渐摆脱了对自然的极度依赖,却一度走向了“控制自然”的另一端。工业革命使农业摆脱了传统靠天吃饭、效率低下的问题,迎来农业发展的机械化、技术化、商品化、工业化。但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是高投入、高产出,以机械化和化学化为基本特征,需要大量的使用以石油产品为动力的农业机械和以石油制品为原料的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品,①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农业生态文明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发展农业生态文明?尤其四川目前农业生态环境较脆弱,又承担着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重要责任,应该选择怎样的发展模式?将直接影响着我国西部乃至全国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进程。本文认为应以循环经济理念为基本视野,因为循环经济它倡导的是一种与自然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3R”为原则,强调全过程的“清洁生产”,是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以循环生产模式替代线性增长模式,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基于循环经济视野的农业生态文明,就是使农业生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实现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其包含着三个重要的基本特征:较高的农业环保意识,可持续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更加公正合理的农业经济制度。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在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和文明素质的基础上,农业生产自觉遵循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原理。因此,运用循环经济理念,能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把工业文明时代的农业生产对大自然的“征服”、“控制”模式转变为农业生产与自然和谐相处、循环共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三、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现实约束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带领全川人民实施“绿化全川”战略和“长治”工程,四川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四川人口多、可耕地少,96%的幅员面积属于长江水系,是全国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属于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其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现实约束因素主要表现在:
1.耕地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全省现有人均耕地0.67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41亩的48%,比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低16%。②并因土地利用方式不尽合理,导致土地垦殖过度、坡耕地面积较大。四川境内年流入长江的泥沙达3亿多吨,损失氮、磷、钾443.7万吨和大量有机质,对土地资源造成很大破坏。
2.土地沙化、退化加剧。每年约有18万公顷耕地沙化、石化。草地退化、沙化、荒漠化仍在部分地区不断扩展。全省退化草地面积已达848万公顷,占可利用草地的50%左右,而沙化草地面积已达18万公顷,并以每年0.4万公顷的速度扩大。多年来由于缺乏对天然草地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全省草地沙化面积由1982年的0.70万hm增至目前的5.00万hm,草地严重退化面积已占全省可利用面积的20%~30%。③
3.水资源相对紧缺,水污染较为严重。全省水资源人均量为3171立方米,略高于全国平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9%。但是,水资源分布不均,与全省农业生产布局极不协调,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由于中低产耕地比重大,生态功能低下,水土保持功能弱,自然灾害特别是旱灾危害程度越来越大。据四川环保部门统计,全省1000多条河流中,80%以上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在实施水质月报的五大河流73个省控重点监测断面中,61.6%的断面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其中,42.5%的断面满足Ⅱ类水质标准,16.5%的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9.2%,5.5%的断面属于Ⅴ类水质,16.4%的断面劣于Ⅴ类水质标准。
4.森林总量不足,森林生态功能失调。全省森林资源由于过量采伐,使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近年森林植被虽有所恢复,但森林总量不足,树种单一。在林地中,幼、中龄林的面积占46%,低郁闭林面积占32.7%,二者所占比重高达近80%,而乔、灌、草立体配搭结构合理的森林不多,导致森林的拦水、滞洪、保土、涵养水源及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较差。
5.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随着原始森林大量消失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缩小,珍稀物种逐渐减少。全省已有5%的生物种类绝灭,有10%~20%的生物种类面临濒危境地。地表水环境污染,也影响到溪河湖库水生物的生存,不少溪沟鱼虾灭绝。④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一是农药使用量增大,有机磷高毒农药比重大。全省年平均用药量8300吨(含量为100%),其中70%是杀虫剂,杀虫剂中70%是有机磷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中70%是高毒农药,加之不合理使用导致残留残毒较高。二是化肥和农膜的大量使用,导致土壤板结、土质恶化和“白色污染”,并通过农田径流造成水质污染。三是农产品重金属元素超标严重。通过对水稻、玉米、小麦的监测,其超标率高达52.25%,其中,大中城市郊区超标率高达84.6%。四是畜禽粪便直接排放,肥水、网箱养鱼的泛滥,特别是秸秆焚烧既对资源造成浪费,又严重污染环境,对人们生产、生活和健康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四、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模式选择
综上所述,由于四川农业资源、环境等的现实约束,依靠传统的高消耗、低利用、非循环、不和谐的发展模式已行不通,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应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我国生态文明的方针为指导,按照循环经济的思想和理念,结合西部大开发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走出一条以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新四川农业生态体制、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为核心的四川农业生态文明的发展模式。
1.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农业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建设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应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3R”原则,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基础工作,扼制掠夺性经营,切实保护好耕地、水等自然资源,防止工业化、城市化对农业用地用水等的过多占用;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循环利用,如推行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变废为宝;各地还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优势农业骨干企业,积极拓展延伸产业链、产品链、价值链,着力提高产业的配套性和企业之间、产品之间的关联度,促进农业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地震灾区应根据灾区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循环型共生互补的农业、林业和畜牧业,注重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农业有机废物的循环利用,统一建设农村分散式治污和废弃物资源化设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2.全面加大农业循环经济生态体制与相关制度改革力度。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与支撑文明的环境高度和谐的文明,合理的农业循环经济生态体制建设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因此,首先要对发展四川农业循环经济的生态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恰当分工,职责明确,扩大基础部门、企业改革的权力,既要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又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形成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农业循环经济政策体系,构建促进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四川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其次,应以循环经济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探索建立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等农业资源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尤其在农业生态环境特别脆弱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加快完善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和制度的改革。
3.健全节能减排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完善生态建设经济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农业节能减排重大技术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完善生态建设经济补偿政策,不论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还是退耕还林工程,都应当把县级政府纳入经济补偿范围,通过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弥补其财政收入因政策性减少所形成的收支缺口,还应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进入,开辟新的生态补偿渠道。⑤特别是要完善地震灾后重建与生态恢复、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4.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四川农业产业结构长期以种植业为主,农业生产结构单一,为此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按照区域最适生态和资源循环节约利用原则,发展不同模式的生态农业。根据四川省境内不同海拔、气候、土壤及经济社会条件的不同,在盆西平原、盆中丘陵、川东北三个优势区域的江河上游山区实行退耕还林还草,采取林―药―果模式,种植珍贵中药材、菌类等植物;在河谷平原地带,粮食仍然是主要的农产品,应通过发展粮―菜―畜、粮―牧―渔、粮―渔―果的生态农业模式,扩大优质稻谷、烤烟和棉花等农产品的生产;在交通发达的城市郊区或旅游区附近,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发为中心,以农产品加工为突破口,以旅游观光服务为手段,通过农业观光园的建设,发展第三产业;在川中北、攀西和川南地区大力发展集约型生态农业模式。⑥
5.加大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大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作物秸秆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用品,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再利用,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6.大力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生态环保科技的开发应用。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整合四川农业科技资源,大力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积极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水保生态建设技术、节水灌溉技术、配方施肥技术,提高集约、高效、生态畜禽水产养殖技术,增强生物肥和生物农药、有机和无机复合肥、秸杆还田等技术创新。加快建设以农业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制,鼓励高等院校加强农业生态环保科技的开发应用研究,畅通创新价值链,搭建农业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环保科技推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