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杂志收录论文主要类型有:金、学术前沿、甲、简牍法制史料汇纂通考、学术评论、等。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杂志创办于2012年, 是由华东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主办的 一本历史类期刊。
国内刊号:暂无
国际刊号:暂无
杂志论文格式:
Ⅰ、外文文献在前,中文文献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时期的文献按出版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外文书名以斜体书写,实词首字母大写;外文论文篇名以正体书写,仅篇名首字母大写。每条顶格写,回行时空两格。
Ⅱ、语言要求:来稿应使用中文写作,语言通顺流畅,表达准确无误。同时,应注重文字的简练和准确性,避免使用生僻词汇或过于专业的术语。
Ⅲ、文章标题须简洁、具体、鲜明,原则上不要加副标题(原则上不录用加副标题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5个字。
Ⅳ、摘要及关键词:文中必须附中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及结论4个部分内容,要求以第3人称撰写200-300字为宜,并附3-8个关键词。有条件者,可将文题、作者、单位、摘要及关键词译成英文。
Ⅴ、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VI、排版要求:来稿应按照本刊的排版要求进行排版,包括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同时,应注重版面的美观和清晰度,方便读者阅读和使用。
VII、学术道德:来稿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捏造数据或事实,不得一稿多投等。如有违反,将取消作者在本刊的投稿资格。
VIII、摘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中常识性内容,引言中出现的内容不宜写入摘要;不对论文的内容作自我评价;不要简单重复题目中已有的信息;不出现数学公式、化学结构式、插图和表格,不引入参考文献序号。
IX、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X、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及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标注于稿件首页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