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于2012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创刊以来,一直致力于甲骨、金文、简牍等出土法制史料的研究,是目前国内外唯一专注于此领域的学术刊物。为国内外学者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而且对于推动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深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聚焦于出土文献中的法律史料,特别是殷商甲骨文、两周金文、两湖和西北地区出土的楚简、秦简、汉晋简等,深入探讨中国法律文明的起源与发展。
本刊汇集了中国、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展现了该领域国际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倡导多学科交叉融合,鼓励法学、历史学、考古学、文字学等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共同参与研究,体现了“新文科”的特色。自创刊以来,已经发表了大量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内容涉及古代法律制度的方方面面,为学术界提供了宝贵的研究资料。该刊不仅在国内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也在国际上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该领域的核心学术平台。
Ⅰ、外文文献在前,中文文献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时期的文献按出版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外文书名以斜体书写,实词首字母大写;外文论文篇名以正体书写,仅篇名首字母大写。每条顶格写,回行时空两格。
Ⅱ、语言要求:来稿应使用中文写作,语言通顺流畅,表达准确无误。同时,应注重文字的简练和准确性,避免使用生僻词汇或过于专业的术语。
Ⅲ、文章标题须简洁、具体、鲜明,原则上不要加副标题(原则上不录用加副标题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5个字。
Ⅳ、摘要及关键词:文中必须附中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及结论4个部分内容,要求以第3人称撰写200-300字为宜,并附3-8个关键词。有条件者,可将文题、作者、单位、摘要及关键词译成英文。
Ⅴ、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VI、排版要求:来稿应按照本刊的排版要求进行排版,包括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同时,应注重版面的美观和清晰度,方便读者阅读和使用。
VII、学术道德:来稿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捏造数据或事实,不得一稿多投等。如有违反,将取消作者在本刊的投稿资格。
VIII、摘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中常识性内容,引言中出现的内容不宜写入摘要;不对论文的内容作自我评价;不要简单重复题目中已有的信息;不出现数学公式、化学结构式、插图和表格,不引入参考文献序号。
IX、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X、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及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标注于稿件首页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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