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法律评论》于2018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
该刊以独立、创新、批判、务实为宗旨,旨在为广大法学研究者、实务工作者和学生提供一个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平台。杂志主要刊登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包括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实务研究、国际法学研究等方向的学术论文。同时,也关注法律教育、法律实践、法律改革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与法学相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领域的交叉研究。杂志刊登对某一法学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鼓励作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探讨,提出新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发表对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讨论和争鸣,以期推动法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刊登对具体法律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文章,旨在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发表对法学书籍的评论和评价,以期推动法学书籍的阅读和研究;发布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和信息,以便读者了解最新的学术研究趋势。该杂志以其深厚的学术底蕴、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开放的学术视野,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好评。它不仅是法学研究者、实务工作者和学生获取最新法学研究成果、交流学术观点、提高学术素养的重要平台,也是推动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发展的重要力量。
Ⅰ、来稿要求内容新颖,论点明确,试验设计合理,数据可靠。量和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Ⅱ、文题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内容。避免用副标题。文题不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或符号。
Ⅲ、正文一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Ⅳ、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Ⅴ、摘要是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内容必须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
VI、图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过4 个。表题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线表(即顶线、表头线、底线),如有合计项,可以加一条分界栏线。
VII、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职称职务等,并注明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VIII、注释采用页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请按著(作者)、著作(论文)题名、出版社(期刊名称)、出版年(刊期)、页码的顺序依次标注。
IX、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X、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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