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政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脚注中的外文参考文献要用外文原文,作者、书名、杂志名字体一致采用TimesNewRoman,书名、杂志名等用斜体,其余采用正体。
Ⅱ、本刊对作者原稿进行的编辑删改加工,将不另行通知作者。如需要保留修改权的作者,请在来稿时特别注明,否则视同全权委托本刊编辑部编辑修改。
Ⅲ、稿件中的图片、照片应单独提供并注明来源。图表、照片应有编号和说明文字,线图、拓片应统一排列并附线段比例尺。
Ⅳ、基于委托课题形成的论文,需征得课题委托方同意公开发表。杜绝为规避重复率检查采取变相抄袭行为。因抄袭等原因引发知识产权纠纷,作者将负全责,编辑部保留追究作者责任的权利。
Ⅴ、基金项目:格式如:“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获多个项目资助的,项目之间用“;”分隔,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2个基金项目。
VI、正文标题层次一级标题1,2,…,二级标题用1.1,1.2,…,三级标题用1.1.1,1.1.2,…,以此类推。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4级。
VII、文章内容要求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论证严谨、数据真实、引用准确、文字精炼,有一定的学术性、思想性和创新性。
VIII、中文关键词标注3个以上,选词要规范;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英文缩写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先给出全称。
IX、文题: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特定的内容,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词。文题一般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X、书名、期刊名及报刊名首字母大写,用斜体;英文文章名除首字母及专用名词大写外一律小写。